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时间:2023-12-06 10:06:09 宇涛 知识产权合同 我要投稿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通用14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通用14篇)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1

  甲方: 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责任,同时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 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 乙方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享有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对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完成的非职务性开发结果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完全利用非工作时间,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所得的非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1、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2、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3、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若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第八条 乙方如果为新调入人员,其所携带成果的知识产权,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转让给甲方,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但乙方必须写出书面保证,以保证甲方拥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如因此而造成侵权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乙方应予以提供。

  第九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 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条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及有关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种信息。

  第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对本人履行职务掌握的甲方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研制进展情况、技术数据等甲方要求保守的商业秘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在甲方任职期间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触或掌握的其他商业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公司其他技术、管理人员询问、了解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 乙方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或通过任何途径泄漏给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商业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非得到批准,不得将自己掌握的技术资料、相关文件带离公司。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离开甲方,应将接触到的所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数据、源程序清单、提纲、模型、软磁盘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资料如数交回甲方。

  第十五条 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无论以何种原因),应替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和经营,或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十六条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离开甲方后抢夺甲方的客户以及引诱其他职员离职。

  第十七条 乙方保证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包括员工被公司辞退、本人辞职等情况)后二年内不到与甲方处于竞争状态的公司,担任与在甲方期间所承担工作同种类的工作。如乙方履约,甲方应在乙方离职二年后,给与其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身份证号: )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二章中的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保证人与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除外条款:如果乙方因按照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配合以上机关执行国家公务,可免除上述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所指聘用期间(含试用期),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间为聘用期间。聘用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乙方离开甲方的时间,以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二十二条 乙方辞职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交接事宜后方可离职。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劳动合同书》同时生效和失效。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2

  主办方(甲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参展方(乙方):__________

  为了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____________

  2.展会地址:____________

  3.展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参展项目知识产权情况审查

  1.乙方应当合法参展,并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乙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应当携带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参展;参展项目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注。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点(以下简称“投诉点”)有权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产品及照片、展位设计、展具设计、目录册、视听资料以及其他相关宣传资料。

  第三条投诉与处理

  1.甲方应当进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2.甲方应当公布甲方或者投诉点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或在展会场馆的醒目位置公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

  3.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或者投诉点投诉,也可以请求甲方出具参展的相关事实证明。

  4.甲方或者投诉点应当立即受理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并在受理后24小时内将相关投诉材料送达被投诉人。

  5.乙方在收到投诉材料副本或者复印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答辩,出示权利证明,并配合甲方或者投诉点对涉嫌侵权参展项目进行查验和取证。

  6.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甲方或者投诉点可进行调解。

  7.必要时甲方可以将有关投诉、举报材料移交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乙方承诺

  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侵权处理请求,且仅要求乙方停止在本届展会中侵权行为的,乙方承诺接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侵权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参展项目、遮盖等处理措施;乙方拒不采取措施的,甲方或者投诉点可以予以撤展。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3)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4)乙方不答辩或者不能作出有效举证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遮盖或者撤展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撤出侵权参展项目、采取遮盖、撤展等处理措施的;

  (2)撤出侵权参展项目、采取遮盖、撤展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出参展项目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乙方因恶意投诉而给其他参展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产品及照片、展位设计、展具设计、目录册、视听资料以及其他相关宣传资料。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确保在讨论、设计和加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不泄露,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涉及保密的内容:

  1.所需加工的图纸信息;

  2.相互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

  3.加工过程中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需要乙方加工的内容和加工要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加工;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U盘等)向乙方提供图纸时,需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用于甲方的产品。

  2.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项目完成后,所有相关图纸资料,加工的报废品,样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给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资料与实物。

  5.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

  6.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四、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法院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法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了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保守甲方的知识产权的责任,同时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摄影器材有偿租赁服务期间,参与并配合甲方拍摄制作业务项目制作过程中完成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影像制作设备中所有由甲方组织拍摄并制作的影像素材内容产权归甲方及甲方的项目客户所有。

  第三条 甲方完成项目制作过程中的拍摄任务后,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由甲方组织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甲方确认影像素材完好无损后,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删除其摄影器材内所有甲方组织拍摄的所有影像素材。

  第四条 乙方不得私自存留或转存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不得私自将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内容以任何形式转让与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 甲方有偿使用乙方的摄影器材,使用完毕后须依照租赁合同支付租赁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的《摄影器材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摄影器材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1、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3、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将有偿使用,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六、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模具、夹具、工装及图文、资料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所有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6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商、联营商(乙方):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当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进货前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情况要求乙方补充相应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 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标记、标识错误的,应当立即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对在售商品作相应处理。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遮盖、修改、删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第四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提供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有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述损失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遮盖、修改、删除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供货或联营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_____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_____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竞业限制:

  1、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2、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竞业限制及其补偿)

  4、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5、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6、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7、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8、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8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三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四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五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六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八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九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9

  聘请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____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

  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____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____条至____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____至____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____至____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____至____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三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

  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

  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四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

  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七条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为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签定本知识产权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岗位,按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工资,为乙方的研究开发提供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对乙方在研究开发中的重大发明、研究成果和技术革新给予奖励。

  2.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职务性的开发结果和非职务性的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对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

  4.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内,完全利用非工作时间,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所得的非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a.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b.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c.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5.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若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6.乙方如果为新调入人员,其所携带成果的知识产权,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转让给甲方,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但乙方必须写出书面保证,以保证甲方拥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如因此而造成侵权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乙方应予以提供。

  7.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

  8.本协议所指聘用期间(含试用期),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间为聘用期间。聘用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9.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劳动合同书》有同等效力。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形象标志设计大赛的标志设计知识产权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形象标志设计大赛中获奖及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乙方(参赛序号_________作品名称___________),转让后该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本次活动主办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员会所有。

  活动主办方如在logo使用过程中发现甲方抄袭其它标志或者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及连带责任,甲方应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赔偿。

  甲方在本次大赛中获得的.奖金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所在地缴纳。

  甲方以光盘形式刻录原文件,与本协议一同快递至乙方指定地址。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12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业务资源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特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均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定义

  1、职务成果

  所谓职务成果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履行本职工作、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以及利用甲方资金、设备、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所有劳动成果。

  2、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从事工作期间知悉的、或者因乙方履行职务而产生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指标、数据库、产品图纸、作业蓝图、设计图(含草图)、样品、制造工艺、制造技术、技术数据、科研成果、公司未对外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专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电函等等;

  2)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诀窍、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等;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规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5)其他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对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密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注保密标志;对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对涉密信息所在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第二条职务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1、乙方同意,自己完成的所有职务开发成果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2、乙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属于甲方。

  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乙方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4、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任何信息。

  5、甲、乙双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非执行甲方任务,未使用甲方的资金、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且完全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即非职务开发成果,其知识产权及有关权利归乙方所有,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2)该研究、开发成果是在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基础上形成的;

  3)实际上或者甲方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成果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

  6、乙方欲主张对非职务开发成果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开发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向甲方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开发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经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劳动合同终止后,均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护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刺探与本职工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确实因业务需要,需将甲方商业秘密介绍给第三人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进行披露,在必要时应根据甲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甲方的要求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4、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禁止一切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者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向第三人公布;

  6、乙方对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载体应妥善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复制或私自带出公司,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将甲方的产品业务(包括产品的相关信息、设计资料、图象、照片、动画、音乐、文字及相关使用资料、宣传资料)进行复制、演示、编辑、注释、翻译等;

  7、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后,乙方不得利用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的客户信息自行或者通过新单位与甲方原有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交易;

  8、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样品、模型、录音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9、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未经允许不得复印或复制,并办妥交接手续;当记录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后,该载体归乙方所有;

  10、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11、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12、如发现甲方秘密被泄露或者由于乙方过失泄露甲方秘密,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1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且本协议没有约定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保密期限

  乙方同意在下述期限内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1、劳动合同期限内;

  2、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

  3、如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五年后甲方商业秘密仍然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乙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五条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及保证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以下情况:

  1)乙方此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不涉及上述各项知识产权的实质内容);并申明相应的权利状况,包括已提出相关申请、已获得注册在案、尚未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本项所述的权利并不因乙方签署本协议而当然移转予甲方;

  2)乙方按照法律或协议仍应向第三方承担的保密义务。乙方有义务将该项内容界定清楚,以避免在甲方的工作与该项义务发生冲突;

  3)如果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已向任何第三方承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某些活动,乙方应就此向甲方作出充分的说明。

  此项说明书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情况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非经乙方前雇主的书面授权,就乙方在甲方的职务行为,绝不引用或使用任何专属于乙方前雇主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信息,并不将所掌握的他人的知识产权信息和商业秘密信息揭露予甲方或唆使甲方使用。乙方违反本款约定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声明并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签署本协议,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任何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第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者所做出的说明及保证是虚假的,即构成违约。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如下:

  1)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权利归属的约定,擅自注册、行使本应由甲方享有的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第4款约定的报告、协助义务的,延误或妨碍甲方取得或保持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的保密义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乙方违反对管理信息的保密义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和制止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甲方管理制度的规定,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视情节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及相应的经济处罚。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_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立即开始申报。

  账户名:林琼开户行:农业银行

  账号:9559980261952145819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五、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书 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是甲方聘用的从事岗位的专业人员;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将涉及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商标权和其它形式的知识产权;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包括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数据库权利、半导体设计图权利、实用新型、专有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权利或保护形式,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否登记。

  “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论文、报告、文件、图画、肖像、产品理念、服务理念、照片、底片、录音/像带和母带、电脑程序、源代码、结果代码、原型、研究数据和文件、样本、日志、报告和其他材料(总称“职务作品”)特别是,下列作品属于职务作品(非全部):_____________。

  二、知识产权归属

  1、有下列条件情况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全部属于甲方:

  A.受聘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B.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C.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两年内研发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D.主要利用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材料等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E.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除非乙方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否则在乙方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形成的与乙方工作相关的作品或产品,均属于职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应属于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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