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方案

时间:2023-05-29 14:56:21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技术方案汇总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技术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技术方案汇总7篇

技术方案 篇1

  现代教育技术是现代教育的制高点和突破口。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效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观念决定行动,思路造就出路,市教育局提出了在全体教师中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我校根据文件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现制定我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以新教育理念为指导,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校园网络平台,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育教学经验为重点内容。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把立足点放在解决教学改革和实验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上;把着眼点放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把切入点放在教师教学理念、教学方式转变和努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把增长点放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上,突出一个中心,实现三个转变,促进三个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xx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 xx

  成 员:xx

  三、活动对象及内容

  1.活动对象:全校50岁以下的教师。

  2.活动内容:

  结合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及校本教研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

  一是全体教师每人每学期撰写一篇高质量论文。每位教师能够充分吸收和应用优质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探讨教学应用研究,撰写应用心得和模式应用论文。该活动内容可以以博文的'形式发表在xxxx教师新浪博客圈里。

  二是全体教师每人每周设计一篇规范的教学方案。要求根据教学资源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至少写出一篇教学设计。

  三是全体教师每人每周做一个精品课件。利用远教和网络资源结合本学科教学,每位教师每周至少制作一件具有原创性的精品课件,网页、ppt、flash等形式均可。

  四是全体教师每人每周上一节优质整合课。要求每一名教师能通过农村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平台,利用优质资源,至少上一节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优质整合课,学校将组织教师观摩、研讨,总结经验教训,探讨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该项活动因受学校教学条件所限,不是每位教师每周都有机会在多媒体厅上课,学校将对每个教研组在多媒体厅上研讨公开课的时间作出安排。

  五是每周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和网络资源开展一次德育活动。要求教师结合自己的学科特点,将德育寓于学科教学中,通过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平台,利用优质资源,开展一次德育活动,如: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和主题班会等。该项活动将与每周的班队会课结合。

  四、活动安排

  1.组织动员:学校召开动员会,部署安排活动,向教师宣讲实施方案,做好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2.培训实践:

  培训学校骨干队伍;学校根据教师实际情况,有目的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并于5月中旬进行考试验收效果;学校启动“五个一”活动,50岁以下每位教师按学校要求,每周按时完成“五个一”活动的任务,并及时上传到xx现代教育技术网“五个一”活动专栏。学校教务处、教研室和信息处具体负责活动的检查与落实,确保活动有实效。形成由教务处、教研室和信息处负责,教研组或年级组具体抓,教师人人参与的分层管理、各司其职、逐级落实的组织管理机制,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学校将组织“五个一”活动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过程指导和督查,将广大教师对此方案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随机抽查,将实施的情况作总结、分析,并将检查的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3.成果集结:

  活动过程中,教师每周应及时将各类成果上传至xx现代教育技术网“五个一”活动专栏,并作为学校考核开展活动的依据。20xx年6月初学校对上学期的各类成果进行评选,建立学校资源库,并从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各类成果征集活动。

  4.交流反思:举办我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成果交流展示活动,总结反思前半年工作,部署后半年工作。

  5.实践提高:

  在总结前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应用活动。选拔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参加xx市举办的首届全市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综合应用大赛。

  6.总结表彰:

  组织开展后半年成果评选和推荐,上报活动总结及优秀成果。我校学期末将组织对各类成果进行汇总,给在“五个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研组授予优秀教研组,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授牌,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7.拓展延伸:

  在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建立长效机制,使“五个一”活动制度化、经常化。

技术方案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

  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鉴定范围

  第六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

  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第十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形式:

  (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二)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第十一条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指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检测鉴定的主要依据,必要时,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采用会议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七至十五人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列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经鉴定委员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或者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多数通过。

  第十三条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五至九人组成函审组。提出函审意见的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组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的意见形成。

  第十四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的同行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

  (二)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或者委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同行专家参加对该成果的鉴定。公安、安全、国防等特殊部门确因保密需要的,可以另行规定。

  非特殊情况,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一般不聘请非专业人员担任鉴定委员会、检测专家小组或者函审组成员。。

  第十五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认真的技术评价,并对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保守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独立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要求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充分、详实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向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解释,要求复核试验或者测试结果;

  (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在鉴定结论中记载不同意见,可以拒绝在鉴定结论上签字;

  (四)要求排除影响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干扰,必要时可以向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提出中止鉴定的请求。

  第四章鉴定程序

  第十七条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

  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其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十八条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二)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的权属方面的争议;

  (三)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四)有经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第十九条组织鉴定单位应当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明确是否受理鉴定申请,并作出答复。对符合鉴定条件的,应当批准并通知申请鉴定单位。对不符合鉴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受理申请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可以报请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第二十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申请鉴定单位不得自行推荐和聘请。

  第二十一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在确定的鉴定日期前十天,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

  第二十二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准备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三)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四)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四条鉴定结论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第二十五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鉴定结论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及时指出,并责成鉴定委员会或者检测机构、函审组改正。サ诙十六条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第二十七条科技成果鉴定的文件、材料,分别由组织鉴定单位和申请鉴定单位按照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归档。ノ拿毓文网版权所有

  第五章鉴定管理

  第二十八条参加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鉴定工作的干扰,保证科技成果鉴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十九条科技成果完成者在申请鉴定过程中,应当据实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包括真实的实验记录、国内外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以及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等。

  科技成果完成者不得以任何名目和理由向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赠送礼金(含有价券)和礼物。

  第三十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评价结论应当科学、客观、准确。

  第三十一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鉴定会的规模,除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和少数必要的管理人员外,不得邀请其他人员参加。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在科技成果鉴定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应当及时制止并严肃查处。

  第三十二条国家科委对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责令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纠正;错误严重而又处理不当的,有权组织复核和查处。

  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责令授权组织鉴定的机关及时纠正;错误严重的,可以直接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对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组织鉴定单位可酌情发给技术咨询费。

  第六章法律责任オ

  第三十五条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者个人窃取他人的科技成果的,或者在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组织鉴定单位应当中止鉴定。已经完成鉴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已经给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鉴定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玩忽职守,故意作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其承担鉴定任务的资格。

  第三十八条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未经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者个人同意,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的,应当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给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科委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同时废止。

技术方案 篇3

  一、学历(指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1、 专科二年制毕业得2分,三年制毕业得3分,本科毕业得4分,硕士毕业得6分。

  2、 专科毕业正在函授或自考本科并取得本专业4门以上主要课程结业证书的加1分

  3、 其他学历得1、5分

  二、工作年限

  1、 按正式参加工作的实际年限,每年得2分

  2、 按任现职务的实际聘任年限,每年得2、5分。(未达到规定学历,扣2、5分)

  (1、2项相加,最高限制60分。)

  三、论文(指任现职以来,下同)

  在各级各类刊物或会议上发表或交流汇编的论文(其中县级以上的以教育局年终编印的光荣册上有登记的为准),每篇校级得0、5分,县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以上得3分,发表在CN刊物上得4分。(同篇文章不重复计算。上述得分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8分。)

  四、评优评先获奖

  获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含县、市、省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校级得1分,县级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以上得4分(只限选最高级别表彰一次,不重复计)2、参加县级以上教师业务竞赛,如教学基本功竞赛、中青年优质课等,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3、2、1分;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4、3、2分;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5、4、3分。不分奖次的,按三等奖得分。(不同年度获奖的,可重复计)(上述1、2项表彰奖励分可累加计分,但最高限制7分)

  五、指导学生(指在本校工作任职期间)

  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种比赛获奖(以教育局年终编印的光荣册上有登记的为准)的指导教师,分一、二、三等奖得分:每人次县级分别得3、2、1分;市级分别得4、3、2分;省级分别得5、4、3分,全国级分别得6、5、4分,不分奖次的,如优秀奖等,按同级三等奖得分。(计算方法:等级总得分÷指导教师数,本项最高限制7分。)

  六、班主任工作

  1、 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得1、5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认同班主任工作,每年加1分,从事电教、实验、劳技课教师认同班主任工作,但不加分。(只计一项,不重复计)

  2、 在本校工作任职期间,所任班级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其中县级以上的以教育局年终编印的光荣册上有登记的为准),第一名(一等奖)校级得1分,县级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4分,其他名次(等次)减半得分。(不分名次等次的,如优秀奖等,按同级三等奖计,本项最高限制4分)

  3、 担任党政领导职务每年得2分。兼任其他工作的,不再加分。

  七、教学工作

  1、 近三年来完成正常教学工作量,每年得2分,超工作量的或工作量不足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加分或扣分,(加分不超过3分,扣分不超过2分)

  超工作量的:每周超工作量节数÷正常工作量节数×2×超工作量年限。

  不足工作量的:不足节数÷正常节数×2×不足年限。

  2、 近三年来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每年加1分,连续担任的可连续加分(初三年化学科最多加1分)。

  3、 近三年来出勤情况:每学年请假天数累计(不含法定假日、公假、婚假、产假、丧假及参加培训、进修、函授时间)达1周扣1分,达2~3周扣2分,达4~5周扣3分,6周以上扣5分,未经请假旷课达一日扣2分,3天以上扣5分;各种会议和集体活动缺席每学年累计达3次扣1分,达4~5次扣2分,6次以上扣3分。上述累加扣分。

  4、 教学效果

  ⑴所任学科上一学年有高考、中考、会考任务的,一律计算上学年“三考”成绩。无“三考”任务的,计算最近一年(两个学期)期末统考的及格率、优秀率。体美音等技能科按平均分20分计算。

  ⑵高考成绩计算办法:上一学年所任学科完成学校下达给班级上本科线人数的约20分,每超1人加1分,每减1人扣1分。

  ⑶中考、会考成绩计算办法:上一学年所任中考、会考学科的及格率、优秀率比例达全县平均值的各给10分,每超过1分百分点加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及格率、优秀率分开计算后累加)

  ⑷无“三考”任务的,最近二个学期期末统考的及格率、优秀率的平均值,达年段平均值的各给10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及格率、优秀率分开计算后累加)

  ⑸本条上述各项加分不超过5分,扣分不超过3分。

  5、 公开课

  校级每节0、5分,县级每节1分,市级以上每节2分。(以教研室提供为准,本项最高限制4分。)

  说明:

  1、 以上各类得分需提供原件验证(教学工作由教务处统计得分)。

  2、 在本校工作不满一年者暂不参加评选。

  3、 教学效果的量化有难度时可根据闽教职改[1998]020号相关规定进行评议。

  4、 被评为省、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

  5、 正常工作量计算标准:(只作为职称评定用)

  6、 出现本评估方案以外的特殊情况,由学校职称评选推荐领导组研究决定。

技术方案 篇4

  一、中小学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中小学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14.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6.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8.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9.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0.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2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2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技术方案 篇5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需要1个近三年的发明专利,或者6个实用新型专利或者6个软件著作权。

  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这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三、企业的管理水平: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产项报告;

  2.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设有研发机械并具有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5.建立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四、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这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

  1. (必须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近三年自主研发或受让的知识产权)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内)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公司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需要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指标)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必须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指标)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研发费用需要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2)同时要求企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技术方案 篇6

  一、师德(10分)

  结合《镇沅县直属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细则》,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再参与考核;合格以上的,按教研组考评占40%,学校考评组占60%的'量化结果,以最高分为满分依次计算个人该项得分。

  二、履职考核(40分)

  按照履职考核分的最高者为满分计算出每分分值,依次计算出各人此项得分,再求出近三年的平均分。

  三、教龄(参考30分)

  以待聘人员中教龄最长的为满分计算出每年分值,再依次计算出各人此项得分。

  四、学历(参考10分)

  本科10分,专科9分,中师及同等学历8分。

  五、校龄(参考10分)

  以待聘人员中校龄最长的为满分计算出每年分值,再依次计算出各人此项得分。

  六 、其它加分

  1、待聘加分。被评定为小学高级教师的从待聘之日起(已聘之前的待聘年限不计算),每年加1分。

  2、先进加分待聘期内,被评为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同等荣誉的,县级每次加0.5分,市级每次加1分,省级每次加1.5分,国家级每次加2分。

  3、教育科研成果加分

  (1)、课题类。待聘期内,承担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并经相关部门专家评审、鉴定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县级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1.5分,省级每次加2分,国家级每次加2.5分。课题参与者县级每次加0.5分,市级每次加1分,省级每次加1.5分,国家级每次加2分。

  (2)学术论文类。待聘期内,凡参加教育科研部门(不含学会、社会团体组织或编辑部等)组织的学术论文评比获国家级一等奖每篇加1.5分,二等奖每篇加1.2分,三等奖每篇加1分;获省级一等奖每篇加1.2分,二等奖每篇加1分,三等奖每篇加0.8分;获市级一等奖每篇加1分,二等奖每篇加0.8分,三等奖每篇加0.6分;获县级一等奖每篇加0.8分,二等奖每篇加0.6分,三等奖每篇加0.5分;

  凡在重要教育刊物(不含增刊、成果集、论文集之类的刊物)发表的,国家级刊物每篇加2分,省级刊物每篇加1.5分,市级刊物每篇加1分,县级刊物每篇加0.5分,

  聘用时按以上方案计算出个人得分,然后按从高到底根据指标依次聘用。

  此方案于20xx年12月17日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即日起开始执行。

技术方案 篇7

  为确保我校初三信息技术毕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信息技术考试是中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测试,促进受教育者信息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二、组织管理:

  1、成立信息技术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组 员:z 全体初三年级班主任。

  2、明确职责。在校初中信息技术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校信息中心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做好考试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精心组织。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局考试方案中提出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备考工作,落实好相关机构和专职人员,特别在硬件设施设备及信息技术常规教学等方面要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严肃考纪。

  三、组考:

  保密员:z

  调 度:z

  监考员:z

  流 动:z(纪律管理)

  四、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6月12日下午14:50-16:40

  班级:C98 14:50-15:20(14:40考生进入候考区)

  C99 15:30-16:00(15:20考生进入候考区)

  C100 16:10-16:40(16:00考生进入候考区)

  时间:6月13日下午14:50-18:40

  班级:C101 14:50-15:20(14:40考生进入候考区)

  C102 15:30-16:00(15:20考生进入候考区)

  C103 16:10-16:40(16:00考生进入候考区)

  C104 16:50-17:20(16:40考生进入候考区)

  C105 17:30-18:00(17:20考生进入候考区)

  C106 18:10-18:40(18:00考生进入候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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