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供水预案

时间:2023-03-09 12:43:0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应急供水预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应急供水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应急供水预案

应急供水预案1

  1 范围

  为保障极端严寒期间供水管网及设施运行安全,做到应急响应反应快、决策快、处置快,全员参与限时安全供水,确保供水管网安全,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及公司供水区域范围内极端严寒期间限时供水应急工作。

  2 管理内容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2.1.2工作小组:

  安全办、总经理办公室、信息办、供水营业部、供水分公司、石臼漾水厂、贯泾港水厂。

  2.1.3领导小组职责:

  2.1.3.1领导小组根据安全办提出的启动限时供水预案建议,决定启动预案;

  2.1.3.2发出预案启动指令,指挥各部门协调行动;

  2.1.3.3听取现场指挥的汇报和建议,调整和控制预案的实施;

  2.1.3.4提供调配抢修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援;

  2.1.3.5决定向集团公司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和向社会发布的内容;

  2.1.3.6下达应急处置终止命令。

  2.1.4工作小组职责

  2.1.4.1安全办

  根据天气预报,当气候条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6℃和风力5级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建议启动预案。 根据气候变化和实际供水情况,制订实施限时供水时间段。

  2.1.4.2总经理办公室:执行和传达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向集团公司上报和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处置信息,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指令通知下达到各部门,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调配车辆配合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善后工作。

  2.1.4.3供水营业部

  协调各供水分公司,并参与预案演练和总结工作。

  2.1.4.4供水分公司

  所管辖区域合理划分若干组,每组若干人,指定组长,包干负责,完成阀门的启闭工作。熟悉负责线路内所有阀门、排污阀、消火栓的`具体位置。负责抢修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和准备,参与预案演练和总结工作。负责对社区、物业进行电话通知及上门张贴发放告示,短信通知到用户,对于医院、学校、宾馆、工业等用水大户进行通知提醒做好自我防护,并对冲洗水量进行计算。负责恢复供水前管网水质检测。

  2.1.4.5信息办

  向各供水分公司提供管网信息的查询、统计、阀门启闭分析等相关服务,负责对限时供水时间段的管网水压力、流量调配工作,加强热线的群众沟通、解释和帮助工作。

  2.1.4.6两水厂:

  根据信息办指令,进行压力调整。

  2.2处置流程

  2.2.1预案启动

  2.2.1.1启动条件:嘉兴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报,气温-6℃和风力5级。

  2.2.1.2启动程序:安全办建议领导小组启动限时供水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指定总经理办公室通知到相关各部门(包括消防)。

  2.2.1.3限时供水时间:21:30-6:00

  2.2.2限时供水方案

  2.2.2.1极端严寒天气应急限时供水工作方案见2.5。

  2.2.3现场指挥

  2.2.3.1供水各分公司;

  2.2.4阀门启闭

  2.2.4.1执行单位:供水各分公司。

  2.2.4.2现场指挥:根据预先划分的组,通知到组长,组长根据预先制订的.方案,立即展开应急处置。

  2.2.5告知社区

  供水应急预案启动后,总经理办公室立即将消息披露相关媒体和网站,并通知公司热线做好相应沟通工作。供水各分公司用短信、布告和电话形式通知到相关社区和用户。

  2.2.6终止条件

  气象不符合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或安全办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可以解除应急响应,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退出预案。

  2.2.7终止程序

  退出预案命令下达到现场指挥,各组成员退出包干区域,总经理办公室处理善后工作,供水各分公司配合,预案结束。

  2.3预案演练

  安全办组织,供水各分公司根据防冻应急限时供水工作方案制订演练内容进行演练,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和修订。

  2.4通信保障

  2.4.1 24小时嘉源服务热线:

  2.4.2 24小时公司门卫值班电话:

  2.5极端严寒天气应急限时供水工作方案

  2.5.1为确保供水安全,解决因低温冰冻灾害造成的供水问题,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保证正常供水,想方设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温冰冻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基本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订如下防冻应急限时供水工作方案:

  2.5.2由供水各分公司组建现场阀门启闭组。

  2.5.3设置现场启闭阀队伍,每组2-3名成员,每支队伍根据线路安排负责本队伍的线路内的阀门启闭工作。

  2.5.4线路设置

  根据20xx年初寒潮期间小区冻表率排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防冻应急启闭阀门线路安排表》,原则上不影响医院、学校、工厂用水,保障公共消防用水(提前通知消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5.5车辆安排

  由供水各分公司负责安排。

  2.5.6预案启动气候条件

  气温达到﹣6℃以下,风力5级以上。

  2.5.7限时供水时间:21:30—6:00

  2.5.8方案启动

  供水各分公司接防冻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极端严寒期间限时供水应急预案后,立即启动本方案。指挥各相关人员执行预案,即时启动方案并通知相关社区协助,通过社区、手机短信、农民信箱、微信等媒介以及电子显示屏幕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供水信息。

  2.5.9现场指挥

  供水分公司负责所管辖区域的现场指挥。

  2.5.10方案启动完成时限

  本方案启动后,各组在1小时内迅速完成线路内所有阀门的启闭工作,严遵限时供水时间段。

  2.5.11操作要求

  2.5.11.1晚上在规定时间前到达现场,缓慢关闭阀门后,开启排污阀或消防栓排空管道内积水,完成关阀工作;

  2.5.11.2早上在规定时间前到达现场,缓慢开启阀门,通过排污阀或消防栓冲洗半小时后,关闭排污阀或消防栓,以保证供水水质,完成开阀工作。

  2.5.12注意事项

  2.5.12.1保证早上6:00已经开启所有前一天晚上关闭的阀门,确保供水;

  2.5.12.2阀门关闭后首选排污阀进行管道水放空,没有排污阀的开启消防栓放水,特别注意将排放的水放入下水道、绿化带、河道内,不得直接排放在马路上,以避免低温结冰造成的安全隐患。

  2.5.13方案的终止

  供水分公司接防冻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终止极端严寒期间限时供水应急预案后,立即终止本方案。

  2.5.14新建小区

  2.5.14.1针对新建小区管道、水表防冻方案,供水各分公司应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如防冻措施不到位的,一并列入限时供水计划中,新建小区的高层用户限时供水,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小区物业,由物业负责操作启闭增压水泵。

应急供水预案2

  为了有效预防、妥善处理学校供水、供电系统的暴雨灾害,建立统一组织、分级负责、职责分明、反映迅速、处置有力的防范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协同合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后勤管理处防汛的任务要求,特别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后勤管理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根据中心各部门所需防范的重点部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在灾情发生时,做好各项保障和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响应工作

  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可能发生的暴雨的量级,拟发出三种等级的防汛指令。

  1、启动重要防御预案,

  2、启动紧急防御预案,

  3、启动特级防御预案。

  确立各种情况下各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启动重要防御预案(三级预案)

  1、根据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即采用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将暴雨可能出现的灾害、汛情及时通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各部门防范措施如下:

  综合站:对防汛救灾物资进行检查、保养、更新、采购。

  电力站:对易遭洪涝灾害的各配电室、箱变进行检查,预备沙袋,随时进行堵漏。水暖站:对易遭洪涝灾害的各水泵房进行检查,预备沙袋,随时进行堵漏。

  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落实各部门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各种应急抢险物质(如临时发电机,抽水泵,临时照明灯具,沙袋等)是否到位。

  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二)启动紧急防御(二级预案)

  1、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分析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提出抢险救灾的工作要求。

  2、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小组组长带班制。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灾情的发展情况,并根据学校、后勤管理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指令,通知并检查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部门防御措施如下:

  电力站:对总配电、北配电、新配电、东配电、南配电、1-6号箱变等易发灾害部位,都必须使用沙袋进行堵漏工作,抽水泵全部准备到位。

  水暖站:对北区、中区、南区等易发灾害部位,都必须使用沙袋进行堵漏工作,发电机、抽水泵全部准备到位。

  (三)启动特级防御预案(一级预案)

  1、此预案为暴雨造成的灾害已对校内供水、供电系统造成灾害,全校范围内停水、停电。

  2、防御措施 各配电房、水泵房等重要部位值班人员全部到位,密切观察洪水水位的涨势,随时进行抽水,保障配电房、水泵房的安全。根据配电房的安全情况,随时与上级供电局取得联系,视灾害的严重程度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

  (四)灾后清淤整洁工作

  水暖、电力站负责抢修各配电房及水泵房各项设施的安全,如水泵房被淹,应组织抽水、清理、维护等。其余工作人员负责各自的.办公场所清理工作。

  (五)责任分工

  1、办公室 负责人:

  工作内容:

  a、组织中心相关人员及防汛设施就位。

  b、督促和落实各项工作的进行。包括各易发灾害部位沙袋预备及堵漏的检查组织工作。

  c、根据汛情,对中心人员进行机动调配。

  d、并对后勤管理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反馈。

  e、依照上级指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综合站 负责人: 工作内容:

  a、负责防汛物资、器材的采购工作。

  b、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进行。包括各易发灾害部位沙袋预备及堵漏的检查组织工作。

  c、并对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反馈情况。

  3、水暖站 负责人: 工作内容:

  a、北区、中区、南区供水站值班

  b、领用抽水泵等相应的防汛物资,做好排水准备工作。

  c、观测供水站水位,做好应急排水及拉闸断电准备。增设防洪挡板及沙袋堵漏工作。

  d、并对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反馈情况。

  4、电力站 负责人: 工作内容:

  a、总配电室值班,各配电室巡视检查。

  b、领用抽水泵等相应的防汛物资,做好排水准备工作。

  c、观测易淹配电室水位,做好应急排水及拉闸断电准备。

  d、安排维修人员协助做好防汛工作中的应急维修任务。

  e、并对水电服务中心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反馈情况。

应急供水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涡阳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县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一般、较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指导本县的城市供水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凡涉及跨本县行政区域的,或超出本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依据《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置。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突发供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置全县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供水事件;属地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和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城市供水以保障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责任机制。

  1.5事故分类分级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消毒、输配电、净化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5)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发生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因素,将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5.1 Ⅰ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40%以上;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50%以上;

  1.5.2 Ⅱ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Ⅱ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30%-40%(含4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40%-50%(含50%)。

  1.5.3 Ⅲ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Ⅲ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20%-30%(含3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30%-40%(含40%)。

  1.5.4 Ⅳ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Ⅳ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10%-20%(含2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20%-30%(含30%)。

  1.6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县、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的一般突发事件,报请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请省、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我县负责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响应后果,综合研判本层级响应级别。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情调整响应级别。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由省、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工作);二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由省、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工作);三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指导协调,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应对,镇级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工作);四级响应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具体响应分级及其标准在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需要,可报请市委、市政府,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

  镇级人民政府响应等级可参照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实际在镇级预案或行动方案中予以明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府设立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地点在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供水单位根据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2.1县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2.1.1县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办分管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数据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人。

  当发生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时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高低递补。

  2.1.2县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城市供水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及时传达、部署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指令和有关工作,并负责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负责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3)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对城市供水设施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

  (5)其他有关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把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媒体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城市供水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具体的抢险救援措施;建立供水安全应急救援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宣传供水安全知识;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数据局:负责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播发预警信息。根据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协调电信运营企业配合相关部门组织面向公众的手机信息发布。

  县应急局:接收处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处理供水突发事件;指导县住建局预警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协助指挥部完成各成员单位的有关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会同县住建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按照县政府的指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快速实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及灭火等救援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做好应急抢险救援中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相关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协助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县气象局:通过气象监测,为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提供技术数据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下拨应急抢险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交通运输局:保障公路、水路等优先运送应急抢险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应急工作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县发展改革委:指导事故发生地城市供水系统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工作。

  2.3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3.1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必要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3.2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本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专家组会商事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负责建议启动、变更或终止应急响应。

  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县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成员单位联络;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示,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4专家组

  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组由城市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县住建局、县应急局负责建立和联络,县直有关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按照县指挥部的要求对事故处理进行研究分析,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调查提出咨询意见。

  2.5供水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县政府的抢险应急预案及应急体系,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企业主要领导任抢险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城市供水设施抢险排险、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工作。

  3.运行机制

  3.1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1监控机构。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和检测网络;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3.1.2检测网络。省、市、县相关监督部门的水质监测,供水单位定期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

  3.1.3预警级别与发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有关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县指挥部对突发事件进行研判认定,对可以预警的事件进行预警。较大的预警信息,由县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特别重大、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由县政府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提请市政府决定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警区域、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事项、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3.2信息报告

  3.2.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一般事故发生后,要在2小时内直报县住建局。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要第一时间直报县政府,同时报县指挥部。

  3.2.2报告程序

  (1)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0558-2862152(住建局应急电话)、0558-7257729(供水服务热线)或110或119。县住建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人员前往现场指挥处置,同时进行确认事故的危害程度。

  (2)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县住建局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快报,在事件发生1小时内报送县政府。若水源、传染性疾病引起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快报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b.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c.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d.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e.事故的简要经过;

  f.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g.事故发生后采用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h.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i.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j.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由供水部门全面负责城区规划区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较大事件发生后,由县住建局报告县政府启动本预案;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及时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响应措施

  4.2.1 I级(特别重大)响应措施

  (1)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县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通报事故情况,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政府。县指挥部提出启动I级(特别重大)响应的建议,并报县长决定。县政府领导按分工,率工作组、专家组第一时间赴一线指导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作的调度。可每天在县新闻媒体发布应急抢险情况通报,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县指挥部负责涉及城市区域I级(特别重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事发地区的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救援,指挥部负责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县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政府。

  (4)县指挥部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5)申请省、市政府支持。

  4.2.2 Ⅱ级(重大)响应措施

  (1)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县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市政府并立即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重大)响应。县政府领导按分工,率工作组、专家组立即赴一线指导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县指挥部督促相关单位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作的调度。可定期在县新闻媒体发布应急抢险情况通报,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县指挥部负责涉及城市区域Ⅱ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事发地区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救援,指挥部负责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县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

  (4)申请省、市政府支持。

  4.2.3 Ⅲ级(较大)响应措施

  (1)县指挥部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加强应急抢险工作的指导,迅速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市政府并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指挥部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较大)响应。可不定期在县新闻媒体发布应急抢险情况通报,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2)县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应急抢险,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政府。

  (3)县指挥部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2.4 Ⅳ级(一般)响应措施

  (1)县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加强应急抢险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一般)响应。

  (2)县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应急抢险,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

  4.2.5关于不同性质城市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要求

  我县城市供水安全事故一般分为电气设备事故、水质事故、管网爆漏事故,针对以上三类事故特点,应急救援时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措施。

  (1)电气设备事故

  ①电源断电应急处置。应尽快查找断电原因,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如恢复供电所需时间较长,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水厂停产情况。供水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供水调度,确保城区正常供水。

  ②电气设备故障应急处置。若供水泵房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故障机电设备的供电线路,开启备用水泵供水。若配电线路发生故障,工作人员应开启备用机泵进行供水生产。

  如果由于电源和电气设备故障造成较长时间水厂停产,供水企业应立即上报县指挥部,有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生产。在停产期间要加强供水调度,为停水区域解决临时供水问题。

  ③电气事故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应急处置。现场人员立即上报,供水企业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将伤亡人员移至安全区域,进行事故初期的救援处置。

  供水企业根据事故危害程度上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建议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指派工程抢险、医疗卫生、治安保障等队伍,进行事故抢险救援。供水企业要立即启动生产事故调度预案,尽量保证正常供水生产。

  (2)水质事故。要立即停止供水,排放、冲洗相邻管网,启动其它水源井,确保安全供水。县住建局要确认受污染的时间及受污染范围,对污染的危害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向指挥部反馈水质情况。对各个水质监测点进行全天候监测,确保市民饮用水的安全。尽快查明原因,做好污染物的检测工作,合格后方可联网供水。

  (3)管网爆漏事故。抢修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做好为停水用户的送水准备和对停水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

  (4)对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停水事故,要及时提出应急供水方案,迅速组织实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响。

  4.3应急支援

  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通知受灾地区的群众和单位,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收集证据。

  4.4新闻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起草并审查新闻通稿,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并做好舆情监管工作。

  4.5应急终止

  4.5.1终止程序。一般、较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县指挥部确认,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由县政府宣布结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结束报经市政府或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

  4.5.2后期工作

  (1)指挥部工作。收集、整理所有应急处置资料,对事故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上报县指挥部。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供水系统应急终止后15日内,供水企业向县住建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5.应急保障

  5.1应急准备。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预警发布机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各自应急队伍,配备必要装备,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2装备保障。供水企业要制定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县住建局备案。做好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的储备,满足抢险需要。

  5.3资金保障。县财政要根据应急抢险需要,足额安排用于供水等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资金。

  5.4培训演练。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参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5.5宣传教育。对公众加强城市供水安全饮用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后期处置

  6.1调查评估

  6.1.1县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1.2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6.2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救助、保险理赔、供水系统恢复重建等工作。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供水设施。指用于取水、净化、送水、输配水、二次供水等设施的总称,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和自建供水设施。

  7.1.2公共供水设施。指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它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设施。

  7.1.3自建供水设施。指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生产、生活和其它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设施。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根据县指挥部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

  7.3奖励与责任

  县指挥部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预案的起草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住建局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修订建议。

  7.5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住建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应急供水预案4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着力提高物业公司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xxx”小区饮用水卫生安全,为物业公司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平安和谐社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价值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事做起,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及预防措施)

  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水户。若断水时间超过2天以上,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并对二次供水设备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部门人员联系检测部门对水池、水塔、水箱等进行检测,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发,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管网恢复后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治疗病人。

  3、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立即拨打电话。

  5、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应急供水预案5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我县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霍山县住建局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2)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应纳入霍山县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统览全局,依靠科学

  坚持从大局出发,充分利用一切先进技术、设备,采取科学方法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将损害降低最低程度。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霍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县各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霍山供水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供水区域内发生的下列供水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口、取水管井涵等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水库溃损,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5)城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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