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3-05-26 08:07:59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整治方案7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整治方案7篇

整治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目的意义与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潍坊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潍坊市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用工单位责任意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提升职业健康查体率,完善职业卫生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辖区内企业接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20xx年底达到95%以上。

  三、检查内容

  市卫生局将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掌握本单位接毒接害职工人数;是否为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为职工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对职工给予职业病危害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职业卫生档案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职业史与职业接触史是否清楚;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是否已安排复查;职业禁忌症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职业病患者是否已妥善安置等。

  四、工作步骤

  ㈠启动阶段(5月)。各有关用人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实际,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㈡监督检查阶段(5月-9月中旬)。市卫生局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和汇总表。对违法行为下达整改意见,对不能如期整改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㈢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各有关用人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市卫生局将对全市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涉及范围广,整治要求高。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市开展的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职业病溯源调查活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㈡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市卫生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缝隙、全覆盖。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㈢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结合我市开展的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及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的卫生法制观念,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整治方案 篇2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对城市客运行业的各项要求,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有效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切实改善我市城市客运服务环境,根据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精神,决定对我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中巴车和微型机动车,包括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

  二、整治的内容

  1、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凡属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统一完善客运出租经营手续,配备客运出租标志。

  2、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客运车辆统一进行资质审验,包括经营资格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出租汽车,取缔“黑车”“危车”。

  4、整治营运秩序和清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xx年3月8日开始,20xx年4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xx年3月8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市各类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2、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打击非法客运出租活动,规范客运出租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3、20xx年4月19日——20xx年4月22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对各种类型的客运出租汽车分类登记,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2、对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统一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职业教育培训。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3、对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4、对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予以停止营运并限期整修。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营运。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5、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外地户籍牌照的、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各类汽车,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6、对车容不整、随意停放、服务态度粗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城市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客运办主任担任;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即资质检验工作组和稽查管理工作组,分别由市客运办主任助理、市客运办稽查队队长负责,全体客运管理工作人员参加。

  全体工作人员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严格执法,全力投入,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使我市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整个客运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整治方案 篇3

  为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市创建文明城市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集中整治我区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宜居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这一核心任务,配合衡水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涉及市容市貌的问题,精准发力,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为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乡联动的原则。建立以区为主体,两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区乡两级有效互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坚持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建立公众参与综合整治的机制,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区形成了解、理解、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坚持长短结合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对环境卫生、建筑工地、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重点方面的专项整治,积累经验、理顺体制,从而带动全面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干净整洁、平安通畅”的总目标,从20xx年6月起,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类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到20xx年9月衡水湖马拉松比赛前,重点区域的城市容貌明显改变;到20xx年园林城市验收前建立健全适合滨湖新区实际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达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洁净城市标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景区内及周边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按照“洁净城市”标准,保持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卫生整洁;路面洁净,人行道整齐、洁净;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主次道路定时清洗,实现“六无六净”,即无裸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沉、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杂草粪便;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重点工作范围:东湖大道(冀师至王口闸路段)、横一路、纵一路、106国道、衡枣路、北堤路、小湖隔堤;马拉松广场、荷花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

  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乡(镇)、村主干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边沟卫生整洁;村内、外路面洁净,无乱堆乱放;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杂草、无建筑垃圾;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主要措施:

  (1)清理垃圾死角。对城区垃圾死角集中排查,建立登记制度;做好交通护栏、树穴、绿地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社发局、旅游服务公司、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推进道路清洗。按照“路见本色”的标准,每天对车行道清洗一遍,每天上午、下午各机械洒水一次(责任单位:区社发局)。

  (3)整治路边停车。严格治理路边停车,清理“僵尸”车,为辖区环卫部门机械化清洗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交警三大队)。

  (4)进一步提高乡村环卫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好环卫装备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管理问题。合理设置垃圾倾倒点和转运站,规范人工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运输,严禁焚烧垃圾行为。重点解决好垃圾死角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建筑工地整治工程

  整治标准:落实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标准,做到工地内各类车辆无带泥上路现象,裸露地面全覆盖,无扬尘污染、无噪声扰民。

  主要措施:

  (1)施工工地建好围墙。建筑工地围墙墙高度不得低于2.5m,临时性工地围挡必须安全美观。采用制式的围挡材料进行围挡(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基建办)

  (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等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施工工地工程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将车身、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必须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对工地出入口周边的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

  (3)渣土、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式运输并按规定线路行驶。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车辆都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正常开启,要求车辆启动GPS定位系统同时开启(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公安局)。

  (二)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1.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马路市场

  整治标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划定市场界线范围,明确统一的摊位摆放区域,取缔各类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其它街道的占道经营行为和马路市场。

  主要措施:

  (1)抓好违法占道经营的治理。取缔各类流动占道摊点,退路进场。对机动车进城违规占道经营的进行治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区综合执法大队)。

  (2)抓好店外经营的治理。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取缔店外维修加工、餐饮烧烤及店外摆放物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3)全面整治马路市场。按照主干道杜绝、次干道严控、其他街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设置市场指示牌,明确市场界限,划线定位,持证占道。根据市场情况,配备管理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摊贩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秩序,自备垃圾盛装容器,严禁垃圾乱扔乱倒、乱排污水。肉类、鱼类、海产等专项经营摊贩要在路面铺设防污垫。摊区内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4)对学校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购买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户售卖的食品和其它商品。(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2.整治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标准

  整治标准:按照“控量、规范、美观、实用”原则,全面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

  主要措施:

  (1)下大力全面治理各类乱贴乱画、一门多牌、有碍观瞻的广告和门店牌匾。各单位、商户负责清理各自设施上的各类张贴物。(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大队)。

  (2)规范管理沿街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达到“规格统一、制作精良、美观大方”标准(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基建办、区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范围:东湖大道(侯店桥以南)、衡枣路(滨湖新区段)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xx年6月10日前)。各区直单位、乡镇及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整治(20xx年6月11日-9月15日)。各级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负责人、责任人,采取强力措施,迅速掀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高潮。新区管委会将加强督查调度和指导,并启动问责机制。

  第三阶段:初步验收,查漏补缺(20xx年9月16日)。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初步验收。要求整治效果达到或接近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为衡水湖国际马拉松比赛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各项整治达到园林城市验收标准( 20xx年9月20日-20xx年5月20日)。对标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根据前一阶段的整治情况,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保质保量的完成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整治任务。

  第五阶段:全面验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20xx年5月25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巩固成果,形成常态化管理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湖新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清 滨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泽强 滨湖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闫世强 滨湖新区政法综治工作小组副组长、

  滨湖旅游有限公司经理

  常志保 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李风春 区综合办主任

  张彦广 区监察局局长

  杜国华 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孙晓辉 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振生 区财政局局长

  商烨青 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孙宽亮 区环保分局局长

  盖柏舜 区基建办主任

  刘殿超 区资源保护局局长

  李志芳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李宏凯 区绿化办主任

  米俊川 区外宣局局长

  艾红星 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队长

  吕英瑞 彭杜乡乡长

  车 俭 魏屯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常志保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执法大队副队长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有关局主管副职担任。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利用好乡、村两级宣传阵地,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和管理意识,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三)加强督查,明确责任。新区管委会将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评估考核,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建立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加大投入力度,做好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实际、管护标准的提高等情况,增加相应的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实际,配备专门的公安警力,保障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提高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肃队容风纪,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整治方案 篇4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教育时间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荥委群组发〔20xx〕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我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范围:全体乡干部

  时间:从6月起至7月30日止

  二、重点问题整治

  (一)整治文山会海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少开会。能通过其它方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除专题会议外,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二是缩减会议规模,开小会。尽量少开大会,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尽量减少参会人数。三是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召开会议要求主题明确、准备充分,议程具体、规范,领导讲话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四是切实改进会风,讲实话。力戒空话、套话,彻底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二)整治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听取群众意见不够的问题

  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主动积极深入基层杜绝有车才下乡,无车不下乡;天晴才下乡,下雨不下乡;近处才下乡,远了不下乡的现象。主动了解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切实纠正对待群众来访和办事态度冷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行为。对于主动来访的群众要做到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服务接待热情周到,提高办事效率。

  (三)整治自减压力、缺乏上进意识的问题

  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及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增强工作积极性。强化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坚决纠正工作拈轻怕重,遇事瞻前顾后,碰到困难绕道走,对矛盾和问题上交下推,不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现象;坚决纠正工作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对容易出政绩的工作抓得紧抓得多,对事关基础、事关长远的工作力度不大,甚至搞"面子工程"等倾向;坚决纠正工作不力,执行力差,一团和气,当好好先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党和人民事业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整治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间交流沟通不够的问题

  建立并坚持干部职工谈心制度。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会,关心职工群众工作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干部职工的批评虚心接受,及时纠正和整改。加强班子成员间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支持,多做补台工作。

  (五)整治节俭意识不强的问题(责任人:陈德平)

  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强化节俭意识的宣传,将节俭纳入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之中。

  三、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事关党风政风,是加强党的执政根基、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必须要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四风"存在的危害,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新形势下做基层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细化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分解给责任领导,由各责任领导牵头负责,对照要求逐一开展自查整改,明确整治重点,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针对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摸清真实情况,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清除存在的"四风"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对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要及时予以弥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优化制度设计与严格制度执行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查处,形成刚性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

整治方案 篇5

  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我区集中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城区公交行业:要着力从行业规范、文明服务、车容车貌、安全运营、场站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公交运营服务管理,完善公交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文明、便捷、舒适、优质的服务。

  (二)城区出租行业:要着力从解决部分出租车驾驶员“不主动给付当次专用机打发票”、不按规定使用“空车待租灯”、标志标识不齐全、车内外卫生差、服务不规范、随意停车上下客人等突出问题,督促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二、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城区公交行业

  1、行业规范。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行业规范要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2、文明服务。(1)加强对驾驶员文明服务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2)着装干净整洁,不穿奇装异服,展示良好形象。(3)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热情,规范服务。驾驶员耍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上下车,营造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乘车环境。(4)公交车每到一站乘客上车后,都要有“请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不要乱扔垃圾”“不要车窗抛物”“请排队上下车”等语音提示。(5)车辆运营中,严禁驾驶员接打手机、与乘客闲聊。(6)车内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7)运营车辆停靠站要到位,按要求进行二次进站。

  3、车容车貌。(1)加大车座椅下面、车厢后排的卫生检查力度。(2)严禁在驾驶员工作台区域放置烟、抹布等杂物,做到整洁、美观、有序。(3)车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保持车体卫生整洁,车辆卫生达到“六净一亮”。(4)加大车质车况检查维修力度。

  4、安全运营。(1)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教育驾驶人员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禁携带“三品”乘车,配合区交警支队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公交公共安全工作。(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礼让班马线。

  5、场站管理。(1)广泛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文明出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公益广告。(2)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二)城区出租行业

  1、加大出租车行业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稳定有序。一是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稳步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规范网约车;二是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对乘客反映强烈的拒载、宰客、故意绕道行驶、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堵塞出租车专用车道、强拉强拼、拒不返还乘客遗失物品、态度粗暴、车容车貌不整洁等影响行业形象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做好市长热线、网络问政、来人来电投诉等问题调查处理反馈工作,做到有举报投诉必查,有来信来电必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加大出租车企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出租车企业监管,督促出租车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执行力度,做到令行禁止。一是强化和落实出租车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责任,层层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二是建立旬检路查台账,对所属车辆每月组织不少于3次旬检,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夜间路查,对旬检和路查不合格的车辆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合格后方可参加市场运营;三是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每月组织驾驶员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和安全行车等培训学习不少于1次,到会学习率达到100%;四是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口,做好岗前培训并严格考核,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3、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水平。出租车企业要加大对车主、包车和替班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制定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督促驾驶员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坚持做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自觉规范经营,杜绝违章;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出行和“文明端信出租车”、最美“的哥的姐”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端信出租车”“拥军出租车”“雷锋车队”等服务品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出租车驾驶员诚信经营,重点培育选树“文明端信出租车”品牌,把“文明端信出租车”打造成本行业的标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经研究,成立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日常督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目标落实。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交通运输行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各自任务加大检查力度。做好信息报送,确定专人负责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导检查。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我县餐饮业的监督管理,提高餐饮业的整体食品卫生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于20xx年8月1日至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宁河县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为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实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为目的,加大餐饮业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肃查处餐饮企业、摊点的不规范执业行,改善餐饮业的安全、卫生、质量、环境状况,形成餐饮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为树立餐饮业文明新形象,构建和谐宁河服务。

  二、整治对象

  芦台镇(包括桥北新区)城区内的餐饮企业、早点部、市场内熟食加工点,餐饮业流动摊点及烧烤摊点。

  三、整治内容

  1、执业资格: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卫生环境:餐饮企业及摊点选址必须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远离污染源,在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严格执行市容卫生“三包”标准,周边环境整洁;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及设施、设备均符合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范》。

  3、原材料采购:要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要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要建立购物台帐,实行追溯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及假劣原材料。

  4、操作过程: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食物热加工中心温度大于70℃;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食物食用前经充分加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明显区分,存放场所分开、不混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专间操作符合要求。

  5、清洁能源使用:要依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使用清洁能源,基本无燃煤区内的餐饮企业,特别是早点业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

  四、部门职责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办法,县政府成立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付川、徐智、杨百成、孔明来同志担任,成员由李维忠、董文仲、韩金树、刘印华、吴云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陈军同志担任、于亚军、董志源同志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卫生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加强对餐饮企业、经营户的卫生许可审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接受岗前培训;加强食品经营活动的卫生监督。建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制度。

  2、工商分局对无照经营单位、个人,要坚决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取缔。

  3、畜牧水产局要按照《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查验动物防疫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企业和经营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行政,对不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企业尤其是早点业,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

  5、综合执法局要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行为。

  6、市容委要对经营企业、经营者的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按《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发挥食品安全牵头部门作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监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8、县政府办公室要在整治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牵头组织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治理整顿情况汇总上报。

  9、县广播电视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自身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整治方案,组织发动,部署整治工作,各经营企业、经营者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各有关部门根据治理方案开展自查整治。

  第三阶段:联查阶段(20xx年8月26日至8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县食安委牵头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全部经营企业、经营者进行拉网式联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把此项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县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从构建和谐宁河、保障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认真组织实施,全力抓好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细化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建立集中整治责任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结合集中整治的各项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整治、边规范,积极开展长效机制建设。要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要积极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完善自律制度,强化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增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构建起全方位的社会防范体系。

  (四)认真做好总结。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对照整治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认真总结,对集中整治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继续进行整治。特别要结合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仔细查找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为下一步治理整顿全县餐饮业奠定基础。

整治方案 篇7

  一、时间:

  20xx年7月27日至暗访结束

  二、机构及人员安排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组长,为副组长,镇督查办、五创办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验收及责任追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另由督查办牵头成立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工作进度开展督查。

  三、步骤及要求

  1、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7月27日——7月28日)

  ①各责任人迅速深入到村、组,及时召开户主会,发放宣传资料,做好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国卫活动中来的动员工作。

  ②各村、居委会要把本单位的责任范围划分到各责任人,分块包干并认真填写责任分解表,于7月29日上午十点前报镇办公室。

  ③各责任人要对各自的责任区开展卫生死角死面大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处理有方。

  2、卫生大整治阶段(7月29日——8月1日)

  整治要求:

  ①社区、镇辖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死面。按规划要求拆除城中社区和城乡结合部乱搭乱盖建筑,清除垃圾、整理杂物,做到无乱堆垃圾、路面无淤泥、道路无路障;对道路两侧、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内外的明沟暗渠进行清理整治,做到沟渠畅通、无污水横流、无暴露垃圾及水面漂浮物,相关设施完好。要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全力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整治乱种乱养行为。拆除城中菜地四周乱建的围栏,禁止城区种菜行为;进一步规范畜禽饲料管理,对饲养的家禽家畜,一律强制免疫,强制圈养。

  ②抓好集贸市场整治:做到商品划行归市、卫生保洁制度健全,各种环卫设施齐全,上、下水设施完善通畅,市场内无积水、无垃圾堆放、无积尘蛛网。经营食品的摊位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活禽宰杀要相对隔离。

  3、检查验收阶段(8月2日——8月6日)

  各工作组在责任区整治活动开展完后,向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工作验收。

  4、长效保洁阶段(整治验收后至暗访结束)

  建立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固定每周一开展大扫除活动,如遇天气问题则顺延。

  四、工作督查及考核

  1、各工作组组长作为该村(居)委会创国卫大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委会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镇督查办、五创办将对各工作组每个阶段的.工作开展督查,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由督查组长将督查结果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3、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进展不力,进展缓慢等行为的,将按照《镇创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4、申请检查验收的单位,不能通过镇验收组检查验收的,须三天内整改后方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如在创国卫暗访中发现问题,则按照问题大小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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