车位买卖合同

时间:2023-07-25 11:01:4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车位买卖合同通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位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位买卖合同通用[15篇]

车位买卖合同1

  甲方(出卖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小区___楼___号车库(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2、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3、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4、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5、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6、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2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出卖给乙方车库的相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卖车库的位臵。甲方出卖给乙方的车库位于营山县城新民路银都小区A区地下附一层,编号为2号至15号和77号,共15个,(含所购车库进出口通道用房),总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附图红线标示内)

  二、车库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车库单价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后,乙方预付定金____元。余款乙方接收车库时一次性付清。

  四、相关约定

  1、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下车库不办理产权登记,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本购买车库合同书和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乙方购买甲方地下车库的永久有效依据,将来并不受物业持有人变更的影响。

  2、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下车库售前产权必须是属于甲方,且产权清晰,无债务抵押。若售后发生产权、经济纠纷均由甲方按合同书违约协定负全责。

  3、乙方购买甲方的地下车库及为车库配套的过道物权和使用权永久归乙方所有,并与该小区地上建筑物享有同等的相关权力,今后若发生该地上建筑物附带地下车库拆迁改建,相关协商处臵,收益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4、地下车库公用设施及通道的使用权。乙方所购甲方地下车库含银都小区A区地下车库进出口通道共用使用权。地下车库进出口通道及相关配套设施为全体地下车库购买人共有,乙方同样享有永久的通行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闭、阻挠、改变用途和堆放杂物等影响乙方车辆通行的行为。

  5、为了便于乙方对所购车库的管理和利用,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停车需要,在所购车库进出口安装门栏,门栏以内的物业处臵权、使用权,由乙方自行策划、管理和维护。甲方不得干预。

  五、车库交付条件。车库内四边墙壁和屋顶为搓沙抹平刮白,地面为豆石地面,护墙底部应做好排水沟。为乙方所购车库的进出口各安装卷帘门一扇,单独安装电表一只,通道安装照明5盏。甲方统一提供门岗和安装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并进行物业管理。

  六、车库交付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另一方总金额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八、车库保修按照国家相关保修条例执行。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3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机动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瑞玲翠园住宅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机动车车位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车位(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车位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 【层】号车位。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车位价格按套计算,该套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20xx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

  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机动车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无;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解除协议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

  车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并签署车位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车位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车位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出卖人份,买受人份。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车位买卖合同4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名流时代广场"第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拾万仟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黄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车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签于年月日签于年月日

车位买卖合同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________种:(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6

  甲方:

  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已购买魅力之城(二期)___号___单元___室房屋,并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壹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魅力之城(二期)』地下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 。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但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签订之后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以及宏观政策调整、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等特殊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可相应延期交付而无须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7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号车位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位仅作停车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2、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4、因该车位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位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车位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位产权及使用权。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8

  证明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_____人民币:_____元,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5%的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5%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重庆市彭水县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自本协议签定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履行转让合同。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还转让总价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50%的违约金。

  2、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五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10

  甲方(车库出卖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车库买受人):____________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幢号车库,属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大写:),拍卖佣金(大写:)。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

  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11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位产权和使用权的约定

  1、出卖人投资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内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其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出卖人自愿将该设备内的车位使用权以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卖给买受方使用。

  3、车位使用权年限为______年。

  4、买受人自愿购买该车位使用权。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得该车位使用权不另外办理使用权证书。

  5、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造成车位损毁,使用权终止,双方互不赔偿;如政府行为将该车位征收或拆除,政府所给予的`赔偿,归买受人,出卖人不另外赔偿。

  6、买受人在取得车位使用权后,如需转让、赠与、遗赠、抵押、出租等与使用权有关的权能转移,必须向车位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车位的基本情况

  1、车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内。

  2、所购车位情况登记:

  该机械式停车设备为钢架升降结构,共七层(地下两层、地上五层)。

  车位号

  层数容车高度

  (单位:米)车位最大承重

  (单位:T)

  备注

  该车位具体位置见本合同附件“车位平面图”。

  第三条价格与付款方式

  1、该车位使用权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次性付款。

  第四条车位交付期限

  1、买受人交清购买车位款并与出卖人签订本合同后,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2、如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交付期予以顺延。除此之外,逾期不能交付买受人使用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3、车位交付使用前,如买受人放弃购买,出卖人半年内分三次退还所付车位款(不计利息)。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出卖人负责指定专人对买受人所购买的车位和车位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因设备需要定期检测维修、运行耗电、雇专人管理,买受人应保证按时交纳所需费用。所交费用额以实际产生金额由所有买受人均摊。

  3、车位启用前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车位管理使用规定》承诺书。《车位管理使用规定》承诺书签订后,方可交付使用。

  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1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1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恒茂国际都会恒兴物业公司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

  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1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车位/车库使用权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鉴于

  1.1乙方须为已经购买甲方开发的【】项目期栋单元层号物业的业主。

  二、车位/车库基本情况

  2.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车库(以下简称“该车位/车库”)位于区号,乙方已经对车位/车库的位置、大小、行车路线等相关信息充分了解,确定该车位/车库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南昌)2.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车库(以下简称“该车位/车库”)位于区号,乙方已经对车位/车库的相关信息充分了解,确定该车位/车库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2.2该车位/车库范围内或上方可能设置有建筑要求的各类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管线、采暖管线、消防管线、通风管线及通风口等。

  2.3该车位/车库周边的车位/车库数量、道路规划、交通标志等可能根据设计、施工及管理的实际情况发生变更,乙方同意该车位/车库的面积及位置因以上变更而发生变化、产生误差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4该车位/车库依据规划和本市政策文件,不能办理相应的权属证书,乙方对该车位/车库的产权情况完全清楚,并自愿按本协议约定受让相应的使用权,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三、车位/车库价款及支付

  3.1该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前述房屋价款包含按照适用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本协议项下车位/车库价款计算方法为按个计价,不以面积计价。该价款已考虑可能发生的面积差异、位置变更及该车位/车库中相关的管道、设施的安置等因素并给予优惠,乙方同意不再因以上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价款。

  3.2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车位/车库转让价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湖南)3.2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3.2.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

  3.2.2分期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车位/车库款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剩余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2.3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车位/车库款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剩余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若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剩余款项未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次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款。乙方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10.2项约定处理。

  四、物业管理

  4.1乙方同意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停车场服务协议》等),遵守甲方关于车位/车库及车辆秩序维护的相关制度。

  4.2该车位/车库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未包括在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中,乙方同意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协议的约定及政府有关规定另行向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部门支付。

  4.3收费标准:暂定元/月/车位。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该停车场服务成本及政府相关规定调整费用收取标准,乙方届时须按照新的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4.4费用收取方式: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按预收,乙方应提前个月交纳下一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用;车位/车库首次交付时,乙方应于交付前预交当年的物业服务费,并于车位/车库交付时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五、车位/车库的移交和使用

  5.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移交该车位/车库。乙方在实际接收该车位/车库前,应付清该车位/车库全部转让价款、首期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如有),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

  5.2在前述约定移交日之前,甲方应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办理该车位/车库交接手续。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发出的办理该车位/车库交接手续的通知,则乙方应在5.1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自行主动至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公司处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手续。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手续,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且逾期期间的.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3该车位/车库仅作为停车使用;如乙方购买产品为车位,乙方不得对该车位进行封闭、改造、装修或用作其它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车库,乙方不得将车库进行改造另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乙方拒绝配合,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单方或聘请第三方进行恢复原状,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各种规定,并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及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或有关规章、制度、停车场服务协议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已考察了该车位/车库,保证其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长度均符合停车场规定标准及该车位/车库使用要求,确认所停车辆能够正常出入该车位/车库并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及通行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该车位/车库面积,最大宽度小于该车位/车库入口宽度和地下停车场限高,长度小于该车位/车库进深,高度小于地下停车场限高,不妨碍维修人员对管路等的检测、维修维护工作,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乙方车辆驶入停车场。

  六、乙方承诺

  6.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车位/车库。乙方须保证本车位/车库的实际使用人使用该车位/车库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在使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6.2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及国家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

  6.3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4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

  6.5乙方不得在停车场或地下车位/车库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不得占用通道或影响他人使用。

  6.6乙方应当按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规定的进出时间和线路使用地下车位/车库,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停放于该车位/车库内,不得占道停车或占用他人车位/车库。

  6.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或物业公司对地下部分的管路进行工程检测和维修工作,且不得私自接、甩电源及对室内电路系统进行改造。

  6.8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车库,则甲方重点提示乙方,该车库仅能作为停车之用(不具备储藏功能,但不具备任何特殊储藏条件,如储藏字画、海鲜等),且不具备居住或其他特殊功能,乙方承诺仅将车库作停车之用。

  6.9因该车位/车库位于地下,可能存在季节性潮湿与结露现象,此为正常自然现象,并非建筑质量问题,因该车位/车库潮湿导致业主在该车位/车库中存储的物品毁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10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意一项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车位/车库。

  七、车辆损毁责任

  7.1乙方已确认与甲方之间仅为该车位/车库有偿转让的关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仅为停车场物业基本服务关系,均非车辆或车内财物的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停放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包括车辆、车辆装备部件被盗或被损,及车辆本身由于外部原因被撞、插、击、烧等造成的损失,应自行向损害方索赔,无法确认损害方或损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仅对其直接实施破坏乙方车辆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保险

  8.1乙方须为在该车位/车库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使用本地下车位/车库前向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出示保单并交存复印件。

  九、违约责任

  9.1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车位/车库的,每逾期或无法使用一日应承担乙方已付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总违约金不高于乙方已付总额的 %。

  9.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或者任何一期车位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达七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该车位/车库总价款百分之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约定

  10.1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地址向乙方发送特快专递,交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通知和送达的义务。

  10.3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15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_____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_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车位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在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后5日内另行出售该车位使用权,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额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如乙方在转让紫玉东方所购房屋时,未将本合同约定的车位转让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该车位。

  第七条:其他

  1.车位平面图详见附件一: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时,应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所列地址,均为可送达地址;如乙方地址变动,应在3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否则引起的退函视为送达。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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