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协议书

时间:2023-03-16 18:53:12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支付协议书(合集15篇)

  现如今,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支付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支付协议书(合集15篇)

支付协议书1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地址:

  鉴于:

  甲方为nps支付系统的主体企业,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乙方为其电子商务业务的开展加盟nps支付系统,共同致力于开拓电子商务事业,并自愿遵守本协议中各项条款规定。

  第一条 nps在线支付的基本服务功能

  甲方根据本协议为乙方提供以下各项服务:

  1.1 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

  乙方的商务网站进行交易所需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nps网上支付系统与银行交换信息,并将银行的确认信息反馈至乙方。

  1.2 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为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1.3 提供有偿网上广告服务

  nps支付系统有极高价值的网上广告位置,乙方可在此以优惠价格(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享受网上广告服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2.1 负责nps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提供第一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2.2 签订本协议后,为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技术接口文档、操作流程,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接口文档中所述规范进行程序开发,甲方配合乙方进行技术联调。

  2.3 负责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提供网上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并支持24小时在线修改、查询的功能。

  2.4 按照nps支付系统现行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外币结算管理办法》与乙方进行货款结算。

  2.5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支付成功后七个工作日内,因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冻结该笔交易额或者冻结相同数量的交易额,待乙方妥善处理事件后方可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将此交易额转回持卡人帐户。

  2.6 负责受理涉及nps支付系统支付结算系统出现问题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

  2.7 承担乙方交易信息通过nps支付系统安全传输系统出现问题的责任(电信线路及银行系统的问题除外);出现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造成损失的情况时,甲方免除上述责任,但应对乙方户提供解释并协助乙方寻求补救办法。

  2.8 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指定本公司客服专员随时为乙方服务,保证在乙方反馈问题后一个小时内响应。

  2.9 乙方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未能联系上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此款未转帐给乙方)进行处理,并将持卡人在乙方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帐户。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责任

  3.1 作为nps支付系统的加盟商,遵从nps支付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规定;享有nps支付系统为加盟商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和优惠条件。

  3.2 如实提供基本业务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email信箱等资质材料;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甲方对此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3.3 通过nps支付系统提供的安全网上支付平台,在互联网上开展 方面的电子商务活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需严格遵守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独立承担由于该网站信息虚假、 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问题的责任。

  3.4 使用甲方提供的管理系统,按照nps支付系统的结算流程,制定相应的订单处理、发货或提供服务的程序。

  3.5 按照甲方提供的网上支付技术接口文档,负责乙方的程序开发、调试。

  3.6 乙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支付业务,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乙方必须在乙方网站引导持卡人到甲方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甲方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3.7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3.8 乙方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9 乙方应妥善保管商户号及网上结账操作密码,因乙方商户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 乙方接受本协议第五条款内容,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3.11 乙方会在网站内放置甲方提供的logo或公司介绍资料及连结。

  第四条 保证金条款

  4.1 为保障nps支付系统会员的整体利益和网上支付交易效率,nps支付系统扣除乙方交易金额的百分之 做为保证金,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证金会在每下___个月第七天退回给乙方。

  4.2 在网上交易中,若乙方在发货、送货、退货等环节上,经常出现退款现象,甲方有权随时收取较高保证金额度或终止对其网上支付服务;

  4.3 如因乙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致使甲方受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信用保证金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易金额中扣除。

  第五条 风险说明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支付活动,或持卡人拒绝付款等恶性支付事件等,因此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 帐务处理及结算

  6.1 清算周期为 t+{ } ,甲方将乙方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算到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6.2 最少清算金额 元,{扣除交易手续费后},如当天清算金额少于最少清算金额,甲方会推至下一个清算日。

  6.3 双方对帐以nps网上支付结算系统提供的商家管理后台报表数据为准。

  第七条 退款

  7.1 商家可以在商家管理系统中提出退款早请。

  7.2 双方资金清算时,甲方退款给乙方或者乙方消费者的交易款项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网上支付服务费用和交纳方法

  8.1 年服务费 元

  8.2 月服务费 元

  8.3 终身使用费 元

  8.4 人民币交易手续费:按乙方网上交易额的 %从每笔交易中直接扣除。

  8.5 乙方未向甲方交纳足额服务费,甲方有权自动终止服务。

  第九条 保密义务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已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被要求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作辩解或申请保护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0.2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协议双方同意,本合约之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11.2 因甲方过错,使nps网上支付系统不能为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甲方应与乙方联系,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并尽量保证先满足乙方的交易需要。

  11.3 本协议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接口技术、协议及证书等,涉及需要保密的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网站和企业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商户支付端口的使用。

  11.4 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请求赔偿。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由于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甲方在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由于甲方服务器受到攻击,致使乙方受损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由于国家金融政策或银行内部系统升级以及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12.3 由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议定.。

  第十三条 权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才被视为生效。

  13.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确定为无效或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4.1 在合作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4.2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协议。

  14.3 双方在合作中有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都可以立即终止协议,但必须在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之后。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第十六条 其他条款

  16.1 本协议有效期 壹 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16.2 如双方未收到对方终止协议通知,此协议在到期日自动生效一年。

  16.3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盖章) (nps支付系统主体企业)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支付协议书2

  协议编号:

  甲 方:翼支付

  地 址:

  负 责 人:

  乙 方:(商户)

  地 址:

  负 责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中国电信特约联盟商家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1.1中国电信会员回馈服务和翼支付业务是由中国电信集团(以下简称甲方)联合有实力、有影响力的众多商家(以下简称联盟商家乙方)共同开展,旨在充分发挥电信集团和联盟商家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优惠服务,达到双方互利互惠、共同拓展市场的目标。

  1.2甲方确定乙方为电信联盟商家,为电信天翼客户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的合作商家。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在 范围内分店为甲方指定的会员客户及翼支付业务客户提供消费商品或服务。

  1.3甲方负责跟乙方进行合作洽谈和后续乙方的咨询和投诉的处理,并负责合作项目中的相应监督和管理。

  1.4按结算周期甲乙双方根据会员使用翼支付业务消费情况进行结算。

  1.5甲方会员使用翼支付消费乙方商品或服务时,翼支付个人账户按实际消费进行扣减。

  1.6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策划和组织活动,共同进行双方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各项活动的开展以正式函告的方式确认。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负责会员及翼支付用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甲方负责翼支付管理系统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2.3 甲方负责根据本协议附件中确定的优惠服务内容以及其他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制作消费指南,并负责通知、发放至各会员,引导会员到乙方进行消费。

  2.4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变更乙方提供的相关企业信息资料。

  2.5 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与乙方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的结算,并根据对帐凭证支付相应款项。

  2.6 甲方愿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通过报纸、电视、网站、黄页、短信等各种广告宣传和媒体推介的机会,积极为乙方进行宣传,协助乙方进行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引导会员到乙方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

  2.7 甲方负责制作统一的“联盟商家” 铭牌、桌牌以及其他宣传资料或物品提供乙方使用。

  2.8 甲方负责在乙方营业点安装POS机,用于翼支付业务消费和结算;如有需要,甲方负责在乙方营业点安装二维码终端,用于会员信息及消费验证。

  2.9 甲方负责POS机和二维码终端的维护、修障工作,确保商家POS机和二维码终端的正常运作。

  2.10 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如何使用POS机和二维码终端的培训。

  2.11 甲方应本着客观原则,依据双方确定的协议条款,有权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并通知乙方及时调整。同时,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甲方可以将检查情况及时通过报纸、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布。

  2.12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帐号:2201 0201 2922 1188 75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望海楼支行

  开户行联行号:102641000090

  注:应按甲方的要求填写转账单“备注栏”的信息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客户或会员,提供翼支付业务消费服务,确保甲方客户或会员在乙方正常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

  3.2 乙方应具有相对公开和稳定的价格体系,所有价格须明码标价;乙方应保证其产品和服务质量,并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负责,如因乙方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以及价格争议引起用户不满或投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3 在合作期内,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若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3.4 乙方应妥善保管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并按照《pos终端使用

  规范文档》要求使用POS机、操作卡及二维码终端,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仅限在本商家使用,如果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丢失或损坏,乙方应立即拨打专线电话挂失或报障,因保管不善或未及时挂失或报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出现人为损坏,乙方应赔偿损失。在合约到期或本协议解除时,乙方应将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及所有甲方提供的宣传物料完整归还甲方。

  3.5 乙方可登陆网站查询翼支付业务消费明细,并进行结算操作。乙方应妥善保管帐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6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公司,在商家营业场所内宣传翼支付业务以及相关优惠活动,并保证对甲方用户提供优先、优质和优惠服务。

  3.7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横幅、展架等宣传物料三天内在营业场所明显位臵安装放臵并妥善保管。

  3.8 乙方在协议签订一周内向甲方提供本企业相关宣传信息,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公开宣传。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宣传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该宣传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引发法律纠纷,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9 乙方有义务将自己的营业场所向甲方客户开放,遇到甲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时需要耐心讲解。

  3.10 在合作期内,甲方客户凭翼支付业务消费乙方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并通过甲方提供的专用POS机扣除相应的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款项。 翼支付业务结算周期为 每个自然月 。

  3.11 乙方相关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联行号:

  (如果是法人代表的个人帐户,则需要附上单位的委托证明、营业执照复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件盖章)

  第四条甲乙双方结算方式

  4.1甲方会员通过翼支付账户在乙方进行优惠消费,乙方承诺根据约定结算价、结算周期与甲方进行结算。具体价格体系如下:

  4.3 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押金,金额为1万元(¥10000.00元)。乙方为甲方开具押金收据,协议到期后甲方凭该押金收据,由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电影票款押金至甲方指定账户。

  4.4 甲乙双方应在每月30日前进行翼支付业务的结算。甲方将翼支付业务结算的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20日的,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甲乙双方向对方保证:合作的任何一方及其相关合作伙伴因本协议履行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计划、销售额、产品成本、客户和供应商资料等)均视为保密信息,应当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和目的.。若违反该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及间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获得该项赔偿而支付参与诉讼程序所引起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知识产权

  6.1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将各自负责制作和提供活动宣传资料。所有宣传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属提供方,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使用方)不得将其该宣传资料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上述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电视广告、平面广告、户外广告、广播广告、海报、传单、店内宣传品、网络广告、网站内容、短信广告等。

  6.2 甲乙双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宣传资料内容合法,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因宣传资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造成使用方的任何损失,将由

  提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参与诉讼程序所引起的一切费用费)。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7.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的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7.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终止履行30日或30日以上时,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9.1本协议的解除,应由一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本协议解除。

  9.2甲方有权对违反协议或被投诉并经消费者协会认定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商业道德的商家单方终止本协议。

  9.3协议解除前,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款项支付义务,同时,甲方收回POS机和其他宣传物料等。

  9.4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从协议解除前一周开始,甲方有权通过报纸、网站、短信等任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所有会员解除协议的商家名称和解除原因。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的实际存在,则应在15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5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赔偿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由于任何一方违约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该方承担一切责任。若对方因该方(指违约方)违约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对方有权要求该方(指违约方)赔偿其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支付协议书3

  甲方: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地址: 本协议作为《nps在线支付合作协议》的附件,与《nps在线支付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了给商户提供更多的支付卡种,满足客户需求,完善nps在线支付的网上支付服务体系。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发展国内电子商务之外币信用卡(以下简称“外币卡”),网上支付业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风险说明

  外币卡都采取信用制识别方式。但由于国内的信用体制尚不完善,因此在乙方使用甲方的网上支付平台及清算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服务时,可能会遇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支付或持卡人因各种原因拒绝付款(简称:拒付)等风险,进而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须独立承担因本补充协议第二条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引发的相关责任。

  第二条 银行拒付或索回款项说明

  (一) 银行拒付

  银行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根据持卡人的请求拒绝或索回向甲方支付的电子商务交易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国际信用卡组织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即使银行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其仍有权立刻要求甲方退还款项,相应地,甲方也会向乙方索回其款项。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甲方没能获取授权或在获取电子商务交易授权的过程中,甲方向银行提供的持卡人姓名或账号发生错误;

  2、导致电子商务交易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任何原因;

  3、电子商务交易中有任何偏离本协议条款的情形;

  4、电子商务交易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被全部或部分拒绝或退回,或电子商务交易全部或部分被持卡人有效取消或终止;

  5、在电子商务交易中销售或提供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务违反了法律或任何政府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的规定或条例;

  6、乙方根本没能提供商品和/或服务,或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没能让持卡人满意;

  7、乙方未能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电子商务交易的.证据;

  8、乙方按正常的合理警惕,应该意识到持卡人正在使用的卡属伪造或盗窃的,应该拒绝该电子商务交易;发卡行发现电子商务交易有上述或其它可疑情形时,有权拒绝处理乙方提交的电子商务交易。

  9、乙方向持卡人收取的价格超过乙方以现金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所收取的价格;

  10、持卡人对电子商务交易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数量有争议;

  11、持卡人有理由对电子商务交易或其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务的销售或提出异议或否认;

  12、持卡人书面投诉,称其并未实施或授权电子商务交易。

  (二) 索回款项

  1、在发生但不限于下述情况时,甲方将向乙方索回相关款项。

  (1)按照国际信用卡组织的规定:商户的当月拒付款额不得超过当月外币交易总额的2%,否则将克以罚款处理。由于乙方发生的风险交易数额超过该规定要求而导致国际信用卡组织对甲方予以罚款处理时,此罚款转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向乙方索回款项。

支付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

  鉴于:《_________》的规定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另行签定协议,甲、乙、丙本着平等互利和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数额为_________元×5‰。

  第二条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成立当日。

  第四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受托人报酬,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当承担计划本金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加盖公章,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因开展网上商务活动而租用甲方的电子商务银行支付网关,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过充友好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1通过_________支付平台提供网上交易支付接入服务;

  1、2提供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之银行卡网上交易转接服务(支持ssl协议);

  1、3原则上凡甲方支持的银行卡,均应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支付服务。在甲方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如可支持新类型的银行卡,均应该通知乙方,并及时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服务支持功能。已开通的银行卡类型,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不应停止服务。如因以上原因需停止对原有银行卡类型的支持,也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

  1、4提供本条之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包括:

  a交易查询:乙方可按照交易日期、交易类型和交易结果等选项进行查询;

  b交易报表的生成及显示:乙方可以按天、周、月生成并显示相关交易报表;

  c交易明细下载:乙方可以下载其任一天或几天交易明细;

  d保留3个月交易明细;

  1、5提供商户端软件升级服务;

  二、费用支付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包括:

  2、1平台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2、1、1收费标准:年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网上支付订单结算手续费_________%,单笔交易手续费不足人民币0、2元的按人民币0、2元计算。交易手续费甲方在为乙方进行资金清算时自动扣除。

  2、1、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3日内,甲方以现金、支票、网上支付或银行汇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年费_________元人民币整。

  2、1、3结算方式:乙方代甲方收取的交易货款与甲方结算周期为:每周结算1次,结算期之前7天内的交易应留待下一周期结算。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调款指令将应结算款划至甲方指定的账户,金额以乙方系统的记录为准。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当向乙方提供带有有效签字的书面通知。

  2、1、4划拨手续费按银行规定收取,并由乙方支付。

  2、2支付账号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三、资金清算

  a、双方资金的清算以_________为一个周期,甲方每_________将乙方上一周期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算到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4、1甲方的义务

  4、1、1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支付网关应当保证乙方能够在正常情况下进行结算。

  4、1、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技术支持。

  4、1、3乙方与消费者之间的所有交易行为及其关联的责任、义务与甲方无关。甲方对乙方的一切商业活动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2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必须对借助甲方支付网关支付进行的交易及时进行订单处理,并对交易涉及的一切商业责任和义务负责。

  4、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线工作所必需的文件、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以配合甲方完成接入系统的相关工作并且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之合法性、完整性及真实性负责。

  4、2、3乙方上线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上线确认书后的3个法定工作日内签署并返还甲方。因乙方延迟通知、延迟签署上线确认书而导致乙方网上交易转接服务开通延迟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2、4乙方承诺在其支付页面以适当的方式完整登载甲方提供的说明材料。具体登载方式、内容由甲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

  4、2、5双方都将就自己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直接签订合同,并负责开具付款凭证及收取款项;双方都没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对方的产品或服务,也无权就对方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签订任何协议。

  五、免责

  5、1因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办理。

  5、2一方因发生第三方破坏、盗窃、征收、罚没等意外事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在该方采取了必要、合理、谨慎的防范措施并严格履行了必要、合理、谨慎的检核程序的前提下,可相应免除其违约责任。

  5、3确因发生意外事件无法履行/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意外事件结束后,履行本协议受阻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技术、情报、商业秘密及由此产生的技术成果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的二年。

  七、期限

  7、1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7、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的,须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需续签本协议的,应在本协议终止前的7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续签手续,续签的合同条款不受本协议条款的限制。

  八、违约责任

  8、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依据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8、2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的,经甲方通知催收后30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仍未支付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

  8、3甲方对其支付网关的`支付接入系统的安全、有效、实时性负责。若乙方发生本协议项下的网上银行卡支付障碍,影响实时支付,双方应积极合作、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因甲方过错引起乙方损失的,甲方将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则按过错大小确定各自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9、1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一方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10、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30日内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0、2当任何争议发生及/或正在进行仲裁/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一、其他事项

  11、1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主体事项达成的独立协议,并且应当替代以前的所有协议或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承诺;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签约方保证本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或其他实体组织,且资信良好。

  11、3签约方保证本方于合作期间提供的任何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为合法提供。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为执行合作项目的目的按照约定或根据对方书面同意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时,应明确指明该资源的所有者。合作期满,一方应停止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1、4签约方保证在本协议提供的地址、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签约/履约过程中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一方若需变更,须在变更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1、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如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不在同一日的,以在后一方的签字盖章之日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签署地点:_________

支付协议书6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100%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 公司100%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万元(大写: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

  (二)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人民币 )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

  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 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 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 交易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 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

  第七条 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

  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或有债务的处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

  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通知及文函送达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书面文函,除双方当面交接外,均应按下列地址、联系方式以邮政速递(EMS)形式发送至对方:

  甲方:

  地 址:

  收件人:

  电 话: 移动电话:

  乙 方:

  地 址:

支付协议书7

  发包方: 项目部 (下称甲方)

  承包方: 泥工 班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为切实保障乙方的员工能及时从乙方按时领取应得的工资,乙方承诺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乙方严格按照与其员工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按时向其员工支付工资,不得拖欠。乙方为其员工发放工资应制作工资发放清单(格式见附表),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二、如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付款(包括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等)后将该笔款项中关于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列表(需经每个领取人签字),并在申请领取下一笔付款前将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列表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甲方分包使用部门(甲方施工处、专业公司等)审查后报计划经营部门备案。如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报表时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各类付款。甲方每发现一人次员工工资支出与事实不符,对乙方罚款100元,并以此类推,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三、当甲方在工程完工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非质保金)或年终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财务部门先支付该笔工程款的 %,专门用于乙方给其员工发放工资。乙方应制作员工工资发放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甲方分包使用部门审查后提交甲方财务部门。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后再将剩余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四、如果乙方没有按本协议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并交报发放清单,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发放清单。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五、乙方保证坚决杜绝发生其员工到甲方处讨薪、对甲方及其员工进行工作干扰、人身胁迫、人身伤害事件。当发生乙方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讨薪事件时,每发生一人次,由甲方对乙方处以200——20xx元的罚款;甲方认为对甲方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甲方对乙方给予5——50万元的处罚。上述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

  六、如发生乙方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讨薪事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小时内到讨薪地点予以处理。如不来处理,甲方将从对乙方未支付的款项中代乙方予以支付,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支付协议书8

  乙方:yyy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_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月期间,乙方与甲方下属企业xxx公司装璜分公司之间装饰装修改造工程的全部结算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自上述工程开工至今,甲方共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二、经甲乙双方核对,扣除乙方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管理费用后,甲方尚拖欠乙方工程款的本息合计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按下表所列的时间和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

  四、本协议订立后,乙方自愿免除追究甲方在前述工程项目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订立后,双方就甲方拖欠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及甲方的违约责任均以本协议为准,再无其他争议。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远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支付协议书9

  甲方:[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乙方(特约商户):[ ]

  鉴于:

  (1)乙方希望受理顾客的翼支付业务;

  (2)甲方同意作为收单机构,将乙方作为其特约商户,为乙方受理翼支付业务提供配套支持服务;

  (3)甲方作为翼支付业务运营机构,同意直接接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安置在乙方的POS终端。

  为了促进翼支付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翼支付用户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特约商户,通过与甲方系统连接的POS终端实现受理翼支付业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

  (一)POS机具:特指非接触式POS终端,可受理以非接触方式进行数据交互的含有翼支付账户信息的介质,协议中此类介质特指中国电信RFID UIM卡。

  (二)翼支付特约受理商户:是指已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同意受理翼支付业务的合法经营的个体户和企事业单位。

  二、业务受理条款

  1、受理翼支付业务

  1.1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的顾客以POS方式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的交易。

  1.2 乙方在接受翼支付用户消费时,应提供折扣优惠。

  1.3 乙方必须开设资金结算账户。

  2、权利及义务

  2.1甲方作为提供翼支付业务的运营机构,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及义务:

  (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向乙方做好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服务;

  (3)向乙方提供账款、手续费及商户交易手续费清算数据及报表;

  (4)向乙方提供甲方自有的POS机及其配件,应收取押金,押金于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乙方;

  (5)委托专业化服务公司对乙方进行定期回访,对乙方收银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安放的POS机具进行维护、保养;

  (6) 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需调整的账务,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并经查实后,及时为乙方做相关处理;

  (7)有权对收单业务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

  (8)有权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2、乙方权利及义务:

  (1) 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或张贴翼支付受理标识, 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日常管理及巡检等工作;

  (3)组织收银员及财务人员参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举办的翼

  支付受理操作培训;

  (4)提供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确保POS机的正常使用;

  (5)按甲方业务受理要求受理翼支付业务,且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的翼支付消费,保证翼支付用户享受不低于现金支付消费者的服务及优惠;

  (6)不得将POS机具、签购单、签购结算单、翼支付标识牌等物品用于受理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给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受理的翼支付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8)不得将其他商户或个人的交易假冒本商户交易与甲方清算, 保证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9) 必须在T+3个工作日内响应甲方的调单要求,协助甲方做好对异常交易和交易纠纷的调查取证及投诉处理的有关工作,并必须执行甲方对此提出的处理意见;

  (10)受理翼支付时只能将翼支付卡在POS机具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经认证许可的设备上读取翼支付卡信息;

  (11)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翼支付账户信息及个人密码;

  (12)必须确保业务处理程序的安全,应将签购单等存有账号信息的介质保存在安全领域,只允许经授权人员接触,严禁泄漏给第三方;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

  (13)保证所有入网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入网登记的任何资料如商户名称、清算账户、营业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为翼支付线下消费用户提供翼支付消费服务环境、正确指引用户进行

  翼支付消费操作,为用户做好解释等基础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对有争议交易的投诉、差错、争议进行处理,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资金损失;

  (15)对甲方提供的POS终端机具应尽妥善保管之义务,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对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损失向POS终端机具提供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具赔偿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机具赔偿金额=机价*(1-已使用月数/60)元(注:赔偿金额最多不高于机价,最少不低于RMB600元)

  (16)乙方因电话故障或经营场所变更等原因须变更POS接入电话的或改变装机地点的,应提前向甲方主动报告,由甲方协助乙方变更装机地址;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不同门店受理翼支付业务需要、用翼支付POS上门收款等为理由擅自移机,确有正常经营需要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17)不得擅自改造POS机具,不得非法截留和保存用户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

  (18)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受理翼支付业务,承担因自身过错造成的用户和甲方损失。

  3、账务处理和清结算

  3.1每日交易完成后(以甲方的结账日为准),由甲方根据当天交易的记录内容,在下一个结算日将乙方应得款项划给乙方账户;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第[]种方式 :(1)每日结; (2)每周结;(3)每月结。乙方指定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摘要(最多为8个汉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若要变更上述结算账户信息,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3.2协议指定的结算日为每个结算周期后的第1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结算上一周期的成功交易资金,交易的具体结算日期以甲方系统的规定为准;遇国家规定节假日结算日期顺延,结算金额合并结算。

  3.3乙方如对甲方的POS业务账务处理有疑问,可向甲方提出询问,或填写申述单送报甲方。

  3.4乙方的应得款项,系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翼支付用户通过安置在乙方的POS机进行消费支付的总交易金额减去乙方应支付的总手续费金额;

  手续费系指对于每笔翼支付消费,乙方根据下述翼支付线下特约商户手续费标准而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总手续费金额是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甲方应收取手续费的总和。

支付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海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丁方缴纳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关税和行政事业性费用(以下简称税费),经丁方提出申请,甲方通过对丁方守法、资信等情况,乙方通过对丁方账户等情况的审查,允许丁方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丙方为甲、乙、丁方网上支付税费服务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子数据的保存等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一)甲、乙、丙方为丁方提供网上支付有关海关税款和行政事业性费款的服务。本协议所称网上支付服务,是指丁方使用计算机通过internet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网站,查询到甲方生成的电子“税费通知”,若无异议则指定缴款单位和缴款账户,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交“电子税费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方发出的“税费支付”指令办理税费款项的支付服务。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完善现有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项目后,乙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先合作为丁方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务。

  第二条 业务流程

  (一)丁方向甲方申报,甲方接受申报后,生成电子的税费通知,税费通知通过甲方的计算机系统传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统。

  (二)丁方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通知。如无异议,可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税费支付指令进行支付;如有异议,需向甲方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三)乙方根据接收到的税费支付指令电子数据进行预先扣款(以下简称预扣)处理,并将支付成功的电子回执通过丙方的_______系统反馈给丁方。若由于丁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败,乙方应将支付失败及失败原因的电子通知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丁方反馈。

  (四)丁方可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款项的处理进度和状态,在获知支付成功后,可准备有关纸质单证到甲方现场办理验放手续。

  (五)货物放行后,乙方负责将税费金额确定无误的网上支付款项缴纳至国库或指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甲方应为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开具纸质缴款凭证,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纸制凭证的流转。

  (六)货物放行后,若税费计征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税费计征结果发生变化的,按现行的退、补税管理规定进行退补税处理。但对退/补税税单,丁方只能选择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三条 服务的申请

  丁方应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出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申请。

  丁方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填写电子服务申请表格,向甲、乙方提供:其基本信息、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帐户信息、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及操作权限资料。

  甲、乙方对丁方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通知丁方,丁方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

  丁方如需对上述申请资料进行修改,应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甲、乙方提交电子变更数据,甲、乙方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丁方变更是否生效。

  为使本协议下的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顺利开通,丁方应于服务开通前在乙方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丁方不得撤销该账户。

  乙方将严格按照丁方申请资料中提供的帐户、名单和权限进行税费支付处理。

  第四条 电子指令与回执的效力

  为完成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甲、乙、丁三方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传递有关电子指令、通知和回执,甲、乙、丁三方认可丙方有能力对电子数据涉及的数字签章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务及技术认证机制。

  甲、乙、丁三方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电子指令、通知及回执的送达等产生争议时,以丙方备份或保存的电子数据为准,丙方可依据其保存的电子数据对有关情况作出证明。

  丙方有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采取必要手段保持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取消税费指令的处理

  乙方按丁方通过丙方的.中国口岸数据系统提交的税费支付指令进行预扣款项处理后,若在货物放行前因税费金额发生变化需要取消税费指令的,乙方应将预扣款项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丁方账户。

  第六条 服务准备和技术支持工作

  网上支付服务开通前,丙方应为丁方制作进入_________系统的银行ic卡,并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丙方应为丁方在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

  开通本服务后,甲、乙、丙方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向丁方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丙方承诺,甲、乙、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丁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特别授权或许可,不对外提供或引用有关电子数据。但依据法律的规定,需要甲、乙、丙方在司法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证据提供的除外。

  第八条 通知条款

  丙方保证其_________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不能正常使用时,丙方将以网页发布的方式通知丁方。

  第九条 电子数据的保存

  丙方承诺将有关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原始电子数据保存20年,并确保期间原始数据未经任何人为干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子数据的灭失、缺损、破坏或更改的,丙方已向丁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后,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经各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30天之前,如果任何一方未向其他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将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属几方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有过错的几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管制、法规改变或其他当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当事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不能履行的理由。

  第十三条 管辖

  凡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有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生变化,直接影响本协议书履行的,应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甲、乙、丙、丁四方应按上述规定及时协商修改本协议。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四)通知地址。出现本协议项下应当书面通知的事项时,一方应按照下列地址通知其他方:

  甲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协议书11

  甲方(委托付款方) :

  乙方(付款方):

  丙方(收款方):

  甲方、乙方、丙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委托付款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向收款方:,支付甲方与其在 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金额 八百零伍万元整 款项。

  收款人(公司全称); 收款人开户银行全称: ;收款人账号:;

  2、乙方应在付款账户中保留足够余额,保证乙方能够及时确支付款项。

  3、丙方提供收款人公司全称、开户银行全称、开户行账号,信息有误或因其他原因延误付款与乙方无关。

  4、甲方对委托付款金额有异议,可向丙方进行查询。乙方对代付款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有审查和鉴别责任。

  5、以下事项发生变更时,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1)收款人名称;

  (2)收款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6、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未能将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仍按原收款方户名、账号等付款引发争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拟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甲、乙双方如需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履行终止协议手续。乙方在办理完成终止协议手续的同时,停止该项委托付款业务。

  甲方(委托付款方)乙方(付款方) 丙方(收款方) (签 章) (签 章) (签 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支付协议书12

  甲方:北京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乙方承建甲方开发建设的“中国xx商城”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一期工程”)的特殊历史背景情况,及甲方重组后对一期工程后续开发建设所付出的巨大努力,现甲、乙双方就甲方未支付乙方一期工程尾款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尚欠乙方一期工程尾款约为万元人民币(不含工程质保金万元人民币,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注明是哪一个合同)约定执行)。

  二、甲方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向乙方支付完毕上述工程尾款。具体付款日期及方式如下:

  1、20xx年7月日前万元

  2、20xx年8月日前万元

  3、20xx年9月日前万元

  4、20xx年10月日前万元

  5、20xx年11月日前万元

  6、20xx年12月日前万元甲方按上述时间的约定,将款项汇入以下帐号:

  三、双方同意在支付上述最后一笔工程款前,对双方可能产生的差异进行确认调整,并按最终确认结果支付。双方确认差异并进行调整的依据是:合同、结算单、甲供材料。若双方无法就调整达成一致,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第二条第6项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不少于该项支付数额的95%,即万元的一期工程尾款。

  四、由于甲方未能严格履行甲、乙双方于20xx年9月18日签订的《中国xx商城工程补充协议》,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但考虑到双方的友好关系及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诚意,乙方同意甲方在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前提下,免除其中万元的.支付义务,即甲方只须向乙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该50万元违约金应于20xx年12月日前支付。若甲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则仍应向乙方支付本条所述全部违约金万元,且该违约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由于履行本协议引发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北京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6月日

支付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一方称"一方",合称"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服务,共同开拓电子商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_________支付服务: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_________"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货款代收代付服务。

  "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指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服务时,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一个唯一的编号,即帐号,并由乙方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乙方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乙方用户:在乙方网站(_________)完成会员注册的用户。

  第二条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2.1安全加密

  为乙方使用甲方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包括为乙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

  2.2支付服务

  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以及乙方与乙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的货款代收代付的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用于后者即时查询双方项目合作中乙方的预付、应收和应付款的余额。乙方可不定期申请将由甲方保管的钱款或乙方的应收款"退返"乙方,由甲方在收到申请且确认金额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乙方银行帐户的汇款。

  2.3 提供在线查询系统

  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提供信息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系统,用于二十四小时即时在线查询。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负责"_________"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提供第二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3.1.2甲方负责受理涉及"_________"软件系统出现问题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甲方只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不介入乙方与乙方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可能发生的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相应纠纷。

  3.1.3甲方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乙方在使用甲方支付平台中的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2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资料,包括基本业务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业务介绍、企业邮箱(非个人email信箱)等。乙方应在上述信息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身份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3.2.2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支付服务系统,在互联网上开展第三方交易平台业务,并提供各项服务。乙方不可以将甲方的服务电话或者电子邮箱作为乙方的客服电话或者电子邮箱刊登在乙方的网站上以致误导消费者,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随时终止为乙方提供的各项业务。

  3.2.3乙方承诺甲方无需承担因其网站的交易信息违法、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等的责任。

  3.2.4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能擅自转载、复制、截娶再造甲方网站上内容。

  3.2.5乙方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及服务流程,制定出相应的订单处理、发货或提供服务的计算机软件程序和服务程序,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3.2.6乙方负责承担和处理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相应客户投诉或相关法律责任。

  3.2.7乙方应在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的软件系统及服务内容,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甲方或甲方用户的任何信息,或以乙方名义为他人提交各类申请。乙方需要通过乙方网站引导乙方用户进入甲方软件系统提交申请。

  3.2.8乙方终止某项服务或某项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2.9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_________"软件系统帐号及密码,并承担因其帐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相应损失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在多个一级域名不同的网站上使用同一支付接口。

  3.2.10乙方不得把甲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泄露、转让或无偿让其它网站和企业使用。

  3.2.11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商业性服务。

  3.2.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在其网站的合适位置,免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3.2.13在合作期内,乙方需在其网站页面下方放置_________支付服务图标,并通过链接指向支付服务网站(_________)。

  3.2.14乙方将在其网站的合适位置增加"_________支付服务介绍和如何使用支付软件系统"的页面,指导用户使用_________支付服务购买乙方商品或服务。

  3.2.15乙方在登录交易商品页面须嵌入"_________支付服务"使用功能。

  3.2.16乙方应保证使用_________支付服务符合中国相关法律。

  3.2.17乙方应保证使用_________支付服务不会损害甲方之形象及品牌。

  3.3无保证、责任、限制及赔偿

  3.3.1甲方提供予乙方之支付系统及服务不构成任何明示、暗示或法定之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网站上交易信息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之保证。甲方亦不对违反《_________交易服务条款》、《_________支付服务协议》及其他_________支付服务正确使用说明之使用及其使用结果之正确性、准确性、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证、担保或声明。乙方对于依赖_________支付服务及其结果独自承担风险,惟乙方有证据证明_________支付服务出现错误或故障,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除外。

  3.3.2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应对因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利润损失、收入损失、营业中断,或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间接或偶然性损失负责,无论其如何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而产生,或如何导致,无论是违反保证、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失)、严格责任或其他原因。

  3.3.3特殊条款: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插件、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乙方的会员或者其他网站推介其它的网上支付服务及相关网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及其相关网站等)。

  第四条服务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支付平台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但甲方保留随时向乙方收取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权利,甲方需提早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收费标准,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之日起的一个月后终止提供服务。

  如双方对收费标准达成一致,则可另订立收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后实施,也可另立合同后实施。

  第五条结算和退款

  5.1甲、乙方结算的依据是"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提供给乙方的查询系统和乙方自有的查询系统,乙方可将查询结果进行打印备案,双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5.2结算方式

  乙方可通过甲方提供的网络系统进行申请,要求甲方将其保管或受托管理的乙方预付或应收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号。该帐户信息应准确且限合法的银行帐户,乙方将承担因帐户信息不正确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3结算周期

  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乙方如未收到转帐款,可根据银行对帐单要求甲方向银行查询并保证乙方在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得到款项。

  5.4关于退款

  对于网上交易流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为乙方用户提供服务而需做退款处理的情况,甲方将根据乙方指示将相关交易资金从乙方的预付或应收款中扣减,若乙方在甲方处的预付或应收款资金不足支付退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及时支付资金,以使双方合作能正常延续,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资金所造成的相应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甲方从乙方的预付或应收款中扣减退款不向乙方收取服务费,但如乙方向甲方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5其它

  5.5.1乙方(乙方用户)的交易数据在_________支付服务系统内保留一年,一年以上的数据查询可与甲方结算人员联系,但甲方无保存义务。

  5.5.2当一方以传真方式向另一方确认有关业务时,一方需在传真后电话通知另一方对应工作人员,另一方应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签确认并传真回复。如逾期回传或不回传均视为另一方确认该传真的内容。传真件作为甲乙双方联系业务的主要方式和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5.5.3如果协议中止,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乙方用户)支付乙方(乙方用户)在甲方处的'剩余款项。

  第六条知识产权

  甲方拥有本次合作中自有网络服务内容的一切权利。该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等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甲方网站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等。所有这些内容均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等有关法律的保护。

  第七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已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为其用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2因甲方过错致使_________支付服务系统不能为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8.3因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的原则分担损失并共同向过错方寻求赔偿。

  8.4如乙方违反了3.2.18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九条协议终止

  9.1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

  9.1.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

  9.1.2乙方未能就退款及时足额提供本协议第5.4条款所述的相关款项。

  9.1.3乙方在协议期间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9.2发生下列情形,乙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

  9.2.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

  9.2.2甲方在协议期间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9.2.3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给乙方货款,或"_________"软件系统经常性不稳定而造成用户投诉等问题。

  9.3甲方依法或依本协议终止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及服务后,如因此给乙方用户造成任何损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附则

  10.1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在主题事项方面的全部协议,取代之前的任何讨论、商议和相关协议。

  10.2无弃权

  除非双方书面协议,一方行使本协议或任何相关协议下权利、权力或特权的任何失误或延迟都不构成一项弃权;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方或部分行使亦不排除将来的权利。

  10.3可分性

  本协议是可分的,本协议任一具体条款的无效性不应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0.4转让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予以转让。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二条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支付协议书14

  合同编号:1342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附件二)的规定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另行签定协议,甲、乙、丙本着平等互利和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数额为_________元×5‰。

  第二条 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 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成立当日。

  第四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受托人报酬,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当承担计划本金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加盖公章,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丙方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 《_________》

支付协议书15

  委托方(甲方):攸县财政局

  代理方(乙方):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

  攸县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财政资金的准确、及时、安全支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攸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支付办法)、《攸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以下简称清算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就委托代理财政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代理业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支付和清算。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财政性资金账户。

  第三条 ?甲方或预算单位根据财政资金支付的需要,向乙方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或《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乙方应通过上述财政资金账户准确、及时、安全、高效地办理财政资金的支付和清算,不得违规支付和清算资金。

  第四条 ?乙方完成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后,应及时向甲方和预算单位反馈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发送对账单和回单等,并提供实时动态查询服务。

  第五条 ?委托代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乙方代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出的支付和清算。财政直接支付的具体事项包括: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二)财政支付执行机构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以此作为向乙方发出支付的指令。

  (三)乙方收到财政支付执行机构的直接支付指令,核对直接支付额度并对凭证要素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属于本银行系统内的资金支付,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属于异地跨行支付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电子联行系统在3个营业日内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四)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前收到的直接支付指令,应在当日办理资金的支付;在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后收到的`直接支付指令,不迟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2:00之前办理完毕。属于预算外和往来资金转账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

  (五)乙方在办理资金支付的下一个营业日向财政支付执行机构送交盖有乙方业务章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

  (六)乙方根据《支付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办理退票的相关业务。

  (七)特别紧急事项支出的支付指令,乙方按照加急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实时支付。

  (八)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依据财政支付执行机构开具的直接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科目开具《XX银行直接支付申请(预算内)划款凭证》并附申请划款汇总清单,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5:00(夏季时间15:30)之前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国库股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属于预算外资金和往来资金转账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往来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委托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第六条 ?乙方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以及特别紧急支出的支付和清算。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事项包括:

  (一)甲方为预算单位在乙方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二)甲方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通知书》,乙方据以办理授权支付和清算业务。

  (三)预算单位在授权支付累计额度内,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以此作为向乙方发出支付的指令。

  (四)乙方收到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指令,核对授权支付额度并对凭证要素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属于本银行系统内的资金支付,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属于异地跨行支付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电子联行系统在3个营业日内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五)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前收到的授权支付指令,应在当日办理资金的支付;在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后收到的授权支付指令,不迟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2:00时之前办理完毕。

  属于预算外资金和往来资金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

  (六)乙方应根据《支付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在营业日内实时办理现金支付。

  (七)乙方在办理资金支付的下一个营业日向预算单位送交盖有乙方业务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

  (八)乙方根据《支付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退票的相关业务。

  (九)特别紧急事项支出的支付指令,乙方按照加急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实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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