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29 19:39:0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热门】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热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吴生涛

  副组长:

  组员:周建国、赵正涛、王蒙、许运涛、员民芳、王晓武、王建华、崔江涛、梁东辉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地质的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长:王晓武

  副队长:王建华、崔江涛、梁东辉

  组员:贺相杰、肖高阳、张建民、李建乐、赵国锋、翟晓妞

  韦敏霞、杨淑琼、各班主任

  三、报警程序

  学校当日值班领导(班主任)→学校校长→学校防汛领导小组→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学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度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总务处要将所有校舍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2

  根据物业集团公司下发通知与要求,为扎实做好公司及各项目汛期预防工作,保障公司和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项目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完好有效;加强各项目的巡视检查,及时查找漏点,避免因漏雨导致的电路短路、设备损坏问题的发生,特别是各项目的高配间,必须保证正常供电;负责各项目避雷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按照本防汛救灾预案组织维护和抢险工作。

  (二)、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四个工作组

  1、成立防汛抢险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各项目经理组织抢险职员对各管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积水区域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局部应急措施,组织职员进行处理。

  2、成立设备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用水泵进行排水)工作。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职员利用排水泵等设备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区域正常。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抢险通讯、统计、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做好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统计汇总由于汛情造成的损失情况。

  4、应急救援组

  组长:

  成员:

  一、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汛情援助工作。当某项目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抽调职员进行救援。

  二、防汛物资:雨鞋、雨衣、铁锨、编织袋、手电筒、铁丝、排水泵、托线盘等,并设专人负责,确保防汛物资在二十四点小时可领用。

  三、各项目经理为各区域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意识培训,对重点部位要检查到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险情扩大。

  四、防汛期间所有防汛职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遇中雨以上雨情时,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时,实行全员全岗值班制度。

  六、当办公室值班职员接防汛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全体防汛职员。

  七、各项目值班职员接到业主求助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当值领导和项目。防汛主要成员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当遇到管理区域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应迅速组织职员赶赴现场,调集水泵等相关设备进行疏通、排水,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八、平时,办公室职员内勤职员和各项目客服职员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并及时通知相关职员天气异常情况,同时做好防汛期间值班职员签名,及重大汛情记录。

  九、防汛物资应加强管理,汛期结束后交仓库保管,以备后期续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3

  一、组织领导人。

  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组长,各科、执法大队负责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主任兼任执法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防风防汛的日常工作。执行领导班子责任制,按班子成员日监督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监督,做好救治危险灾害的工作。

  二、工作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迅速应对,全力应对危险的方针,根据防汛防台等级应对机制和程序,确保组织有力、责任执行、到达、处理及时、信息流畅,及时有效组织实施我局防汛防台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通信联系组。办公室负责,科学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传发布,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

  (二)组织协调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任务布置、车辆调配和宣传报道等,及时向上级汇报开展情景,对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等。

  (三)危险调查组。由执法管理科领导,各执法大队在强降雨、台风来临前,组织调查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危险,进行情景收集和危险处理,加强或拆除有安全危险的设施,督促统计评价况进行统计评价。

  (四)物流保障组。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负责,及时购买、调配值班、值班所需雨具等应急用品。

  四、工作的重点。

  各执法大队根据工作要求,对辖区进行网络检查,重点抓住以下工作

  1、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牌的检测加固。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的设置场景进行调查,异常要密切关注车站、码头、学校周边、交通要道等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场景,实时监视。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通知业主拆除和加固,同时不能立即拆除和加固周边隔离的情况下,必须设置警告牌,注意过去的车辆和行人的防范。

  2、条幅、拱形等软件广告的清扫。通知各条幅广告、气球拱门广告发布、制作公司在预报灾害到来前12小时自行清扫、拆除预报灾害到来前6小时自行清扫的,依法强制清扫、拆除。

  3、办公楼的安全检查。对局办公楼、各大队办公楼门窗、用电等场景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其他工作。对于上司提出的临时工作任务,必须坚决遵守计划,及时组织人力物资解决。

  5、灾后工作。灾害发生后,催促受灾单位、个人维护、清扫受灾设施,及时检查、评价受灾情况,书面报告防止台防汛。

  五、工作制度。

  (一)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应制定详细的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执行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应急力24小时值班。全局人员电话24小时接通电源,继续联系。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平台的受理,确保及时受理和处理交易事项。

  (二)紧急准备制度。要事先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注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全危险,督促及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必须执行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提交,首先收集、总结、报告防汛防台工作信息。随时坚持与市城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联系,实现上情下报。

  (三)工作保障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各科、各大队根据工作安排,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及时组织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保障到位。对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应当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追究责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紧急处理制度。防汛防台工作要区分轻重缓急,从容应对。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迅速执行力量,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及时有效排除危险。

  (五)灾后评价制度。防汛防台结束后,相关科室和大队总结了防汛防台期间的情景,相关科室对履行职责的情景进行了比较检查,全面科学地评价和总结了防汛防台的工作情景。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4

  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防台防汛小组的组成:

  组长:金志刚

  副组长:谌贻莉;刘江南;郑盛光

  成员:徐毓元;潘润明;刘林祖

  2、防台防汛小组的主要职责:

  1)服从上海市防台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2)制定重点防护部位检查、维修、加固计划,制定防台防汛方案;

  3)收集台风、汛情情息,有针对性的做好防台抢险工作;

  4)建议防台防汛预警制度,在汛期根据降雨和水情的变化,做好防台防汛预警工作;

  5)建立防台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报警;

  6)建立和组织防台防汛抢险队伍,在发生台风时统一协调,及时赶到第一线抢险;

  7)发生台风时,在现场组织抗洪抢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资,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8)统筹安排防台防汛资金的使用,负责防台物资储备和调配。

  二、防台防汛的任务、要求和重点预防部位

  1、任务

  1)贯彻执行防台防汛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积极修建和治理汛险隐患工程和设施;

  2)抢险、排险、救人;

  3)保护酒店一层区域,地下室各机房、仓库等重点防洪部位;

  4)维持酒店秩序,确保正常经营。

  2、要求

  1)服从市防台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和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主汛期,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3)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在台风来临之前,对酒店各区域进行检查,尤其是外围、楼顶地段要时刻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防患于未然;

  4)凡在防台防汛抢险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的.组成和职责

  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由各部门组成:

  1、资金及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财务部

  组长:植旭峰

  主要职责:

  1)服从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安排;

  2)统筹安排防台防汛抢险资金;

  3)保障防台防汛抢险资金的及时划拨;

  4)合理采购防台防汛抢险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库存,主要物资包括:麻袋、编织袋、铁丝、绳子、劳动工具、照明设备、小型抽水机及沙子等;

  5)在临台抢险中要保证防台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并作好出入库登记;

  6)部分防台防汛抢险物资要提前在各出口储备。

  2、抢险抢修工作组

  组成单位:工程部

  组长:刘江南

  主要职责:

  1)接到预警通知后,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及抢救工作;

  2)组织人员抢险,防止灾情扩大,并派出人员到仓库、客房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3)服从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

  4)确保室内室外下水道的畅通;

  5)在接到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撤离命令后,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人员伤亡。

  3、治安保卫及运输组

  组成单位:保安部

  组长:徐毓元

  主要职责:

  1)建立防台防汛抢险警戒区;

  2)负责酒店抗洪抢险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破坏交通、通讯、生产救灾设施、哄抢救灾物资和公、私财产的犯罪活动。

  3)保证交通道路的畅通;

  4)保障防台防汛抢险物资运输及时到位;

  5)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6)将伤员送往医院。

  4、后勤保障组

  组成单位:综合管理部房务部

  组长:谌贻莉郑盛光

  主要职责:

  1)保障防台防汛抢险食品、饮水的供应;

  2)保障水、电、油的供应;

  3)保障常用药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

  5、人员疏散组

  组成单位:房务部

  组长:郑盛光

  主要职责:

  1)做好工作区域内的自查、防台防汛加固工作;

  2)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一旦下达疏散命令,立即疏散酒店宾客,并做好安抚工作;

  3)留必要的人员在工作区域,其余人员听候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指示。

  四、防台防汛抢险的具体实施方案

  防台防汛抢险具体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阶段:

  1、汛前准备应急反应

  1)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根据降雨和水情即可宣布进入临台准备应急反应阶段;

  2)各小组进入警戒状态,保安部派出巡查队对所属区域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3)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根据巡查队反馈的信息做综合判断,确定重点部位的防护计划,同时下达抢险命令;

  4)各小组按分工进入指定位置抢险。

  2、汛中抢险应急反应

  1)各地下室出口、一楼重要部位出口要用麻袋、编织袋等将决口堵住;

  2)及时疏散人员及车辆,防止大树倒下对人员及车辆造成伤害;

  3)洪水威胁地下室及一层的物资,要将重要物资抢运到高层。

  3、汛后恢复应急反应

  1)制定防汛救灾工作计划;

  2)布置排汛救灾工作,组织各工作组进行排汛救灾,恢复正常经营;

  3)检修机器设备、恢复供水、供电、修复道路;

  4)统计灾情带来的损失;

  5)安排救灾资金和经营所需的物资。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5

  为了切实做好黄海大丰港海上船舶防台(大)风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及船员的生命安全,根据海船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台(大)风应急预案。

  1、成立海上船舶防台(大)风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熊安平

  副组长:刘彦祥

  2、领导小组职责

  2.1.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海上船舶防台(大)风工作的领导、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2.2.根据气象预报,负责船舶在台风期间的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台风警报解除等阶段的.工作指令的下达。

  2.3.进入台风季节,负责组织对船舶防台(大)风工作的检查。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对外联系工作。

  2.4.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防台(大)风的能力和水平。

  3、气象预报的监控

  3.1.领导小组在进入台风季节要切实做好中央电视台、盐城气象台、中国台风网、以及周边气象台站有关海上气象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好每天的气象记录,尤其要密切注意台风的形成和走向趋势。收到台风预报立即向公司防台领导小组汇报。

  4、台风风力级别划分及避风地点的确定

  4.1.台风中心靠近施工海域预报风力在10级以上(含10级)为A级。此时船舶必须到指定避风锚地避风。

  4.2.台风中心偏离施工海域,预报风力在9级(含9级)以下定为B级。此时船舶就近在指定锚地避风。

  4.3.根据施工特点,应实地考察和调查,以确定船舶避风锚地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5、船舶避台风前的准备

  5.1.船舶做好封舱加固的材料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2.船舶要认真检查、检修机器设备和保养系缆件、锚机、缆风绳、消防救生、供电及信号系统,保证各类设备完好可靠。

  5.3.船舶在避风前要一次性备足燃、滑油料,以备避风时连续航行的需要;另需备足食品、淡水等生活必需品。

  6、应急预案启动

  在进入台风季节时,领导小组按气象台发布的台(大)风信息(以下简称台风),进入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三个阶段。

  6.1.台风预报阶段

  6.1.1领导小组收到台风消息预报后,按程序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并各船舶宣布进入海上防台准备阶段。

  6.1.2.领导小组组织船员在短时间内迅速回到岗位。

  6.1.3.避风船舶对各种设备在启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陷立即整改。

  6.2.台风警报阶段

  6.2.1.收到海面台风警报后,立即向公司防风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后,由船队队长下达施工船舶进入避台风锚地指令。

  6.2.2.接到指令后船舶立即离开施工海域进入指定锚地避风。

  6.2.3.船舶到达避风锚地后,应根据当地海域情况,进行避风锚泊;根据风向、风力选择抛前后交叉和领水锚4-6口,必要时抛设8口。

  6.2.4.以上计划根据当时情况可另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做好改航其他锚地的准备工作。

  6.2.5.船舶完成上述作业后,负责人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船舶的锚泊情况,并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方位。

  6.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6.3.1.领导小组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海面台风紧急警报后,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通知船舶进入全面防台阶段,做好各种应变准备。

  6.3.2.避风船舶实行全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观察本船锚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6.3.3.避风期间,船舶与领导小组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立即汇报并及时与当地海事部门联系,以便请求援助。

  7、避台风锚地安全措施

  7.1.船舶在进入避风锚地时,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本次船舶避风情况,建立必要通讯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请求海事部门给予援助。

  7.2.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对锚机、通信、消防、救生、机舱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检查巡视。

  7.3.保持通讯畅通和24小时职守,每日上午8:00时、中午12:00时、晚上20:00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船舶动态。

  7.4.避风船舶在避风期间船员不得随意离船,因生活或工作需要离船时报船舶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离船。

  8、船舶返航施工计划安排

  8.1.领导小组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海面解除台风警报,改发大风警报后,须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8.2.领导小组根据风力、船舶抗风能力和航程,经请示上级领导后,下达船舶原地继续防风、准备返回施工现场或开始返回施工现场指令。

  8.3.避风船舶接到返回施工现场指令后,及时制定船舶返航计划,船舶返回施工现场后及时汇报,并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动态和船位。

  9、作好防台(大)风的工作总结

  防台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本次防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今后防台工作打好基础,提高海上防台(大)风的能力。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6

  为提高防御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防台和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实施科学防洪、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1、大隐村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1320亩,耕地面积465亩,常住人口1590人,党员60人。地处余姚、鄞州两地交界处,四明山东北麓,地理位置优越,距宁波市区17公里,余姚34公里。杭甬高速公路在大隐设有道口,与河姆渡遗址隔江相望,距梁祝文化公园10公里。大隐山川秀丽,土地肥沃,气候宜人,文化深厚,物产丰富,交通便捷。20xx年村集体可分配资金29.5万元,村民年人均收入9441元。

  2、水利工程现状:20xx年我村投入了3万余元对庙前河河道进行了治理。庙前河河道为我村主要河道,全长2100米。

  二、村级防汛防台组织及职责

  1、经村三套班子开会决定成立大隐村防汛防台工作组,组长:金正国,副组长:毛继峰,组员:金翠岳、史夏芬、徐寅、徐丽珍。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主要职责:1、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2、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雨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3、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和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按村级预案实施自主转移。实施转移前,及时发出转移信号,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迅速将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4、当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乡级防指;5、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和群众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6、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下属4个队伍,分别是:监测预警队,队长:毛继峰,队员:姜文标、翁炎军,职责:负责接受相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联系电话:62913077;人员转移队,队长:金翠岳,队员:张甫生、翁恒惠,职责:负责转移本村危险区居民到指定安置点,人员转以后转入参加应急抢险,联系电话:62913077;抢险救灾队,队长:徐寅,队员:徐国庆、官小明、胡永康,职责:工程未出险前参加本村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工程出险后负责水利工程抢险,联系电话:62913077;后勤保障队,队长:史夏芬,队员:徐丽珍、刘海堂,职责: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组织抢险物资供应,搞好后勤服务,联系电话:62913077.

  2、大隐村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流程

  大隐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汛情监测、汇总信息,下雨刮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安排值班。

  一、当气象部门通告可能有台风或大暴雨影响

  1、安排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天气动态;

  2、组织对河道等阻碍行洪、各类危房等的防台检查;

  3、对有关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安排,做好作物抢收,落实农业大棚防台措施。

  二、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消息,接到上级防汛指挥部发布防台指令

  1、安排24小时值班,全面部署防台准备工作;

  2、广泛告知台风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台准备;

  3、防汛责任人员、抢险队员进岗到位工作;

  4、做好危房、仓库、户外设施的检查和保安加固措施。

  三、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接到进入紧急防汛期指令

  1、村两委领导进岗,按责任分工开始工作;

  2、抢险队员集结待命,抢险物料、机具等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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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防汛应急预案7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的效率,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项目部应对防汛防台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南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07〕57号)、《上海市南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内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指导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防汛防台预案要以“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切实实现“三个转变”,按照新时期防汛防台的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稳定、祥和、安全的环境。

  2 概况

  2.1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2.1.1地理位置、高程范围、地形、地貌特点等

  南汇区地理位置在北纬30°53’~31°09’、东经121°35’~121°51’之间。西与闵行区接壤,北与浦东新区毗邻,东北与浦东国际机场毗接,西南与奉贤区相交,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属沿海地区,海岸线全长50.1公里,海塘和一线海塘的出海水闸是防汛的重点。

  本项目部地处南汇区周浦镇,是防讯防台的重点位置。

  2.1.2行政区划、面积、人口、重要设施等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0251㎡,现有施工人数280人。内有塔式起重机3台,中小型机械30台,另有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

  2.2防汛风险分析

  影响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主要是台风、暴雨、高潮及龙卷风。

  2.2.1台风、暴雨、高潮等自然灾害对本地区的影响及历史上最大灾害的危害情况,从建国以来的记载来看,对我区影响最大的灾情按年份排列如下:

  2.2.1.1 1949年7月25日大台潮:摧毁海塘25公里,占全线海塘长度的58.82%,受灾面积高达17.5万亩,死亡1211人,流离失散35700多人,冲坍房屋18000余间,死亡牲畜2.69万头。

  2.2.1.2 1963年9月12日特大暴雨:大团、惠南地区水位高达4.52米,造成36万亩农田受淹,16800户受涝,倒塌314间民房和97座桥梁,损失粮食6万公斤。

  2.2.1.3 1986年7月11日龙卷风:吹毁民房4361间,1190户人家受灾,死亡22人,受伤540人,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2.2.1.4 1997年8月18日“9711”号台风:芦潮港最高潮位5.68米,是建国以来最高潮位,据不完全统计,经济损失达10858.5万元。

  2.2.2现状

  2.2.2.1 2005年8月5日至7日“麦莎”台风:港城大堤内坡石拱肋底119处淘空;8.6公里顺坝护脚冲刷严重,抛石外露,大堤护坎地被削低约25~30厘米左右;人民塘沿海特殊保护林受损树木约3000棵,倾斜24800棵。受损果园4.7万亩,水稻1.3万亩,蔬菜大棚5.6万亩,苗木932亩,其它经济作物1.8万亩,养殖业受损棚舍3万平方米,死亡家禽13.8万羽。全区共有18条道路、60个居民点、2755户家中进水,家中积水最深的约50厘米。港城开发(集团)公司工程损失约908万元,同盛物流园区工地彩钢板屋面受损4000多平方米,绿化场地受淹22万平方米。

  2.2.2.2 2007年9月18号“韦帕”台风:过程累积雨量最大为书院镇82.8毫米,惠南62.7毫米;最大风速:小洋山12级(34.4米/秒),滴水湖9级(21.0米/秒),惠南8级(19.0米/秒),全区内河水位由于早已采取预降措施,18日全区最高水位为周浦2.99米,东南沿海400亩秋瓜损失较大,周浦地区有200亩葡萄损失约30%,160亩桔子损失20%,另海塘上的人民塘有115棵树被吹折、吹倒。全区共转移安置了64914人,大治河、芦潮港水闸外共有94条船只进港避风,无人员伤亡。

  2.2.2.3 2007年10月8日台风“罗莎”:普降大到暴雨,芦潮港镇降雨量达239毫米,泥城镇230毫米,大治河水位涨至3.3米,芦潮港内河水位3.76米。1.8万亩露地施蔬和600亩西甜瓜受淹,3000余亩设施蔬菜积水,1000亩大棚塑料受损,城镇部分地区出现积水。

  2.2.3特征和趋势

  从地理位置看,南汇地处上海东南沿海,位于热带气旋北上路径要冲之一,又属东亚季风盛行范围,在海潮和季风的影响下,热带风暴、梅雨暴雨、东海潮汐等自然因素会给我区带来频繁的涝、台潮灾害,如果上述灾害组合出现,更会加剧本区的灾情。

  历史资料显示:南汇区每年都要遭受太平洋热带气旋的袭击,对南汇区有影响的台风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台风带来大风、暴雨等灾害,沿海还经常发生由台风引起的风暴潮灾害,对海塘堤坝防汛墙等工程会造成严重威胁。同时本区年均降雨量为1174.2毫米,68%集中在5~9月,平均年暴雨日2~3天。另外本区平均每4~5年有一次龙卷风过境,具有突发性与破坏性。还有近几年来强对流天气的增多,甚至出现“飑线”等天气现象,且影响南汇的台风强度越来越强,局部地区的短时间内的强降雨也有增多趋势,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损失也相应增大,但人员伤亡由于全社会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措施到位,呈现下降趋势。

  2.3防汛防台设施

  项目部配备了潜水泵20台,担架一付,手电筒10只,急救箱一只,麻袋100只,还有木材等物资。

  2.4重点防护对象

  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

  3 组织体系

  本项目部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周浦镇街道人民政府领导。

  3.1 领导机构

  根据规定,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缪建担任,副指挥由张宝根、宋黎明担任。

  3.2工作机构

  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工作。

  3.3其他

  建立防汛抢险小分队,平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4工作职责:

  3.4.1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抬、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xxx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

  4、xxx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4 防范与预警

  4.1防汛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1.1.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4.1.1.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

  4.1.1.3工程准备。配备一定的防汛应急物资,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防汛工程建设任务。

  4.1.1.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台风暴潮防御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1.1.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1.1.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自建通讯系统,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4.1.1.7防汛检查。按照“六不放过”的原则,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1.1.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急物资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4.1.2预防和预警机制

  4.1.2.1经常上网查看和收看电视,随时收集掌握防汛防台信息。

  4.1.2.2健全预报机制。建立信息的监测和通报系统。

  4.2预警信息含义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色预警信号,本区的防汛防台预警级别将按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分为四级,由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级别和发布程序后,从其规定。

  4.3主要防御方案

  4.3.1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

  4.3.2现场下水道疏通。

  4.3.3生活区、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护。

  4.3.4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模板等的检查与检修。

  4.3.5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加固及抢修。

  4.3.6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或拨打“110、119”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3.7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海塘、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南汇区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应对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见附表一)

  5.2.1 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5.2.1.1 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由区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24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

  (3)可能造成一般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下、死亡2人以下)。

  5.2.1.2 Ⅳ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2.1.3蓝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最新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抽空;

  (7)加固户外装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电力、通信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地点的防积水和抢排水措施。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2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5.2.2.1 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理,并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4)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300户、农田受淹1000~10000亩或房屋倒塌5~50间、死亡3~5人)。

  5.2.2.2 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

  (2)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5.2.2.3黄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水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

  (6)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停止;

  (7)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抢排积水准备;

  (8)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9)绿化管理部门加紧对树木进行绑扎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运部门及时发布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3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政府备案,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必须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5.2.3.1 Ⅱ级响应标准

  (1)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4)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301~1000户、淹没农田1~5万亩或房屋倒塌51~150间、死亡6~10人)。

  5.2.3.2 Ⅱ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提请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并适时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2)区防汛责任人和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必须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等单位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3.3橙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关门、关窗、收物,防止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各类建设工地停工,并对塔吊等设备进行锁定,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船只全部进港避风;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排水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至凌晨3时上岗;

  (9)绿化、市政部门及时扶正、清除倒伏树木;

  (10)水、陆、等交通航运部门及时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4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5.2.4.1 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必须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领导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1)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3)主海塘决口;

  (4)可能造成特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0户以上,或农田受淹5万亩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倒塌50间以上)。

  5.2.4.2 Ⅰ级响应行动

  (1)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

  (2)区党政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4.3红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根据安全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4)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5等级调整变更

  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Ⅳ级)向高(Ⅰ级)逐级递进,出现应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跃进。区应急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影响和处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来决定或报请市应急委决定变更响应级别,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响应程序和措施,情况特殊时,根据加强预防的需要,可提高响应等级。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5.3.1准备工作

  根据近几年在“麦莎”和“卡努”及“韦帕”和“罗莎”台风中人员撤离、转移的情况和经验,首先对临时工棚内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则,可选择学校、电影院、旅馆、厂房及亲戚家中作为撤离安置地点,落实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登记造册,同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更新资料,确保人员安全。

  5.3.2撤离指令发布条件

  在台风影响前,接市防汛的撤离指令后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撤离、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5.3.3撤离点保障

  撤离点的治安由所在地区的派出所和联防队负责,由所在地区的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饮食、医疗后勤保障。

  5.4信息报送

  5.4.1迅速报告信息。一旦掌握和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上级主管部门。市民有义务通过110等报警、特服电话和其它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5.4.2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应急办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口头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5.4.3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5.4.5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汛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5.5应急结束

  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结束需经有关的权威部门宣布,并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

  6 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和重建

  6.1.1善后工作

  6.1.1.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做好抗灾救灾的善后工作,慰问灾民,帮助他们解决吃穿住的问题,使他们有一个安定的环境,恢复生产工作,稳定思想情绪。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

  6.1.1.2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6.1.1.3积极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安抚灾民。

  6.1.2社会救助

  6.1.2.1提倡和鼓励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

  6.1.2.2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应急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1.3保险

  鼓励参加保险,减少损失。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要求定损理赔。因定损理赔需要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6.2抢险物资补充

  抢险物资根据当年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同时根据汛情及时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达到一定年限的及时予以更新,确保防汛物资能及时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毁工程修复

  在发生灾情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以确保防汛工程设施的完整性。

  6.4调查与总结

  6.4.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6.4.2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4.3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 应急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对暴雨后易积水点,采用潜水泵等设备临时排除积水。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可通过电话、传真机、网络、微波通讯等方式联络。项目经理谢三义,联系电话:13502120991。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7.2.1人员保障

  7.2.1.1建立业余抢险队伍。由各班组骨干组成。

  7.2.2医疗保障。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3专业保障

  7.3.1对供电系统,一旦出现倒杆,吹断高压输电线路等,及时向南汇供电分公司报告。

  7.3.2环境卫生:出现灾情,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确保清洁,灾后配合防疫部门进行消毒防疫。

  7.4治安与医疗保障

  7.4.1治安保卫。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7.4.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5物资与资金保障

  7.5.1按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储备一些物资,作为现场抢险物资;由项目部提供资金保障。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区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须立即补足。

  7.6社会动员保障

  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应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抗灾命令,立即抗灾。发生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后,首先应采取自救措施,减少损失,同时请求援助,再由专业队伍处置,如果事态继续扩大,则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全力抢险救灾。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

  8.1.1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应急、报警电话等。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开会学习等,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风险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8.1.2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防汛知识培训,提高防汛人员的业务能力。

  8.2演习

  8.2.1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8.2.2积极参与镇、园区组织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8.3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奖惩制度,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4预案管理

  8.4.1预案的修订原则上每二年对预案进行一次修缮,必要时可作随时调整。

  8.4.2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9 附则

  9.1数量概念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名词定义

  9.2.1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9.2.2防汛设施:包括潜水泵、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和洪水等引起的灾害的应急设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抗台防汛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洪涝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司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受台风(热带风暴)袭击或严重影响,造成大风、暴潮和洪涝灾害时建筑工程抗台防汛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4.3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1.4.4贯彻“就近救援”原则

  1.3编制依据及引用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温岭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预案》、《温岭市建筑工程防台防汛工作要点》,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预案。

  2应急准备

  2.1指挥机构

  成立公司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领导小组,总经理严守元任组长,质安副总张贤萍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质安部、技术部、生产部工会主要负责人组成。

  办公场所设在公司办公楼八楼质安部,值班电话:……,传真:……。

  2.2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台风洪涝灾害信息,做好防汛防台预警预防布置工作,发布启动本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导防台防汛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3)了解因台风、洪涝等灾害造成设施损坏、行业相关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4)及时向主管局等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等,组织开展灾后自救;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求援指挥流程图

  ?

  2.3应急办事机构

  根据防台防汛及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当确定为I级和II级预警时,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

  (一)信息综合组:由办公室、质安部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掌握抗灾动态,综合情况,宣传报道,发布台风灾害

  信息,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二)抢险救灾组:由办公室、质安部、生产部、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机械设备、人员的落实和调配;指导或帮助项目部组织施工现场物资的抢修,危险部位应急加固;指导和组织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撤离;指导或帮助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和危旧房屋抢险排险、善后处理等。

  (三)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工会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防指值班人员和工作人员后勤生活保障工作和接待上级领导、慰问事宜等。

  (四)专家组:由质安部、技术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制订各类应急抢险、加固的技术方案;制订房屋倒塌、

  大型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倒塌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措施;负责相关技术指导。

  2.3 急救工具(设备)、物资

  主要急救工具(设备)

  主要应急物资主要有:

  (1)氧气瓶、乙炔瓶、气割设备1套;

  (2)备用5m长绝缘杆10根;

  (3)备一根φ20棕绳长100米,备一根φ12尼龙绳长100米;

  (4)急救药箱10个,担架10副;

  (5)照明手提灯10个;

  (6)水带500米;

  (7)干粉灭火器10只;

  (8)沙袋500只;

  (9)对讲机10部。

  (10)雨衣、雨鞋20套。

  (11)电缆200M。

  3汛台分级

  分级参照《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温岭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标准,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1I级标准

  3.1.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我市或周边(台州市范围)地区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温州至台州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袭击我市。

  3.1.2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我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200毫米以上或局部降雨量250毫米以上,或过程降雨量250毫米以上,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2II级标准

  3.2.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浙东南沿海地区登陆,或强热

  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2.2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我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150-200毫米或局部降雨量200-250毫米,或过程降雨量200-25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2.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160毫米以上。

  3.3III级标准

  3.3.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闽中至浙北沿海地区登陆或紧靠浙江沿海北上,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2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全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100-150毫米或局部降雨量150-200毫米以上,或过程降雨量150-200毫米以上,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3.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120-160毫米以上。

  3.4IV级标准

  3.4.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4.2市气象台预报(或水文部门测报)我市有强降雨量,全市24小时平均降雨量50-100毫米或局部降雨量100-150毫米,或过程降雨量150毫米以上。

  3.4.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80-120毫米以上。

  4应急响应

  4.1Ⅳ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报告进入Ⅳ级响应阶段。密切关注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路径和发展趋势。

  (2)及时转发台风消息,督促各项目部做好防台防汛检查,消除在建工地安全隐患。

  4.2Ⅲ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建工局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Ⅲ级响应阶段。

  (2)公司召开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防台防汛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台防汛各项工作。

  (3)公司防指下设总值班室,成员由办公室、质安部、工会、技术部人员组成。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送交组长批阅,并将及时下传各项目部。并收集好各部门实时工作情况汇报。

  (4)设立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办公室、工会等人员组成。负责准备防台防洪中照明、食品、雨具及必要的设施保障。

  (5)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地防台防汛安全开展检查,落实加固预防措施(重点为临时设施、脚手架、深基坑等),消除安全隐患。

  (6)组织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安全隐患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工作,做好其余撤离人员的撤离准备。

  4.3Ⅱ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预热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II级响应阶段。公司值班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公司领导现场坐阵指挥。

  (2)各部门相应安排人员值班,与公司总值班室保持联系。晚上安排中层干部在办公室轮流值班,以便及时将市上级指挥部有关防台防汛精神传达到各项目部、各部门,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群众反应的应急事件。

  (3)公司防指下设的信息综合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的人员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在台风洪涝发生前,要按照上级指示和职能要求,按时完成各项防台防汛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进展完成情况向公司值班室汇报。

  (5)组织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和物资的撤离工作。督促项目部做好建筑材料、临时设施的固定工作。

  4.4Ⅰ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建工局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Ⅰ级响应阶段。

  (2)公司各相关人员到位筹备,各类防台防汛预案中所要求的机具、物料到位。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抗灾总指挥部的部署,随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发生下列险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当施工现场发生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指挥部迅速派出抢险救灾组,一方面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从临近项目部抽调人员、施工机械进场清理,减少损失。

  ②当发生危旧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根据市防指的命令、建工局防指、公司防指统一协调,组织人员迅速出动,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处置工作。

  ③当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倒塌影响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时,由指挥部立即派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5灾后自救阶段

  (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快恢复运行;指导项目部恢复施工。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受灾的临时设施和建筑材料,严防出现次生灾害;

  (3)做好损坏情况统计,办公室将各线损失情况汇总上报有关部门。

  (4)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

  (5)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

  6工作制度

  6.1请示汇报制度

  在防台防洪中,出现较大灾情和工程出险时,及时向公司指挥部组长请示报告,由公司指挥部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防汛办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2值班制度

  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防台防汛值班,各部门负责人要自觉带头参与,并做好与值班室联系。

  6.3安全检查制度

  台风洪涝发生前,根据公司防指的统一安排开展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重点加强防范深基坑、塔吊、井架和高耸建筑脚手架的安全稳定。台风洪涝过后,要对所有施工工地的安全及临时工棚的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而不产生安全隐患。对渡汛有问题工程,应登记列册,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6.4人员安全转移制度

  对因受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袭击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转移方案和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项目部不准在此期间住人。

  6.5灾害统计报告制度

  灾害发生后,要立即调查灾情。根据要求和程序按时汇总办公室统一上报。

  报告内容:灾害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①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有无人员伤亡情况;②突发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③原因的初步分析;④已采取的救援措施等情况。

  6.6工作总结制度

  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记录台风、洪涝和灾情发生的特点,并加以分析和比较,留作资料查证。注意总结防台防汛中取得的经验,并对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

  7培训与演练

  7.1培训

  应急预案确定后,按计划组织项目部全体工人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各器具、救护用品的使用以步骤的培训;

  (2)施工安全防护、安全警示设置、临时设施与个人的防护措施、防台防汛常识、交通安全、高空设施、大型机械的安全防护;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7.2演练

  应急预案确定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可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在项目防台防汛期到来前演练一次,以后每隔半年演练一次,人员变动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在一些差距的在日后工作中加以提高。

  8附则

  8.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负责制定与解释。

  8.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浙江天颂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与更新。

  8.2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防台防汛工作要点

  一、高空设施

  1、塔吊应降低自由端高度,能拆除的尽量予以拆除,塔身螺栓必须全面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加密加固、严禁对塔吊前后臂进行固定,确保自由旋转。

  2、脚手架连墙杆应加密加固,脚手架有悬挂物的`应立即清除,安全网应拆除,脚手片进行绑扎加固。

  3、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机、井架应用钢缆予以加固,箱体降至地面。

  4、加强对塔吊、脚手架、大型提升设备基础检查,防止基础沉降发生倾斜。

  5、高空设施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电源线路必须切断。

  二、临时房

  1、所有彩钢板房和临时加工场必须采用钢管、绳索等进行加固,并于地面进行牢固连接,确保房屋稳固。

  2、地势低洼或可能被淹没的临时房要防止墙体及基础泡水坍塌。

  3、有可能因风刮落的物体材料,必须全面清理至物料堆放场集中存放,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三、深基坑、施工用电

  1、加强对深基坑周边的监控,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对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加强监控。

  2、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3、台风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

  4、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汛期所有施工现场在大雨天气时要全部停止供电。

  四、人员物资转移

  1、台风来临时,有安全隐患的临时宿舍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到安全地方,基坑、围墙、高空设施有可能倒塌并危害到的临时设施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2、工地存放的台帐资料、电脑等重要设备必须在台风来临前转移至安全地点。

  3、妥善转移保管好水泥、石灰等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机械,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

  五、灾后重建

  1、对建筑工地被水浸泡和受损的房屋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特别是:深基坑等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支护情况;塔吊等垂直运输设施和落地式脚手架基础稳固和拉结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人口密集地段的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

  3、严格复工程序,未经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联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签字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开工。

  4、加强工地食品安全工作。

  六、值班制度

  要坚持24小时抗台防汛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掌握雨情、风情和水情,发生台风灾害和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置,迅速上报。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

  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

  抗旱的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2.1.1 县防指组成。

  县防指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指挥由分管水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人武部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担任。

  县防指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人民银行武义支行、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县防指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编制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方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县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指导、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和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措施;负责所属人防工程防汛防台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水务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等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水利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及时向县防指报告自然资源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

  (4)县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县人武部: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执行县政府提出的军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6)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正确引导舆论,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

  (7)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向公众播报气象、汛情、旱情等预警信息;及时播报防汛防台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8)县发改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9)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县级生活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生活救灾物资、县级生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负责并指导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

  (10)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订全县教育系统防洪预案,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非常情况下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1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区群众。

  (12)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13)县司法局: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4)县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费用、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5)县建设局:指导城市(镇)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场所设施的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灾后恢复工作,指导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农房安全管理;调查、核实、上报建设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6)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公路、水路设施的安全度汛和灾后修复,着力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调查、核实、上报交通运输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灾后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调查、核实、上报农业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8)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人员、游客、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订旅游防汛防台预案;在非常防汛防台期,组织人员加强各景点的巡视检查,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督指导农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1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因灾伤病人员救治工作;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和饮用水消毒;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

  (2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牌等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21)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麻袋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22)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制订电力防汛防台预案;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供电安全;调查、核实、上报电力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23)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组织修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通信设施洪涝台灾害损失情况。

  (24)人民银行武义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及时发放救灾贷款工作;督促保险部门做好灾区投保单位或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5)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6)各乡镇(街道):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编制和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明确职责和人员,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及时根据规定做好通知,传递命令,组织抢险、人员转移和生产自救,及时报告灾情,安置灾民。

  2.2 办事机构。

  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县防指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指办主要职责:

  2.2.1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传达县防指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实时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2.2.2 常态下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指的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编制修订全县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编制本级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演练;负责县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县防指办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2.4 乡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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