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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3-03-03 16:39:4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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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基层民政工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层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民政工作调研报告1

  20xx年在做好我镇民政部门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我镇民政总体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做出以下结论:民政工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民政工作服务对象、内容、形式

  主要表现为“三多”:一是对象日益增多。民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救灾救济、优抚、高龄补贴、社区建设、换届选举中的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等。民政服务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民政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外地人员来访的现象逐年增多。二是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民政服务内容已涉及到方方面面,如城乡高龄补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五保户的申报、农村贫困户危房改、扩建等。民政工作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许多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群众上访,并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三是服务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高龄补贴、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上级拨发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民政工作的.困境。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服务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接待人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反映问题群众所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征得来访群众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

  二是收集信息。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服务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工作格局,把民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服务对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民政工作中,对服务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以提高来访者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在解决民政对象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村级干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上一级业务部门或者上一级政府。

  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工作的实际问题,既有利于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又切实保障了民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基层民政工作调研报告2

  乡镇民政办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前沿。乡镇民政办直接面对每个群众,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任务都要靠他们去贯彻执行。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工作涉及的社会面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丰富,乡镇民政工作所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乡镇民政办工作绩效,直接影响民政职能的履行,事关社会的稳定。目前,乡镇民政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

  一、乡镇民政工作的现状

  我县总面积3131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人,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41900余人。XX年下拨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类民政资金3000多万元。按照民政部199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通知》,我县49个乡镇(场)都设立了民政办公室,配备了民政专干。XX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撤并为3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共设立基层民政办34个,配备民政专干34名(政府干部兼职)。近年来,民政专干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乡镇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强。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只配一名民政专干,而我县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 41900余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230余人,也就是说每个民政专干要管1230名民政对象的事。其中里耶镇民政对象最多,共有1418人,其中乌鸦乡最少也有261人。按照民政有关政策,这些对象每年都要到户调查审核一次,一个民政专干根本忙不过来,而且大部分民政专干要驻点包村,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帽子”工作,工作量相当大,导致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知道有多少民政对象,也不知是哪些人,基层民政工作粗放。

  (二)乡镇民政干部有为无位。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各乡镇民政专干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的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但就其工作地位而言,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不够重视。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认为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相比,民政工作只是软任务,无关大局,被作为“搭头”,我县34名乡镇(街道)民政专干大部分是不在职的老同志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兼任,分管民政的领导不是“党政”主要领导,都是由副书记或副镇(乡)长分管,在目前乡镇权力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分管民政的领导有位无权,民政办人员在乡镇安排工作开展、经费开支又无自主权,导致民政工作难以落实。

  (三)乡镇民政工作无经费保障。我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老、少、边、山、穷”地区,乡镇级财政十分困难,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经费,民政工作又是实打实的工作,走村入户路途很远,大部分时间在翻山越岭,业务经费的不足给工作带来不便。目前各乡镇基本没有专门的救灾车,救灾设备和物资难以保障。还有民政专干进城办事和下村走访都需要费用,由于没有经费,民政专干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民政专干也就是应付交差,导致各项民政工作很难得到落实。

  (四)乡镇民政干部更替频繁,稳定性差。从调查中发现,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连续做了3年的民政干部目前只有几个乡镇。其它乡镇的民政干部可以说“走马灯式”的换人,一年一个新面孔,甚至有的一年几个新面孔。究其原因,一是乡镇主要领导对民政工作不重视,随意指派民政干部;二是乡镇主要领导更替频繁,造成了连锁反应。三是县级民政部门对民政专干的确立上没有自主权。

  (五)乡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普遍不高。我县34名乡镇民政专干都不是专业“出生”,没有一人是学民政专业的,没有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而且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大专以上18人,中专以上13人,初中文化3人。而且年龄偏大,34名民政专干平均年龄42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有53岁。乡镇民政专干绝大多数是随意指派,相当一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懂业务,不懂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甚至不了解民政工作对象是哪些,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不熟悉,民政资金到帐后,不知怎么发、发多少,给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也是过估,基层民政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政工作以民为本,其工作宗旨是“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民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和差,领导重视与否是关键,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对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把乡镇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类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理顺民政干部的管理体制。乡镇民政干部直接由县级民政局管理,每个乡镇设立民政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大的乡镇配备3-4名工作人员,民政工作站参照基层财政所管理落实编制。

  (三)增强民政干部的稳定性。在选配乡镇民政干部时,既要考虑选配懂业务、有农村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干部,又要考虑民政干部的工作时限,乡镇民政干部至少要连续工作3年以上。另外,对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比较优秀民政干部,而且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组织上应考虑解决政治待遇。

  (四)加大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民政部门和乡镇要加大对基层民政专干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业务知识的培训,对乡镇民政工作加大督查,对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落实得好的民政专干给予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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