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产复工安全方案

时间:2025-02-12 11:49:41 晓凤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通用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复产复工安全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通用9篇)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 1

  为了强化公司厂区及工程项目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并根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生产设备和机械加工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1)、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3)、针对员工可能出现的“假期综合征”带来的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开展落实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需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要求做到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电工班电工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对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进行全面的检测,及时排除线路、器材老化或因杂物压迫造成的线路短路、断路、裸露等隐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要组织作业人员在正式生产前开机进行试运转,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员工培训方面:我司拟定03月14日正式复产,人员于03月10日全部到岗,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对员工进行节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

  五、安全验收

  隐患整改及培训完成后,报安全生产委员会、逐一检查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审批后确认。

  六、复产复工

  通过验收,做到“零隐患,零风险”的情况,领导同意后方可于3月14日正式复工复产:

  1、安全及文明施工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 2

  为了确保20xx春节后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xx]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

  机电运输组:

  采掘组:

  地测防治水组:

  地面综合组:

  后勤保障组: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奖罚制度;

  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 3

  根据市、区、镇三级安全部门关于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司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 作的顺利推进,确保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 针政策,为了我司各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我 司特制定了以下复工整改方案:

  一、成立节后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队伍组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由安全生产管理员、生产主管、班组长、行政主管、电工、保安等重要岗 位负责人组成。

  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内容(根据实际制定检查表格)

  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检查

  2、机械设备安全检查

  3、车间、仓库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4、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5、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安全检查

  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三、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培训时间:2022年xx月xx日

  (二)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按照培训计划)x月x日

  参加人员:(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签名)

  主要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内容摘要)

  一、培训目的: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公司及本人岗位安全风险要点、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自 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内容摘要:

  1.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救援及应急处置技能、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2.职业病及劳保用品防护使用知识;

  3.车间危险源及管控措施培训。

  培训相片记录: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 4

  为了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工,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复工复产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刘正平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逐岗位、逐部位、逐设备进行隐患排查。

  由各生产车间为单位对各自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主要检查:

  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

  2.机械设备安全;

  3.消防设施安全;

  4.职业卫生、劳保用品安全;

  5.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7.工作环境安全检查;

  8.车间厂房的安全检查。各自单位检查专人负责、落实到个人。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保障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复产前员工的安全培训。

  认真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注意事项,着力提升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对新入职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未经培训及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作业证件过期未审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确保节后安全生产顺利展开。

  培训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法规、制度;

  2、应急救援的应急处置;

  3、岗位危险因素辨识及管控措施;

  4、职业健康危害及防护;

  5、岗位职责。

  四、安全验收、复产复工。

  各单位隐患排查及培训完成后,报复工复产小组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环境、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方可正式复工复产。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 5

  为了提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技术素质,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业务技术、技能,最大限度地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久源煤矿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镇雄县久源煤矿复工复建培训方案》。当本方案与上级有关文件有异议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一、培(复)训对象:

  全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工人。

  二、培(复)训计划:

  1、所有从业人员培训必须经过不少于9天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必须经过不少于3天的安全教育复训。

  2、特种作业人员复训41人,老工人复训41人,新工人培训60人。

  3、每月15-16日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充分利用班前会、黑板报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三、培训方式:

  特种人员及从业人员由工程师康正家、矿长候广法、安全矿长文中印、生产矿长阙括廷、机电矿长杨开峰、技术科长鲁绍林、通风科长程友明、安全科长许怀举进行授课,教室设在班前会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不少于9天,每天8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1、-负责《煤矿安全规程》之防瓦斯、防尘、防灭火、矿井通风和《作业规程》内容讲解。

  2、-负责《煤矿安全规程》之防治水内容讲解。

  3、-负责《煤矿安全规程》之防顶板内容讲解。

  4、-负责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内容讲解。

  5、-负责久源煤矿规章制度内容讲解。

  6、-负责《煤矿安全规程》之井下放炮内容讲解。

  7、-负责现场管理要求内容讲解。

  8、-负责《煤矿安全规程》之机电运输内容讲解。

  9、-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讲解。

  10、-负责矿井通风及瓦斯内容讲解。

  11、-负责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内容讲解。

  六、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必须认真听课、做好笔记,课后必须认真复习,进行自我巩固。

  2、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否则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七、特种人员和从业人员培(复)训时间安排:

  1、特种人员和从业人员复训授课时间安排:(见复训授课安排表)

  2、复工整改期间新工人培训时间安排:20-。9.26-20-。10.4共9天。

  3、正常培训时间安排:每月15-16日共2天。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 6

  春节、元宵已过,当前建设项目陆续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开学复课、人流物流出现峰值,消防安全形势复杂多变。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确保当前全乡消防安全持续平稳,深入贯彻落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的通知》(闽消安委办〔20xx〕10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精神,结合我乡消防工作实际,决定自20xx年2月至3月在全乡部署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根本,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全面提高我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更好地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节后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乡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培养行业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培训网络。

  三、任务分工

  各村、乡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据职责分工,务实推进培训工作,切实形成合力。

  (一)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

  教育部门

  民政部门

  各类建设工程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卫健部门

  宣传部门

  (三)消防部门

  (四)各村

  (六)各社会单位

  各村和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开工第一课”、“开学第一课”活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行业系统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同部署、同推进,2月底前要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1次单位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推进。

  (二)深入开展消防宣传。

  (三)丰富教育培训形式。

  (四)切实加强督导检查。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对2022年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严格的复工复产验收,全力消除地下矿山中毒窒息、透水、坠罐跑车、采空区坍塌,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旗非煤矿山2022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前旗非煤矿山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复工复产范围

  本次复工企业主要针对处于合法基建状态的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露天小型采石场),复产企业主要针对已停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阶段性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验收活动适用本通知。

  四、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范围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三同时”批复手续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2、20xx年前后自行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长期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露天、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

  (二)验收方式

  1、需要恢复生产经营或施工建设的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认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向旗应急管理局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并提供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情况等材料。旗应急管理局聘请非煤矿山专家对企业进行复工复产执法式检查。

  2、企业对专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旗应急管理局将起草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的文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复工复产;对重大隐患限期不能整改的,移交前旗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3、停产停建准备恢复生产或者建设的矿山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方案,明确复工复产程序、检查内容和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地下矿山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采矿、掘进、运输等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进入采场和掘进前必须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经检测合格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要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浮石。露天矿山要对所有穿孔、铲装、运输等设备和边坡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边坡参数符合设计要求。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复产前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再教育、再培训,严格执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全员参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严禁盲目复工复产;新上岗职工必须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长期停产矿山恢复生产前,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等所有系统、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要及时更换或者淘汰。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矿山,恢复生产前必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准备恢复建设的矿山要严格执行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外包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矿山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式样,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矿山建设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抓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查自改工作。对复工复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证照不全、不按期整改重大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保证工作质量。

  (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要以本次复工复产检查为契机,确保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工作全部到位。对于出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或停产停建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地下矿山,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停

  产停建非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20xx)25号)》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对于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未下达复工复产意见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和建设。对于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否决条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复产复工验收实行否决制,凡是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未按规定配备带班领导;

  3.未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4.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复产复工培训;

  5.接触粉尘、噪音、化学试剂药品的岗位未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要求;

  6.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发现隐患未整改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方面。

  1.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情况;

  2.地下矿山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3.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4.未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5.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害隐思未得到有效治理;

  6.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7.供电系统不符合设计规范;

  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工艺。

  9.未委托资质单位开展摸排并建立采空区台账,未进行治理设计,未明确治理时限,未与施工单位签订采空区治理协议。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方面。

  1.边坡各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2.没有年度采剥计划,未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3.未落实边坡安全措施,未对高陡边坡进行边坡稳定性监测;

  4.未严格实行湿式凿岩作业、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

  5.排土场安全度为危险级。

  尾矿库方面。

  1.未按设计放矿、筑坝;

  2.坝体稳定性、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不符合设计要求;

  3.排洪、排渗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设计规范;

  4.未按要求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

  5.未落实定期巡查和值班值守制度。

  (四)打击非法,及时移交。复工复产工作组在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等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旗自然资源局。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 8

  为认真贯彻落实林西县安监局《关于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7月20日–2月29日):

  1、矿山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设施、设备。

  3、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40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山自行组织,由矿长监督落实,各战线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

  复产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矿山20xx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山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2、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3、矿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山工人上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4、矿山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5、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6、矿山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7、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管理。

  8、矿山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9、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10、矿山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案。

  11、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1、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矿山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山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安监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复产复工安全方案 9

  为了全力消除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助力打赢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收官之战,区消安委决定开展全区护航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保安全”总目标,紧盯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高低大化”、生命通道、学校等重点对象,集中力量打好攻坚行动,服务企业单位解决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难点问题,提高复工复产期间全区火灾防控水平,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时间

  3月26日至4月15日,共20天。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小微企业底数进行再核实,充分发动镇街、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力量参与排查,做到发现一家、登记一家。排查过程中,对照《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试行)》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时限,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新上岗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懂三会”。鼓励小微企业因地制宜加强消防安全物防措施应用,按标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深入推进小微企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紧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各公安派出所、各镇街消安办组织基层力量,对复工复产企业集体宿舍、员工分散租住房屋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电气线路未套管、电线私拉乱接、生活用火未隔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加强“基层治理四平台”的运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出租房火灾隐患,及时录入平台,完善事件流转、移交机制。在居住出租房集中连片区域,配合公安机关推进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纳入旅馆式管理的出租房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或本辖区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在外来务工人员申办居住证或前台登记时免费分发消防宣传资料。

  (三)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复查核查,将原有隐患清单进行再梳理、再更新。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机制。对变更场所使用性质的,及时进行登记,督促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主管部门。对单位中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行为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建筑存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一律提请政府采取严管严控措施。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针对各类商户逐步开放的情况,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单位管理人员开展约谈,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加强防火巡查检查,落实微型消防站日常拉动演练。

  (四)全面排查整治石化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将消防安全纳入石化企业安全治理重点内容,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石化企业复工复产动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单位安全风险排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开通石化企业微信群、QQ群等进行消防安全视频约谈,积极配合应急、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石化企业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加强灭火救援队和工艺处置队建设,坚决遏制石化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五)全面排查整治堵塞生命通道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既定部署,积极推进单位和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在4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施划完毕。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清理建筑室外消防车道、室内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组织高层住宅小区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行动期间,对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问题严重且拖延不改的单位和住宅区,主动向区政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联合督办整改。

  (六)全面排查整治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发动网格力量对各级各类学校周边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降低校园周边区域安全风险。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督促学校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依法依规建立微型消防站,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协调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校“开学第一课”,充分运用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制作专门课件、派出宣传人员,指导学校提高消防安全教育水平。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在复学后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分批次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纳入政府统一部署。各镇街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沟通,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本辖区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节点。要结合实际,安排力量下沉一线,指导基层全面推进攻坚行动。

  (二)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公安分局要紧密结合社会面管控工作,借力“雷霆系列”专项行动,全面发动公安派出所排查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区域。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三)强化消防安全服务。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救援机构服务复工复产的有关措施,对守规企业要上门提供技术服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向单位提供隐患整改意见。要确保服务热线畅通,及时接受企业和群众咨询。对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难题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执法力度,切实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能以罚代管。

  (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督促各镇街、相关场所推广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等技防手段,提升单位场所抵御火灾风险水平。大力推进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运用,通过平台数据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智能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攻坚行动的重点和难点。

  (五)严守消防安全底线。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在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也要跟踪问效。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力督促整改。对顶风违法、罔顾员工生命安全的,应当提请政府逐级挂牌督办。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纳入省政府第十八批重大火灾隐患论证对象。

  (六)强化日常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各镇街要每日(含休息日)16时前报送攻坚行动每日统计表(见附件),区消安委办将视情通报。攻坚行动结束次日4月16日报送工作总结,报送方式:区消安委办公室邮箱15472xxxxx@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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