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3-04-26 09:51:35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转让合同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转让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转让合同7篇

转让合同 篇1

  转 让 方(甲方):

  受 让 方(乙方):

  经营证照持有人(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将位于 房屋租赁使用权转让和

  洗浴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位于 的 浴池全套设备、设施、装潢等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本次一次性转让范围包括甲方投资的浴室装潢,储水罐及管道,池水加温设备,1个休息室、所有个包间、更衣间、前台等处的空调、按摩擦背床、休息椅、更衣厨柜、监控通讯设施、影视设施、前台设施等经营性设备,浴室必备的设备等经营物品,甲方已交付给房东至 年 月 日的房租等,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

  二、甲方、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将浴室经营必备的、完整的、合法有效的手续、通过法定年审的经营证照交付乙方。丙方同意将位于 的 浴池经营经营证照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权;丙方同意今后协助乙方在其持有的证照有效期内的年审工作。

  三、交接及付款方式:

  1)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

  2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 元),实付人民币 元整(¥ 元);甲乙方共同清点交接设备物品,甲方交付乙方房东开具的房租收据及与房东签订的至 年 月 日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取得设备、物品所有权和经营权;交接完毕

  3)乙方取得经过年审的`浴室经营必备的合法有效做营业证照时支付余款。

  四、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转让费时已取得所有动产所有权,甲方当日交付甲方经营时,必须保证所有设备物品与清单一致,如有毁损按价在余款中扣除。

  五、转让前浴室所有债务及甲方经营期间所有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偿付;转让后发生的债务及费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偿付。如因甲方未偿还转让前债务及费用与债权人发生纠纷而影响浴室经营或造成浴室设备设施被强行抵债或损毁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营损失及物资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如因丙方不愿或延迟提供浴定营业证照年审换证所需丙方应提供证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或受到经济处罚的,丙方应向乙方赔偿经营损失和罚款。甲方必须保证丙方与乙方签订房屋续租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个一份三方确认无竞争已后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乙方将一辆小客车指标一次性转给甲方。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人民币 元。此指标,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乙方将身份证原件放在甲方手中,做为以后车辆过户使用,甲方确保身份证只做本指标名下的车务事项使用,甲方不用此身份证做任何违法事宜。

  如有违反规定条款,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此期间本指标名下所有车辆出现的任何违章及交通违法事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同,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遇到国家政策对小客车指标有所变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买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保证此指标真实。

  甲方以后如不在北京用车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给车牌照转让他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加油站

  乙方系 加油站投资人、所有权人,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转让协议: 一、 合同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 村村南 米 路路西(现为镇村南 米 路路西)的 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该加油站的各项经营资质与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 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资质、证照、文件批复等(见附件一:《证照清单》)。

  2、 本合同标的项下的“ 集用第 号”土地使用权 平方米及租赁土地 平方米,共计约平方米;房产编号为“ 房权证 字第 号”的 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见附件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租赁协议、土地平面图、《房屋所有权证》)。

  3、 加油站其他资产清单(见附件三:<资产清单>)。 二、 声明和保证

  1、 乙方保证对合同所涉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独立权益和权利,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任何争议及诉讼。

  2、 乙方确保受让合同转让标的后,甲方能够完全合法拥有所有资产、资质和权利等。

  3、 乙方保证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资产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三、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甲方预付万元作定金;余款 万元在乙方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甲方依法经营所必需的证件变更至甲方名下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完全搬迁完成后)。

  四、 资产交付、证照变更

  1、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条1、2、3款所列财产及证照。

  2、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交付甲方加油站所有工程资料(加油站设计图纸、建筑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图纸、资料等),加油站设施、设备等的合同,发票和保修证明等相关原件及资料移交给甲方。

  3、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负责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土地租赁协议等甲方依法经营所必需的证件变更至甲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

  4、 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 债权、债务

  乙方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对加油站原有人员另行安排或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乙方原加油站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声明和保证,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

  元,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1、2、3、4项约定,未能按约交付约定财产、变更相关证照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每延期一日支付乙方转让费总额千分之三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约定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加油站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一:

  证照清单

  签字、盖章:

  附件二:

  土地房产清单

  备注: 加油站周边承租的 的土地,在转让给

  有限公司经营期间,发生一切土地纠纷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均由承担。特此声明。

  签字、盖章:

  附件三:

  资产清单

  签字、盖章:

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望城县xxxxx四楼套间,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天窗、楼梯间、及其附属设施和装修设施),并且享有一至四楼的楼梯间的通过使用权利,楼顶的分摊面积。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xxxxx.00整,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圆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房屋转让款由乙方分期支付。乙方即日预付购房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剩余房款130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在房屋现有的主户搬出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房款,但现有住户须在一年内搬出该房屋。乙方在在交付全部主房款之日起,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

  第四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乙双方应当在一年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证明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认购的在建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地下室及其附属设施。

  二、该房屋为周口日报社、周口日报社印务中心集资建房,房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东环城路报社、印务中心住宅小区新闻花园幢单元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阁楼、及其附属设施;)地下室为幢单元号,面积暂计为平方米。

  三、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房屋,除原价外,分期支付给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该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指标转让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前期支付的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甲方应提供所有前期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手续、缴费收据,交由乙方保存。在房屋建成交钥匙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下的房屋转让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

  四、以后该房屋的购房款和税费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乙方,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全部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给乙方保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房屋购房款和税费的交纳通知后二日内,将交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事项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七、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甲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过户手续,如因甲方不协助或迟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及过户手续,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应全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和税费、房屋指标转让费,并一次性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税费和房屋指标转让费的总和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给乙方付清违约金后,该房屋的相应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再返还转让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过户为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6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XX市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从事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代理投资者参与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四)推荐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挂牌,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

  (五)报价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代办系统中专门用于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报价和转让服务的技术设施;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七)《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

  (八)《推荐挂牌规则》:《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

  (九)《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

  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

  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第九条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承接其推荐主办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XX市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________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高管股份

  个人或基金

  其他法人

  总股本

  甲方盖章:__________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号___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一、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二、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三、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_____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置换(或中介)公司(盖章):________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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