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24 17:42:4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危险品应急预案(集锦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险品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危险品应急预案(集锦15篇)

危险品应急预案1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在第一时间、第一空间内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3基本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快速反应;

  2.事故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

  3.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救援为主;

  4.事故发生单位承担救援费用;

  5.全社会广泛支持、配合事故救援。

  1.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港北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导则。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港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各类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 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现状和趋势

  我街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众多,经济类型复杂,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主要有硫酸、酒精、液氨、液氯、溶解乙炔、农药、松节油、成品油等。我街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特别是生产企业存在一些工艺落后、装备老化、隐患较多的情况。随着化学工业等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品种和数量将不断增多,加之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和装置逐年老化,今后几年全街道仍将难于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3 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3.1 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4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港北区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1 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指 挥 长:黄益秀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邵晔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领导)

  成 员:企业办主任

  企业所在村(社区)支书、主任

  4.2 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疏散人员。负责组织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应急演练。

  4.3 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党政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街道安监办:负责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建立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有关的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港城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街道民政办: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救灾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4 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内设机构及职责

  为了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内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和现场警戒组。其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4.4.1 应急救援办公室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4.4.2 现场警戒组

  由街道综治办、派出所组成,综治办的负责人任组长。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3)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4.5 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中央驻贵港有关企业、解放军驻贵港部队、武警部队和地方各级公安消防部队根据港北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参加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 报告、预警

  5.1 报告

  5.1.1 事故情况报告

  为了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传递信息,下达港北区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及事故所在地的村(社区)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迅速与下列单位电话联系。

  5.1.2 事故相关信息反映

  一旦发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苗头时,监测部门、知情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立即通过110、119、120、122等公用报警电话的途径尽快将有关隐患或事故信息反映到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安监部门。

  5.1.3 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1、贵港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队

  联系电话:

  2、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值班室

  3、港北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119

  5.1.4 危险化学品事故实行分级报告制度。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不同的预警级别和响应级别,街道安监办负责向街道办事处和区安监局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或者重大时可以越级上报。报告时限为接到报警1小时内。

  5.2 预警

  5.2.1 预警级别

  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我街道将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III级)和一般(IV级)。

  5.2.2 预警级别的识别

  街道安监办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分析判断和进行综合评估,迅速识别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警级别。

  6 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按照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大和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三级响应,分级启动相应预案。

  I级响应:当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急性中毒50人及其以上的.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或者性质特别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立即请求港北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启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单位三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II级响应:当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 -9人或者一次急性中毒10人-49人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立即启动市本级预案、事故单位二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请求港北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可启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III级响应:当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一次急性中毒10人以下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港北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新闻报道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2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改进和加强区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xx]42号)的规定。

  8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后期处置

  8.1 善后处置

  1.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救济、抚恤,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置等工作。

  2.做好灾民安置和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3.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情况和当地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等进行初步评估后,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赈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4.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在应急过程中紧急征(调)用的物资、设备等按国家、自治区和市、区有关规定予以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依据国家、自治区和市、区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8.2 调查和总结

  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依法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事件调查、统计、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援工作的综合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写出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单位应当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并认真吸取教训、排查隐患和积极整改。

  9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港城街道安全生产应急办应当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本预案,经街道办审定后颁发实施。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及各自职责,及时修订、完善相应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行动方案。

  本预案和配套实施的专项预案、行动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9.2 奖励与责任追究

  9.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奖励的具体实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9.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危险品应急预案2

  为做好我镇春运工作,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和谐春运目标,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彭埠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镇20xx年春运工作,要坚持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加强领导,统一指挥,人人参与,部门协作,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二是不发生大规模客货滞留、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三是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四是不发生无序竞争现象,不发生旅客投诉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综治办、彭埠派出所、城东派出所、江干交警四中队、六中队、城管执法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社区治保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我镇春运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具体步骤

  20xx年春运自1月16日起至2月24日,共计38天。

  1、宣传准备阶段(1月10日至20xx年1月15日);召开相关社区春运专项会议,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在重点区域张贴《通告》,营造春运宣传氛围。对各社区签订春运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2、全面整治阶段(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客运违法违章车辆、非法客站点、无证经营窝点及非法售票点开展整治。对我镇各出入口进行不间断检查,确保运输稳定良好。

  3、总结提高阶段(2月6日至20xx年2月24日);继续做好春运市场监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回顾,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四、联合整治内容、区域和工作方法

  1、整治内容:一是严力打击站外接客现象(包括过境车辆的公路乱停乱接客现象);二是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三是严力打击无证营运车辆;四是打击超载车辆;五是继续开展“两非”车辆整治;六是群众举报的其他违章。

  2、整治区域:一是原汽车东站区域(包括东站小商品市场及周边地区);二是彭埠二桥入城口及周边地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担任本单位春运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抓安全措施、抓检查、抓落实,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春运交通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单位在春运期间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对本单位内部驾驶员、车辆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凡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要责令其停运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运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危险品应急预案3

  1、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增强项目部管辖突发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应急处理水平和能力,减少因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家世界项目部。

  3、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3.1于20xx年2月18日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2于20xx年11月23日发布实施的《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应急工作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4.1组织领导:会议中心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即为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各级组织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组长。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由工程部、技术部、物资部、商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项目部化学危险品应急事故处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督促项目在事故发生时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4.2职责分工:技术部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每年对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必要的训练演习;工程部负责对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经理办公室负责事故发生时信息传递和通讯联系的保持,提供必要的应急交通工具;职工医院负责事故发生时受伤职工的救治和医疗;项目部负责事故预案的紧急启动,并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在事故现场及时有效的落实。

  5、应急计划和准备

  5.1技术部根据项目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实际工作中设计几率最大的化学危险品的种类界定为以下三种: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有毒和腐蚀性化学品。

  5.2技术部根据《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判定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性质和后果,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将此信息传递给项目部。

  5.3项目部应在办公区域的显著位置悬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图中要明显标注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地点,应急用消防等器材的存放位置,以备方便获取使用,清晰标注事故发生时人员疏散路线。

  5.4项目部要指派专人(需要时应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负责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化学品领料制度》。

  5.5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项目部应组织应急人员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沙等正确的消灭器材和方法,及时对火点进行扑救,同时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

  5.6当有毒和腐蚀性化学品发生泄漏时,项目部应急人员要及时采取正确急救措施进行处置,并做好现场无关人员的疏散。

  5.7事故发生时,项目部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将事故情况,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报告公司及工程部,值班电话:022-xxx。同时根据事故发生的程度及人员受伤情况,xx医院(电话:xxx),拨打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5.8事故得到遏制后,技术部和工程部要及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危险品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及时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治安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依据省其他相关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相关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运行。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城市轨道交通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开展运营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发生运营突发事件,立即启动预案,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判断决策,运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救援效率。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单位将运营突发事件预防作为日常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建立责任体系,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维修保养,强化检查督促,开展宣传教育,防止和减少运营突发事件发生。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5.1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

  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1.5.2重大运营突发事件

  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运营突发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4)连续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

  1.5.3较大运营突发事件

  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运营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1.5.4一般运营突发事件

  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运营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造成10人以下重伤(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4)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6分级应对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运营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予以支持;初判发生较大、一般运营突发事件,由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人民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予以支持。

  (2)超出属地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运营突发事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建立江苏省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运营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2.1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1.1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

  副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协助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军区、武警江苏省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人防办、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其他有关省级部门和单位。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1.2各成员单位职责

  (1)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现场记者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处置部门及时发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信息。

  (2)省委网信办:负责互联网信息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3)省军区:根据省政府或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救援部署,按照有关规定,协调驻苏部队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4)武警江苏省总队:根据省人民政府或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救援部署,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挥所属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安排中央、省级财政投入的重大应急处置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并监督实施。

  (6)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监测设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协调相关工业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

  (7)省公安厅: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对事发地区实施封锁和道路交通管制;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控制肇事者等特殊人员,维护社会秩序;组织、指挥、协调现场防爆和人员搜救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参与现场勘查、事件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8)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伤亡人员的遗体处置工作。

  (9)省财政厅:按照事权划分负责做好省级资金保障。

  (10)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防治,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与评价,就因运营突发事件衍生环境污染事件提出对策和建议;参与处置运营突发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1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协调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区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抢险队伍,配合运营单位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工程抢险救援;负责组织指导城市河道、排水管渠等排水设施的疏通维护工作,做好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站点等低洼部位的排水防涝工作;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13)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协调、组织运营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做好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协调应急救援运输保障单位及时运送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14)省水利厅:组织、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周边水利工程设施险情排查、监测、应急抢险和水毁修复重建工作;负责行洪河道洪水监测和预报,发布相关水情信息。

  (15)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运营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相关市卫生健康部门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伤病员现场救治、转运和医院收治工作,统计医疗机构接诊救治伤病员情况;根据需要做好现场防疫和消毒工作,视情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做好伤病员的心理援助;参与事故调查。

  (16)省应急厅: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

【危险品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危险品应急预案10-18

危险品火灾应急预案04-19

危险品运输的应急预案04-06

危险品运输应急预案02-09

危险品应急预案经典2篇10-28

铁路危险品运输的应急预案03-23

危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04-06

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应急预案02-18

危险品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02-17

危险品应急预案15篇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