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摊位租赁合同

时间:2023-03-31 13:22:5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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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摊位租赁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临时摊位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临时摊位租赁合同

临时摊位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 市场内 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贰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 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 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

  1、第一年租金为捌万贰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递增,交纳时间为上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缴付第一年的摊位租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

  1、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规定范围内的玩具类产品;

  2、乙方需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一切经营相关费用;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占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7、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8、在租赁期间因市场内部改造、房屋维修,甲方需对乙方所租赁的摊位进行迁移、拆除时,乙方必需无条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摊位各项证件的年审手续,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摊位当年租金%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当年租金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义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进行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临时摊位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已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小区房屋(场地)临时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

  2、

  3、场地用途:

  二、 租赁费用

  1、租金标准: 元/月。㎡: 进场保证金/户。

  2、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

  三、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房屋或场地进行使用。

  五、乙方租赁期间,水、电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财物由乙方自行保管。

  六、租赁期内造成房屋(场地)破坏或损毁,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

  七、乙方只能在协议约定的用途和范围内使用所租赁房屋(场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在租赁区域以外设置宣传广告。

  八、乙方不得将所租赁房屋(场地)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九、乙方对房屋、场地内外部进行装修,事先应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危及房屋结构安全。

  十、乙方在期满后具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如不续租,在结算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所交押金。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上述第三条之约定,乙方有权拒绝缴纳租金。

  2、乙方违反上述五至八条之约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甲已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临时摊位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甲方将自己位于宜城市自忠路168号美巢商业广场商住楼农贸市场一楼C100号摊位租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结算:

  在本合同签订后,每年租金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诺条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租赁使用摊位,规范、整洁。

  2、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将该出租摊位产权转让给第三者后,不影响效力。乙方依据本合同享受的权利对第三方仍有约束力,到承租期届满。

  3、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摊位。

  4、乙方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四、乙方承诺条款:

  1、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服从摊位所在地物业管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自己承担并及时缴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2、乙方承租期届满时,应按期将摊位腾退甲方。否则按期占用时间,照本合同租金结算双倍赔偿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额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双方若违反本合同义务,除承担相应条款责任外,另承担伍仟元违约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临时摊位租赁合同4

  出租方:盘锦钻二综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租赁市场摊位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价格、期限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钻二综合市场 东 02 号摊位,(长5.5m*宽4m),经营范围酒类,租期 1 年,即从2016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1 日止。

  第二条 租金

  租金共 5000 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实行一次性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后当日内开始交租金。

  第三条 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起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押金 1000元人民币。待乙方不租赁后一次付清押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在租赁期内的经营范围必须按市场规范要求经营,不得随意经营,一但发现一次警告,二次没收,后果自负。

  5.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如有造成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自行转让和出租,所退摊位由市场统一安排。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7. 乙方在合同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交纳有关税费及有关费用,甲方上级管理部门对市场进行统一升级规划调整,乙方需全力配合,但甲方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 合同期间乙方应服从市场管理,守法经营,公平交易,不掺杂、使诈、短斤少秤、哄抬物价、强买强卖,否则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或清退。

  9.合同期间,乙方自觉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严格按照与市场签订的消防责任书执行,甲方不负责财产保存。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 5000元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进行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管理等费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1000元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不提供场地的用水、用电等设施。如果甲方提供乙方用水、电后,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逾期交纳者,每逾期一天加收应交数5%的滞纳金,逾期十天者,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不退还押金。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合同,如特殊情况可在当月底七天内向甲方提出申请,中途无故终止合同者,甲方将扣除乙方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

  4. 合同期间,由乙方自觉实行摊位经营场所“三包”(包卫生、秩序、整齐)工作,不乱丢乱泼杂物、脏水、不乱堆乱放,不占位越线,违者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处罚,多次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摊位,押金不退还。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 各业户租用的摊位损坏,维修费用由各业户自行负责,各业户的水电维修由业主负责。

  2.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完好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比如: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乙方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两份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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