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协议书

时间:2023-06-13 11:45:04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临时用电协议书【热门】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临时用电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临时用电协议书【热门】

临时用电协议书1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将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将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配电设施及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有关临时用电规范及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岗位证书(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考取职业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岗位证书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配电设施问题的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内域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B级配电箱不得直接控制各种用电设备,必须经过配置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控制其用电设备,并确保配电设施及用电设备完好无损,严禁超负荷运行。

  4、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5、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可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甲方:

  乙方:

临时用电协议书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分包单位:广州市建强建筑工程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工程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二号航站楼及配套设施桩基

  础工程(1标段)

  工程地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化、标准化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临时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双方协商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与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内容,履行各自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明确双方职责,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档案资料。

  2、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建立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方案、审批、验收与实施,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交底、安全教育。

  4、审核乙方施工现场电工人员依法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凡无证、操作证过期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电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交底。凡未 1

  经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的电工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6、审批乙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申报表,检查乙方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及电气设备防火措施,对乙方违章违规的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并督促乙方落实整改。

  7、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临时供电终端(总配电房、柜或分配电箱),并按照施工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督促乙方进行临时用电系统、设施的安装与使用,与乙方电气负责人办理临时用电移交,签名确认,资料归档备案。

  8、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警示标的、防雨、防潮、防晒措施、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临电安全隐患落实“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督促乙方落实整改。整改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检查乙方电工人员的每日临时用电巡查记录情况,及电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记录,对记录资料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乙方电工人员,做到及时沟通,相互协调,确保资料记录的真实性。

  10、对乙方采购的临时用电设备、材料进行进场前的检查、验收。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材料,或是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托负责本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巡检、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全面管理。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临时用电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安全纪律,制止一切临时用电违章作业行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3、电工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各类监护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凡无持有效电工人员上岗操作证或操作证无年审、过期的电工人员严禁从事电工作业活动。

  4、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内的电工作业现场安全用电控制的规定。发现临时用电安全隐患问题时,及时纠正;重大隐患问题应立即上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有关负

  2责人,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

  5、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漏电保护系统,配备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配电开关箱”系统。

  6、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编号、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并应配门锁,由专人负责保管,配电箱、开关箱应加装防雨、防台风、防尘等措施装置。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必须独立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湿气、潮气、烟气较重的场所。且配电箱、开关箱四周应有足够2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空间通道位置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材料,不得有灌木、杂草,二级分配电箱附近应配备1~2瓶消防灭火器材。

  8、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少于~,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配在固定支架上,其箱体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安全水平距离不超过3m。

  9、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装防止线路被切割拉破绝缘体的绝缘防护套并成束绑卡固定在箱体上,不得与电箱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线),且电缆(线)不得有任何接头。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总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断路器或熔断器)必须是国家许可生产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电器产品。且漏电保护器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开关之使用。每天漏电开关使用前电工应事先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经试跳检查发现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必须进行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GB6829-20xx、GB-20xx)的有关规定,并有国家认证标志,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匹配。

  12、配电箱、开关箱应重复接地,所连接的PE线应采用截面不少于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截面不少于 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3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而且严禁断线。

  13、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上述颜色标记混用和互相代用。

  14、施工临时用电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上及穿越其他设施上进行敷设,严禁将配电箱、分配电箱悬挂在脚手架体上。

  15、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立即切断动力开关箱并上锁封好。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整洁。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未经专业电工同意严禁随意改动。

  16、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专业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好检查、维修工作记录交项目经理部备案。

  17、每天开工前电工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设备、机具、防护设施及作业环境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8、严禁带电作业,设备严禁带病运行,使用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性能后方可通电使用。

  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同时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20、临时用电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每周交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资料中统一归档。

  21、施工现场发生触电工伤事故时,应立即切断总配电系统,组织有效的抢救,及时向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经多次教育、整改无效的,或违章、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临时用电安装、敷设、使用、拆除作业的,总承包单位有权按照《项目经理部诚信不良行为检查执

  4罚管理规定》(建集机施【20xx】67号)相关条款给予违章单位、违章者应有的经济处罚。

  24、因严重违章、野蛮进行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不放过” 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追究其事故责任。

  总包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地址:化湖人家物业办公室地址:

  电话:15758503882电话:

  为了解决乙方在临时搭线用电的问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书有效期限自动延续,延续期间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二、甲方向乙方仅提供伏交流电源用于乙方临时搭线用电的使用。

  三、甲方允许乙方在化湖人家33幢2单元前临时搭线用电,并按甲方要求,乙方安装标准电表用以测量的实际用电量。

  四、乙方自行承担新装电表的相关费用,新装电表及安装位置、时间等相关事项需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电费押金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_____元),该款项在本协议终止、乙方与甲方结清所有用电费用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甲方所开据的押金凭证)。

  六、乙方用电量按经甲方确认后的新装电表的实际用电量进行计量结算支付给甲方电费;电费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议电价人民币0.85元/度(¥零点捌五元____元/千瓦时)的用电单价(施工用电)标准(含线损)进行结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加价时,本协议电费价格跟随其加价额度进行加价结算,以此类推,累积加价结算次数不受限制。

  七、电费按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提供电费收款收据(加盖公章)给乙方,乙方应在每月12日至20日电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八、甲方每月8日对上一月用电量进行抄表,按月向乙方收取电费,乙方的指定人员应于每月12日至20日前自行向甲方领取上一月的电费收款收据凭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乙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收据到甲方查询,如确属有误,按多还少补的原则办理。

  九、乙方应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电费结算和支付相关费用等有关用电事宜联络,若乙方指定专人有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告之相关指定专人信息,否则,造成电费结算和支付不清、不及时或无人经办等脱节情况,甲方有权免责随时中止供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指定专人信息如下:

  姓名:,联系电话:____ 。

  十、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全额缴清所应支付的电费,若未能按时足额缴清电费,乙方应按所欠缴电费金额的._____%/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电费欠费超过约定期限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免责中止向乙方供电,无须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协议中的乙方为最终缴费责任人。乙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免责随时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恢复供电前,乙方须结清相关费用。

  十二、安全责任:

  1、属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乙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乙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三、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十四、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十五、若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甲乙双方均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予同意,相关费用按实结算。

  十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附则:

  1、本协议共贰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文字打印同填写部分均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临时用电协议书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临时用电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临时用电部分》、《JGJ46-20xx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部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临时用电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就(),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二、 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从甲方变压器或指定配电箱一侧引出供电电源线。(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电源线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三、 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KW。

  1.2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乙方责任:

  2.1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2.2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紧急情况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临电的统一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关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等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备案。

  2.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对分包单位的规定:

  1、分包单位都应设一名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临电工程。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安全,分包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临电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专业电工操作时应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进行电器安装、拆、接、停、送电工作,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顺序、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所做工程项目的用电设备容量,正确匹配选择电器材料。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均按三项五线制供电和三级供电逐级保护的规范执行。各种电源线的敷设及间距应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防护措施、设施完善、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分配电箱(二级箱)至开关箱(三级箱或流动箱)30米。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之间的一次电源水平距离,固定设备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动设备(含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流动控制箱均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准安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气、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处,更不得安装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和强烈震动的场所,否则,必须做特殊处理。

  3、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属分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工作零线端子或保护零线端子,为避免误接,两种端子板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各种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箱托架、箱门及箱内电气安装板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地),各种电源线压线时必须使用压线鼻子,压接牢固。

  4、分包单位的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禁止一个控制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确保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电设备实施隔离。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零线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臵漏电保护器,为保证用电安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内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漏电保护器、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厂家产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必须使用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7、分包单位所属的控制箱、流动箱应保持干净整洁,箱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机械设备的开关电器应经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蚀,配电箱、控制箱周

  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准使用绝缘层老化脱落、破损断裂的电线电缆。

  8、施工现场的局部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局部照明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行灯(橡胶手柄手把灯),手把灯的灯头、开关等零部件必须保证完好、灵敏,灯罩、灯伞稳固。手把灯的一次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橡套电缆,使用行灯的人员应特别重视线缆的敷设、支挂及保护措施,防止线缆被物压、水浸泡造成损坏线缆发生事故。

  9、地下室、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12V的安全电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10、夜间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钨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碘钨灯必须使用密闭式的灯头;室内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电源线(三芯橡套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头、插座必须匹配吻合连接;禁止使用塑料线及塑料护套线。碘钨灯使用时放臵的位臵应选择即安全又防火的场所,周围的易燃、易爆必须清除干净,不能清除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否则禁止使用碘钨灯。

  11、所用电源线都应使用合格绝缘电缆线,不准使用双股或多股塑料线、绝缘层老化失效的电源线。各种电源线应保证绝缘良好,敷设线路安全可靠,线路支挂敷设防护措施得当;在用电场所应是看不见明线、消灭拖地线,特别是电源线穿过现场道路、消防通道、坑、沟、槽和围墙边沿等危险场所;必须加设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护措施。预防因人踩物压、冰雪、水淹浸泡致使电源线受到损坏,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五、补充协议:

  1、分包单位特种(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准许上岗作业.

  2、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临电),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分包单位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指定产品(临电),并严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团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临电:二级配电箱、开关箱、设备控制箱必须与甲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使用同一厂家产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配备足够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制度,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电工的工具、防护用品及电气设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项目部责任:

  1、项目部建设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电气工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建立各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

  5、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6、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

  8、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强化安全用电管理,成立预防电气火灾应急抢救队伍。

  二、施工队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1、施工队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设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并与本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2、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本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本队人员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

  3、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并对其进行日常性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施工队长、专业电工班组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严禁违章作业。

  5、班组长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处理并报告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进行落实。

  6、施工队长及班组长必须按照项目部下达的临时用电安全交底内容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监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监测维修记录。

  8、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汇报。

  三、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出现争议和责任事故,应协商解决,分清法律责任,各负其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日期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自行终止。

  注:项目部可依据本协议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甲方:

  乙方:

临时用电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待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度;水价为 元/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2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7、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8、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9、本协议终止日期为 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甲方临时设施、地方纠纷、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终止向乙方供电供水等)本协议即行终止,乙方不得有异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终止日期或双方约定终止事项出现后即行终止。

  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上诉至人民法院仲裁。

  双方约定本协议争议仲裁上诉法院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1月5日

  日期: 年1月5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7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甲方对乙方专职电气维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乙方专职电气维修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3、甲方统一组织、安排施工现场中的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偷窃电力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乙方必须指派专职电工,且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

  1、电气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2、乙方专职电工应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安全用电负责。

  3、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4、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电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

  6、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或违章作业造成的用电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

  7、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长明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电热毯取暖,严格按照《生活区用电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8 、乙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临时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9 、乙方进场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机具在进场安装前必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用电工具、设备、线路等有较大调整时必须申报监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10 、乙方必须派专业专职电工对各自用电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工具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必须报监理、甲方审核后使用,不得乱拉、乱接、乱搭。

  1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盗窃电力资源的行为应配合甲方及时制止。

  13、乙方动火作业需到监理处开具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

  三、操作人员

  1、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安全用电技术操作规程、用电制度实施。

  2、操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甲方或自行组织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用电交底,不违章作业。

  3 、对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的,对现场不安全隐患没及时排除的,对现场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对违章指挥的,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向上级单位负责人及甲方进行举报投诉。

  4、乙方专职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按要求进行每周检查、测试,做好记录存档。

  5 、乙方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发事故。

  6 、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7 、配电箱必须由专人管理,配电箱上必须标明专职管理电工姓名及电话,在现场施工,当配电箱停止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 、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9 、平时应经常查看配电箱的进出线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浆侵污、被金属锐利划破绝缘,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是否松动,动力设备是否缺相运行等。

  四、强制性规定和持证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进行施工用电线路敷设,投入使用的配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者处罚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2 、箱变低压侧出线接线时必须通报监理,由专职电工操作,无证施工、违规作业或其他违反国家、地方和行业强制性规定的处罚5000元/次,因此行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3 、乙方施工配电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经现场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处罚1000元/每次。

  4 、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必须提前认真检查一遍供电线路和电器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及时修复的设备设施必须禁止使用,悬挂检修牌并及时向相关上级反映,若不认真检查排除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5、乙方电工(持有效上岗证)每月必须对施工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电工每天必须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1)电工值班记录(每天记录);

  2)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3)施工机具绝缘测试记录(每半年测试一次);

  4)设备防雷接地及供电系统重复接地测试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5)各级箱体内的配电系统图是否清晰、箱内电气安置是否稳固(时常关注)。并将以上资料存档。

  6)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护套线、双绞线、塑铜线、低压电线(小于2。5mm2)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7)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简易插座板进行配电施工,违者处罚200元/次并没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8)单相负荷线路必须做到零(N)、地(PE)分开保护零线到位,禁止使用两芯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9)严禁在各级配电系统内挂接,违者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0)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无门、无接地的固定箱、移动箱、插座箱作为施工用电设施,违者对使用单位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1)各个分包单位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进行敷设、使用、维护,乙方电工必须对使用电动机具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书面交底。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3)严禁非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一经发现对违章人员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4)专业电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用电作业。

  150一经查出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不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处罚200元/每项,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16)如现场施工人员恶意破坏、损坏、偷盗临电设施,所属公司必须负责恢复原貌,不得影响甲方的工程计划,因此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17)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焊机安全使用的专项管理要求:

  ①、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控制箱并安装(3P空开、3P漏电保护器、弧焊机防触电保护器),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②、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③、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开关箱至电焊机)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开关箱至二级箱距离应小于30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④、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⑤、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⑥、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⑦、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机具的定期检查维护,明确相关机械管理责任人。

  ⑧、电焊作业需持证上岗,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次

  五、责任及义务

  1、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临时用电管理方案》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此合同条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协议规定,发生一切施工用电事故则由乙方全部承担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3、若因乙方或乙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当事人处于20—200元罚款,同对乙方处于500—5000元罚款。

  4、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5、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电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

  7 、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或违章作业造成的用电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

  8 、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长明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电热毯取暖,严格按照《生活区用电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9 、乙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临时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10 、乙方进场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机具在进场安装前必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用电工具、设备、线路等有较大调整时必须申报监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11、乙方必须派专业专职电工对各自用电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工具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必须报监理、甲方审核后使用,不得乱拉、乱接、乱搭。

  1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盗窃电力资源的行为应配合甲方及时制止。

  14、乙方动火作业需到监理处开具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

  六、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已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终止。

  总包单位: (盖章)分包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的受电变压器:250KVA变压器一台、四合一低压配电柜一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缴纳叁万元设备押金,其余费用按租金收取,每月肆仟叁佰元(4300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不得超出负荷用电,超容量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每月电费由乙方按照电业部门的`计费缴纳,如不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时间缴纳电费,应承担经济责任及一切后果。

  四、设备自出租之日起,均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乙方应自觉规范用电,以保障用电安全,并保证其完整性和用电可靠性。用电过程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事故等各种事故、伤害以及违反供电部门的用电规定,造成的供用电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核实电度表读数,完成交接,以后电费收缴由乙方负责。

  六、对于乙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违纪人身安全,经提出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电。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使用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9

  新欣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园《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力者有权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及国家相关临时用电规定。乙方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全国统一颁发的有效地电工操作证作业), 现场作业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乙方在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的同时需如实申报用电负荷量,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用电作业。

  3、乙方在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4、乙方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如需增加负荷须向甲方申请批准后方可增加。

  5、若乙方借用甲方设备、线缆时,需保证完好并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不允许埋地敷设,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管道、阀门上。

  3、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悬挂安全标识。配电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图,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应摆放整齐, 周围不能有杂物。

  4、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

  5、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使用不小于6m㎡黄绿线且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6、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插座应使用专用地拖,应安装在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7、不许私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8、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操作。

  9、雷雨天应将临时用电设备停用,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0、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1、焊接机械安全标准

  11.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1.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11.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11.4 焊接机械的外壳必须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12、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标准

  12.1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2.2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12.3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12.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12.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3、临时照明器的安全标准

  13.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13.2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3.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3.3.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13.3.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13.3.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13.4.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13.5.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14、以上条例未尽事宜按甲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五、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1、甲方职权范围

  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电源进线侧以上的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甲方供电出口以下的(包括电源电缆线)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责任

  3.1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2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的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临时用电协议书10

  今有乙方因临时用电需要,需要从甲方的综合楼配电柜接出照明用电线路,本着协助乙方临时解决用电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想法,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端口一个。同时,为了保证甲方用电设备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材料装卸办公室办公

  工程地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从甲方综合办公楼指定的配电箱一侧引出一路供电电源。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二级电源箱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并承担全部用电费用(按工业照明用电费用计算)。

  三、 安全责任: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单独的生活照明电源用电端口。

  2:向乙方提供供电电源,保证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二级箱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乙方责任

  1:乙方自行铺设从供电端口到用电现场的用电线路,承担全部费用,并负责临时用电范围内二级箱以下的用电安全,并确保线路布置和使用符合化工企业的'用电要求。

  2:确保用电总负荷,严禁超负荷用电,最大瞬时用电不超过5Kw/小时,乙方赔偿甲方因超负荷用电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甲方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电器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证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二级箱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5: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电源,以防止忽然来电造成事故。

  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临电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器设施及防护设施。

  9:乙方用电仅限于照明及空调(注意用电量),禁止使用大功率设备用电(如切割机、打磨机等设备),否则甲方可以停止供电,并要求乙方需赔偿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作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

  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起电气灾害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全面承担临时用电的合法性,若因违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给甲方造成影响,乙方全面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法律责任。

  13 :乙方承担用电过程的全部用电责任及连带责任,承担用电线路的维护保养,承担长途输电过程中给第三方造成的全部人身、财产损失和伤害。

  14 : 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确认用电数量,并结清用电费用。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 03月20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03月 20日 年03月 20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11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本工程总包范围内的分包单位北京金宏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自___年___月___日已进驻现场进行正式施工,为统一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管理,确保施工用水用电的正常,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分包单位在进场前预交工程总造价的0.3%作为临时用水用电费用。总包单位每月依据分包单位用电设备、人员数量、用水情况综合考虑进行费用分摊,当发生费用超出预交费用时应立即补交。

  (2)分包单位现场用水用电服从总包单位统一调度和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生产用电线路分别挂表记数,分包单位要有专业维修电工。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给分包单位指定水源,规定管径、阀门数量及管道位置、走向,分包单位自行引接施工用水管道。

  (3)分包单位在使用总包提供的总电源箱时,应向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分包按指定回路接分电箱,不得扰乱管理次序,造成电器损害或大面积停电,责任自负。

  (4)分包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配电线路和设备的`维护;负责水源后管道、管件的维护、修理,确保整个现场的正常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保证安全。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并做好对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6)分包单位接受各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须整改的安全隐患及非正常用水现象应立即进行整改。

  (7)因施工需要,现场增设50KW以上大容量用电设备及现场须使用新的水源时,应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工程技术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8)分包单位现场维护电工和水暖工有义务对总包现场供配电和供水设施进行维护和抢修线路故障。

  (9)本协议一式贰份,总、分包单位各执壹份,一经签定,双方自觉遵守,对于违者将依据《总承包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12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依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临时用电标准”明确临时用电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对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用电过程安全检查和指导。

  2、按照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从箱变指定一路为乙方专用,乙方组织人员把电源送至乙方施工区域内,安装A#、B#配电箱,经验收后交给乙方使用。

  3、甲方依据标准监督乙方用电和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存在隐患和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无条件执行整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停电整改,必要时实行经济处罚,直至整改完毕。

  4、乙方作业人员的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及考核记录存档备案,未经考核人员不得上岗。

  5、甲方临电安装完毕后,组织甲、乙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共同验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对箱变、水表定期维护。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双方认可后,乙方七日内交费,否则将押金抵齐后有权停水、停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辖区内的临电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2、自己区域内增加设备时,应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容量,造成上一级跳闸的后果乙方负责。

  3、保证自己施工区所有配电箱、线路及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加强日常维护和巡视,有问题及时上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4、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应对用电设施进行绝缘遥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专人负责临电设施,对操作人员要进行用电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电源不符合标准时,提出整改申请,对上级提出有关临电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

  7、甲方电缆乙方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堆积易燃物。违章操作和未通过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恶果,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变的跳闸,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书面向甲方说明确认,方可合闸。由于乙方频繁跳闸造成的闸具(箱变)损坏由乙方负责。

  9、乙方用水不得出现跑、冒、漏情况。

  收费标准:先将押金 元交与甲方。

  1、水费单价为 元/吨,用电单价为 元/度(包含铜损);

  2、水、电费每月月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电费;

  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电量凭据,并在乙方交费后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交费收据。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13

  北京建工集团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建工集团汇佳职业学院项目部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北京丽贝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工程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

  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足额配备有电气专业资质的建筑电工,保证电气专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2、电气专业人员必须对所辖施工区域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3、分包单位对自带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负全部管理责任,定期对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4、服从总包安全管理,对总包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定人、定措施按时完成整改。

  5、由于分包单位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临时用电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联营单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机械设备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等工作,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此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督促联营单位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督促联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

  3、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措施,监督其执行。

  4、坚持定期和经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或下发限时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

  5、督促联营单位电工及机械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

  6、对联营单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给以重视,分清责任,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单位,杜绝带隐患冒险违章施工。

  7、检查监督联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搞好现场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联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好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2、全体作业人员都应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方面的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

  3、全体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标准,服从甲方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施工现场应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所有机械均要及时维修保养,禁止“带病”运转。

  (3)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使用标准电闸箱,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电器设备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机械和电动工具的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4)电焊机应使用专用电闸箱,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双线到位。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5)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动操作平台的,操作平台要有合格证。

  (6)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严禁酒后或服药后作业。

  (7)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其他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根据岗位需要定期体检。

  (8)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安全日检、随检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配合甲方各项安全检查,并对提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甲乙双方

  应自觉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条款,严格按本协议所赋予的职责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凡违反上述协议规定,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临时用电协议书15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正常施工,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防止出现各类触电事故,保证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

  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验证,并对乙方电气操作人员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包括供电线路各种闸箱和线路)管理和维修工作,由安全员和电气负责人检查各项安全用电情况。

  3.甲方负责提供符合JGJ46-__标准的电源和一级配电箱。

  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后必须将电工、电焊工的操作证交甲方审验,并将操作证交甲方安全员保存。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源不得私自拆改,如需改动必须经甲方电气负责人批准。

  3.乙方必须自备开关箱及电源线,符合规范要求。

  4.乙方电工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管理,并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和现场使用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要求去做,每天进行多次巡视检查。

  5.乙方操作人员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活动开关箱、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开关箱箱体箱门必须完好无损,并做好保护接零。

  2)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得私自更换电动工具的负荷线的长度。

  3)施工现场使用的局部照明碘钨灯必须是封闭的。

  4)电焊机应用专用开关箱,并设有二次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不应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5)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6.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7.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发现外分包或外施队所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和配电线路不符合JGJ46-20__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凡违反各项用电管理规定和违背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外分包或外施队自行负责。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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