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消毒消杀方案

时间:2023-03-18 13:55:49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疫情消毒消杀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消毒消杀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消毒消杀方案(15篇)

疫情消毒消杀方案1

  为了有效地防止疫情传染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通风消毒制度。

  一、学校环境卫生消毒制度:

  1、加强教室、食堂、厕所、办公室等校园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

  2、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教室的通风和消毒一样,是防止传染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班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的通风工作和消毒工作,杀灭病原菌,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并做好消毒记录。

  4、教室应在每天上课前开窗通风,每天保持通风直到放学,其他教学用房也要每天开窗通风。

  5、楼道、厕所、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总务处安排专人每周两至三次进行。

  6、班级每星期两次用喷雾消毒剂,喷洒教室,进行对教室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二、个人卫生要求:

  1、学生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

  2、学生饮水必须自带水杯。

  3、保持居住房间的通风换气。

  4、避免和来自疫区的人员来往,如要接触,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尽量缩短接触时间,不要直接面对,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在接触后及时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医用酒精擦拭)。

  5、咳嗽和打喷嚏时不要正对别人。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

疫情消毒消杀方案2

  一、消毒原则

  (一)范围和对象确定。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现场消毒的范围和对象。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如居所、工作学习场所、诊疗场所、转运工具,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在其离开后(如住院、转院、出院、死亡),应进行终末消毒。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短暂经过的无明显污染物的场所,无需进行终末消毒。

  (二)方法选择。

  1、医疗机构消毒。应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2、环境物体表面消毒。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单过硫酸氢钾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3、室内空气消毒。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喷雾消毒。

  4、手消毒。建议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也可选择碘伏、过氧化氢等消毒剂。

  二、消毒措施

  (一)随时消毒。

  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患者排泄物、呕吐物、体液及其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参见常见污染对象的消毒方法,所用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有人的情况下,不建议喷洒消毒。患者隔离的场所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患者安置到负压隔离病房,疑似病例应进行单间隔离,确诊病例可多人安置于同一房间。非负压隔离病房应通风良好,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也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还可用紫外线对空气进行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小时以上。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结束后应洗手并消毒。

  (二)终末消毒。

  应确保终末消毒后的场所及其中的各种物品不再有病原体的存在。

  1、病家。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住院或死亡后,应对其居所进行终末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墙壁等环境表面,桌、椅等家具表面,玩具,电器特别是冰箱及其冷冻食品,开关、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患者使用的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等。

  2、交通运输工具。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离开后,应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终末消毒,包括:舱室内壁、座椅、卧铺、桌面等物体表面,患者使用的餐(饮)具,所用寝(卧)具等纺织品,排泄物、呕吐物及其污染的物品和场所,卫生间等。

  3、医疗机构。病区隔离病房,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对患者衣服等生活用品、相关诊疗用品和桌、椅、床单进行终末消毒;病房清空无病人后,应对室内空气、地面、墙壁、卫生间等所有环境和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感染科门诊等,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后,按照终末消毒的要求进行处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使用过的共用诊室,应对室内空气、墙壁、诊疗设备的表面等进行终末消毒后,非新冠患者方可使用。

  4、农村。农村地区环境复杂,卫生状况较差,物品种类繁多,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离开后对其进行终末消毒前,应做好家畜、家禽处理,做好灭蝇灭鼠工作,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消毒方案。终末消毒时,需重点关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起居房间、厨房、浴室、厕所(尤其是旱厕)环境及使用物品,以及垃圾堆、污水沟等的消毒处理,注意低温环境下的终末消毒应遵照低温消毒技术的要求进行。

  5、终末消毒程序。终末消毒程序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附录A执行。现场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前,应确保所用消毒产品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同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三、常见污染对象的消毒方法

  (一)室内空气。

  居住过的场所如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等室内空气的终末消毒可参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在无人条件下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法进行消毒。

  (二)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和呕吐物)。

  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

  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患者的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按物、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三)粪便和污水。

  具有独立化粪池时,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剂,池内投加含氯消毒剂(初次投加,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达6。5mg/L-10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无独立化粪池时,使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排放。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若有大量稀释排泄物,应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加药后充分搅匀,消毒2小时。

  农村旱厕消毒时,旱厕内泥土或木板等地面可采用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喷药量200mL/m2-300mL/m2。粪坑内粪便可用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封闭14天以上。

  (四)地面、墙壁。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五)物体表面。

  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家居用品等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六)衣服、被褥等纺织品。

  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建议均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若需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分钟,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怕湿的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或干热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七)手消毒。

  参与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八)皮肤、粘膜。

  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再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0.5碘伏或过氧化氢消毒剂擦拭消毒3分钟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净;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0.05碘伏冲洗消毒。

  (九)餐(饮)具。

  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十)冰箱及冷冻食品。

  冰箱外表面消毒参照“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内壁消毒采用低温消毒剂,或待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参照“物体表面”消毒方法。

  当储存的冷冻食品疑似污染时,可将其恢复至常温,煮沸消毒30分钟。若明确污染或无法进行煮沸消毒,则按医疗废物处理。

  (十一)交通运输和转运工具。

  应先进行污染情况评估:火车、汽车和轮船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对飞机机舱消毒时,消毒剂种类和剂量按中国民航的有关规定进行。织物、坐垫、枕头和床单等建议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十二)患者生活垃圾。

  患者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十三)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十四)尸体处理。

  患者死亡后,要尽量减少尸体移动和搬运,应由经培训的工作人员在严密防护下及时进行处理。用浸有消毒液的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民政部门派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尽快火化。

  四、低温消毒

  (一)现场所用低温消毒剂必须合法有效,在上市前应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温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1062号)的要求做好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并备案。

  (二)使用时应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确保按照低温消毒剂的适用温度范围合理使用。

  (三)与相关消毒设备配套使用时,应先对消毒设备进行调试,进行机械化喷洒消毒时,务必确保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表面,做好质量控制,确保达到消毒合格。

  (四)消毒对象污染严重时,应先用低温消毒剂冲洗或浸泡后再做处理,严禁喷洒或擦拭消毒。

  五、注意事项

  (一)消毒工作实施单位应具备现场消毒能力,操作人员应经过消毒专业培训,掌握消毒和个人防护基本知识,熟悉消毒器械的使用和消毒剂的配制等。

  (二)所有现场消毒均应进行过程评价,做好消毒记录并保存。必要时,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三)现场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标准要求,选择合法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疫情消毒消杀方案3

  一、消毒负责部门:

  校长负总责,学校总务处负责监督、指导、检查,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及功能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尤其是学生经常接触的物品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厕所用生石灰粉进行消毒。

  三、消毒时间:

  每周对校园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校园整洁干净。每天应有一定时间(中午12:30时下午学生放学后17:30时)打开教室门窗、寝室窗户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洁员按时负责进行每天的公共卫生环境打扫工作,定期做好消毒工作。

  四、异常情况:

  如发现校内出现类似“流感”现象传染病,班主任及教师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校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监控,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情节严重的.及时联系家长进行隔离治疗。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五、餐饮具消毒:

  1、食堂工作人员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2、学生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经常晾晒被子。

  六、消毒记录:

  专人记录消毒情况,消毒人员若贻误消毒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按相应的教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疫情消毒消杀方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2021年今冬明春我县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必需的人员物资运输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救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一盘棋”,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返)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党员突击队为骨干,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

  2.2局防疫指挥部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局防疫指挥部分组及职责

  局防疫指挥部下设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人员调配组、排查防控组、在建项目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运输物流组、督导检查组共8个工作组。

  2.3.1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完成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防疫防控工作任务,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和宣传、回复相关信息;完成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防疫防控所需要的经费预算和财务工作,组织防疫口罩、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应急物资的申拔、购买、调度及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物资出入记录与整理;落实防疫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的储备、供给需求;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人员调配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统一调配保障防疫防控工作人员,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及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等工作;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4排查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县指挥部的要求实施交通管制,设立交通防疫卡点,实施对通过防疫卡点的人员、车辆采取测温、消毒等防疫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做好各交通运输防疫卡点协调工作,确保各疫情卡点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开展工作;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人员在交通疫情检测站(车站)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以及体温异常人员的登记与处置工作。

  2.3.5在建项目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在建项目防疫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6机关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局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及指导下属单位机关防疫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做好职工宿舍和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7运输物流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保障全县疫情防疫交通运输需求,做好应急运力的征调;负责县本级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指导,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的通风消毒和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定期核酸检测以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冷链物流运输的相关工作;联合县禁毒办、公安、卫健部门督导各寄递物流企业和末端网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承担局疫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8督导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疫情站点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交通运输行业公职人员在防疫防控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对在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响应与终止

  3.1应急响应

  在县级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县(镇、乡、村)为单元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分区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3.2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程序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县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论证我县疫情风险等级,提出启动、调整、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县应急委员会报县人民政府或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的程序。我局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3.3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尽快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其他地区不得限制其出行。

  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密切接触者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病例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停止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点、疫区实施封锁。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及时研判疫情走势,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

  4.低风险区(无现症病例区)

  4.1交通卫生检疫

  (1)开展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协助属地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检疫,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所有往来人员均进行体温监测,掌握出行轨迹,实行一人一登记,严防疫情输入。

  (2)暂停来往县内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市、县)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4.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4.3中风险区(散发病例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4.3.1交通卫生检疫

  (1)做好汽车、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和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严格落实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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