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03 13:24:34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导师制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导师制实施方案

导师制实施方案1

  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根据《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导师资格、导师职责、导师聘任、管理与考核的规定,我院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与发动

  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学生班会、教研室会议,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二、确定教师名单

  (一)受聘教师资格审查:

  1.学历资格: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本院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业务资格:

  (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2)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其他:

  (1)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

  (2)身心健康;

  (3)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

  (4)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二)受聘时间:

  每每学年开学初, 各班根据新生人数,为学生配备导师,学院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导师聘期原则上为一年,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聘任方法:

  导师聘任实行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的方式进行。

  (四)网上公布

  学院根据教师申请情况,结合导师聘任资格与条件,确定导师名单(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并将导师名单上网予以公布。

  三、师生互选

  1.师生互选工作分阶段完成。

  2.每一轮前一阶段为学生申报,后一阶段为导师选择。学生每轮申报一位导师,在学生申报基础上导师选择被指导学生。

  3.互选结果经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将不予更改。第一轮中由于各种原因未落实导师的学生,及本轮中接收学生数累计未满规定人数的导师将进入第二轮互选。

  4.师生互选结果在每轮结束后学院予以公布,正式结果通知将在全部导师互选工作完成后发布,最终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四、定期检查

  (一)导师职责

  1.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

  2.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条例,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

  3.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培养学生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4.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相对固定的导师接待日和地点;

  5.及时向学院及教务处反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填写《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

  (二)学生职责

  1.认真领会导师制的意义,了解《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

  2.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近阶段的学习、工作、思想状况等,每月至少一次。

  3.服从导师的安排,积极参与科技活动。

  (三)检查

  1.学院把导师工作作为本院(系)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意见;

  2.学院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

  3.学院建立本科生导师档案,并依据《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导师进行评价及划拨工作量的参考。

  宜春学院政法学院

  20xx年5月10日

导师制实施方案2

  为了适应新高考、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及质量,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把德育工作落到实处,营造优美的育人氛围,树立良好的校风,构建“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机制,实现全员参与、共同育人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人生规划向导”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实施导师制,帮助学生科学树立长、短期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等各方面的指导作用,使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起明确的、相对固定的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能够全面而个性化的发展。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学生成长导师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导师制工作的领导、实施、评估。校长、副校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教科室主任和各年级主任担任成员,负责学校导师制工作的政策制定和对全校各年级导师制工作的实施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二)级部指导小组。各年级组(级部)成立相应的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长、年级主任、班主任、备课组长组成,年级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制订本年级部具体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班级工作小组。班主任担任本班级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组组长,本班级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各班选聘的学生成长导师担任成员。

  三、目标任务

  (一)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让每一个学生都拥有成长导师,推动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全面和谐发展,探索一条“教师人人做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的教育管理之路。

  (二)以教师为主导,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对学生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寻找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深入学生心灵深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打造全员育人校园,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三)采取定人、定时、定标的方法,面向全体,侧重后进生,对学生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新课程理念,指导学生学会生活、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创新的能力,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人格自尊、行为自律、学习自主、生活自理、心理自强的新时代学生。

  四、导师职责

  导师在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要与受导学生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关系,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发展指导,起到“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等作用。

  (一)思想上引导:对受导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教育学生爱国、爱校、爱生活、爱学习,帮助和指导受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二)学业上辅导:教育受导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三)心理上疏导:关注并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协助学校和班主任对受导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积极参加班导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对受导学生的操行品德及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生活上指导:关心受导学生的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和个性特长发展的活动;

  (五)做好相关档案记录,积累素材,撰写育人案例。

  五、学生成长导师的工作方法

  (一)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导师要调查所带学生,为他们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生跟踪档案等,记录受导学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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