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时间:2023-04-26 10:15:11 松涛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通用11篇)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1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的日常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组织实施落到实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良好氛围。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来。通过学习,克服“与己无关”、“本科室无风险点”等模糊意识,从认识上形成了共识。同时了解并掌握查找风险点的原则和方法。

  3、查找风险,制定措施。结合我局实际,本着“突出重点,简便易行,明确职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审”五种方法,人人查找风险点,人人公开风险点,人人防止风险。重点查找个人岗位风险、单位风险,参加廉政风险排查人数为8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岗位是5个。针对风险点各科室、各工作人员分别制定风险点防范措施和工作职责共计13条。力求风险查找达到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监督就落实到哪里。

  4、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效能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一齐抓,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防控。

  二、主要成效

  1、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廉政风险防控中经常性教育,我局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党纪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点防控措施,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

  2、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通过风险点的`查找,促使党员干部岗位职责更加明确,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3、廉政防控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制定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相关廉政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内容更加科学、程序更加严密、配套更加完备,在全局形成了完备的依制行政的制度机制。

  我局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今后将继续按照区纪委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创新工作措施,为推动全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纪律保证。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2

  为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房地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决定成立武功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班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张波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军委、县信访局局长梁军刚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协调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

  二、职责任务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对领导小组安排给相关单位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对房地产领域涉及违法的人或单位及时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相关事宜。

  2.县自然资源局。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咸阳市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的处理,负责提出完善用地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对项目规划审批及验收情况进行核查,完善手续;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合理数额和缴纳办法;负责对已完善手续的项目,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供热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研究确定对历史遗留项目完善消防审查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研究确定对因开发企业和施工方经济纠纷等原因不能进行综合验收的项目,完善竣工验收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并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负责核查房屋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并进行追缴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天然气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4.县信访局。负责针对梳理出来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拿出解决方案,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推动解决;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做好业主的'接待和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坚决杜绝业主来市赴省进京上访等任务。

  5.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问题项目需补交城市配套费的提出解决意见,对符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要求的,按报建对应期收费政策标准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核查并提供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会同专班有关部门加强涉险房地产企业股权变更管理。

  6.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处罚;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罚等任务。

  7.县税务局。负责核查项目单位缴税情况,提出问题项目税务解决意见,对欠缴税款的项目进行追缴等任务。

  8.县人防办。负责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查、验收政策;负责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9.县市场监管局。对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使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0.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房地产领域涉嫌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指导涉事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

  11.县司法局。负责对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涉法问题,做好法律咨询及解答工作等任务。

  12.县法院。负责保证企业、债权人、业主利益合理处置,消除社会问题;负责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司法保障等任务。

  13.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正常信访秩序,坚决杜绝在大门口聚集上访,对违法上访及时,迅速、果断处理;负责对涉嫌侵占、挪用购房人契税、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等任务。

  14.普集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上访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

  15.县人社局。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坚决落实分级稳控责任,维护稳定。

  16.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对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专班任务进行全环节督导,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解决化解工作。

  其它未尽事项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及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班工作安排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包案,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分包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要下沉一线,深入了解信访问题来龙去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跟踪督办各个环节。

  (二)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作为。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要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一手化解存量,一手严防增量,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解决”的大原则,坚持“把解决群众办证难,入住难问题与处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相分离”“把为群众先行办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税费征缴相分离”的两相分离原则,为群众敢于担当,为实际大胆容缺,依次化解民生发展难题。

  (三)密切协调配合,增强运转效能。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系统推进化解问题。坚持“一类一策、一盘一策,一企一策”,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提高问题解决化解效率,对因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消防验收、市场交易等原因造成的在建“楼盘烂尾”“入住难”“办证难”等群众信访投诉集中的问题,做好政策指导,决不允许扯皮推诿而回避矛盾,决不允许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决不允许明哲保身而上交矛盾.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问责。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流于形式。走过场,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三)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xx〕50号、财预〔20xx〕87号、财办金〔20xx〕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五)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二、目标任务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任务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xx〕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xx〕87号)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招标上限值)、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三)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四)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区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4

  为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景委办发[20xx]72号)文件精神,制订以下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为首要目标,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年消化,控制新债”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取得明显减债效果。自20xx年起至20xx年,计划通过三年努力,严禁新增债务(债务不含“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和暂收款),调优债务结构多措化解债务。核实确定债务基数后,根据债务基数逐年化解,20xx年化解总债务的30%,20xx年化解总债务的60%,到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各村负债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清理核实村级债务

  提高认识,抓紧时间,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账内账外债务清理审核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分类清理。账外债务确属村集体债务的,需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公示后纳入账内核算,对村级债务清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锁定债务基数。

  (二)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

  根据村级债务形成原因,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明确偿还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结合实际制定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整合现有资金,优先化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要把农户、村级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盘活闲置资产,清理低价合同或不合理合同,做足土地资源文章,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清收陈欠往来款,减少不合理开支。

  三、化解措施

  (一)明晰债务

  提高认识,严格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债务清理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分类清理,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明确,对清理结果逐笔登记造册,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

  (二)清除债务

  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做呆账、坏账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账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降息减债,对借款本金和利息逐笔清查,清查结束后仍然滞留账外的借款,村级组织将不承认。对涉及工程建设形成的债务,乡政府将组织统一委托第三方进行再次审计,对先前形成的工程债务重新确认。村级借款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标准之内。对明知村里没有支付能力而盲目建设、因监管不力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款未控制在财政补助范围内造成的欠款、借款一律取消利息(上级规定自筹的除外);减免债务,对于村里欠所辖乡镇(街道)或部门的.借款、欠款,政府要给予适当减免或免除。

  (三)清收债权

  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项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规范“三资”

  以收定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禁用集体土地征用费、留用地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村干部报酬、商业性保险。等;福利费发放实行“先提取,后发放”原则,严禁福利费未先提取而予以发放;规范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需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的要确保村级有足够自有资金才予安排项目,各村要严禁没有资金来源建项目,严禁擅自举债扩大建设项目规模,严禁超标准建设形成村级债务,强化村级资金的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入账、收支预决算、费用支出定额管理、非现金结算等制度,增加集体存量资金。

  (五)建立制度

  健全完善各项涉债管理制度,规范举债程序,从源头控减村级债务。一是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制度。村级组织确需举债的,在村集体研究通过的基础上,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制度、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弥补经费不足、垫各项费用;村级组织不得提供借款担保,未经审批不得违规举债;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擅自违规举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大均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村按时保质完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任务,各村组建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村监会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二)强化责任追究

  强化监督考核,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纳入对村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各村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化解旧债、制止新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根据村级经营管理需要和债务偿还能力,对村级债务规模设置警戒线,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或盲目建设发生的村级债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制定村级债务化解方案,并把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列入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工资挂钩,与上级奖励资金挂钩,对债务锁定后出现新增债务的村主要负责人要说明情况;对债务化解不力的村,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二、加强领导

  文昌市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查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具体梳理各项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积极消除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三、各部门职责

  (一)政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落实现场处置、舆论监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维稳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法院部门负责对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决债务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同时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关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实时反馈机制。

  (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涉及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处置土地、规划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保问题,特别是受邻避效应影响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违法违规销售、网签备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涉及依法开展税费征缴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项目涉及恶意欺诈、一房多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房地产项目群众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上访群众寻衅滋事和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汇总上访群众诉求和动态。

  四、处置步骤

  (一)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对本市房地产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对有苗头、处于酝酿阶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处置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采取一个项目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处置措施和处置期限等,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处置。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避免在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出现新的问题和不稳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排查解决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问题。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税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难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存在风险防范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动态台账,逐个项目制定对策,采取“五个一”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每月要将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衔接。各职责部门要在加强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化解房地产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房地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减少贪图低价的盲目购房行为,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和违法建筑。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隐患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被恶意炒作利用、发酵引爆。

  (四)健全体制机制。各职责部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主动作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自贸区(港)建设的国际视野,在创新房地产行业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探索商品房现售制度,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xx〕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债券置换、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协商谈判、争取政策支持等方式,力争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

  二、主要任务

  (一)置换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将截至20xx年底在政府债务平台中锁定的一类债务全部置换。对20xx年8月以后到期债务,债权人不同意提前置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债务置换后,全部由同级政府承担偿债主体责任,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偿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公立医院)

  (二)甄别锁定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存量债务。市审计局负责牵头制定债务审计甄别工作方案,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等部门,对截至20xx年底在政府债务管理平台中的二类、三类债务进行审计甄别,出具审计甄别报告,锁定存量债务。(牵头单位: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

  (三)公立医院制定“一院一策”化解方案。各公立医院根据债务总量及结构、医院业务收支、有效资产资源等情况,制定二、三类存量债务化解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支持公立医院多渠道化解二类、三类存量债务。公立医院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成本控制,规范收支核算,优化支出结构,压缩经常性开支,积极自筹偿债资金。从20xx年起,各公立医院要提取偿债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同时,采取财政补助、协商谈判、争取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立医院化解存量债务。(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加强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管理。组织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规模标准、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复审,对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建设资金尚未落实需要贷款建设的'项目,暂缓建设,待相关条件完备后再行续建。对复核后符合条件、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继续按立项时明确的筹资方式或原银行协议贷款续建;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PPP模式和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资金。(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六)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市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及续聘、医院绩效工资总额核定、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等挂钩,并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对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落实较好的公立医院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七)加强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完善投入机制。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禁违规举债建设。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提请同级政府研究后,由同级发改部门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未落实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化解存量债务的公立医院,一律不得审批新项目。建立健全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力度,建立财政综合绩效补助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

  三、实施步骤

  (一)市审计局负责对公立医院债务进行审计甄别,并出具审计甄别工作报告,上报省审计厅、财政厅等。(完成时限:20xx年4月中旬前)

  (二)市财政局负责根据省级认定后的审计甄别结果,调整市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三)市卫计委负责督促指导公立医院依据审计甄别结果,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和偿债计划清单,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四)市卫计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债务化解、考核奖补等制度。(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五)市财政局负责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存量债务。(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

  (六)市卫计委负责督促公立医院按债务化解方案和偿债计划清单,分年度完成二类、三类存量债务化解工作。(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医改办、县(区)政府等,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职能机构和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债务化解和管理工作。

  (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公立医院偿债资金管理和使用,对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偿债资金,一律直接支付;对医院自筹偿债资金,要减少拨付环节,及时足额支付。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的,如数追回资金,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7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56号)精神,确保我市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区县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省审计部门核实锁定我市各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基础上,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同时建立制止发生新债的有效机制。

  二、化解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的要求,泸州市各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范围为:经20xx年10月省审计部门审计核定的,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用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长期债务共计8964.27万元(其中: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债务7120.59万元,辅助用房建设债务118.56万元,医疗设备购置债务1725.12万元)。20xx年1月l日至20xx年7月5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用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债务2623.03万元。(其中:业务用房建设债务1553.24万元,辅助用房建设债务143.99万元,医疗设备购置债务925.80万元)。

  三、化解原则

  (一)以政府为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由各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债务化解所需资金,由各区县政府根据中央和省专项激励性财力补助统筹安排。市财政予以适当奖励。

  (二)严格清偿

  各区县财政局、卫生局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化解债务工作中必须做到偿债对象明确、偿债金额准确、偿债手续完备,切实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的严肃性。

  (三)直接支付

  偿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原则上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偿债资金由县财政从“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专户”直接支付到债权人的银行账户中,不得经过任何中间环节。

  (四)严禁新债

  建立制止发生新债有效机制,将卫生经费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所需资金由政府统筹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上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金来源,经同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后,报市财政及卫生部门备案。

  四、化解政策

  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行省、市、县财政三级筹集的办法。根据中央和省对我市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补助和我市财力状况,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方法如下:

  (一)20xx年12月31日以前省政府确认锁定的债务,省财政按平均不低于50%的化债额比例给予激励性财力补助支持,剩余部分由各区县筹集资金进行化债。在规定时间完成化债任务的,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5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锁定的债务,按各区县制定的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施方案进行化债。

  (三)资金筹集来源。各区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方筹集化债资金确保资金落实。资金渠道主要包括:

  1.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转移支付资金。

  2.上级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和用于支持化解债务的专项补助资金。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收支结余资金。

  4.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后超收的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偿债。

  5.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资金。

  6.社会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

  7.闲置资产处置收入。

  8.其他资金来源。

  各区县用于化债资金必须在预算或计划中做出安排,不得借新债还旧债,不得向群众摊派,不得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不得影响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的全面实施。

  五、化解步骤

  为了确保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解债务有序进行,我市化解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一是制定化解工作方案阶段,10月25日前结束;二是开展债务再核实阶段,10月30日前结束;三是剥离债务,建立债务明细台账阶段,11月30日前结束;四是进行偿还与销账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结束;五是总结验收阶段。化债工作结束后,接受省医改办和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一)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方案是考核化解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要认真领会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政策精神,抓紧制定出本辖区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以下内容:化解范围、化解任务、资金筹集、化解措施(包括责任人及部门)、具体工作计划等,并上报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备案。

  (二)开展债务再核实

  做好债务再核实工作是化解债务的有效手段,也是确保债务顺利偿还的有效措施。各区县政府要统一组织发展改革、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成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核实组,集中时间,以省审计厅审计确认的债务为依据,深入各单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逐笔逐项进行一次再核实,剔除不实债务,锁定实际债务。经再核实减少的债务数额,要征得债权人的认可签字,并签订协议书。经过再核实后的债务明细,要在债务单位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要及时妥善解决。在开展债务再核实的过程中,要将再核实确认债务的项目名称、发生时间、资金来源、资金用途、金额、记载账簿名称、票据凭证名称及其号码以及对应债权人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基础信息情况进行登记,并将债务的债务记载账簿、票据凭证(债务发票)、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协议书等原始凭证收集复印,作为建立债务台账和销账的依据。

  (三)剥离债务,建立债务台账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台账是确保债务准确、安全偿还的关键环节。各区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并根据审核认定结果修改完善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要坚持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项债务情况,接受监督。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对债务进行分类,严格划分县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责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划转到上级政府或卫生部门的债务,不得再转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要将确认的债务在20xx年11月30日前,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出来,交给区县人民政府,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予以锁定,作为化解债务的依据。

  (四)资金筹集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资金通过在预算中特设专户,单独列支用于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支出,相关资金不作为预算安排正常卫生支出的基数。财政安排用于化债的.补助资金列入“化解乡镇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预算科目。特设专户要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偿债资金直接偿还到债权人,切实做到分账核算,专项用于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

  (五)偿债资金支付程序

  偿债资金原则上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银行贷款、单位借款、个人借款和工程欠款等债务,由财政部门从特设专户直接支付到债权人的银行账户中,坚决杜绝用现金支付的做法。在化解过程中,区县财政、卫生部门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债权人欠条、发票、收据、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协议书、付款凭证、债权人身份证”等原始凭证收集齐全,作为销账的依据。区县财政、卫生部门按月向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上报偿债进度,包括还款项目、资金数额、还款对象等。

  (六)实施债务销账

  财政、卫生部门要建立偿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销号制度。偿还每一笔债务,经核实无误后要及时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明细台帐中销掉对应的欠债项目和金额。同时,还要将“债务发票、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协议书、付款凭证、债权人身份证”等原始凭证收集复印齐全,作为每一笔债务的销账凭证,同时作为考核化债的依据。已销号的债务要及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完成化债任务后,各区县应及时在债务系统内进行债务销号,债务系统不得再有20xx年12月31日以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余额。

  (七)总结及验收

  各区县完成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任务后,要及时组织对整个化解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活动,检查化解台账是否健全、每一笔债务的偿还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合规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此基础上对本地化解债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化解债务所要求的各种手续复印齐全,分单位编号装订成册,接受省、市医改办和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市医改办要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化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同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挂钩,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扣回省、市级财政相应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和市县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化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主要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负责督促检查。市医改办和卫生行政部门要研究制订化债实施方案,参与区县债务的抽查复核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开展化债工作,组织考核验收等;财政部门负责拟订化债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化债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的筹集、分配和拨付,参与化债实施方案的制订、化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和审核认定工作,对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抽查确认,并参与化债工作的考核验收和指导督促等;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化债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明确化债目标责任和义务,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实际,就地、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化债工作扎实推进、圆满顺利完成。

  (二)严肃纪律

  为提高化债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偿债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严肃纪律,严禁举借新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及造成资金损失的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密切配合

  各区县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工作协作与沟通,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务求严谨认真,不出差错,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进展顺利。同时,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了解债务化解情况,妥善处理化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顺利进行,努力把这件关系群众利益的好事做好办好,进一步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部署,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思路,坚持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乡村治理、发展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相结合,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与控增量两手抓、两手硬,减负、增能、提效并举,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经济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全乡债务清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实。结合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对全乡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物限、经手人,审批人,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为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村级债务,利用“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管理系统”,锁定债务数额,精准确定化债范围,精准制定化债方案,报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剥离经营性债务。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乡级统一管理。对有明确来源和化解途径的经营性债务,村级组织要制定还款计划,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及时还款。对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举债、形成不良经营性债务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化债责任,明确偿还期限,确保按期化解。

  (三)依法清收债权。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清收债权用于还债。对农户税改前的应缴税费欠款,可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承受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对农户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可采取对冲方式处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归还。对企业欠款,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确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对债务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虚(空)账债权,依法予以核销。

  (四)落实减免政策。对村级公益性事业负债,按照有关政策依法依规给予政策臧免和资金支持。对税改前村集体欠微税费形成的债务予以豁免,对村集体拖欠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形成的债务,确实无力偿还的,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减免;金融机构应制定优惠政策,对税改前的村级贷款,相应机构从未主张过债权、且符合《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销;一直主张债权的,可依法予以减息免息。对在村级债务化解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报乡政府一事一议集体研究决策。

  (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依托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厂房等资源,以入股、租赁等方式,与相关市场主体实现共建共享;支持村级组织依托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资产使用情况,有效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指导村级组织依法用好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开发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规用于偿还债务。

  (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中依法收回的资产、资源,经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竞价承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已经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可用分红收益冲抵所欠债务。

  (七)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加强农村集休“三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收支行为,从源头防控新增债务。建立举债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村级组织抓发展、搞建设,必须量入为出,不得超越自身实力。对违规举债造成不良债务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村集体是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必须主动想办法偿还债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乡镇是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主体,针对各村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方案”。县政府设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奖补资金,对按时保质完成化债任务的乡镇予以奖补。

  (九)鼓励企业“结对帮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和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对帮扶”,支持村集体化解债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千企帮千村”示范引领作用,帮助村集体把资产、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高质量“输血”提高集体经济文“造血”功能。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业务培训(3月28日-4月10日)

  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同时,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组织专题培训。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4月11日-4月15日)

  根据全乡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债务化解的目标和时间表,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

  (三)清理核实,锁定债务(4月16日一6月10日)

  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专班对每笔村级债务的形成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进行清理核实,填写《大悟县村级债务情况自查明细表》、《大悟县村级经营性债务自查明细表》,由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上报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积极稳妥,化解债务(6月11日-11月30日)

  针对每笔村级债务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人、化解时限、化解资金来源,确保化债效果。填写《大悟县村级债务化债登记表》,由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上报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总结验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化债责任制、举债责任迫究制等相关制度,指导各村总结阶段性的化债成果和经验,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化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县化债办,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这次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既是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三项硬伙硬结的工作之一,也是省纪委严格跟踪督办的事项,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务实高效的作风,扎实做好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在坚持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稳节奏,防止急躁冒进,要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群众诉求久拖不决、草率处置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严重事件。为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债务的化解,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钱进同志要专抓此项工作。同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由乡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村组帮助开展工作。

  (二)严格操作程序。为确保这次村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数据真实准确,要严格按照宣传动员、培训骨干、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清查核实、统计汇总、逐级审核、考核验收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培训骨干、统一时限要求、统一表册格式,统一验收标准。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核实债务,彻底挤干“水分”,坚持消除“人情债”、“糊涂债”,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高报、瞒报债务。这次债务清理核实,以村为单位上报,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督查验收。工作专班要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每个阶段结束后,要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确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对检查当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明确处理办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结束后,县级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村,要重新进行清理化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9

  一、总体目标

  以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为首要目标,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年消化,控制新债”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取得明显减债效果。自20xx年起至20xx年,计划通过三年努力,严禁新增债务(债务不含“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和暂收款),调优债务结构多措化解债务。核实确定债务基数后,根据债务基数逐年化解,20xx年化解总债务的30%,20xx年化解总债务的60%,到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各村负债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清理核实村级债务

  提高认识,抓紧时间,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账内账外债务清理审核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分类清理。账外债务确属村集体债务的,需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公示后纳入账内核算,对村级债务清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锁定债务基数。

  (二)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

  根据村级债务形成原因,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明确偿还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结合实际制定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整合现有资金,优先化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要把农户、村级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盘活闲置资产,清理低价合同或不合理合同,做足土地资源文章,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清收陈欠往来款,减少不合理开支。

  三、化解措施

  (一)明晰债务

  提高认识,严格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债务清理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分类清理,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明确,对清理结果逐笔登记造册,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

  (二)清除债务

  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做呆账、坏账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账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降息减债,对借款本金和利息逐笔清查,清查结束后仍然滞留账外的借款,村级组织将不承认。对涉及工程建设形成的债务,乡政府将组织统一委托第三方进行再次审计,对先前形成的工程债务重新确认。村级借款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标准之内。对明知村里没有支付能力而盲目建设、因监管不力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款未控制在财政补助范围内造成的欠款、借款一律取消利息(上级规定自筹的除外);减免债务,对于村里欠所辖乡镇(街道)或部门的借款、欠款,政府要给予适当减免或免除。

  (三)清收债权

  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项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规范“三资”

  以收定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禁用集体土地征用费、留用地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村干部报酬、商业性保险.等;福利费发放实行“先提取,后发放”原则,严禁福利费未先提取而予以发放;规范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需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的要确保村级有足够自有资金才予安排项目,各村要严禁没有资金来源建项目,严禁擅自举债扩大建设项目规模,严禁超标准建设形成村级债务,强化村级资金的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入账、收支预决算、费用支出定额管理、非现金结算等制度,增加集体存量资金。

  (五)建立制度

  健全完善各项涉债管理制度,规范举债程序,从源头控减村级债务。一是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制度。村级组织确需举债的,在村集体研究通过的基础上,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制度、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弥补经费不足、垫各项费用;村级组织不得提供借款担保,未经审批不得违规举债;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擅自违规举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村按时保质完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任务,各村组建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村监会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二)强化责任追究

  强化监督考核,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纳入对村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各村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化解旧债、制止新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根据村级经营管理需要和债务偿还能力,对村级债务规模设置警戒线,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或盲目建设发生的村级债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制定村级债务化解方案,并把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列入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工资挂钩,与上级奖励资金挂钩,对债务锁定后出现新增债务的村主要负责人要说明情况;对债务化解不力的村,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10

  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发改委、审计厅、监察厅和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下发苏财社[20xx]168号《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从今年起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为摸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底数、有效化解债务,现就开展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清理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摸清债务底数,是政府正确决策、明确责任、分类处理和以县为主化解债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清理核实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口径

  (一)清理核实范围。主要指截至20xx年6月30日全县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方面形成长期债务的本息账面余额。

  1.纳入本次债务清理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办民营和民办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2.纳入清理范围的债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对于有基础资料能证明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医务人员集资款和拖欠工程款可纳入化债范围。职工工资津补贴发放债务、药品采购债务等非建设发展债务以及其他短期债务、宿舍楼建设债务、产权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产债务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二)清理核实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机构对应收、暂付、应付等款项全面清理核实后认定的债务和债务类型,债权人基本情况等。

  (三)清理核实要求。对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逐项逐笔核实原始财会资料,主要包括:基建工程立项依据、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资金结算凭据资料等,向供货商购置医疗设备的相关合同、发票、验收记录、资金结算凭据资料等,向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的原始合同、借据等凭据。严格区分债务本金和利息,债务利息的计算要符合国家金融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分段计息、息不转本、利不滚利”。

  三、分步实施,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债务清理核实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分步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分为准备动员、基层清理、县级核查、录入上报、省级抽查核实五个阶段。县级清理核实工作于20xx年9月底全面完成。

  (一)准备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完成政策口径确定、报表填报、软件使用业务培训和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基层清理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主要由县乡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清核小组,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对机构的债权债务和应收应付等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核实,对债权人、债务人、负债项目、债务形成时间、数额、合同和协议等逐项登记,查清负债规模及债务构成情况,认真填报相关报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提供的债权人和账号及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县级核查阶段(9月21日至9月25日)。县政府组织财政、卫生、审计、发改委、监察等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的债务情况认真审查核实,审查面必须达到100%;逐家、逐项、逐笔审查,着重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录入上报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县有关部门在审核把关后,由卫生局以县为单位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按要求录入计算机,并对全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进行分析汇总,经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县政府印章后于9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

  (五)省级抽查核实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省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省财政转移支付县上报的债务情况进行抽查,每个县的抽查面不低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的30%。依据抽查结果,核实、调整抽查地区的债务数额。

  四、严肃纪律,确保债务情况真实可靠

  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要坚持严肃认真、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规范操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对在县级核查阶段和省级抽查核实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对在债务清偿后审查发现有套取、挪用资金或错付、多付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的,要追回已支付的资金并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加强清理核实监督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院(中心)内公示自查填报的债务,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县设立举报电话。县有关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为。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11

  根据市政府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安排和我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我办编制了《债务清理核实统计表》,同时结合沙嘴办事处实际,制定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及偿还债务的规划:

  一、工作目标

  1、按市政府工作要求,配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全面完成债务审计,债务底数清楚,权责明晰,偿债责任100%落实;债务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2、20xx年-20xx年,政府性存量债务到期偿还率90%,无新增政府债务;分五年每年按20%化解债务。

  二、工作方案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沙嘴办事处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柳华兵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吴赤军为第一副组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国耀、党工副书记刘伟、牛倩、党工委委员朱旭光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所、审计办、统计站、农办、综治办、各管理区、信访办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上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五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三、偿债规划

  1、根据此次清理核实沙嘴办事处政府性债务截至20xx年12月份尚有余额389.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0万元、汉江酒店5.17万元、企业债务145.08万元、村级债务214.47万元、个人债务5万元。

  2、我办在确保沙嘴办事处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分五年偿还债务,每年偿还债务总额的20%。

  四、工作要求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财政收入增长点建设,增强地方可用财力,提高债务化解的资金保障。

  2、压减“三公”经费、公务运行支出预算等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压减城市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新增债务融资规模。

  3、合理规划项目,防止增加债务。

  4、全办要高度重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制定的任务,确保五年化解政府债务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相关文章: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02-25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5篇)03-05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04-10

债务风险防范方案02-25

房地产领域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精选6篇)10-28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精选5篇)10-29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精选5篇)10-28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精选17篇)08-21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