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活动总结

时间:2023-05-17 20:09:33 活动总结 我要投稿

315活动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315活动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315活动总结

315活动总结1

  “维权进行时”是我们外院权益部开展的“我的维权先锋”活动的第一站,从10月24日到30日,经过部员的共同努力,这一活动终于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在这几天里,我们先后进行了有奖调查问卷,张贴知识展板,开通维权博客等多次活动。在忙碌的同时,大家也收获了很多。

  清楚的记得发放调查问卷那天,尽管天气很冷,活动安排的'是又午饭时间,可部员们都乐此不疲的忙碌着,同学们也都情绪高涨,腾出吃饭时间来参加我们的活动,全部调查问卷在半个小时之内就都发出去了。

  知识展板的制作使我们懂得了“过程比结果更重要”的道理。尽管大家的绘画水平不很高,写的字也不十分漂亮,但都积极参与其中,出谋划策。笔法虽很稚嫩,设计虽很简单,但我们从中收获了快乐,也得到了锻炼,看到我们的成果在外院大厅里展示,大家都会心的笑了。

  当然,不能不提的是我们精彩的维权博客,围绕“维权”这一主题,展开拓展,同学可以把生活上的小问题都贴在博客上,然后由我们予以解答。另外,博客版式新颖,漂亮,文字与图片并存,对于相应网址链接也予以展示,方便同学们的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使更多的同学能关注到我们的“维权先锋”活动,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维权进行时”这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收效。同学们对于维护个人权益这一问题都有了或多或少的认识,我想这也方便后面一系例活动的进行,成为“我的维权先锋”活动的一个良好的开篇。同时也希望以后的活动能顺利开展!

315活动总结2

  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依法维权和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意识,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县工商质监局、县司法局、县食药局等25个县级部门(单位)和部分生产企业在xx万兴广场开展了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如火如荼,群众通过宣传展板了解消费维权知识、翻阅宣传资料、聚精会神听取工作人员的讲解。xx司法局工作人员在咨询台前向群众发放《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法治读本,对现场群众的法律咨询一一进行解答,结合消费者维权案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宣传了维权知识。重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与消费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合法维权,鼓励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此次活动,xx司法局共发放普法读本12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同时,通过移动通讯平台,向本地移动用户发送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治短信500余条。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宣传了本部门和单位执法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展示了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提升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15活动总结3

  为配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深入开展,3月14日上午,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在该县建筑废弃垃圾处理中心举行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一批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被集中销毁。

  此次集中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主要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烟花、建材等,共计400余箱,价值100余万元。一年来,攸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群众关切度高、社会反响大的问题,全面铺开护苗、护老、冻肉缉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打假护牌等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成品油、电线电缆、烟花爆竹、建材市场等专项抽查。累计组织执法活动19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800人次,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30起,其中不合格商品案件190起,没收假冒茅台酒、五粮液100余瓶、没收假烟110余条、没收劣质中药饮片300公斤,没收假冒伪劣、过期食品900公斤。

  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营造了全社会打击制假售假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了广大市民的合法利益。该局表示,将进一步把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市场秩序做为执法监管工作的总抓手,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等的专项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315活动总结4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00多家企业在诚信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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