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25 08:02:2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市场保供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1

  一、发生停电事项:

  发生停电现象时,工作人员马上取出应急照明设备进行照明,在应急照明开启前,停止一切档期活动及业务办理工作,坚守岗位,保证财物安全。与直属上级领导联系,了解情况后,做好顾客解释工作,稳定顾客情绪。

  应急照明设备负责人:

  停电修复联系负责人:

  电工名单:

  二、拥挤现象

  礼貌提示:

  您好,请您遵守公共秩序,排队参加活动。

  您好,麻烦您站进队列里,谢谢您的配合。

  做好活动区、服务台的客流疏导工作。

  负责人:

  三、员工遇见刁蛮顾客时

  立即停止交谈,请顾客稍坐休息

  为顾客倒上一杯水

  缓解顾客情绪

  惹还无法解决

  立即通知店长出面给予调解,带至二楼办公室处理,如我们有一定责任,可考虑赠送一定金额优惠券。

  赠券审批权:

  四、顾客之间的冲突

  1、如何预防顾客之间发生冲突

  客流高峰期时,保持通道的顺畅,公平、合理的服务于每一位顾客,协调好拥挤时的正常排队工作。

  2、顾客冲突时的处理

  1)一般性争吵

  目击员工或管理人员要立即上前询问原因,根据当时实际情况作出灵活处理,合理劝解顾客,评论孰是孰非,不可偏袒。

  2)发生动手事件时目击员工应第一时间通知杜经理和墨香项目保安协助处理,。不可袖手旁观。把冲突双方劝开,在此过程中,不可评论孰是孰非,不可偏袒。注意自身安全,两名以上同事一起上前劝阻,尽可能将双方分开,并疏散围观顾客。尽量留住双方顾客,平息怒气,尤其当有一方受伤时,更不能让另一方顾客离开。由保安人员到场进行处理。

  五、员工和顾客之间发生冲突

  1、如何预防员工和顾客之间发生冲突

  所有员工应接受顾客服务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各岗位按照服务标准,做到快捷、准确、规范。保持通道的顺畅、高峰时做好客流疏导。对顾客的询问及所提要求,应耐心解答,尽量提供所需帮助。遇到无理的顾客,应保持冷静和耐心,不与其争执,更不可动手。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对于棘手问题,员工应立即上报管理层处理。

  2、员工与顾客间冲突的处理

  1)一般性争吵

  目击员工或管理层应立即上前,无论哪一方有错,本着“顾客永远是对的”服务原则,向顾客致以歉意;询问原因,倾听顾客诉说,分析判断。

  一般情况下,将此员工带到一边,了解情况。

  合理劝解顾客,必要时请顾客到办公室解决。

  2)发生动手事件

  目击员工立即将冲突双方拉开,不应袖手旁观,不可偏袒我方同事,不应指责顾客。

  第一时间通知店长店长助理赶至现场,由店长根据当时情况作出灵活处理。

  如一方或双方受伤,要首先紧急处理,并由管理人员决定是否就医。

  六、抢劫事件的处理程序

  1、如何预防抢劫事件的发生

  要注意在店内漫无目的闲逛且多次进出店内的人定时做安全广播,店内设安全提示牌。

  2、抢劫事件的处理

  目击者听到顾客喊抢劫时,员工立即询问情况,如:抢劫者的身高、年龄、肤色、衣服样式颜色、头发、眼睛颜色,协助顾客拦截抢劫者(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呼叫同事,或跑到小区出/入口请求保安协助,可协助顾客到派出所报案。

  注意事项:我们应表现出积极协助的态度,如顾客提出索赔,及时报告店长,如顾客的物品被抢劫者拿去利用可造成更大的损失,应提醒顾客尽快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如:信用卡和身份证、汽车钥匙和行驶证、住宅钥匙等。

  七、物品丢失事件的处理程序:

  1、如何预防丢失事件的发生

  店内员工对有疏忽的顾客及时巧妙的做出提醒,管理人员加强巡视,醒目标牌提示。

  2、丢失事件发生的处理

  1)顾客当时发现财物被偷窃,且清楚记得偷窃之人,员工应及时与店长联系,询问偷窃者的详细特征;根据顾客的描述,协助顾客拦截可疑之人;如拦截到可疑人,有顾客指正,应立即报警,由店长调取监控;

  2)顾客不知何时丢失财物

  员工可安抚并询问“物品放在何处,有无留意到周围有可疑之人”带失窃顾客到办公室做好登记;如有员工在店内发现无人认领的包或物品,应立即送到收银台,不得单独翻看;如有必要根据顾客要求协助其到派出所报案;顾客索要赔偿,员工不可做出任何赔偿承诺,遇有任何疑问及时联系店长。

  3)目击小偷偷窃顾客财物

  第一时间告诉受害者,以挽回损失协助抓小偷并注意自身安全,抓小偷时应大声制止,争取周围员工和顾客的帮助和支持。抓住小偷后一定要留住顾客作为证人,否则我们会很被动。如果顾客不愿作证,我们将不必采取行动,证据充分,把小偷送往公安机关。

  注意事项:

  我们应表现出积极协助的态度,如有金额索赔,及时报告店长,如顾客的物品被小偷拿去利用可造成更大的损失,应提醒顾客尽快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如:信用卡和身份证、汽车钥匙和行驶证、住宅钥匙等。

  八、市调情况的处理程序

  1、处理程序

  当看到有人可能为市调人员时,员工应上前礼貌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如属不知情的顾客,则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并提供帮助。如属竞争对手,则礼貌告知并继续观察,如对方态度强硬,继续拍照或做其他事项,可通知店长给予协助处理。

  2、注意事项

  无论哪种情况,均应用三米微笑原则及礼貌语言,避免投诉,尤其不能身体接触顾客或没收他的东西。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2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职责

  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开发区)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局:负责县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和修订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并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进口。

  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展改革委:负责储备粮、油、食糖的投放和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粮价监测和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安排落实粮食应急加工点和销售点,做好应急粮食的加工和销售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管理,必要时依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经信局:负责及时协调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组织生产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

  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应急生活必需品所需运力,保障公路畅通。

  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加强对应急供应农产品生产的指导,对生产中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适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和市场巡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会同县有关部门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统计局:大力支持和协调商务部门做好部门统计工作,对列入监测范围的样本企业的拒报信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民政局:负责提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对象的价格补贴意见,并负责落实和发放补贴。

  盐业公司:负责食盐等物品的调运、储备、供应、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保证应急、食品加工的.需要。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三、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粮食、食用油的应急工作,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宿州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属于I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各乡镇(开发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各乡镇(开发区)工作专班都必须按程序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线商务局报告,同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生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启动本预案;发生I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乡镇(开发区)组成的协调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应急保障

  1、物质保障

  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县级储备制度,各乡镇(开发区)应建立相应的地方储备制度,选取规模较大、网点较多、进货渠道稳定、有一定配送能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所有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承担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物资储备供应网点布局应合理、配送快捷,采取优先供应、均衡上市等办法,保证热销商品不脱销、不断档。

  2、物资储备

  (1)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包括大米、粮油、面粉、食盐、白糖、矿泉水;

  (2)应急快餐食品的储备,包括面包、饮料、牛奶、方便面;

  (3)生活用品的储备,包括手电筒、电池、蜡烛。

  以上物资要求储备企业仓库和直营店均进行储备,并向县商务局上报储备量。

  3、县级接受应急物资储备地点

  灵璧县绿兴农产品批发市场

  4、分销网络保障

  各乡镇(开发区)要以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和社区便利店为依托,建立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销售网络,必要时建立片区临时性商业网点,在居民社区设置临时零售网点、流动销售网点,承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任务,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不断完善,保证紧急情况下生活必需品及时、畅通供应。

  5、无接触配送保障

  各行政村(社区)、物业、企事业单位要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为电商物流快递、外卖骑手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或划定区域,支持设立无接触取货柜;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和物业没有可提供场所的,可由村(社区)负责协调社区便利店等场所用于临时周转配送服务。对残疾人、独居孤寡老人、孤儿和行动不便居民要送货上门,对被隔离封闭小区或单元要进行集体团购、代购,送货上门。

  6、提高配送效率。鼓励电商快递企业提高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鼓励快递企业、外卖配送平台、商贸企业自有配送力量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避免取货集聚。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柜)、外卖取送箱(自提柜)等智能终端设备。配送企业要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的健康监测,加强快递、邮件的规范消杀,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

  7、建立应急投放点。各乡镇、村委会(社区)要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级提升,投递人员上岗时间无法保证,或乡镇地区配送困难时,属地政府要负责组织保障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集中配送物资到乡镇或村(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负责管辖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配送。

  8、经费保障

  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9、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10、治安保障

  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六、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理完毕,由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应急状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浙江省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猪肉、蔬菜分层级保供应急预案的通知》(浙保供专班〔2021〕3号)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政发〔2005〕116号),结合我市“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区县(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以及市政府决定自行处置的“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菜篮子”商品,是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猪肉、蔬菜两大类商品。本预案所称“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是指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场罢市歇业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脱销,价格大幅上升的状态。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各地政府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级别,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理应急事项。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1.5 预案体系

  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区县(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区县(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区县(市)政府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企业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

  2 组织体系

  2.1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事发地区县(市)政府、重点保供企业等,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统一指挥、全面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区县(市)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指挥、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的预案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市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2.2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其主要职责:

  (1)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指导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5)经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3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导区县(市)“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重点保供企业等开展“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承担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3)市发改委:负责“菜篮子”商品物价监测工作。

  (4)市公安局: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制定绿色通道路线,加强运输驾驶员管理,确保物流配送顺畅。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的财政资金。

  (6)市交通局:负责“菜篮子”商品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7)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掌握本地猪肉、蔬菜生产情况、库存动态,排摸相关生产主体情况,组织生产和供应调度;开展农户部署动员,调整种养殖基地生产品种,增加本地紧缺品种的生产;鼓励扩大生产,提高我市本地叶菜供应能力;鼓励屠宰企业拓展生猪市外调入渠道,扩大调入规模,扩大本地生猪养殖规模。

  (8)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农贸市场正常开门营业;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9)重点保供企业:组织市外“菜篮子”商品采购调运,承担政府应急储备任务。

  2.4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要参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设置,成立本级“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

  (1)负责落实辖区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处置各项措施。掌握辖区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分析市场动态,重点监测菜市场、超市等零售市场供需关系异常情况,研判发展态势。

  (2)发生应急状况时,立即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经过和发展态势。

  (3)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置应急状况和调控商品的指令,组织辖区应急商品配送,恢复市场秩序,保障正常供应。

  (4)依法查处打击在应急供应期间趁机哄抬价格、欺诈蒙骗等违规违法行为。

  (5)对应急状况处置过程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本级政府和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

  3 监测预警机制

  3.1 市场监测

  “宁波菜篮子网”每日收集主要“菜篮子”商品批发市场、屠宰场交易数量和价格,部分菜市场主要“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等数据,定期进行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动态监测“菜篮子”商品市场供需情况。

  3.2 供求预测

  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市“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3.3 预警预报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罢市歇业等突发事件时,市商务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4 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级别,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体性抢购、囤积,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橙色):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市民批量采购、存储,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30%,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黄色):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区县(市)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20%,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超出区县(市)政府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处置的情况。

  4 应急准备

  4.1 “菜篮子”商品储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地方“菜篮子”商品储备,进一步优化我市“菜篮子”商品储备结构,做到保持规模,及时轮换,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区县(市)可适当增加“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数量,以增强应对能力。

  (2)“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库存义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核查。

  4.2 “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按照合理布局、相对稳定原则,确定一批市级重点“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批发市场、加工企业、生鲜超市等,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依托已建成的“菜篮子”平价供应点,以及由各区县(市)确定的“菜篮子”商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3)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体系。组织“菜篮子”绿通车运力,综合考虑“菜篮子”商品货源、加工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市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4)对承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货源组织、应急供应、应急运输等职责的企业给予扶持,安排必要的预算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

  5 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5.1 启动条件

  5.1.1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

  (2)全市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对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5.1.2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30%。

  (2)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5.1.3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20%以上。

  (2)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区县(市)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3)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5.2 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5.3 先期处置

  事发地区县(市)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4 响应启动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案启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市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运输保障;

  (4)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相关资金的费用、测算依据和来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5.5 会商协调

  紧急状况下,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启动会商机制,召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协调解决“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中的资金、运输、储备投放、市场秩序维护等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支援请求。

  5.6 请求援助

  当应急供应中出现储备商品耗尽,市场供应仍显紧缺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调拨应急商品,缓解市场紧张状态,稳定大局,安定人心。

  5.7 处置措施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应至少采取下列一项应急措施:

  (1)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研究确定后,启动某个级别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4)事发地区县(市)启动响应“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

  (5)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按规定频次报送信息,情况紧急时,每日信息报送至少2次,随着情况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1次或更低频次;

  (6)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订“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7)组织市级“菜篮子”基地、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落实货源,做好产销对接,鼓励加大市外“菜篮子”商品调运力度;

  (8)组织“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向市内集中供应;

  (9)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通过“菜篮子”平价供应点实施应急商品投放工作。

  5.8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5.9 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6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商品及时到位,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6.2 资金保障

  本预案确定的“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规模,作为常年必保库存,资金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应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6.3 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6.4 运输保障

  调运应急商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市现有绿通车应服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调度,用于运送应急商品。

  6.5 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6.6 宣传引导

  做好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期,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7 附则

  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区县(市)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当地应急预案,保障“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供应预案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7〕75号)同时废止。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4

  为做好我县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置疫情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农贸市场。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科学指挥,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分级负责、密切协同,以人为本。

  三、组织机构

  局机关成立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李磊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剑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波兼任,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农贸市场疫情预防工作,并负责向上级部门上报预防情况和疫情信息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安排,负责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做好防控工作,落实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一)监督指导组:组长蒋波,副组长肖圳。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全县农贸市场落实经营场所的消毒、通风、扫码、测温等常态化防疫手段;负责分管企业内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及时掌握群众动向。

  (二)稳价保供组:组长向阳,副组李雪。负责疫情突发情况下全县各超市、农贸市场生活必需品顺利采购;负责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在运输中的必要手续办理;负责所属超市、农贸市场的各项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稳定。

  (三)后勤保障组:组长梁剑,副组长邓梦竹。负责局机关在突发疫情中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测温枪、酒精等防疫物资的`采购;负责对局干部在防疫工作期间防疫物资的发放;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文件材料组:组长梁剑,副组长邓梦竹,负责应急处理过程中全体人员值班排班;负责上报上级要求的各类防疫相关文件和表格;负责对应急处理过程中矛盾调解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每日消杀、通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坚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建立完善疫情监测等防控应急机制,对突发疫情坚持实行每日定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必须立即上报,确保做到及时、迅速、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二)落实应急值班,做好情况上报。切实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局干部排班值守,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坚持做好每日情况上报,各组每天下午上报负责防控情况,重要情况一事一报,确保及时掌握全县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三)开展宣传活动,落实宣传责任。在突发疫情中,广泛开展编发简报、信息等,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社会意识,承办市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5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基本满足了我市城乡居民日常消费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常住人口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蔬菜供应自给率偏低、部分蔬菜品种结构性依赖,中心城区蔬菜应急保供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苏政发〔20xx〕1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蔬菜生产市场供应促进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连政办发〔20xx〕19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中心城区蔬菜供应基本情况

  中心城区日均蔬菜消费350吨左右。其中地产蔬菜占40%,市外调入蔬菜占60%。中心城区蔬菜主要通过市农副产品市场批发上市。外调货源主要来自山东、海南等地,平时应市品种有30余种,全年超过100种。

  二、应急保供基本原则

  (一)品种少而精。适当储备少数耐储或常规品种,遇有紧急情况,确保调得出、供得上,确保应急之需。

  (二)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推动应急保供,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经营大户、种植基地以及农户的作用,缓解蔬菜供应矛盾。

  (三)储备应急与临时调运相结合。商务部门按照政府组织、以商代储、市场运作的办法对代储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全程跟踪监管,以备应急调用;若应急预案实施后供应仍然紧张,则启动临时调运措施,增加货源供应量。

  三、保供储备品种及数量

  重点储备大白菜、包菜、土豆、洋葱、冬瓜等常规蔬菜,总量不低于1000吨,保障市区6天消费。

  四、预案的启动响应

  (一)启动时间。一般适用于突发事件及每年12月到次年3月。

  (二)启动监测报告。重点批发零售企业遇到蔬菜价格一周上涨30%以上或蔬菜断档脱销,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商务厅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三)启动响应。市商务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投放储备蔬菜,督促批发市场、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市财政局做好应急储备经费调度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报道,消除市场恐慌,引导正确消费。

  五、预案实施

  (一)加强应急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市商务局负责安排蔬菜储备品种及数量,督促连云港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择有条件的经营户落实在库储备任务,确保蔬菜应急储备刚性保有量动态平衡;视情况组织调运市外货源,增加蔬菜上市量。

  (二)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保供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蔬菜批发市场、经营户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我市蔬菜保供储备能力,对列入市重点储备项目的新建冷库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资金投入,有效落实预案。据测算,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年需资金100.6万元。其中,在库储备按1000吨计,每吨补贴760元(共分四项:仓储费320元/吨、轮换装卸费120元/吨、损耗加工费270元/吨、占用资金利息50元/吨),计76万元,为刚性开支;临时调运补贴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天数、运输吨位、免收的进场费数额,给予定额补贴,按6天考虑,计24.6万元(其中,运输补贴100元/吨,平均每天210吨,计12.5万元,免收的进场费每天约2万元,计12万元),为柔性开支。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落实蔬菜应急储备保供工作,制定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储备保供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在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蔬菜应急储备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同时做好资金的审计。

  (三)加强监控督查。市商务局建立反应快捷、通畅灵敏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动态监测巡查,加强应急保供工作日常督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跟踪监管。

  七、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脱销、群众集中哄抢物资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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