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3-28 08:22:53 房屋合同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天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口每 月 日前;

  口每季度第个 月 日前;

  口每半 年第个 月 日前;

  口每 年第个 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 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口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口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口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口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口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口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口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口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口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屋)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交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仟佰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约或致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余额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四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一次,即人民币仟佰元整。每次交纳房租为当月日前。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部分___1%/天)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

  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均为乙方负责。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5天的。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续租周期默认为一年,月租金依市场行情另行商议,其他合约内容不变。续租以下一租赁周期的'第一月租金支付、确认为生效。

  3、租赁期满或终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h以办理结清手续。若终止满三天,乙方家h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迁出时,必须将所有钥匙、卡证等如数交还给甲方。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七条: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室内及周边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第七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所列及未列各项费用,均不含税,也不能提供租金等相关费用发票。如有相关税费发生,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若乙方违反合同所约束的条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室内主要附属设施、表底及其他:

  1、电器:空调___2、冰箱、彩电、洗衣机、厨卫全套、有线及网络等设备;

  2、家俱:衣柜___2、床___2、沙发、餐桌+4椅、茶几、电视柜、鞋柜等;

  3、表底及其他:水、煤气/月、有线电视/月,电话网络、卫生费等以实际发生计算;交付钥匙把、门禁卡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xx区xx街道xx的房屋。建筑面积共xx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xx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xx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xx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收取租金,应依法给乙方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五条租赁期限内甲方依法支付房屋租赁税收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xx费。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收取xx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xx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应于签定租赁合同十日内到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者备案的转租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未约定的、乙方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订立新合同,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或备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按省、市、区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时,提交计生的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作出以下任何一项选择: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xx申请仲裁(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载明事项在附页另行依法约定。本合同书一式x份,甲方执x份,乙方执x份,合同登记机关存档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深圳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 年/ □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01-27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02-11

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05-31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07-05

深圳市的房屋租赁合同07-05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07-08

新版房屋租赁合同06-17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合集)07-05

标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