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

时间:2023-06-02 08:15:07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经营合同范本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经营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经营合同范本

委托经营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临床与保健工作协调发展,发挥社会力量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经中宁县区卫生局研究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中宁县妇幼保健站(甲方)委托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关系,遵守优势互补、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中宁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面积

  甲方提供中宁县大楼一幢(甲方二楼办公用房除外),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和中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一块,用于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20xx年起至20xx年止)

  三、 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管,不参与乙方的经营,实行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的模式运营。

  2.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等执业必备证照。

  3.负责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定点单位的相关手续。

  4.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对外宣传广告审批手续。

  5.协助乙方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妇幼保健院"的科室设置进行审定、构建。

  6.对"妇幼保健院"所有药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证件的审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费,用于甲方卫生事业经费。

  四、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负责"妇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设和日常运营。合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服务范围(具体见本款第7条)。

  2.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3."妇幼保健院"建成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对其业务和其他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负有全责,(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产生的债务不能清偿或不能及时清偿时,负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十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中宁县卫生局)财政专户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妇幼保健院"的运营风险,即专项赔偿基金。专项赔偿基金用于解决"妇幼保健院"在医疗事故、民事纠纷、拖欠的管理费、招聘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中可能涉及的补偿、赔偿或处理纠纷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甲乙双方在协商使用该专项基金后,乙方应于30日内一次性补足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逾期乙方按20万元每天5%的标准给甲方支付违约金。特别约定,若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限内向甲方交纳,则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内连续发生医疗民事纠纷等,则应于事故或纠纷等发生之日

  5、合理支配该"妇幼保健院"业务收入。乙方负责整个大楼的水电、卫生、房屋维修(甲方办公用房除外)及承担各类证照、审验证照的一切费用。承担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赔偿和业务广告费等相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后续费用等。

  6、每年分两次向甲方财政专户缴纳管理费,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缴付数额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万,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0万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万元,即在第陆年至第拾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5万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万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20万元。

  7、开展的业务按中宁县卫生局批准的"中宁县妇幼保健院"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时间执行。

  (1)内科;

  (2)妇产科;

  (3)儿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科室,由乙方上报区卫生局批准;

  8、根据甲方要求无偿提供全区乡村技术人员培训,并无条件选派甲方确定的乙方专家、工作人员参加中宁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下乡检查、指导、上街宣传、义诊等公益性活动。

  五、其他双方约定事宜

  1、以上方或单方名义申请的项目、资金、设备等属于国家投资部分划归甲方国有资产帐户,乙方对医疗设备仅有使用权,如属乙方公司投资,则产权归乙方所有。专项赔偿基金合同期满如数归还乙方。

  2、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或因发生国家行为(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或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不负责赔偿责任。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妇幼保健院"的任意一个科室或部门承包或变相承包给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甲方不得以本"妇幼保健院"名义开办同类机构。如有违反视为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外的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时,合同期间甲方单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用于"妇幼保健院"运营的物、资料、档案文件均归甲方独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运转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妇幼保健院"名义购置的各类设备等)归乙方所有。"妇幼保健院"的固定资产

  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清单为准,合作期间内因"妇幼保健院"的运营而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满的资产处置按本同第五条第1款和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处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须本着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宁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xx年第40次)。

  九、生效时间

  中宁县卫生局监督甲乙双方认真规范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公证当日起至20xx年公证之日的前一日终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中宁县卫生局各持一份,中宁县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范本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对铺位委托经营事宜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铺位的状况

  1-1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的铺位系坐落在 县 路 号 座 层 (以下简称该铺位)的商业用房,该铺位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1-2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铺位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铺位的验收依据:

  (一)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委托经营管理期满后附属设 施的归属。

  二、铺位的用途及经营资格保证

  2-1 乙方委托经营管理该铺位用于经营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委托经营管理铺位的实际经营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

  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注册权证及专项许可证。如系授权经销代理商,还需提供经销代理相关授权文件。证件年检时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提供的生产或经营证照不实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本合同铺位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委托经营管理费。

  四、费用的支付

  4-1 委托经营管理费收取方式:

  第一年: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月,年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大写 。

  第二年: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月,年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大写 。

  第一年: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月,年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大写 。

  4-2 按照先付款后经营使用的原则,委托经营管理费按 计算,按 收付,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将首期委托经营管理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须在本季度委托经营期届满前15日将下一季度委托经营管理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性交付到甲方。后续交纳委托经营管理费日期以此类推。

  4-3 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核算 元/㎡/月,乙方须在每年的 月 日前支付当年的物业管理费(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在合同签订之日收取)。

  4-4 装修建设费按2000元/年支付,乙方须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装修建设费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

  4-5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委托经营管理保证金人民币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终止,如乙方无违反合同行为,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铺位的交付与返还

  5-1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按甲方规定时间进场装修,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铺位。

  5-2 除甲方同意外,乙方应在本合同期届满后返还该铺位,逾期返还铺位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该铺位经营管理费。

  5-3 铺位返还前,乙方应在不影响其他经营户经营的规定时间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该铺位内的所有设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不含隔墙、公共设施等),将经营商铺恢复原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甲方。

  六、铺位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铺位主体结构的前提下,须对其经营场地进行必要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2 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铺位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铺位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清洁、保安、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乙方铺位门口专用区域的卫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水费、电费、能耗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7-2 甲方有权利制订大田时代广场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及管理规范,要求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铺位。

  7-3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保证金、水、电、能耗费等费用,中央空调使用费按实际产生数额按面积分摊,另行安装的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7-4乙方店铺装修必须在不影响其他经营户经营的规定的统一时间内进行。对于因在委托经营管理铺位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所有店门在营业时间内都不得关闭,以保证消防、通风、采光、营业的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统一时间营业,不得迟到、早退、随意歇业、占道占铺经营,不得在商城内煮饭、炒菜、赌博等。

  7-5 委托经营期满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订合同的权利,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权并不续约,合同期满本合同即终止。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8-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乙方已交费用包括委托经营管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消费者的损失,该损失数额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方确认按合同委托经营管理费总额的贰倍支付:

  (一)乙方逾期不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经甲方书面通知超过半个月仍未缴的;

  (二)乙方开业后又无正当理由并经甲方书面同意闲置达壹个月的;

  (三)乙方将铺位擅自转让、专供他人使用;

  (四)乙方丧失生产、经营的主体资格或丧失其代理、经销等经营资格;

  (五)乙方擅自撤店离场或因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封的。

  8-3 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铺位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铺位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铺位毁损、灭失的;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逾期交付铺位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月委托经营管理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一个月的委托经营管理费。

  9-2 乙方迟延交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保证金、能耗费等费用的,每逾期一天还应按未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期内委托经营管理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逾期未结清全部费用又未将商铺退还甲方的,甲方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3 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因业态调整等原因需收回所委托的经营的铺位,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已缴纳而未发生的委托经营管理费和委托经营保证金,同时甲方支付叁个月的委托经营管理费给乙方作为违约补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4如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协助乙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但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十、其他

  10-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0-2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期满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范本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0745-88_______

  传真:0745-88_______鉴于甲方自愿将自己购买的怀化市鹤城区威虎山德荣居项目内物业(以下简称"托管标的物") 层______室房屋委托乙方进行经营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自主经营酒店式公寓或租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乙方对甲方所购买的该房屋所在的德荣居项目以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对外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主支付租金或收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条款:

  一、定义

  1、标的物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自己已购买的怀化市鹤城区威虎山德荣居项目内物业______层 室住房(下称甲方物业)完全及无阻碍的住房占用权及住房使用权,并允许乙方在合同期内全权经营管理该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与物品。

  2、合同属性

  此合同为甲方完全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管理合同。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

  2)甲方将托管标的物实际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回报。

  3)甲方指定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物业的期限。

  4、统一标准与管理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将甲方物业全权委托给乙方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管理、维护、宣传、经营。甲方声明在合约期内,不对甲方物业自行进行改造、装修;以及增添或减少物业内部附属之设备及物品。以保留统一之标准,由乙方全权经营与管理。

  5、 委托权限

  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完成甲方物业在委托期限内的全部经营与管理,及全权办理保险索赔事宜,其行为视同甲方亲自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声明与保证

  1、甲方声明:甲方保证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存在任何阻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物业及其附属设备与物品的无阻碍的占用和使用权的因素。

  2、乙方声明:乙方将本着专业与负责的态度进行经营与管理,并始终致力于使酒店物业达到星级酒店公寓之标准。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通过委托乙方经营甲方物业获得投资收益,该投资收益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每年最低为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

  投资者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甲方物业建筑面积

  收益率= (总营业收入-总经营成本费用)× 该酒店总建筑面积 ×100%如乙方通过受托经营甲方物业实际获得的收益超过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则超出部分的60%为甲方收益,40%为乙方收益。如甲方物业实际获得的收益不足6%时,则由乙方无条件补足6%。

  2)如果甲方所获投资者收益超过物业总房款的6%,但仍不足以偿还当年应偿还的银行按揭本、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垫支差额部分;甲方再从以后年度的投资收益中抵偿乙方垫支的部分。

  3)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合法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与乙方受托事项有关的财务账目、经营数据记录。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委托期限内,甲方非黄金周入住甲方物业,乙方应确保甲方每年入住天数为21天;如甲方黄金周(五一、国庆、春节期间)入住甲方物业,则乙方根据当时之房价折算入住天数,甲方享有折合人民币 元之客房消费权益。此消费权益可转让、赠送,但不得跨年度累计享用。

  5)甲方免费入住的客房可是甲方物业,亦可是同等标准以上的客房。当甲方由乙方安排入住甲方物业标准以上客房时,其房价折算仍按甲方物业当时柜台价折算;当甲方自行指定入住高于甲方物业标准客房时,以甲方入住客房之当时柜台价折算应享受之免费入住该客房天数。

  6)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拥有收回委托物业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不干涉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自主决定的经营管理方式。

  2)同意甲方贷款银行从委托物业所带来的投资收益中,优先扣缴银行按揭本息。

  3)甲方同意乙方从委托物业的总营业收入中提成5%,作为乙方管理费用。

  4)遵守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甲方同意乙方每年从委托物业的营业总收入中提取5%作为酒店大修基金。

  3、乙方的权利

  1)自主决定经营管理模式,以及市场推广政策、服务规范等。

  2)有权享有总营业收入5%的管理费用提成。

  3)从甲方物业经营所得收益中代扣代缴各项经营管理费用,以及税收等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

  4)有权要求甲方在享受免费入住甲方物业时,非黄金周提前7天,黄金周提前30天预约,乙方根据供求情况给予确认,否则乙方不予保证甲方按计划入住。

  4、乙方的义务

  1)按高标准管理甲方物业,并确保甲方物业委托经营的回报最低为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如经营回报超出6%,则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资者收益。如经营回报不足6%,则由乙方无条件补足6%。

  2)如当年的投资者收益达到物业总房款的6%以上,但仍不足以支付甲方当年应偿还银行按揭本、息时,乙方同意对差额部分垫支,该部分垫支可以从以后年度甲方的投资者收益中扣偿。

  3)为甲方在酒店其它项目消费时提供八折优惠,但承包项目与代办项目除外。

  4)在甲方入住期间,有偿组织适合甲方需要的游览与活动。

  5)依法经营,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准。

  6)定期对甲方物业进行维护与更新改造,大修基金按总营业收入的5%提取。

  7)建立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自行承担因经营活动带来的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

  8)按照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建立财会制度。

  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0)每年元月20日前,向甲方和其他业主递送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年终财务报告。

  11)依照财务年度决算,将甲方投资收益扣除本合同规定应优先扣除部分外的净收益,于次年2月10日前支付予甲方。

  四、业主委员会

  1、甲方可以与其它业主共同选举业主代表,与发展商共同组成业主委员会,行使对乙方客房管理的监督权。

  2、乙方负责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以便保证业主委员会行使对乙方客房管理的监督权。

  五、所有人与变更

  1、在委托期限内,如果甲方将其客房抵押、转让、赠送或继承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下简称"受让人"),受让人便代替甲方成为标的物的合法所有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受本合同项下全部条款和条件的'制约,即受让人作为甲方有权享有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并同时接受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

  2、如果发生上述合法所有人变更情况,甲方应将该变更在变更前书面通知乙方。

  3、在乙方履行管理合同项下其全部义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本合同转让给其任何公司,该公司应能够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在该转让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

  六、租赁禁止

  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甲方物业租赁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从而阻碍乙方无阻碍地受托依约经营与管理甲方物业。

  七、利润分配

  在委托期内,甲方每年所能分配的净收益为甲方在每个会计年度应获得的投资者收益(该收益不能低于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超出部分按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资者收益),扣除乙方受甲方委托支付的各项支出以及甲方应付的各种税费后的全部净收益。当年如果出现负收益,则往以后年度递延,从以后年度的净收益中冲抵。

  八、税费

  在受托经营期间,乙方受托经营甲方物业所应缴纳的经营税费应由乙方代为负责依法缴纳,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需由甲方自行支付的税费则由甲方负责依法缴纳。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当事双方不可预见,并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事件。如战争、地震等天灾人祸。

  2、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或者造成当事另一方损失的,或者因此增加当事另一方的风险、义务或负担的,该当事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后可以免除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或合法依据而随意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引起的责任。

  2)如因甲方之意志或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行使本合同项下甲方物业的使用权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的其它原因,使乙方不能或难以履行本合同,或者由于其他行为,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以致无法达到本合同预期目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之意志或行为致使本合同难以或者不能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事项,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有关规定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1、双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并严格保守本合同之条款和条件的机密,防止其他同业模仿抄袭。

  2、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书面签署。

  3、本合同壹式贰份原件,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那么这种无效和不可强制执行条款和条件将不会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或条件的继续执行。

  5、本合同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湖南省怀化市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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