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08 14:12:1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13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暴雪灾害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13篇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中心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保畅工作,充分做好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对我中心管养公路及桥梁安全畅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缩短中断交通时间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冰冻期间我中心所管养的公路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交通主管局《xx区交通运输冬季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裕交办〔20xx〕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雨雪冰冻极寒天气公路保畅工作,区公路中心成立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防灾公路保畅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程克祥

  副组长:申永军、鲁先俊、胡敏丽、张德平、赵立中、杨洋;

  成员: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工养股,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3956xxx。各公路站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

  三、领导小组工作分工

  组长:程克祥负责公路中心管养公路在极端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组织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副组长:申永军负责独山站片区(独山、西河口、石婆店、狮子岗一带)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鲁先俊负责徐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并负责组织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

  副组长:胡敏丽负责苏埠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赵立中负责丁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副组长:张德平负责新安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桥梁监控管理工作;

  副组长:杨洋负责城南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信息上报,典型人物、事例宣传工作;

  成员:魏敏负责防灾保畅期间总值班及物资调度工作;成员:郑伟谢俊勇负责协助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成员:郭庆负责协助检查防灾保畅期间值班及物资调运工作;成员:荣家芳负责物资、资金的准备工作。成员:徐丙森鲍勇黄河杨成香刘志远吴九负责各自公路站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公路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桥梁日常巡查工作,认真落实桥梁“四个一”管理制度,重点对三、四类桥梁加强动态监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防范控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完善安全标志,避免发生责任事故。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出现大的病害及时用冷铺沥青进行修补,确保道路畅通。三是路产股与交警、运管、安监、消防、气象、120急救中心等有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实施联勤联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雨雪冰冻间日期间危化品车辆行驶普通干线公路管控工作。搞好交通管制疏导,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每一路段明确巡查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时,责任区负责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疏导交通,减少路堵事件。四是继续加强治理车辆超限工作力度,推进公路综合整治。要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区域联动,从严打击超限车辆,保护公路设施。

  (二)认真做好安全防治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重要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全面检查公路标志、标线是否齐全,安保设施是否完善。如特殊路段是否设有警示标志,弯道陡坡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桩或安全护栏,宽路窄桥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立,是否醒目,是否夜间反光等,对发现有缺损的要及时修复安装。二是做好冰冻期间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立规范齐全的施工标志和夜间施工警示标志,并派人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控制;对封闭交通施工的.情况,要设立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和绕行标志,及时向社会发布绕行信息,保障雨雪冰冻期间的车辆顺利通行。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对办公场所、拌合场以及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安全及防盗、防火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雨雪冰冻期间安全无事故。梁集、分路口、毛岔河公路服务站要加强人员值守和公路服务设施维修,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做好日常管养和维护工作。

  为创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各公路站在雨雪冰冻期间,重要县道穿村镇路段为重点,全面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及时清除桥面、陡坡急等范围内的积雪,加强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护栏、示警桩等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工作。

  (四)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服务管理。对路况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收集、按上报程序规定及时上报,为司乘人员和社会提供温馨服务。二是加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工作。对工作的亮点、好人好事等及时宣传报道,展现xx公路文明形象,对突发事件,宣传措施也要及时跟进,起到正面引导,化解危机的作用,让广大司乘人员满意并真正体现出一个过年的氛围。

  (五)切实加强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机制,风雪来临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持以雪为令,及时组织清除冰雪。区公路中心组建成立8个抢通保畅应急分队,总人数60人,其中局机关12人、裕通公司8人、独山站8人、苏埠公路站8人、新安公路站5人、徐集站7人、丁集站8人、城南站4人。确定落实指挥车辆3台、货车8台(租用3台)、签订租用大型铲车16台,挖机2台,对所有机械设备做好提前维修,确保机械能用、好用。加强对中型以上桥梁、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监控,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公路通行的影响。路产、安全、养护巡查车辆配备必要的警示标志等应急器材,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时,及时摆放警示标志,做好现场布控。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形成救治、事故处理、车辆分流、道路清障、疏导交通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组织得力、处置得当。

  (六)积极储备应对冬季雨雪天气灾害保障应急物资:

  养护应急车防滑链30套、雨衣100套、安全马甲200套、胶鞋100双、照明灯20盏、铁锹100把、融雪剂20吨、冬季冷补料120吨。

  (七)认真落实值班、信息报送制度。

  雨雪冰冻期间,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纵横联系和沟通。各责任股室、站必须做好通讯联系,负责人的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及时准确。按照主管局要求和工作流程,对道路信息、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及时发布,保证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各单位信息畅通。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中层以上人员外出必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销假。

  五、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形时,预案立即启动:

  1、桥梁、陡坡结冰,护坡滑坡、公路路基严重垮塌、冰雪灾害等严重阻塞交通、威胁行车行人安全通行。

  2、凡中心领导小组接到辖区内险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

  3、各道班或路产巡查预见将有桥梁垮塌、引桥路基、护坡滑坡、冰雪灾害及行车安全等险情发生,须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六、应急工作要求:

  1、本预案所涉及的人员,通信工具在冰冻期间必须保证随时畅通。

  2、通知到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听众指挥,行动迅速,带齐必须用具、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3、通知待命的,应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增援。

  4、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各工作小组在组长的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处理工作有序、高效。

  5、应急小组人员应熟悉业务,并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

  6、预案启动后,一切服从救援抢险需要。

  七、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对出现玩忽职守、遇险而退、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纪律严肃处理,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暴雪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延寿提供气象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暴雪应急工作。

  1.3.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重大暴雪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暴雪,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延寿县内的重大暴雪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重大暴雪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不再单独成立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

  2.1.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重大暴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办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2.1.3成员单位

  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网通公司、县环境保护局、县民政局。

  2.2部门主要职责

  2.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2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重大暴雪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县气象局:负责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江河、水库等水文与受灾信息。

  (4)县农委: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

  (5)县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灾信息。

  (6)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抗灾抢险工作。

  (7)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与污染信息;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9)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1)县财政局:负责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12)县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13)县交通局:负责保障县气象局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14)县卫生局: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15)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播发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暴雪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16)县网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重大暴雪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2.3应急指挥场所

  2.3.1基本指挥场所

  基本指挥所设在县气象局。在延寿县气象局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气象通信网通指挥全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2.3.2机动指挥场所

  机动指挥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3.1.1县气象局归口管理延寿县内的重大暴雪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其所属延寿国家气象观测站具体承担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3.1.2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县气象局报告有关重大暴雪灾害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县气象局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暴雪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报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对重大暴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或报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2.4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见附件)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重大暴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2.5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重大暴雪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暴雪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4.2 Ⅳ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见7.4.2“重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及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时,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重大暴雪灾害。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并随时向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3 Ⅲ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见7.4.2“特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暴雪灾害。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3.4.4Ⅱ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警报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极大(见7.4.2“极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时,可能发生极大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3.4.5Ⅰ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伤亡总数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Ⅰ级预警时,可能特别重大危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县气象局将重大暴雪灾害预警情况报告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由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决定启动Ⅰ级预警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4应急响应

  4.1县气象局的应急响应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预警后,县气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4.1.1 Ⅳ级响应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和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气象局报告重大暴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2 Ⅲ级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急配合市气象局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3Ⅱ级响应

  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当配合省、市气象局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县气象局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气象局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4 Ⅰ级响应

  国务院应急办公室发布Ⅰ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及其直属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应当加强与省、市气象局各直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当积极配合上级气象部门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气象局所属各业务单位各业务岗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5县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4.2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2 Ⅲ级响应

  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3 Ⅱ级响应

  按照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4Ⅰ级响应

  按照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重大暴雪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由县气象局归口管理,实现共享。

  4.3.2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4应急通信方式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5灾害评估

  4.5.1县气象局或上级气象部门指定单位负责组织本县内的重大暴雪灾害评估。

  4.5.2重大暴雪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气象局。

  4.5.3重大暴雪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6新闻发布

  4.6.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重大暴雪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6.2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发布的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4.7应急终止

  启动预警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后期处置

  5.1.1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1.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5.1.3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重大暴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重大暴雪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1.4县气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暴雪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5.2灾害保险

  5.2.1县气象局应当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5.2.2保险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保障

  6.1.1基本指挥所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指挥和调度。

  6.1.2流动应急指挥车通过已配备的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和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现场指挥。

  6.2资金保障

  县财政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3.1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6.3.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6.4装备保障

  6.4.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站。

  6.4.2县气象局应当加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6.5应急队伍保障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监测人员、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人员、气象通信人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

  6.6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重大暴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6.7.1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6.7.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1)对在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3)对因参与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2责任追究

  (1)县气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人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重大暴雪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3预案管理

  7.3.1本预案将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备案。

  7.3.2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实施。

  7.4制定与解释

  7.4.1本预案由县气象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2按照灾害性天气强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县气象局依据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延寿县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分为重大、特大、极大三级。

  县气象局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重大级别:暴雪橙色;县气象局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特大级别:暴雪红色。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3

  近期我市将出现大到暴雪天气,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防暴雪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暴雪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雪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校内各种渠道进行防雪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防雪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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