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作文

时间:2023-05-16 15:22:38 关于什么的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故乡的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故乡的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故乡的作文

关于故乡的作文1

  秋天到了,树上的叶子都枯萎了。那几十年来根紧紧地抓住地下的老树却快要空心似的。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枯藤的老树上乌鸦有的昏迷,有的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好象在说,快来人啊,有一只乌鸦迷昏了。可是,谁又听得他们在叫些什么呢?小河里的水非常的清,有许多小鱼儿游来游去,真让人迷入了梦中。每当小河的水从别人家的屋前流过,又知道这是流到家乡的水,真恨不得跟着去。可是,如过你现在回去,那以前为什么要出来呢?想到这里,眼泪不停的望下流。一个人却呆呆地望着小河里的水慢慢地流去。古老的道路上随风而来的瘦马,一匹一匹奔驰而过。傍晚的时候,夕阳从西边慢慢地落下去,断肠人却在离家乡非常遥远的'地方。想到这里就更加的难过,连乌鸦、小鸟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都为他难过。我也不禁万分为他难过,眼泪流下来。地上就象刚刚下大雨似的。地面的水都涨起来了。

  他是多么的想念家乡和亲人啊!

  秋天到了,树上的叶子都枯萎了。那几十年来根紧紧地抓住地下的老树却快要空心似的。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枯藤的老树上乌鸦有的昏迷,有的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好象在说,快来人啊,有一只乌鸦迷昏了。可是,谁又听得他们在叫些什么呢?小河里的水非常的清,有许多小鱼儿游来游去,真让人迷入了梦中。每当小河的水从别人家的屋前流过,又知道这是流到家乡的水,真恨不得跟着去。可是,如过你现在回去,那以前为什么要出来呢?想到这里,眼泪不停的望下流。一个人却呆呆地望着小河里的水慢慢地流去。古老的道路上随风而来的瘦马,一匹一匹奔驰而过。傍晚的时候,夕阳从西边慢慢地落下去,断肠人却在离家乡非常遥远的地方。想到这里就更加的难过,连乌鸦、小鸟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都为他难过。我也不禁万分为他难过,眼泪流下来。地上就象刚刚下大雨似的。地面的水都涨起来了。

  他是多么的想念家乡和亲人啊!

关于故乡的作文2

  我的故乡在吉林,在我家房子后面,有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山,在上小学时,每天都会不经意的看看那些山,不知不觉已经喜欢上它们了。

  春天,我推开门,走在去学校的路上,头微微向右一偏,就看到了那些连绵的山,山上都是枯树,没有树叶,但是从远处看依然那么美,这种美让我无法用语言表达,尤其是当太阳光洒在上面一些的时候,看着山心中就有种震撼的感觉。过了一些天日,树枝发芽了,棕褐色的山上微微透着绿色,真是画龙点睛之笔啊!放眼望去,就像一卷没有尽头的极品艺术画,让我现在仍然记忆犹新。

  夏天,天气十分炎热我坐在一棵大树下乘凉,不经意像那些山望去,翠路的山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有的地方明,有的地方暗,显得凹凸有致,再配上蓝天,点缀上白云,再加上小鸟吱吱的叫声,若微风一起,吹到你身上,我想无论什么人,在这种环境下都会神往的看着那山吧。

  秋天,气温降了下来,大雁南飞,翠绿的树叶也变成枯黄的颜色,不时一阵凉风之后,树叶飘落翩翩起舞犹如蝴蝶变美丽。在那时,我喜欢玩“拉大将”,就和朋友一起上山寻找优秀的“大将”,伴随着欢乐,一天很快就过去了,眼看太阳就要落山,我们只好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回头一看,美景有一次震撼了我的心灵,山上枯黄的树加上一些红色的植物,在夕阳的映衬下,散发出一种凄美的感觉,一不小心,我神往的驻足……

  我想,在四季中,冬天时的山是最美的,在吉林,冬天都会下厚厚的雪,在刚刚下过雪的早晨,望向那些连绵的山,你会不禁感叹大自然美美妙,如果说春天、夏天、秋天的山都是很美的话,那么冬天的山就是美极了,白色的雪覆盖在大地上,就像穿了时装的模特,不过这么美的时装与模特,在电视上可见不到,天气晴朗时,银白色的、亮晶晶的山会映在你眼中,不论是从整体看,还是从局部看,都那么精致,就算一脸愁容的人,看了此景,也会舒展五官,发自内心的笑起来!

  记忆中的山那么美,让我不禁十分怀念故乡……

关于故乡的作文3

  “明月有情应识我,年年相见在他乡。”刹那间,我已离乡有二十多年了,应该回去看看了,那故乡皎洁的月亮是否还会记得我?我曾踏过的每一条街道是否还会有我的身影?我认真地想着。是时候回到家乡看看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乘坐着最新款的兰博基尼,以每小时六百公里的速度行驶在家乡的悬浮公路上,我听说家乡的规模扩大了,真想亲眼看看,不到一会儿,我到了家乡。

  我一下车,天哪!现在家家户户的人们都开着最拉风的悬浮车,一点儿也不亚于我的兰博基尼,更让人吃惊的是家乡原本在陆地的窄小马路,现在竟然成为了竖立在空中环绕公路,这种公路一行可以容纳9辆车啊!家乡的'变化太快了,我的思维还停留在那个孩童时代,忽视了现在的技术!

  家乡的变化不比北京的变化慢:公路两旁的红衫木令我大吃一惊,而不断增高的楼竟都用透明的玻璃筑成,每个人都穿着最时尚的“铁布衫”,更有趣的是,当天正在下雨,每个人都撑着形状怪异,滴水不透的全身雨伞。此时,我看见商店更加人性化了,自动旋转门、提包技防机、心理感应商品,一切的一切,都让我看的晕头转向,甚至还让见过大世面的我都有点拍手叫好了呢。

  我来到我的母校——东关小学。驻足仔细一看,呀!东关小学四个大字都是用纯金做的,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我的笔友——王钰涵,她现在可是一所名出版社的老总呢!于是我们结伴进学校,走到自动大门前,一道红光迎面射在我的脸上,等检测出了我的身份之后,大门才人性化的自动打开,不错!很符合我的品味!红色的砖墙仿佛又回到了旧年时代,里面的设计倒不想一个教室,而是一个温暖又充满家感觉的咖啡屋,每个桌子都成为了智能系,孩子们的作业都在电脑上完成,这个温暖的教室又一次让我想起了爸爸妈妈。

  来到溪河小区的大门前,我又一次怀念起了儿童时代的乐趣,等到自动升降电梯把我带到二十层楼后,我又看见了父母温暖的脸庞,听见了母亲温柔的话语……

关于故乡的作文4

  故乡是一条清澈悠远的小溪,每每流入游子的梦境。

  对于“故乡”的概念,我也似是而非,印象中总是“家乡”居多,但现在于我,却是真正的“故乡”了。

  故乡的魅力,在于那条不宽也不深的桃河。

  大多数的时候,这条河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它不懈地流着,人们也熟视无睹,沿着河岸,锻炼、散步,它已经融入故乡的一呼一吸中,人们将它当做再正常不过的生活的一部分。我偶然有一次发现,桃河在落日的照射下,波光粼粼,竟也生出银河般的气概,令人叫绝。我想,这条魅力无比的河,大概就是故乡的血液吧!

  故乡的魅力,在于那盏不明也不暗的路灯。

  大多数的时候,绚烂的霓虹灯如同其他城市一样,映在行色匆匆的路人脸上。但我知道,那是商业化了的故乡的外衣,故乡内在的魅力之于我,是那盏路灯。回家的马路上车辆寥寥,两旁的行道树的丫杈长得搭在了一起,像美术书上那幅由近及远的层次美图,其中探出那盏路灯的头。那盏路灯却是不明也不暗,而人们多数也没有换下它的意图。我在那路灯的陪伴下走过了数不清的'日日夜夜,或喜或忧或悲,路灯永远投射出一种温暖混沌的橘黄色的光线,笼罩在我的发梢,指尖,地上投下的是我模糊的影子,微暗的亮光氤氲出一种莫名的情绪,现在想来,也许那就叫故乡。

  故乡的魅力,在于那群不吵也不闹的乡人。他们总是坐在高低不同的凳子上,轻声地聊着,扯着东家长,拽着西家短,缓缓摇着蒲扇,永远显得那么不慌不忙,安宁祥和。

  其实故乡真正的魅力,在于这不长也不短的距离。只有当你远离了故乡,你才能回忆起原来故乡的每个角落都有着满满的幸福与魅力,原来故乡是那么魅力四射。如果在心里勾勒中国的版图,那么故乡永远在那个地方熠熠生辉!

  故乡是一支清远的笛,常常是远方的游子,涕泪沾襟。

关于故乡的作文5

  我国历史上有一位文学巨匠,他对白话文的发展与革命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就是鲁迅。

  鲁迅曾写过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抒发了自己对故乡的人和事的深深思念。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在这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鲁迅先生用小说里的人物,对当时社会上那些残存的封建思想不留情面的'予以抨击。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作并不在于其内容的华丽,而应该注重内在,追求真实的感情,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并没有太多优美的词藻,但是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细品这文章。如果一味追求作文的华丽则会变的华而不实,读起来索然无味。我们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希望拥有绝佳的文采,而想达到这个愿望,必须先写出真情实感。但是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实践来证明。

  本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触动人心灵之深处,不能用万般修饰的几乎不成样子的文字,而是同样出自内心深处“宝石般”的文字。另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的一点是,他的文字多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刚,看似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则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之一。同样,现在的社会上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三寸不烂之舌,予官场上的恶势力重重一击。

  鲁迅在文坛尊为大师的原因就是它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关于故乡的作文6

  妈妈的故乡在龙游周家,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只有在春节,我才能到妈妈的故乡饱览这一番美景,所以我格外珍惜这一段时光。

  故乡最有特色的是那座小桥,古色古香,充满韵味。虽然这座小桥不及现代的桥那样五彩缤纷,亮晃晃的,但是它别有一番风味,桥体和栏杆都是水泥砌成,因为年代久远,所以有些斑驳。桥下是一条明如玻璃的带子——-河!河水很清澈,淤泥在河岸一带沉积着,但这丝毫不影响整条河的美。

  妈妈告诉我,从前呢,在她还很小的时候,河水比这还清澈,可以看见江底的鱼儿在砂石间穿梭。妈妈和姨妈,还有一帮小孩子,在水里打闹嬉戏,和鸭子一起游泳比赛,其乐无穷。看着妈妈绘声绘色地描述,幸福得像个孩子。

  过了桥,河的对岸是一座山。村民们在山的左边种上了一亩亩绿茶,老远就能闻到一阵清香。山的右边绿树成荫,把里头遮得严严实实的。草儿几乎可以没过膝盖,像一条厚厚的棉被,温柔地呵护着山上的土壤。

  继续走,一座座俭朴的砖房印入眼帘。黑瓦,白墙,墙上画了美轮美奂,栩栩如生的中国画。桃红柳绿,碧水如玉,山峰被绿色覆盖满了,小桥是木头做的,弯弯的拱着。几户飞檐翘角的人家在树林中若隐若现,砖头垒成的烟囱冒出缕缕炊烟,那是故乡牵挂远去的儿女的情丝……我被画中的景色迷住了,这大概就是很久以前的周家吧?真可谓“小桥流水人家”啊!

  砖房的右侧有一座“石山”。小时候孩子们总爱扔石头玩,比谁扔得远,有几次甚至抛到了远处的渠道里,激起了水花,然后女孩子们一阵尖叫,男孩子们则得意地哈哈大笑。现在,渠道里已经没有水了,周围用竹条编成了简单的'围栏,里面铺满沙子,杂草丛生,几只母鸡一面“咯咯哒”地叫着,一面悠闲地啄着沙子,里面可是有宝贝?

  再向前走,穿过一条宽约半米的水泥路,再走一段泥泞的土路,就是我妈妈曾经住过的老房子了。因为被岁月无情地侵蚀着,房子显得破旧,斑驳。小院子也荒废了,原本的菜地里长满了杂草。一只猫蹲在墙上端详着我们,一派安静和谐的景象。想着妈妈从前过着这样安逸的生活,真的有些羡慕!

  现在,每次跟妈妈提及故乡,她的眼角总泛起泪光,因为如今,关于故乡,关于她的童年,只剩在记忆中一遍遍地怀想了。

关于故乡的作文7

  故乡,自己也没什么好夸的,唯有故乡的特产——瓯柑给自己留有一抹独特色彩。

  温州瓯柑也算得上是有些名气。现在这么一想,口中便有一口唾沫好像杂着瓯柑的味道。

  起先,我倒并不是那么喜欢瓯柑。毕竟它长得的确不怎么样。说不上究竟是什么色儿,比土黄鲜艳,比淡黄浓郁,是中性的黄吧,但其中还掺杂着几块青绿色。这几块青绿色,好比脸上长了斑点,给瓯柑的表面点上“污点”,让人看了极不舒服。瓯柑看上去皱巴巴的,像干活的人的那双粗糙的手,一点儿都不细腻。摸上去,就感觉皮很厚实,甚至是感觉不到里边的果肉。再用鼻子嗅一嗅,苦中带涩,但却有一种独特的香味,是一种似曾相识的药味,一闻就忘不了。即使瓯柑闻上去还不错,可光看它的外表,就形成了一种偏见,使得我对其反感。

  可后来,情况发生了转变。那段时间,各路亲朋好友纷纷送来大箱大箱的瓯柑。当我伸手打开箱子,好奇的想知道里面是否有好吃的时,才发现是讨厌的瓯柑,失望地“啊——”了一声。但妈妈却十分喜欢这水果,几乎每天都吃上几个。当妈妈问我要不要尝一个后,我说:“这么苦,有什么好吃的。不要。”妈妈也不说什么,她只是默默地把剥好的瓯柑递到我面前。妈妈都亲自递过来了,不接受也过意不去。我无奈地接过,并无想吃的意思。瓯柑去皮后的果肉看上去没有桔子那么好吃。在手中摆弄了一会儿,我终于吃了下去。其实并没咽下,在嚼了一会儿后,觉得太苦,就吐进了垃圾桶。口中还留有一丝苦味儿。但过了一会儿,苦味被甘甜所代替,在口中留恋。唇齿间,甜味在扩散。这,我才明白,为什么瓯柑会这样受人喜爱。发觉,我也喜欢上了瓯柑。

  先苦后甜的'味道,正如故乡人一般。故乡人努力打拼,在外创业,才有了故乡如今的昌盛。故乡人吃苦耐劳,用汗水证明故乡人的努力。现在故乡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

  也许这就是故乡的瓯柑独特的味道,这先苦后甜的味道。

关于故乡的作文8

  我爱气势磅礴的黄河,我爱浩浩荡荡的长江,我爱雄伟壮观的钱塘江,我更爱外婆家那条不起眼的小河——清白江。

  清白江是岷江内江的一条支流,它发源于岷山山脉。两千多年前,秦太守李冰治水修建了都江堰。从此,清白江就滋养着成都平原的广袤大地,养育了一代一代的四川人。

  清白江里外婆家大概有半公里,河两岸,长满了高高的护堤树。春姑娘来了,天气渐渐暖和了。大地披上了绿色的新装,河岸的土地上长满了嫩绿的小草,树木也发出了嫩芽,花儿在春风的吹拂中挣开了花瓣,洒落在静静的河面上。河水不深,清澈见底,只有毅层细细的'沙石,水草萋萋与水波的涌动中,柔美的摇曳着腰身,一群群的白鹅和鸭子在水中觅食。放鹅的孩子们在岸边相互追逐、嬉戏。

  清白江并不是一如既往的那样安静,一到洪水季节,清白江好像彻底变了一个样子,河面变宽,奔腾咆哮的洪水像脱缰的野马,一泻千里,尽管人们用水泥、卵石修建了护堤,但是仍然难挡凶猛的洪水,每年都要被它斯开几处口子。

  到了秋季,清白江又恢复了它往日的宁静,河岸的树叶由青转黄,风儿轻轻一吹,树叶落进了河水里,像无数的小舟向下飘去。秋季是个丰收的季节,农民伯伯们在稻田里忙着收割,到处都是一派繁荣的风景。远远望去,两岸金灿灿的稻谷,像给大地披上了一层被子。农民伯伯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好像在对清白江说:“谢谢你赐给了我们这么多礼物!”清白江仿佛也微微一笑,说:“这没什么!”

  秋季过后,冬季降临了。六角形的雪花无声无息地飘着。每年冬季,清白江都要断流一个多月,这时,农民们不怕天寒地冻,开始“岁修”工程,清理河道,把夏季被洪水冲毁的河堤重新修好,尽量把清白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迎接下一个春季的到来。

  面对清白江,我心里充满了无限的感慨,我想对它说:“是你养育了我们,我们一定要像保护母亲河一样的保护你,把你建设的更加漂亮!”

  啊!清白江,我爱你!你给我的童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爱你!我故乡的小河!

关于故乡的作文9

  转眼间二十年了,身在异国他乡的我已是一位著名的导演了。一天躺在床上休息时,无意间翻开了那本已经发黄的影集,看着那一张张曾经熟悉的面孔,才忽然想起了自己已好久没有回故乡了。

  飞机终于降落了,故乡的变化真大呀!原来山体滑坡的假山现已被人们修好,山上种满绿色植被,远远望去,假山已经变成了绿山。供人们休息的小凉亭在翠绿的树丛中露出一角,隐约还能看见游人玩耍的身影。人工湖也比以前扩大了不少,清澈见底的湖中,小鱼小虾欢快地游动,五颜六色的游艇在一座座桥下来回穿梭。正当我欣赏美景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是经文吗”我回头一看,居然是小学时的好朋友翊羽。如今的她已失去了儿时的稚气,打扮得十分时尚,手上拉着一只雪白的牧羊犬,看来她还是那么喜欢狗。我俩一同上了车,准备去看望母校和老同学。

  学校的一切变化简直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绕校一周的紫藤花取代昔日的铁围墙,竹林依旧那么茂盛。院内四周有几个大水塘一样的东西。我好奇地询问,原来是专门收集雨水的容器,收集的雨水可以浇灌花草树木。如雨水太多,容器容纳不了,可以自动输送到水场储存。翊羽骄傲地说着,仿佛这东西是她发明出来的。

  步入教学楼,所有的设施采用了天然无污染可多次利用的环保材料。教室里,新型两用黑板、智能升降桌椅让我目不暇接。早到的同学们低声交谈着,她们看到我,站起身冲了过来,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是心雨、雪滢、楚烨,我瞧了这个又看那个,一时间记忆的闸门打开了。“心雨,你的愿望实现了吗”雪滢抢先回答,她可是鼎鼎大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了。心雨谦虚地笑了一下,“我刚完成一部校园小说,你们几位提提意见”,边说边拿出一份稿子给我们看。“哎,真不知黄胖胖该胖成什么样了!”翊羽叹了口气。“你们看我是谁,鄙人开了一家减肥中心,谁要对自己的体重不满意,尽管找我。”一个瘦高的小伙子向我们走来。我们大吃一惊,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无以言表。不一会儿,老师来了,同学们发出阵阵欢呼。虽然二十年过去,但老师依旧那样充满活力,目光还是那样和蔼可亲。二十年后的故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二十年后的故乡科技发达,风景如画。

关于故乡的作文10

  下雨,不见了月亮。

  前一阵看《姨妈的后现代生活》,百感交集。这个雨天,没有月亮的雨天,叫我又想起了那部片子。

  姨妈家的小窗前,总有一轮妖艳的月亮。那月亮亮得那么魅惑,大得那么诡异。这样妖的月亮原本不会,也不应该在这样破败的小窗前出现,可它偏偏就不合时宜地挂着,照着,笑着。是为着这月亮吧?鞍山的姨妈来到上海,贫寒的姨妈清高自傲,苍老的姨妈活力焕发。在久石让梦幻般的乐声中,尘世里的姨妈,色块鲜明地活着,镜头的大红大绿间,弄堂里横流的污水也如春水般妩媚。活得跌跌撞撞的,照样怪腔怪调,孤芳自赏地保持着摘取月亮的生活姿态。

  春光明媚的.公园里,老潘出现了,骨骼清奇地拗着《锁麟囊》的造型。姨妈仿佛看到了通向月亮的阶梯。不管窗外纷纷绕绕,小破店里,一心听老潘侃着屈原与苏轼,聊着时运的不济。于是,把心一横,一斤排骨一天地养护着这部“阶梯”。攀登阶梯的过程是如此美妙,粉墨登场,虞姬霸王,滑稽可笑,照样缠缠绵绵。只可惜,霸王过不了乌江,虞姬也不知“何聊生”。炒墓失败,赔尽姨妈积蓄的老潘,只能歉疚地陪坐一夜,喃喃低语:“我现在滚了”,一抖大衣,潇洒挺拔地走出姨妈的后现代生活。几乎所有的影片介绍都把老潘描述成骗子,可他真的是骗子吗?姨妈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拆了阶梯,还想摘月亮,踮脚的石块却已不见。女儿、外甥……每一个人都执拗地望着自己的月亮,却又警告姨妈说,动手摘月亮是不对的。姨妈终于回到了正常的轨道,捧在手里的不能是虚幻的月影,终于只能是白馒头和萝卜条。灰蓝的镜头里,姨妈眼神空洞,她终于如人所愿脚踏实地地生活了。回到粗陋老实的小城,陪着粗陋老实的丈夫,卖着粗陋老实的布鞋,过着粗陋老实的日子。真是个粗陋老实的中国妇人!仿佛是为了讽刺,仿佛是为了唤醒,《锁麟囊》的曲调不知趣地再次响起,从一只破收音机里钻出来,姨妈却再也没有任何的触动了,平静地一口一口嚼她的馒头,没有喜悦,更没有忧伤。从此后,姨妈家庭和睦,人生顺利,真是大团圆结局啊,呵呵。

  可怜举头望明月,难免低头思故乡。

  谁知,谁知?人生如此。

关于故乡的作文11

  人生之旅,总有一种力量推着我们向外走,总有一种力量拉我们回原乡。席慕容形容故乡为一支清远的”笛”,笛声悠长绵扬,让我们在远行之中回归我们的精神原乡。若归而不得,便有了乡愁。

  三毛曾写到:“心老在漂泊的路上,到哪里都是流浪。”这正是当下许多人的“乡愁”,更多的从空间、时间的距离中脱离出来,成为灵魂的漂泊,精神的无处安放。为此,也许唯有安漂泊之魂,存精神原乡方可让现代人重回故乡。

  重升故乡人情温度。当我们回望故乡之时,贪恋的是邻里乡亲晨时一句清亮的问候,是有喜事时家门前几大桌的喧哗闹腾,是夏夜里聚在一起看电影,夜里一双双明亮的眼睛。我们贪恋的是故乡人情温度,是世代聚宗而居的血肉温情。而要有人情温度则必要有人。如今,城市化推进,城市不断扩张,变得拥挤繁忙。而乡村却在青年人的离开与老幼的寂寞留守中沉寂。乡村因人的存在而成为故乡,也必会因人的'流逝离开而消亡。乡村的消落是故乡的离开,是乡愁的重要原因。为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乡村经济,让更多在”留不下也回不去”的生存困境中挣扎的人群有底气回乡,让故乡重升人情温度。

  重塑故乡精神力量。不久前,当余光中先生离开我们之时,他的乡愁再次唤起人们心中关于故土的愁绪。起初,也许余光中先生同我们一样以为乡愁不过是“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的空间之隔,然而时隔多年,当他终于有机会踏回大陆故土时,才明白乡愁远非海峡的距离。乡村在时间潮流中逐渐丧失其原有的精神力量,于是先生便有了永恒的乡愁。

  而乡村故土的精神力量究竟是什么呢?我想,那是一种世代与泥土、与河流、与鸟为兽相处为俾而积淀形成的精神气质,待视为人品质的艰苦奋斗,坚毅不屈,体现为相处之道的直白纯朴,体现为敬畏自然的生存之道。这些却在城市化、现代化中作为落后的标志被删去,于是我们失去精神力量,在更广阔的时代里不敢趋步,也许只有将这些品质弘扬,才能让精神力量重回故乡,扬游子之精神原乡。

  唯有重视故乡之内在力量,才能安漂泊之魂,存精神原乡。

关于故乡的作文12

  想起,故乡的海,故乡的人……

  和朋友聊起晕船,很庆幸我没有晕船。记得去年春节回家时是坐船度过琼州海峡的,站在甲板上看海,清新的海风拂过脸颊,有丝丝凉意,但不是冷,让人有种想拥抱,想飞翔的感觉,飞到对面的家乡。

  不知道是不是我喜欢与水有关的事物的原因,或者是一些别的原因,我特别喜欢海。喜欢海风拂面的轻柔,喜欢那种好像每一寸肌肤都是清新的感觉。喜欢在洁白的沙滩上印下我的小脚丫,在沙滩上散步,在潮水退去后平平的沙滩上印上自己兴许不漂亮但绝对可爱的脚丫,就好像在沙滩上画画,美丽的图画。。。喜欢在水里嬉戏打闹,和同伴打水战,很有另一个泼水节的感觉。在浅一点的海里和海玩游戏,当潮水涌来我们便跳起,等潮水退去时便跳下去,但结果每次都是当海水还未退去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在重力的作用下掉下来。呵呵,真贼,每次都玩不过它。潮水退去的时候常带走大量的.沙子,我们的脚下摇摇晃晃,仿佛要随着这些沙子流入大海……在很大很大的岩石后面捉小鱼、小螃蟹,当然,捉到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它们可都是聪明的家伙。便在海的碑上拔起沙子堆砌的珊瑚礁,是鱼儿的窝。哼,捉不到你,把你的老巢给倒腾了,怕不怕?嘻嘻,鱼儿也不甘示弱,那巢虽是沙子做的,但是确实很硬的,我记得我的手还因此付出血的代价呢。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鱼儿的勇气传染了我,我一点也没放在心上。那些沙子真坚固,真漂亮,原来鱼儿们都是艺术家呢。在海边上烧烤,可吃了不少沙子,在沙滩上玩游戏,打球……

  大海啊,故乡。我爱极了大海,她太美了,就连她的咆哮都是美的。我一坚定地认为大海是一个胸怀很大很大的人,有一颗包容的心,这也是她那么博大的原因吧,有容乃大嘛;热情,听,你有没有听到她咆哮里热情的呐喊?这是她吸收一切世间悲痛后融化换化为世间美妙的音乐。

  每次,我心情不好时都会想起家乡的海。仿佛,她真的有一颗包容的心,能包容我所有的委屈。每次心情不好时就特别想看海,听到它的咆哮翻滚起热情的海浪,汹涌澎湃。心情好像真的能变得好。

  每次,心情不好时都会想起大海……

  好怀念……

关于故乡的作文13

  人们常说重庆的夏天热的像火炉,秋天如诗如画,冬天却很暖和,而春天很短暂,可还是掩盖不住它的美丽。物以稀为贵,可能是因为重庆的春天短,所以显得特别珍贵,特别的美丽吧。

  春天的步伐悄悄迈进了死气沉沉的冬天,唤醒了沉睡的田野,吹醒了冬眠的大树,摇醒了在梦乡的小草……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春天而改变。在我的故乡,迎春花早早的就开了,一簇簇米黄色的花朵让人特别放松,更让人有清新、典雅的独特感觉。自从我第一眼看见这米黄色的花朵,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小小的花朵。我想,迎春花就是为春天而自豪,春天也一定会感谢这一个好朋友的。

  走进公园,才发觉春天原来在这儿,在公园的每一个角落。你看,河边有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在梳理长头发,春风吹来,她又微笑着向我们招手。没有风的时候,湖面平静的像一面大镜子,可是当春风吹来的时候,这平静被打破,湖面掀起一阵阵波浪。春风啊,你怎么舍得打破这面绿色的“大镜子”呢?春风还在抚摸着我的脸庞,我逆风行走着,感觉和大自然来了一个亲密的拥抱。感谢你,春风让我体会到了真正的春天。

  我最喜欢春雨了。它没有夏天的.雷阵雨那么壮观,也没有秋天的雨那么情意绵绵,更没有冬天的雨那么冰冷。春雨绵绵、细如牛毛、薄若轻纱,它不会把你的衣裳淋湿,可会给你的心灵来一次彻彻底底的冲刷,先冲走你在比赛中的失败,人生中的沮丧,成功后的骄傲……每次,春雨总会在夜间默默无闻的下起雨,天亮了,道路干净了,人们上班、上学也不用举着那“多余”的雨伞了。在学校,孩子们又在操场上玩的欣喜如狂了。

  不去长城非好汉,不去重庆真遗憾。虽然没有其他地方那么神奇多彩、千变万化、婀娜多姿……但是,来到这里一观春景绝不遗憾。我爱你故乡,我成长的地方,更爱这里的春天!

关于故乡的作文14

  我的故乡在一个落后的村庄里,正因为落后,那里才没有城市里的雾霾,只有遍地的树木与竹林。

  我喜欢我的故乡,喜欢包围着我家的各种树,喜欢屋后的小园,喜欢石壁上长出的红色果球,喜欢林子里布满青草的土坡。

  小时候,每逢过年,父母都会带我乘火车回到故乡。故乡那间亲切的矮房前,总有爷爷亲切的笑。对面的堂哥总会抱起我玩转圈圈,而我则总爱跑到楼顶的平台上,去摘树木的叶子,俯视下面遍地的绿。到了除夕,这里到处都是一片红灿灿的灯火,到处都有鞭炮声与孩子们的欢笑声。一家人都围着一个煤炕取暖笑谈新一年的计划与打算。火光照得每个人的脸都通红的,黑暗里,唯有煤火与欢笑最为灿亮。煤火旁的`红薯也不时引得孩子们的嘴角挂上长长的口水,惹得大人们哈哈大笑。

  可后来,外婆去世了,爷爷也走了,我便不常回家了。只在我十二岁那年回过一次故乡,那年是外公八十岁的生日,因此母亲才带我们回去庆生。可那年的故乡却有些冷清,爷爷走了,堂哥也像大多数人一样,搬到了繁华些的地方去了……那火光中的面影便不觉在火光中消散了,曾经的热闹也渐渐随煤火冷下来,只记得那年,外公的笑容,在阳光下格外真切,映衬在蛋糕上的烛火中格外幸福……

  不久后,外公也走了,我也不再回去了。我总问母亲:“你不想家吗?”可她总叹口气说,人都不在了,回去有什么意思呢?更何况家里边都起灰了,打扫也麻烦。

  再后来爸爸在浙江买了房子,我们也不再回去故乡了……

  总有一些地方会呈现一种荒无人烟的景象,不是因为发生了什么巨大的灾难,而是因为新一辈的离开和老一辈的逝去,才使它们埋没于历史长河之中。

  其实,许多人心里都记着故乡,总想回去看看,可想着想着便遗落了;而父母们也总承诺说等他们忙完就带孩子们回故乡看看,可忙着忙着便违背了……

关于故乡的作文15

  在我的心中一直萦绕着一种味道,那是童年的味道,那是老街的味道,也是爸爸心中故乡的味道。好久没吃老街的牛肉细粉汤了,趁着周末的闲暇,一大早,爸爸就开车带我去老街大饱口福。

  这是一家开在菜场边上的小吃店,虽然不起眼,也没有什么“金字招牌”,但它却有将近三十年的历史了。爸爸从小就经常在这家店里吃一碗牛肉细粉汤当早餐,那是这个菜场留给爸爸最美好的味道。

  车子在老街狭窄的路上龟速行驶,路上的人群摩肩接踵,终于到了菜场的停车场。一下车,菜场的那股“特殊”气味就扑面而来,地上坑坑洼洼的,还有不少脏水,但这一切都阻挡不了我和爸爸去吃牛肉粉丝汤的热情。我们牵着手一路小跑冲进那家小店里,店里的'牛肉香味扑鼻而来,冲击着我饥肠辘辘的肚子。

  小店确实很小,只容得下放一张圆桌和一张方桌,厨房里只能站两个人,老板在里面忙得不可开交,老板娘热情地给我们倒来两杯开水,招呼我们随便找个空位先坐下。桌边围坐着不少人,基本上都是来买菜的顾客和卖菜的小贩,顾客们把买好的菜放在桌下,急匆匆地狼吞虎咽,小贩们则悠闲地捧着杯温热的黄酒,边喝边吃。店里没有菜单,因为这家店只经营着五种食品,炒年糕,汤年糕,炒面,汤面和牛肉细粉,但食客们还是络绎不绝。

  不到五分钟,老板娘就端来两碗热气腾腾的牛肉细粉汤放在了我们面前,房顶上的吊扇“吱吱呀呀”地转动着,吹散了大碗上的热气,晶莹剔透的粉条上铺满了薄薄的牛肉片,翠绿的葱花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我学着爸爸的模样,挑一缕长长的细粉“滋溜”一下嘬进嘴里,夹一片嫩嫩的牛肉丢进口中细细地咀嚼,再舀一勺鲜美的浓汤咽下喉咙,这些简单的食材组合在一起冲击着我的味蕾,让我吃得根本停不下来。

  “就是这个味道,三十年没有变过。”爸爸边吃边喃喃自语。我也可以记住这个味道,这是童年的味道,这是老街的味道,也是故乡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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