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5 11:25:15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汇编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汇编15篇)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2、《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37号)

  3、《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xx]165号)

  4、20xx年7月2日,温州市向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审《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正式印发了《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6、20xx年9月30日,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瓯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xx〕95号)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前汇校区】:岗位总量94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2%。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8%。

  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九级职员2个,是副校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

  副高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1%。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南瓯校区】:岗位总量4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

  单位领导岗位1个。九级职员1个,是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

  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1%。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7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龙霞校区】:岗位总量7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8%。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

  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

  副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7%。其中: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5%。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六、拟设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由瓯海区教育局和梧田中心校确定并考核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专业引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需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⑵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进行五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首次进行八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要求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⑶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xx]2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首次聘用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根据任职年限长短排序。

  (2)任职年限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3)任职年限、教龄都相同,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第一、任教以来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坛、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顺序:省坛—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骨干—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骨干)如荣誉称号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荣誉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二、在任教期间获街道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优先,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单项荣誉等同于降一级全面先进,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三、担任中层干部满十年或班主任工作满十五年,且坚持在中层或班主任岗位工作(双班语文教学或三班数学教学等同班主任工作)。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四、男年龄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年龄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优先。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4)如任职年限相同,也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5)温州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如符合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则自动升至现任职称最高级别。

  (6)请长期病假者,则自动降至现任职称最低级别。

  5、研究决定

  初步确定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双向选择,考核评议,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成木

  副组长:陈建云林长松陈淑孙丹

  组员:廖象春何少敏章秀平张晓和徐锋徐晓洁林益莉季迅群丁艳云林娟娣吴晓华

  (二)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设置;

  九、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5月15日——6月20日

  召开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审核。

  (二)20xx年6月21日——9月15日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比例结构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召开教师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集体研究岗位聘用,并公示。

  (三)20xx年9月16日——9月29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待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从次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十、其他

  (一)首次聘用时,所有任职条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岗位设置管理的首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时间统一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遇教师退休、各等级比例变化,则1年一调整。

  (二)首次聘用时,原则上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的,超出部分人员可以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保证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上岗。

  (三)本单位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人员的聘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xx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xx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xx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3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70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发〔20xx〕28号)、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97号)、《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xx〕12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院为全额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额896个(其中766个编制为可用人员编制,130个编制作为兼职教师财政拨款依据)。单位正职2名,单位副职7名。内设副处级机构33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6个、教辅机构(附属医院差额拨款独立法人单位单独制定方案)7个、教学系部10个。

  (二)现有在岗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在岗人员为896人,其中:管理人员84人,专业技术人员704人,工勤人员108人。896人包括711个有编人员、185个无编人员。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文件精神,我院可设置岗位总量1400个,按照我院实际情况和人员精简原则,目前设置岗位总量960个,其中:管理岗位134个,专业技术岗位768个,工勤技能岗位5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0%。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高教教师系列,高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59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77%。辅系列岗位为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会计、社会科学、医疗卫生等系列,辅系列的岗位等级不进入学院相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最高档次。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占用专业技术职数,确保“双肩挑”人员比例控制在管理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的30%以内,首次岗位设置完成以后,新进管理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管理岗位职级待遇。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34个,占学院岗位总量的14%,详情如下:

  1、院级领导岗位9个。其中:四级职员2个,分别是:书记1个、院长1个;五级职员7个,分别是:副书记1个、副院长4个、纪检书记1个、工会主席1个。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2个。其中:六级职员32个,名称分别是处长(主任、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督导团团长等;七级职员40个,名称分别是副处长、副主任、副部长、团委副书记等。

  3、其他管理岗位53个。其中:八级职员20个,名称是科长。九级职员33个,名称是干事。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5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

  (1)正高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三级岗位18个,四级岗位28个。

  (2)副高级岗位20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其中:五级岗位41个,六级岗位83个,七级岗位83个。

  2、中级岗位3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八级岗位104个,九级岗位138个,十级岗位104个。

  3、初级岗位1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其中:十一级岗位76个,十二级岗位76个,十三级岗位1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5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其中:技术工二级3个,技术工三级12个,技术工四级24个,技术工五级12个,普通工岗位7个。

  四、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七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3、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见习、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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