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时间:2023-05-20 18:18:59 兴亮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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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通用10篇)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1

  为进一步改善辖区市容市貌,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临江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按照重点治理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清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着力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整洁、文明、和谐、有序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社区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搞好街道、小巷卫生清理,集中治理社区内卫生死角;整治垃圾坑塘、排水沟渠;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行为;做好社区楼院卫生,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卫生观念。

  (二)主干线道路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公路主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杂草,治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规范沿路商户管理,对有碍观瞻的责令整改。

  (三)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进行区域责任划分,将每个区域的卫生落实到各单位、企业,分工负责。在此基础上,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存在的垃圾死角集中人力、物力进行清理;加强对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问题的综合整治,确保市容整洁。

  (四)商户占道经营治理。严禁占道经营和占道作业,对店外经营、作业严查重罚,对长期占道经营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五)企业单位环境治理。辖区内各企业要对厂区内外、进厂路及门前卫生进行全面清理,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

  (六)加快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健身活动场所、宣传栏、阅览室、公开栏等设施配套齐全,定期维护,书籍、宣传内容等及时更新。

  (七)完善内业资料。各社区要做好工作部署、会议记录、活动简报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收集资料,完善内容,规范装订,分类归档。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临江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社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下派街道科级领导及街道干部包干社区,对所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帮扶和督查。

  (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及纸质印刷品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辖区内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由街道办事处下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环卫设施、清运垃圾、清理卫生死角、绿化补植及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督查。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整治效果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桂平工作。根据桂平市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1345工程”等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当前平安建设工作实际,为桂平市争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示范市(县)工作顺利推进,确保20xx年完成目标任务并通过验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委的`工作思路,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桂平特色、时代特征、市域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枫桥经验”桂平版,把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市域桂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桂平,为奋力建设民主文明富强和谐的新桂平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贵港市和桂平市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20xx年开始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对标对表、统筹推进,条块联动、点面并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确保到20xx年初步形成富有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广西知名的社会治理项目品牌;20xx年达到“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标准,打造具有桂平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模式;20xx年全面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具有桂平特色“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

  三、主要任务

  根据桂平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xx年实施13大工程、45项具体项目目标及工作要求(简称:“1345”工程),结合我局实际,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一)推进平安物业小区建设

  借力现代化科学建设智慧平安社区(小区),力争20xx年底辖区所有社区达到平安社区(小区)的标准。推进智能人脸识别、智能监控、联动处置、综合服务管理系统等“四大模块”建设,着力实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与大数据平台关联率100%,治安秩序良好,居民安全感指数不断提升。

  (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全面排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为学校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三)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整治占用城市道路违法行为,加大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运输车辆扬尘污染、城市道路污染的监管。

  (四)平安消防建设

  进一步加强消防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在重点小区、重点部位安装一键报警、自动报警等智能系统。

  (五)建设“平安桂平”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深化“平安桂平”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窗口业务“网上办”。通过“平安桂平”精准管控出租房、网约房等,实现社会治理要素“网上管”。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着力打造权责明晰、执法规范、运行高效的执法平台,充实执法力量、加强培训,年内提高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比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待遇,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群众对执法队伍的满意度。

  (七)完善重大涉稳问题责任化解落实机制

  围绕“小事不出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全面化解矛盾纠纷。建立重大涉稳问题信息库,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适应智能化、网络化要求,试行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解决无法到达现场参与调处的难题。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将普通矛盾纠纷100%、重大矛盾纠纷80%以上排查化解在基层。

  (八)完善矛盾纠纷精准防范机制、全面推动行业调解平台建设。

  落实矛盾纠纷周报、月报、季度分析报告、重特大矛盾纠纷立即报告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化解。积极联合各股室、单位,针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主动举办诉源治理座谈,特别是劳资纠纷、涉商品房纠纷、物业纠纷等,打造多部门长效风险预防和矛盾调处磋商会谈机制,纠纷即时调处、依法维权指引。20xx年底前完成“智慧调解”系统建设和涉物业纠纷劳资纠纷、涉商品房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建设。

  (九)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继续以扫黑除恶为牵引,全力推进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健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长效机制,确保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点乱象总体得到根治,监督管理防范措施跟进配套,长效常治机制成型入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实施。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由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推进落实。

  (二)主动担当,强力推进。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主动履职履责。要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实行每周分口调度、每月综合调度、每季现场评比等方式,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四干四比”的氛围,确保20xx年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良好开局。

  (三)加大投入,加强保障。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为社会现代化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和新兴自媒体等多种手段对工作进行立体式、全覆盖宣传,大力宣传工程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现代化治理建设。

  (五)严格督导,强化考核。制定专项考评办法,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从严问责问效;对推进有力、效果明显的,给予及时奖励。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计分内容。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中发【20xx】11号)和《长春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xx——20xx)》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参与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宽城分局按照市局的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为期三年(20xx-20xx年)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有关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为切入点,以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具有长春特色、行业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系统参与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制化、智能化水平,努力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平安长春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部门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全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将市域社会治理放到市场监管系统的全局中谋划,增强市域社会治理与全局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法破解市场监管部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难题。

  五是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三、工作目标

  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长春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xx-20xx年)》统一部署,坚持高位统筹、科学设计、分批推进、整体提升,通过参与三年共治创建行动,助力将我市打造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城市;20xx年,完善架构、健全机制。全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重点任务落地见效,自上而下的市域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功能体系、评价体系、保障体系基本构建形成;20xx年,常态运行、成效明显。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治、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场监管系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20xx年,提升能力、示范引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圆满完成市场监管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创建工作。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医院”、“平安市场”等行业平安建设活动。

  责任领导:

  牵头处室:监管一科

  成员单位:监管二科、监管三科、各市场监管所

  2、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小平安累积大平安。

  责任领导:

  牵头处室:法制科

  成员单位:审批办、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各市场监管所

  (二)构建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

  1、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建工作,配合市公安局严厉打击黄赌毒、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

  牵头处室:监管一科

  成员单位: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监管四科、各市场监管所

  2、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组织点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

  牵头处室:监管三科

  成员单位:监管三科、监管四科、各市场监管所

  3、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主体地位,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打包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

  责任领导:

  牵头处室:监管一科

  成员单位:法制科

  (三)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格局

  1、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场领域执法体系创建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确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领导:

  牵头处室:法制科

  成员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助力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责任领导:

  牵头处室:监管一科

  成员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推进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市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

  责任领导:

  牵头处室:审批办

  成员单位:审批办、各市场监管所

  五、保障措施

  1、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要在分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实责任链条,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协同配合、保障有力的创建组织领导体系。

  2、要加强顶层设计。要结合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健全和落实市场监管系统落实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全系统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3、要加强督导考核。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要把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公务员考核、个人职级晋升和其他奖励惩处挂钩,对考核中出现纰漏失分的,取消评优、晋级、奖励资格。

  4、要加强经费保障。要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全面落实试点城市创建行动重点工作和大项目经费保障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做好经费预算,切实保障重点项目资金到位。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4

  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隆林,根据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健全机制,细化举措,加强保障,促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深入开展基层自治建设、城乡民主协商、关爱帮扶弱势群体、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组织监管等工作,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作用,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隆林建设跃上新台阶。

  三、工作任务

  (一)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在民政领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二)深入推进民政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

  (1)落实社会治理责任制。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日程。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执行、监督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民政领域发展过程。

  (2)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自治、多元共治、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在基层的全面领导与政治引领,建立健全村级“一委(部)两会三中心”,进一步提升村(居)民管理,教育,服务,监督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稳妥有序推进市域内村改居工作,保障社区治理服务在城市建设进程中持续全覆盖,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进一步丰富和健全治理体系。围绕打造“一委(部)两会三中心”,推动规范化建设深化村(居)民自治,推行以自然屯为基本单元的村民理事会建设,引导村(居)民参与群评群议,将村民理事会建成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之间的重要桥梁,进一步健全治理体系。

  2、健全治理服务机制,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动力。

  (1)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推进公共服务事项阳光工程,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一证通办”,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2)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建设“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全科网格”,把社会治理相关的各类事项逐步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便捷、高效。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各类民生需求项目以及部门分散承担、需要在村(社区)落实的事项,纳入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内容,提升网格服务能力。

  (3)推动修订村规民约。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活动,按归类易学易记易行的要求,在规范村民日常行为、建立农村公共秩序、引导村民礼让互谅、促进移风易俗等方面作出简约规定,调动、引导群众全程参与修订。

  (4)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乡镇社工站覆盖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根据市民政局的部署安排逐年推进乡镇社工站的建设,力争在2023年计划实现全县乡镇社工站全覆盖。有效破解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弱化的问题,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3、着力抓好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夯实自治强基

  (1)开展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规范村(社区)管理、议事协商、监督管理、考评考核等制度,深化村(居)民自治,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实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报酬、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有场所、有档案柜“六有”目标。

  (2)加强议事协商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建立健全村(居)民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协商活动。

  (3)抓实扫黑工作。聚焦低保救助、殡葬管理、流浪救助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任职资格联审,防止不具备任职条件人员进入村组干部队伍,把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现象,强化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建立完善扫黑常态化机制,保障困难、弱势、特殊群体等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4、推动多元治理,促进治理内生动力

  (1)健全道德约束激励机制。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建设,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平台,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

  (2)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市域内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检查、评估、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健全市域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育、资金支持机制,在市级层面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3)健全多元参与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其他领域的人员参与社会工作,积极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资证书考试,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实施社会组织引进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组织,提升社会工作组织的覆盖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对获得国家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证书的人才和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得到区、市两级表彰的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实施奖励。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健全市域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城市建成区和农村地区志愿者注册工作,提高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

  三、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政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谋划。各科室要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任务落实。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股室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每年研究确定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股室、参与股室和具体措施,确保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积极向上级汇报并加强督查指导。各股室要积极对接市局对口业务科室,争取资金、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类先进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导。

  及时相应出台本县工作方案,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5

  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市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优化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平安稳定根基,为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对标对表,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杜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化解办证矛盾的智慧和能力,按照湖南省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长沙市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实施细则》(长化解〔20xx〕2号)的规定和相关考核要求,坚持民生优先、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在土地来源合法、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实施,优先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栋证),再依法依规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

  (二)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涉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化解房屋土地征收、山林场权属的矛盾风险。

  (三)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提高实时预警能力。妥善应对地质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

  (二)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自然资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亲自抓,不动产登记中心、生态修复科、征拆管理科、征地拆迁事务所、山林权纠纷调处中心、信访科及各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各类文件制度,上报各项数据报表、进展情况,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6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基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着力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要风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建立健全治理体制机制,以“1238”推进工程为总抓手,以重点工作项目化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治理布局、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1238工程”,牢牢把握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引领这一条主线,坚持夯实基层基础与强化科技支撑“两轮驱动”,不断完善法治、自治、德治“三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方法途径,大力实施“向阳工程”“固基工程”“崇法工程”“润安工程”“同心工程”“民享工程”“铸盾工程”“智辅工程”八大工程力争到20xx年底在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为全市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提供重要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陵做出烟墩贡献。

  二、着力实施“八大工程”

  (一)向阳工程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加强镇、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切实推进“网格+党建”,构建“红云”四级网格组织体系。

  (二)固基工程

  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强化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基层机构改革,建立镇和社区事项准入制度,扩权赋能、减负增效。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明确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加强社会工作、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及政法网军等队伍建设。

  (三)崇法工程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润安工程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开展“村级文化带头人”的选拔、培育和宣传展示等工作,建设见义勇为主题文化长廊,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明确各部门平安建设职能,深入推进行业、系线平安创建活动及“平安镇”“平安社区(村)”建设。

  (五)同心工程

  大力推进民主协商,加强社会协同,更广泛地动员公众参与,推动共建共治。创新协商形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各类议事协商载体的作用,加强社区协商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激励政策,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多层次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治理型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六)民享工程

  加强改革创新,深化公共服务,落实人文关怀,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社区综合服务参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加强荆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七)铸盾土程

  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铸牢政治安全、治安防控、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公共安全之盾,切实防控风险,守护平安。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落实工作。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正本清源。严格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镇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完善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净化网络空间,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入打击整治网络犯罪,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加强各领域内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诉调对接,积极推动“解纷芜优”建设应用。

  (八)智辅工程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进现代科技和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智能化促进现代化。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如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健全智慧治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依法加强敏感数据监控,强化城市感知能力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建设,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

  各村(居)委会,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倒排工期,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制定细化方案,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地抓好本地、本领域社会治理工作,指导推动本镇、本系统、本行业落实各项目任务,确保有序推进、落细落地、按期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在按照《中共南陵县委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南陵的实施方案》(南发[20xx]15号)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抓好“1238”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南陵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重点工作“1238”工程项目分解表》任办分工开展工作,每季度向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镇向县委平安办汇报。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推动工作项目落实。

  (三)复核阶段(20xx年7月)

  镇平安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项目初步核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初核意见补缺补差、抓好落实,完成一批通过一批,确保通过上级复核。

  (四)组织迎检阶段(20xx年8月)

  做好迎接上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验收组现场验收和各项保障工作。

  四、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工程,高标定位、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镇、村(居)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工作调度,推动任务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市级管统筹、县区抓实施、

  基层强执行”的原则,镇综治中心突出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项目建设。以项目创新推动实践创新,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针对社会治理领域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问题,强化攻坚克难,大力改革创新,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问题。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对各村(居)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对各村(居)的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全过程加强督导检查,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7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十堰市通过20xx年“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第一期审核验收,根据《十堰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现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一大统筹、四大职能”作用,从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法治、德治、自治、智治有机融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十堰市顺利通过20xx年“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第一期审核验收,为十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举措及责任分工

  根据《实施方案》工作指引中确定的共性工作、特色工作和严防负面清单三项工作推进实施。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加强特殊群体管控。

  加强市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市、县两级建有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落实安置、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

  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市级层面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情、舆情和公众诉求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

  坚持“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婚姻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案(事)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行政复议科、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大力培育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律师工作科)

  (四)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

  针对本市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类领域立法。结合实际,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完善工作。(责任单位:局立法科、法治调研科)

  (五)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

  推动落实市域内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市县乡三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配合并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行政复议科)

  (六)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本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做好“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推进法治文化和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等融合发展。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健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落实律师权利保障和违法执业惩戒、公证过错责任追究、鉴定人出庭、仲裁员信息披露回避等制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师工作科、基层指导科、市公证处、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七)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健全。村(社区)建设有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八)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

  加强司法行政干部信息化、智能化等能力培养。完善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人事教育科、技术科)

  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争取力度,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财务科、技术科)

  三、实施步骤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按照“市县同步、整体推进、示范引领、分期达标、一次验收”的原则进行,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共分为以下五个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xx年7月31日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本地区、本部门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牵头机构,负责工作推进。

  (二)探索示范(20xx年8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明确张湾区、郧阳区、竹山县、丹江口市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示范区。20xx年底,示范区(县、市)要完成《工作指引》得分95%以上的工作,其他县区要完成《工作指引》得分80%以上的工作。基于此项要求,示范区(县、市)司法局要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重点对照本方案第二大项明确的八项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三)全面推进(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20xx年底,所有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完成《工作指引》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并在市委市政府考核中取得90%以上分值的合格成绩,满足通过省级验收的分值要求。

  (四)整改提高(20xx年1月1日-20xx年5月31日)。各县(市、区)司法局重点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五)审核验收(20xx年6月1日-20xx年11月30日)。20xx年6月-9月,迎接省委政法委对我市的考核初审。20xx年10月-11月,迎接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复审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迅速认领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平时,严格对照本实施方案,迅速认领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工作推进,工作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强化督办检查。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的工作指导和督办。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协助各地党委、政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司法局将适时赴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展专项法治督察,督察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8

  一、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越秀路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全区工作指引和任务分工,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作完成,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工作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举措,在全区推广,吸引各方力量参与试点创建。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推动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表扬;对推动乏力、进展缓慢没有成效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按照《20xx年河西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聚焦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进一步明确我街推进试点创建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责任分工。

  1、治理体制现代化。

  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深化“战区制、主官上”,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一把手抓平安建设和市域治理第一责任,落实基层治理的'领导体系。把党建红线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利用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健全联系会议、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机制,建立“红色网格”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通过民主议事协商工作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继续探索“三级吹哨报到”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创新打造“居民吹哨、社区报到——社区吹哨、街道报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三级吹哨报到体系,发挥网格员“全科网格”作用,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

  2、工作布局现代化。

  通过推动街矛调中心运行,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到人,及时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研究制定敏感时期维稳实施方案,成立维稳领导小组,街、所、社区三级会商,落实维稳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全体干部深入重点点位实行包社区、包案件、包人员的“三包”责任制。对重点上访人建立一对一包保责任组,落实“逐人稳控、信息互通、街所联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全科网格九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努力提升网格管理信息化水平。科学划分网格,建立健全三级微信群,及时调整“四失五类”人员信息,并进行定期入户走访。街道网格中心坚持深入社区抽查督导,每月开展《越秀路街道网格工作情况通报》。以“津治通”平台为抓手,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部门联动问题处置机制。

  3、治理方式现代化。

  坚持普法教育与调解纠纷相结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途径。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咨询、设立“社区法律工作室”等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街道、司法所、居委会、律师事务所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法律服务直接植入社区、植入最基层。以综治信息平台推广为抓手,强化数据信息服务工程。及时组织网格员结合日常重点工作,持续更新完善网格数据,将辖区居民、组织等信息录入区综治平台,实现街域内居民信息的大数据整合,让大数据在具体工作发挥“大价值”,在重点工作中发挥综治平台数据重要作用。构筑群防群治,齐心凝聚基层平安创建新力量。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群众治安自治力量,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招募平安志愿者,扩大“河西大姐”队伍力量。

  三、时间路线图

  按照全区“一年突破,两年达标,三年成果”要求,20xx年是试点创建达标年,我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科室围绕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按期实现目标。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9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治理水平,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威宁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合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近年来,威宁经济快速发展,外来人口增多,常住人口增长迅猛,文化呈现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发展不平衡等社会矛盾问题日益突出。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必须紧紧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推进务实管用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把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二、改革思路

  探索建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多元化治理主体的作用,切实做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威宁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基层管理能力,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抓好资源整合和高效配置运用,确保达到工作效率倍增,着力促进服务职能下沉,实现“零距离”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管理服务;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项目完成到位,做好各要素保障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改革内容

  (一)大力推进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体系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各部门(单位)间协同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是着力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发展壮大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体,“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离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寨老、联防队员、治安中心户长为补充的调解员队伍。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开展。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上项目的刚性前置条件。二是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强化调解理念,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治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切实把行政调解作为基层行政部门处理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坚持当调则调、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充分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说理、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式,及时依法合理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行政部门的权威。三是不断深化司法调解工作,扩大司法调解范围,切实提高调解结案率。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司法调解工作,注重克服“重判决轻调解”的思想,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切实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四是大力推行信访事项公道评说机制,建立完善公道评说组织机构,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信访人不服办理意见继续上访的事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访,需要解释、疏导的事项;

  涉及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情况复杂,处理有争议,需要进行公开辩论、举证处理的事项;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联名写信反映问题,经二次处理仍未息访息诉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评说的事项进行评说,有效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不断提高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五是切实加快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步伐,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建立专门的调解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效化解因征地拆迁、医患问题、林权纷争、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指导,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六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机制,县级领导每月至少到所联系乡镇(街道)开展一次接访工作,乡镇领导每月至少到所联系村(社区)开展一次接访工作,做到重心下移、靠前接访,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整合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等信息系统,建设智慧城市综合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管理指挥平台,开发设计多套可满足不同功能需求的应用系统,全面提升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产业发展现代化、公共服务人性化、城市治理精细化和生态环境宜居化。一是强化信息化基础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统筹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要求,建设统一的云数据中心、云平台、大数据平台、运营管理中心等基础设施,从基础上提升威宁整体实力,为社会治理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标准,增加数据利用率和价值。建设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容纳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地理空间信息、云视频共享信息等,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各部门数据共建共享,提高数据流动性和利用率。三是建设和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化系统,提升政府服务效能。通过天网工程、智慧平安、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的.建设,确保全县安全有序的投资和居住环境,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县信息网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划小范围、划多阵地、划短距离、划清底数、划全功能、划明责任、划活资源”的要求,以“网格化、信息化、多元化、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内容,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以网格工作室为载体,围绕政策法规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治安巡逻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社会保障服务、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整合各种服务管理资源,依托大数据,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社会信息底数清、服务管理零距离、群众办事方便快捷、幸福指数高的社会管理环境。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以房管人”,探索建立以不动管流动,以抓出租屋管理为主,强化“谁出租谁负责”的安全意识,明确房屋出租人职责,让房屋出租人做好第一道防线。通过辖区派出所与驻地各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对居民区、商业网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增强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感,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要摸清全县出租屋的底数,掌握出租屋的使用情况,将各类信息及时采集整理,登记建档,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二是延伸“以证管人”,不断完善《居住证》制度,赋予居住证更多的服务管理功能,配套落实外来人员在子女入学、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原住市民享有同等待遇,增强其归属感和责任感。三是深化“以工管人”,根据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娱乐场所等用工单位雇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落实以用工单位为主要抓手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实行用工单位负责制,强化“谁用工谁负责”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分片定人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确保能够及时掌握用工单位流动人口情况。四是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外来人员合法权益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及时立案侦查,依法处理。劳动、司法等部门要及时解决侵害外来人员利益的劳资纠纷、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等事件,及时制止外来人员受到的不法侵害,积极引导用工单位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并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建立刑释解戒人员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接回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刑释解戒人员的无缝衔接管理工作,避免脱管失控,尤其是对重点帮教对象,严防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二是建立健全刑释解戒人员生活保障机制,确保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所)后生活有保障。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戒人员,要按政策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加快建设一批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组织公益劳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通过过渡性安置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实现就业。积极鼓励企业招收录用刑释解戒人员。积极鼓励刑释解戒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刑释人员个体经营税费减免、企业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切实把国家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让刑释人员切实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三是坚持每月开展“统一巡查”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加快社区矫正GPS定位信息平台的建设,做到信息互通、动态监管和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

  (六)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帮教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实行县教育局领导包片,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包乡(镇),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协调联系村(社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兜底动态监管,做实做细校内外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通过探索“十户一体”“爱心邻居”等方式合力推进关爱帮扶工作。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关爱帮扶“十二个一”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少年身心健康,融入社会大家庭。二是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加快“育新工程”建设步伐,通过“育新工程”学校有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矫治教育,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三是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服务管理。要有针对性地通过解决就学、就业问题来强化闲散青少年管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创新方法、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引导未升学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继续学习,对没有就学愿望的,与社区、家庭搞好衔接,落实管理、监护责任。相关部门要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通过就业援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办法,对就业困难的青少年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同时,要注重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

  (七)创新禁毒工作机制。深入开展 “斩毒行动”、“利剑行动”、“清剿行动”、“净土行动”、“回归行动”五大行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区域性毒品问题,有效形成打、防、控关联推动的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构建“警方全警参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禁毒工作模式。一是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评体系,明确“党委政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和问责。乡镇(街道)、禁毒委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分别向上级党委签订“责任状”,在责任担当上从“部门首责”到“党委首责”转变,对各级党政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捆绑考核。对落实不力、打击不力、戒治不力、宣传不力、管控不力的对单位及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二是探索建立多方协作机制,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以“打源头、控环节”为导向,实行“逢吸毒必查毒源、逢贩毒必查上下线”的“双逢双查”工作制度,从最基本的毒品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入手,堵住毒品犯罪源头。探索建立“跨地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和“多省市外流贩毒打、防、控联动机制”,切实整治外流贩毒、堵截毒品入境、查控吸毒人员,有效查破毒品案件、抓捕毒品犯罪嫌疑人,促进整治外流贩毒工作整体推进。三是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数据禁毒系统”,变传统办公为网上管理、人工判断为数据运算、“千人一面”为“戒治”、事后处置为过程管控、定期考核为时时问效,努力破解“精准禁毒”难题。四是探索建立脱毒帮教、脱贫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因毒致贫问题。紧紧围绕帮扶谁、谁来帮、怎么帮以及希望取得什么成效、如何退帮等问题拟定方案,从戒毒、康复、回归、融入等各阶段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有效解决脱毒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调研(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县委政法委联合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社会治理改革工作开展调研。

  (二)方案制定(20XX年6月)。根据县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三)组织实施(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各部门、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社会治理工作。

  (四)总结评估(20XX年12月)。对社会治理改革工作进行验收,建立长效机制。

  五、成果形式

  出台《威宁自治县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县要成立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经费保障。要加大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经费投入,保证硬件设施到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严格检查验收。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涉及的部门和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定期督办、检查、考核机制,严格组织验收,严格兑现奖惩。

  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方案 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把唱歌镇建设成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繁荣发展、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活力迸发的现代化新一代乡镇,按照《巴中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坚持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普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弘扬“枫桥经验”、防范化解市城风险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巴中特点的市城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平安巴中、法制巴中建设贡献唱歌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唱歌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责任单位:党群办、各村(居)委会

  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委在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社区党委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动员群众的群众工作能力。持续优化以党委为核心,村委会、居委会、镇直机构及企业党组织等有序发挥作用的“一核多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形成社区党委核心引领、群众全员参与的社区基层治理格局。

  (二)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

  责任单位:人大办

  加强对本辖区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本辖区规划、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应急办、安监站

  以天网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完善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加强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科学完善的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群防群治参与治安防控力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任单位: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

  传承发扬“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五)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妇联、老龄办

  培育激发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政府转移职能。整合政府扶持资源,高标准建设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培育一批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专业社会组织。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治办

  健全党委和村、社区共治的制度架构和权责清单,确保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三联同创”,深入推进法治村、社区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重视社会领域的普法宣传,聚焦社会治理的突出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事项,把法律政策宣传到基层群众。

  (七)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综治办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村、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社区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

  深化“综治中心+信息化+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以基础网格为基本单位,以人口、法人、房屋、通讯和事件“五码关联”的块数据智能底板为支撑,应用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标准,构建覆盖镇、村、社区的智能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监控摄像头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大数据建设,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和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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