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28 09:04:27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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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7篇)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7篇)1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xx〕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7篇)2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xx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三)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见附件)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7篇)3

  发展瓜菜设施大棚,加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是实施“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为切实加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管理,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常年蔬菜基地生产水平和能力,提高常年蔬菜的自给率,根据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10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海南是全国重要的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冬春季节瓜菜大量出岛,但夏秋季节由于气温高,降雨多,且有台风影响,蔬菜生产条件较差,本省蔬菜供给不足,自给率较低。为提高常年蔬菜基地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雨防风防虫的功能,需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全面提升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化生产水平和能力,确保我市20xx年新增1650亩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任务,实现淡季蔬菜市场供给率稳定在79%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公开申报、择优扶持、受益公示”的原则。

  (二)实行“重点基地、重点品种、先建后补”的原则。

  (三)实行“农户优先、分级管理、严格监管”的原则。

  三、建设地点

  20xx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项目主要支持城镇人口较多、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较大的镇区,并向重点基地、重点品种的种植大户倾斜。

  四、资金投入、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资金投入。20xx年度海南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资金1337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申报条件。大棚建设补贴对象为20xx年新建连片5亩以上常年蔬菜设施大棚的农户(可联户建设);连片1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必须是在列入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计划的大棚建设项目,方可享受补贴。原则上申报建设截止时间到12月31日止。补贴优先安排给新申报建设的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类型和补贴标准。20xx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为中高档型。

  1、建设类型为GPSG-4222型连栋拱棚,每亩造价3.63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1.8万元;

  2、建设类型为“20xxZX-SS27-2”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6.62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3.3万元;

  3、建设类型为“20xxZX-SS27-1”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11.42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5.5万元。中档以上大棚使用年限要达8年以上。大棚造价主要包括基础、骨架、覆盖材料、安装费等,不含大棚内喷滴灌设施。上述类型,单个业主项目最高补贴资金不得超过100万元。三种类型的基本要求、建设标准和图纸设计(见附件)。

  不选择上述三种类型建设的业主,须提交有大棚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大棚类型,并向大棚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省农业厅审批,方可列入本项目补贴范围。

  五、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补贴程序

  (一)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海南省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申请审批表》(附件2);

  2、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不需提供);

  4、持有8年以上土地使用权证或经营(承包)权材料,并附列入常年蔬菜基地规划文件;

  5、大棚施工设计平面示意图、建设类型图纸;

  6、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存档。

  1、申请(核实、审核)。申请人(业主)应到市农业局或当地镇政府领取《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申报书》一式4份,按照《申报书》的内容如实填写,持填写的申报书到建设瓜菜设施大棚所在的村委会、林业部门、国土管理部门、乡镇政府做出相关意见,并在做出意见栏中要有经办人签名、盖单位章、联系电话。

  申请人(业主):应同市农业局、建设瓜菜设施大棚所在镇政府,签订《海南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基地生产协议书》。

  所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合同进行确认,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林业部门: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进行测量绘图、注明坐标,套图是否属林地或规划林地范围,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国土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是否属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征用土地及对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现状地类进行审核,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乡镇政府: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来源进行确认并鉴证、是否属于该镇种植常年蔬菜规划范围内,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2、审批(受理、公示)。申请人(业主)持相关部门做出意见的《申报书》,提交大棚建设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受理。经大棚建设地点环境(水、电、路、土)探查,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市农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市媒体和大棚建设所在乡镇政府的财政所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在《申报书》上做出批准大棚建设意见,并通知监理部门下达《项目开工令》,进入正常的质量监理。

  3、采购。业主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大棚建设材料。须提供热镀锌管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大棚材料销售清单(盖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财务章)、销售发票。清单或发票上注有:业主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商标名、商品名、数量、单价、总售价等。

  4、验收。申请人(业主)在大棚整体建设安装完毕后,向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括:《大棚建设申请验表》(见附件3)。已审批建设意见表;个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大棚材料销售合同和产品清单、发票;安装费凭据等(均为复印件);建设大棚彩色相片。

  市农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采用GPS等技术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大棚建设面积、建设类型、用材质量及规格、整体质量、对照安装产品型号是否同采购清单(发票)相符、核实造价等。造价师对大棚造价做出准确评估。验收合格的,验收成员在《验收申请审批表》和书面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做出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效果、存在问题和不足,改进意见建议等。

  5、结算。验收结束后,市农业主管部门将申请补贴人的验收申请确认表和验收书面报告、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工商登记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银行账号、拨付补贴资金表等材料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以一卡通形式拨付给项目业主。

  6、建档。完成结算后,业主和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做好建档工作,将所有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验收表、验收报告、身份证明、合同/协议、现场照片、个人/单位信息表等收集、装订归档,分别保管。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8年。

  六、有关工作及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市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成立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市农技中心、市农机中心、市林业局、市国土环资局抽调。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审批、建设、验收、补贴、档案管理进行指导。

  (二)科学指导,合理建设。市农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指导业主选择排水、电、路和土壤条件良好,适合常年蔬菜基地作为大棚建设用地,不选择粘重土壤栽培常年蔬菜。建设大棚四周要挖好排水沟,确保连续下暴雨园内不积水。合理安装喷滴灌设施,确保园内种植用水。参照设计样本,依据种植品种选择合适的大棚建设类型和标准。所建大棚规格和质量要符合规定要求。开工前,业主要制作项目基本情况标示牌,竖立在大棚出口处。

  (三)高质量建设,严禁擅自拆除大棚。为确保大棚长久使用须采购有品牌的大棚材料和镙丝帽;大棚钢管安装全部采用扭接扣接方法,为防止久后生锈脱落,不许焊接或用铁丝固定;为提高防风排水能力,须建设护墙等设施;合理选择耐用不易长苔藓的覆盖材料(进口薄膜,质量较好)。有条件的可安装手卷薄膜设备,选择80目以上的防虫网,提高防虫功能。各业主要加强大棚维护和管理,未达到使用年限擅自拆除大棚,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要追究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等)造成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并拍摄现场及时向当地农业、财政部门报告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

  (四)强化评估、明确职责。实施大棚建设补贴是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工作绩效。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大棚组织申报、审批、材料审查、组织验收等实施工作;市农技、农机部门参与验收、对大棚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市财政局参与验收、负责补贴资金的结算和支付。邀请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市农业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将邀请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镇大棚补贴建设开展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对弄虚作假或套取、骗取、挤占、截留、挪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外,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7篇)4

  根据扶贫开发部门安排给我专业社的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理由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蔬菜是我国菜篮子工程中最重要的主要农产品。xx县气候温润,土地肥沃,富含硒等多种人体必需矿物质,是蔬菜种植适宜区域。近年来,xx县蔬菜产业发展迅速,蔬菜种植面积已达10万亩,蔬菜产业已成为xx县继烤烟、柑橘之后第三大农业支柱产业。

  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xxxx年3月,xxxx年4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是xx县第一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注册登记和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社注册资本200万元,现有社员103户。合作社的`主营业务是从事各类蔬菜种植、加工销售,开展与蔬菜有关的技术服务,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和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蔬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蔬菜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交易和咨询服务,20xx年合作社种植蔬菜共20xx亩,年产蔬菜4000吨,年销售收入1258.26万元,实现利润

  104.38万元。合作社成立3年多来,加入的社员不断增加,从成立时的11人,增加到现在的103户社员,合作社辐射范围扩大,逐步建立了以xx街道油菜坪xx乡为主体,覆盖4个乡镇7个村组的蔬菜种植基地。xxxx年曾被xxxx部门授于“千社千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20xx年被xx省委、省政府授于“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连续二年被xx县委、县政府授于“优秀专业合作社”称号。合作社理事长向杰同志被xx省供销社、共青团xx省委授入“湖南省100佳农村经纪人”称号。

  2、项目实施理由

  xx蔬菜产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蔬菜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亟待解决,主要问题有:一是基础设施差,抗灾能力弱。由于受山区自然条件限制,山地蔬菜发展条件较差,水渠、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还处于“种菜靠天”的`被动局面,直接影响蔬菜生产效益的稳定。二是蔬菜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蔬菜种植比较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农户小规模分散种植的蔬菜,直接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因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松散,导致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不相适应的矛盾,较为突出。三是蔬菜生产技术水平低,生产品种有待更新。农民新技术应用能力不强。对农业实用新技术了解少,运用得不够,农村科技人才缺乏,新品种引进推广得不多。虽然近来年我县蔬菜生产推广了一些新品种,但是这新品种多是满足当地的风味和需求,适应跨区域销售的优良品种不多,符合出口标准的品种更无从谈起,蔬菜商品化程度不高,农民种菜的经济效益低。四是蔬菜质量参差不齐安全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缺乏普及科学种菜技术,对蔬菜安全质量认识不到位,在生产中有盲目用药,特别是在气温较高、雨水较多的月份里,蔬菜病虫害发生较重,个别菜农随意加大农药用量,有的甚至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给上市的蔬菜产品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我县蔬菜质检体系也很不完备,县级质检站设备落后,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多数没有建立质检站(室),蔬菜基地乡、村基本上没有检测手段,对蔬菜质量无法实施有效监控。五是蔬菜加工业发展滞后,加工包装有待加强。全县建有各类大小蔬菜加工企业7家。这些企业的蔬菜加工规模小,加工设施相对落后,全县蔬菜年加工量不足2万吨,不到全县蔬菜生产总量的1%。且加工档次较低,至今未能形成较多的拳头产品,与基地规模发展还不能配套,全县无一个加工企业获得自主出口权,有的加工企业设备简陋,工艺简单,配方欠科学。

  项目建设以解决蔬菜基地建设的上述问题为着力点,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继续组织农户入社,与广大蔬菜种植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创办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建设为平台,对基地实行“统一选种,统一培管,统一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采收销售。”的“五统一”建设模式,提升基地的标准化程度和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户走管理提升、技术提高、品质增强、品牌扩大的集约化发展路子。

  二、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建设面积20xx亩。项目选址xx县xx乡xx村,直接带动农户数1000户,示范带动数约4000亩。

  1、持持项目建设内容

  ①推广蔬菜新品种种植20xx亩。

  ②技术培训200人次。

  ③测土施肥和病虫害防治。

  ④田间集中培管。

  2、扶持方式及扶持标准

  请求财政扶持部门对基地良种选购和农民培训进行扶持,扶持标准为每亩100元。共20万元

  3、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2月—6月。

  三、项目抽奖概算及资金来源

  1、项目投资概算

  总投资为132万元,具体构成为:

  ①推广新品种:每亩60元,共12万元。

  ②化肥:每亩100公斤,计200吨,3200元/吨,共64万元。

  ③技术培训400人次,按每人次培训费用200元计算,共8万元。

  ④农药:每亩200元,共40万元。

  ⑤种植培管、采收人员工资:8万元。

  2、项目资金来源

  ①申请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和选购良种。

  ②专业社和农户自筹112万元。

  四、项目责任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负责项目建设的全盘工作,xxx任技术总监,负责技术指导,对技术工作负责,xxx任财务总监,xx任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负责项目监督工作。xx为质量监督员。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7篇)5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二、建补原则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4)。

  四、工作程序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1)项目须符合副中心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且须符合通州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方向;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5)土地承包合同需经乡镇经管站登记备案(村集体可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证明),且剩余年限在4年以上(从申报补贴年份起计算),现阶段正常生产,未曾闲置撂荒,设施建设地块需具备水、电基础条件;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资金补贴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xx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7篇)6

  根据《万宁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万宁市20xx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万菜办〔20xx〕2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研究部署“菜篮子”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完成市委、市政府“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事项,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蔬菜大棚总面积485亩(含)以上,达到我市蔬菜大棚面积800亩的目标任务,每年可再为我市供应3800吨的蔬菜,多措并举实现我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稳定在8000亩,全年蔬菜自给率达到65%以上,确保蔬菜品质和质量安全。

  三、建设内容

  新建经济适用型设施蔬菜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申请,选择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或简易大棚(设计和预算沿用20xx年我市新建的大棚设计和预算),总面积485亩(含)以上,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8年,新建简易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5年,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

  (一)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棚高3.85m,单跨6.0m,开间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四周采用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

  (二)简易大棚。棚高2.17m,单跨4.55m,开间0.9m,单栋棚之间留1m~2m的通风道;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或钢管作支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

  四、申请条件

  (一)合作社或企业申请新建蔬菜大棚面积至少在20亩(含)以上;

  (二)申报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8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申报新建简易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1100万元支出以及省级下达的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50万元中支出,不足之处从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中支出。

  (二)资金安排

  1.按建设资金(以最后结算审核价格为准)的70%补贴,新建连栋钢管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4.2万元,简易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2.5万元;

  2.第三方服务费(包含技术指导、组织专家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费用)安排30万元;

  3.监理费27万元(按新建大棚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4.资料印刷、基地标志牌制作、差旅费及结算审核等其他费用安排18万元。

  六、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合作社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的'合作社或企业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确定第三方。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验收考评等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简介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对新建大棚提供技术指导、验收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组织建设。最终确定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根据施工图以及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或委托专业施工团队建设,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计,作为资金使用的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工作,并合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的第三方机构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7篇)7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持续巩固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坚持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布局,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建设内容及评审标准

  (一)基地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生产基地(园区)规模露地蔬菜3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连续土地流转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一是选址科学合理,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设施配套、排灌便利的地块。二是基地(园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标识标牌完备,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环境整洁卫生。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基地(园区)配备至少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长期开展田间管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并在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生产技术观摩培训,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绿色经营。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蔬菜生产绿色发展。未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一是选用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强苗壮的.标准化穴盘苗适期定植,合理安排茬口,根据目标上市时间,科学确定育苗、定植时间。二是大力示范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轻简化栽培、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粪还田生态种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提升蔬菜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田间操作管理规范,全过程农事操作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完整、无误。四是蔬菜商品性佳,根据目标市场要求,明确分级采收标准,产品商品性状优良,唱优唱响“银川蔬菜”口碑。五是采后包装处理规范,有明确的产品品牌标识和统一产品包装。六是.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合格证+检测+追溯”模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近2年没有发生市县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以区、市及抽检结果为准)。

  (三)畅通市场流通渠道。一是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建设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推进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三是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目标市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商超、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销售市场,构建集蔬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生产销售网络。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7月初,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初选,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综合评定,形成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行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材料)。上年度享受过此类项目补贴的经营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此项目。7月2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初审:7月下旬,企业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点选“农业项目申报”栏申报,同时报送纸质件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申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

  (三)评审:9月份,在现场检查验收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项目评审考核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评审考核结果,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

  四、资金安排

  安排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5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考核打分,评选出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项目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1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确定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地点、规模和具体实施内容等,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突出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可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也可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推荐。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参与各项具体技术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要在银川市20xx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设立示范区标识牌(注明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可复制、可示范推广的建设基地(园区)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项目实施的新模式、新方法,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及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全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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