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21 09:03:1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1

  目的:

  为切实提高消防意识,真正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掌握初期火灾的扑灭及消防设备的使用,使岗位人员掌握如何报警,如何抢救伤者。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扑救、疏散工作,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售楼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物业经理。

  应急小组组长:担任

  组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保部工作人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保安队长

  二)工作小组

  2、消防抢险灭火组

  组长:保安队长

  组员:保安部

  职责:发生报警后,迅速前往着火点,以先隔离火源在灭火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3、安全警戒组

  组长:

  组员:

  职责:维护安全秩序,指挥顾客疏散,消防交通疏导,重点设施防护,把守各进出口,暂时不要进入危险区域。

  4、疏散组

  组长:

  组员:

  职责:指挥业主和客户有顺序疏散,引导销售人员沿各消防通道有秩序的撤离现场。

  5、救护组

  组长;

  成员;

  6、设立后勤保障组

  人员组成:由安保部门人员、后勤部门人员、设备部门人员及指挥部指定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供应和其它灭火物资设施供应;负责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二、应急响应

  报警和接警

  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大声呼救,并按下手动报警按钮,发出火

  灾声响警报,消防报警响后,通过对讲机立即通知志愿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品、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行走路线,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1、应急疏散

  保安接到声响报警后,立即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疏散组成员立即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

  2、扑救初起火灾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现场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不能扑灭,应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并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3、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及救护

  通讯联络组应立即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防护救护组应立即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辆的畅通无阻,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现场,配合好专业消防员及医务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后勤保障组应立即按照预案或指挥部的指令,迅速调集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应急结束

  灭火工作结束后,总指挥部应派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抢修、恢复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部门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掌握情况,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3)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本着遇事冷静,互相协调,通力配合,不慌不乱的原则,尽快完成报警、扑救、疏散顾客、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各项工作。

  (4)灭火工作结束后,由总指挥部下达各组人员撤离现场的命令,随后进入善后工作处理阶段。

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2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瓦斯、煤尘、火灾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原钦领

  李新云

  刘曙辉

  田伟杰

  冯书保

  崔援朝

  吴艳增

  孔强及救护队大队长

  成员:付建州

  王如连

  赵正宽

  杜明清

  常建业

  陈振福

  闫子祥

  万朝立

  苏建美

  姚士立

  李稳平

  胡和平

  李国印

  王洪彬

  刘风梅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矿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指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5)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任务完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的处理,如果与外单位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应由本公司救护队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行动;

  (6)安全质量检查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7)通风区区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视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8)生产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

  (9)通防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

  (10)有关的区、队、班长负责对留在本区域工作的人员,采取措施将它们有组织地带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矿指挥部,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进行有关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1)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以及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以及其它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2)考勤室、矿灯房和自救器房:应迅速报告入井人的刷卡号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牌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和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禁止入井。

  (13)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险器材,根据矿长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4)机运科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扇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5)运输区区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送到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6)地测科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17)医院院长: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8)行政科、福利科科长: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9)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20)电话值班员:接到矿调度室的通知后,应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的人员至矿调度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命令。

  三、公司总工程师:在不防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处理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代表公司总经理采取措施从公司所属各矿调度人员、设备和器材。

  四、处理灾害事故应具备有关技术资料

  1、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络图(必须标明设施的位置、风流方向、风量)。全矿井反风试验报告。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通讯系统图。

  3、采掘工程现状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其中,井上、下对照图必须标明井口标高和位置,地面铁路、公路、钻孔、水管、水井、储水池、泵房以及存放处理事故用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

  4、井下消防洒水管路、压风管路、运输系统、灌浆、排水等系统图。

  5、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6、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以上图纸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绘修改,确保能够反映实际情况。五、汇报程序

  (一)发生瓦斯、煤尘、火灾事故后,事故地点人员立即就近用电话向调度汇报,汇报时要尽可能汇报清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二)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要记清楚汇报人的姓名、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位置,并进一步核实事故情况。

  (三)调度室在核实事故的同时向当天值班汇报,并及时了解清楚事故的情况,若是一般冒顶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根据情况由当天值班处理,若出现死亡1人以上的冒顶事故,要立即向应急事故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启动应急程序,按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名单进行通知。

  (四)领导小组各成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到调度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工作。

  (五)调度室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清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员遇险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宜。

  (六)、迅速请求救护支援。六、应急救援

  (一)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时的应急自救与互救1、防止瓦斯爆炸时遭受伤害的措施井下人员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休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

  2、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应急自救与互救措施

  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架未遭到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不能行走的伤员,要城靠近新鲜风流30—50m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风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如巷道难以疏通,应从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也要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待救。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3、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应急自救与互救措施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用自救器,经最近的路进程进入进风侧。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积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用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

  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的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由于冒顶严重撤不出来时,首先要把自救器佩用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二)矿井火灾事故时的应急自救与互救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中。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6、撤退行动既要果断,又要快而不乱。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联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7、如果无论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合适的地点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8、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除非是附近有脱离危险区的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或是蛤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

  9、撤退途中,如果有平等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等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出路。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要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10、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巷道空间的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有比较新鲜的低温空气流动。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回忆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如烟雾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爬撤退。

  11、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改善自己的感觉,或是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

  12、在撤退过程中,当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前兆时(当爆炸发生时,巷道内的风流会有短暂的停顿或颤动,应当注意的是这与火风压可能引起的风流逆转的前兆有些相似),有可能的话要立即避开爆炸的下面巷道,进入旁侧巷道,或进入巷道内的躲避硐室;如果情况紧急,应迅速背向爆源,靠巷道的一帮就地顺着巷道爬卧,面部朝下紧贴巷道底板、用双臂护住头面部并尽量减少皮肤的外露部分;如果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则应顺势爬入水中。在爆炸发生的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或是闭气将头面浸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火焰及高温有害气体,同时要以最快的动作戴好自救器。爆炸过后,应稍事观察,待没有异常变化迹象,就要辨明情况和方向,沿着安全避灾路线,尽快离开灾区,转入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带。

  (三)组织救护

  1、小组各成员到位后,按自己的职责范围迅速展开工作。2、在救护队到达之前,由救灾总指挥,指挥灾区人员根据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3、在没有总指挥的命令,任何人不得下井。

  4、救护队到达矿井后,应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迅速采取行动,尽快投入抢险救灾中。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发生原因、影响范围、遇险人员数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

  5、在处理事故当中,救护队严格按《救护规程》执行,救护队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的变化。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将全部救护队员和参加救灾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排除危险,不允许用活人换死人七、处理火灾的一般措施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以及受威胁区域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2、根据已探明的火灾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方式,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风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反风的措施,如果停风后,也能使风流逆转,可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行,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在有沼气涌出的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反风,在掘井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可靠安全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等都必须做到:

  ①不致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②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③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火灾漫延到瓦斯积聚的地点。④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制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密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⑥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⑦在火灾初起时,要立即组织在场人员采取用水直接灭火或用泡沫干粉灭火器、砂土、岩粉等惰性物质灭火等方法直接扑灭火源并及时向调度汇报,注意灭火器材与火的性质要适应。

  ⑧在火灾有漫延之势,人无法接近灭火时,要在防止瓦斯积聚的情况下,适当控制送往火区的风量,或使风流短路,防止灾害扩大。

  ⑨在井口房,井底车场附近发生火灾时,为了抢救井下人员要立即先进行反风。

  ⑩在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切断通往火区的电源。⑾发现有煤层自燃发火征兆时,要用泥浆直接灌注火区。

  ⑿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停止局扇运转,应保持正常通风。八、避灾路线火灾地点的避灾线路:

  A、发生在付井口

  (1)事故原因:因电气跑火或其它火源造成火灾。

  (2)井下人员的避灾线路:

  在反风的情况下,北翼人员分别经最近通道,到达付井底撤到地面。

  (3)抢救路线:

  根据火源地点和火势情况具体确定。

  (4)其它各采掘工作面,不论什么原因引起火灾均按瓦斯避灾路线撤退人员。

  B、北翼皮带运输线发生火灾时:

  (1)事故原因:电气跑火或皮带打滑摩擦等引起皮带燃烧造成火灾。

  (2)事故地点人员避灾路线:

  进风侧的人员:由最近的通道到达井底车场升井。

  回风侧的人员:戴上自救器迅速穿出火气体流经的巷道到达付井底然后升井。

  C、发生在井下采区变电所:(1)事故原因因电器跑火造成火灾

  (2)事故地点人员避灾路线:

  回风侧的人员戴上自救器,从最近的巷道穿越火区气体流经的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由付井底升井。

  (3)抢救路线:由井底车场从进风方向直达事故地点。(六)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避灾路线

  (1)3804(中)放顶煤工作面:

  进风侧人员从下顺槽→382进风下山→三水平运输大巷→北暗斜井→北付井底→升井;

  回风侧:人员迅速佩带好自救器从上顺槽→320区域回风巷→382进风下山(382轨道下山)→三水平运输大巷→北暗斜井→北付井底→升井;

  (2)3208放顶煤工作面;

  进风侧:爆炸地点进风侧人员从下顺槽→07皮带巷→280进风巷→三水平运输大巷→

  主皮带(主轨道)→中央付井→升井。

  回风侧:迅速佩带好自救器→上顺槽→3207联络巷→07皮带巷→280进仓巷→三水平运输大巷→主皮带(主轨道)→中央付井→升井。

  (3)3802(北)工作面

  进风侧:爆炸地点进风侧人员从下顺槽→3802运输巷→420皮带巷→382皮带巷→381皮带巷→三水平运输大巷→北付暗斜井→北付井→升井。

  回风侧:爆炸地点回风侧人员迅速佩带好自救器从上顺槽→边界巷→3802运输巷→420皮带巷→382皮带巷→381皮带巷→三水平运输大巷→北付井暗斜井→北付井→升井。

  各岩巷、煤巷掘进头,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受灾人员要迅速佩带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到达安全地点,然后升井。九、监控措施(一)防瓦斯超限积聚的措施

  1、井下所有放顶煤工作面和沿底煤巷掘进工作面,安检科、通风区必须设专职检查员,实行双盯岗,同时参与工作面放炮、串棚、放煤等工序的监督检查,时刻关注生产地区瓦斯涌出情况。并在现场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就地消除隐患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

  2、各工作面每月要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3、放顶煤工作面上隅角风幛由通风区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吊挂管理,施工单位在上隅角作业时,必须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瓦斯,严禁超限作业。

  4、通风区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进行配风,确保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5、工作在过老空、老巷期间,地质科要提前下达警戒通知,施工单位要制定过老巷期间的专项措施,通风区、安检科要加强落实检查。

  6、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三专"供电,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施工单位每小班派专人看守风机,并在风机管理牌上签字。进班后由安检科、通风区检查员和施工单位电工联合对风机进行倒台试验,风机不倒台不得开工掘进。

  7、通风区要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进行核定,确保局扇的供风量满足要求,局扇安装地点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瓦斯检查员每班三次检查局扇运转情况,严禁出现循环风。

  8、若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斯检查员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及通风调度汇报,立即停止工作,然后由瓦斯检查员或放炮员同掘进组长共同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栏杆、警标。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不超过1、5%方可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采取排放瓦斯措施。

  9、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局部通风机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掘进工作面供风。

  10、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通风区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标准安装和维护风筒,严禁随意改变风筒位置。

  11、风筒接头要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吊挂平直。12、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巷掘进最大不超过5米,半煤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0米,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5米。

  13、掘进单位要严格按措施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严禁出现空顶。14、掘进工作面装药量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装药,严禁超装。

  15、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严禁放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

  16、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17、若放炮后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要采取加大风量,减少一次爆破眼数等措施。

  18、掘进工作面必须有洒水灭尘管路,严格执行放炮后洒水灭尘制度,无水时不准装药放炮。

  19、加强盲巷管理,掘进头开始掘进后,要一直送到位置,形成通风系统,中间不准停工,以减少盲巷产生。

  20、井下凡超过5米的无风独头巷道,不论是煤巷、岩巷或是密闭前,也不论瓦斯大小,只要24小时内处理不了或不能恢复通风的,都必须予以封闭,并将盲巷内的电气设备撤出或切断电源。盲巷内的电缆、水管、轨道等导电物体也要在盲巷以外处断开,由掘进工作造成的盲巷,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密闭外的瓦斯情况。

  21、通风区要加强巷道高冒区瓦斯检查,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高冒区通风区都要及时进行封闭或充填。

  22、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不准采用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23、通风区要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凡井下主要风门都必须实现连锁,并经常维护。

  24、矿井通风必须安全、稳定、可靠,通风设备能力满足生产要求,通风网络结构合理,阻力小。要加强对主要回风巷的维护,消灭严重失修和高阻区段,保证通风巷道畅通无阻。

  25、保证各采掘工作面有足够风量,每月要对各采煤工作面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严禁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

  26、矿井主扇因停电或检修停止运转,要制定专项措施,并认真按措施执行。

  27、排放瓦斯要严格按照停电、撤人、限量进行排放,并制定专项排放瓦斯措施。

  28、要加强巷道贯通前后的瓦斯检查工作,在贯通巷道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确保放炮前后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二)防止井下火灾措施

  1、教育职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防灭火决定,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火灾消灭在发生之前。

  2、通风区严格按《规程》防火规范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防火小项的规定,加强对我矿原有火区和井下各密闭的防火检查,并认真、详细作记录,健全火区、密闭管理制度。

  3、矿井在回采巷道设计中,应优先考虑煤层自燃因素合理布置巷道。

  4、井口房、抽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

  5、严格执行入井验身制度,严禁将烟火和火种带入井下。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6、改进巷道设计,提高煤炭回收率,搞好采空区注浆工作,及时封闭采空区,通风区要密切注意观察各工作面及停采线的自燃趋势,严防各处自燃发火。

  7、砌筑永久密闭墙时,必须予埋观测孔、泄水孔、注浆孔,采空区密闭后,应及时进行注浆。

  8、井下电缆的铺设悬挂不得与管路缠绕,并符合标准化要求。9、采掘工作面的电器设备除风机外,出班时必须停电落锁。10、各采区变电所的防火设施要求机运科、检查科、保卫科指定人员定期检查,并有记录可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保证其可靠性,新设的变电所必须设置砂箱、砂袋和适合灭油电火灾的灭火器、防火铁门等防火设施,否则不准使用。

  11、采掘工作面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其它电器设备保护装置必须齐全。

  12、机运队完善皮带六大保护装置。

  13、井下使用的或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分别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14、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品名、材料数量附合规定。

  15、井下各主要峒室、运输线必须按以下配备灭火设备:井下皮带机头应配备ABC灭火器一台,溜子机应配ABC灭火器一台,井下机电峒室应配备ABC灭火器2~4台。

  除按以上规定配备灭火器外,必须按机电标准规定配备砂箱和砂袋。地面消防材料库由保卫科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由运输区负责管理,并有专人负责。

  16、主要运输巷、进风巷、回风巷的风、水管路及电缆,抽放队和机电一队必须有专人负责,按规定吊挂整齐。

  17、机运队要对托滚维护,底皮带积煤应及时清理,防止摩擦发热引起火灾,皮带司机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18、各采掘单位在制定作业规程时,必须将预防煤层自燃发火作为安全措施中的一大项详细写入作业规程,放顶煤工作面并进行防灭火设计和专项防治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19、抽放队与各采煤队要互相合作,作好采后老塘注浆工作,抽放队必须保证浆液的质量,每圆班对老塘注浆不少于2小时,同时各采煤队也必须放专人负责工作面的注浆工作,坚决杜绝采空区浮煤自然事故的发生。

  20、对于井下各横川及采面上、下顺槽,在工作面推移过去或结束后,炮采工作面1个月,综采工作面1、5个月,通风区必须按公司规定及时密闭,并设置观测孔和注浆孔等,抽放队要立即进行采后密闭注浆。

  21、对于放顶煤工作面,要密切注意采空区空气成分的变化,每周必须取样化验分析,防止浮煤自燃。

  22、通风区要建立健全密闭检查台帐,井下的密闭要定期进行检查,并详细作好记录,检查项目有温度、CO、CO2、CH4等,不得缺项,严格监视封闭区的情况,严防浮煤自然发火事故。

  23、井下电火焊仅限于主要进风巷和主要峒室内,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方准执行,电火焊期间通风区、安检科必须派专职检查员现场检查有害气体和监督措施的执行。其他地点严禁电火焊。

  24、放顶煤工作面每推进30m,由采煤队负责在工作面上、下端头堆积沿走向5m,倾向5m的煤袋,由采煤队当班班长负责吊挂下端头的风幛,工作面老塘5m,沿下顺槽下帮3m,风幛高度必须与工作面采高一致,防止风流进入采空区,减少浮煤的氧化。(三)防止煤尘措施

  1、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公司、矿有关综合防尘文件,提高广大职工的防尘意识。

  2、加强综合防尘设施的管理,全矿各级领导要齐抓共管。3、加强工作面煤壁和浅孔注水工作,从尘源抓起,杜绝煤尘搬家。

  4、井下各运煤转载点、煤仓、溜煤眼等产尘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

  5、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都必须按规定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6、加强对冲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煤尘的积聚厚度确定冲尘周期,认真详细编制冲尘图表,并建立冲尘岗位责任制,按图表定期冲尘,对煤尘较大的皮带线,如381、382皮带巷等,每周冲尘不少于2次。

  7、通风区瓦斯检查员负责所辖范围内防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随意拆除防尘管路、损坏防尘设施有权给予制止,并由矿检查科组织追查,严肃处理责任者。8、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组织安检科、通防科对综合防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否则,严肃处理。

  9、今后所有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逢采必注,不注不采,顶层放顶煤必须高压注水和煤壁浅钻孔注水(时间不少于一个循环),中层底静压注水。安排采掘接替时,应充分考虑注水钻窝的掘进和煤体注水时间。

  10、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坚持放炮喷雾、洒水降尘,炮掘工作面实行炮掘喷雾,掘进后,后路巷道施工单位每圆班必须彻底冲尘一遍。

  11、所有采掘工作面封填炮眼时,必须使用水炮泥,每眼充填水炮泥数量不得少于2个。

  1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冲洗巷帮制度,回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口以里50米每圆班,转载点前后20米每班有采煤队冲洗一次;掘进工作面转载点前后20米每班,全巷道每圆班掘进队冲尘一次,运输线转载点20米范围每班由机运队冲尘一次;运输区翻罐笼、煤仓前后50米每原班冲洗一次,其余地点由抽放队按冲尘循环图表定期冲洗煤尘。

  13、防尘管路必须按规定预留三通和冲尘闸门,皮带巷和运输巷每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水管距工作面不得超过20米。

  14、通风区按规定对井下所有的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粉尘,地面扬尘点每月测定一次,并按规定上报各部门和有关领导,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要定月采样送局化验室进行化验。

  15、采煤机必须设置内外喷雾装置,要雾化好,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必须停机。

  16、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同步喷雾。

  17、采用压风施工抽放钻孔必须安装防潮地尘罩装置或降尘器。

  十、恢复正常生产的原则

  抢险事故结束后,经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制定恢复生产的安全措施,开始恢复生产,整修被破坏的巷道,恢复通风系统。

  十一、应急处理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一)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二)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符合性和可操作性,本预案每半年修订和补充完善一次。遇条件变化或重要人事变更,随时修订、补充预案内容。

  (三)为验证本预案的有效性,矿上要统一安排定期对预案进行模拟演练。

  发生火灾时

  (一)组织救护1、小组各成员到位后,按自己的职责范围迅速展开工作。

  2、在救护队到达之前,由救灾总指挥,指挥灾区人员根据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3、在没有总指挥的命令,任何人不得下井。

  4、救护队到达矿井后,应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迅速采取行动,尽快投入抢险救灾中。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发生原因、影响范围、遇险人员数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

  (二)处理火灾的一般措施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以及受威胁区域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2、根据已探明的火灾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方式,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风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反风的措施,如果停风后,也能使风流逆转,可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行,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在有沼气涌出的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反风,在掘井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可靠安全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等都必须做到:

  ①不致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②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③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火灾漫延到瓦斯积聚的地点。④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制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密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⑥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⑦在火灾初起时,要立即组织在场人员采取用水直接灭火或用泡沫干粉灭火器、砂土、岩粉等惰性物质灭火等方法直接扑灭火源并及时向调度汇报,注意灭火器材与火的性质要适应。

  ⑧在火灾有漫延之势,人无法接近灭火时,要在防止瓦斯积聚的情况下,适当控制送往火区的风量,或使风流短路,防止灾害扩大。

  ⑨在井口房,井底车场附近发生火灾时,为了抢救井下人员要立即先进行反风。

  ⑩在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切断通往火区的电源。⑿发现有煤层自燃发火征兆时,要用泥浆直接灌注火区。

  ⑿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停止局扇运转,应保持正常通风。(三)避灾路线火灾地点的避灾线路:

  A、发生在付井口

  (1)事故原因:因电气跑火或其它火源造成火灾。

  (2)井下人员的避灾线路:

  在反风的情况下,北翼人员分别经最近通道,到达付井底撤到地面。

  (3)抢救路线:

  根据火源地点和火势情况具体确定。

  (4)其它各采掘工作面,不论什么原因引起火灾均按瓦斯避灾路线撤退人员。

  B、北翼皮带运输线发生火灾时:

  (1)事故原因:电气跑火或皮带打滑摩擦等引起皮带燃烧造成火灾。

  (2)事故地点人员避灾路线:

  进风侧的人员:由最近的通道到达井底车场升井。

  回风侧的人员:戴上自救器迅速穿出火气体流经的巷道到达付井底然后升井。C、发生在井下采区变电所:(1)事故原因因电器跑火造成火灾

  (2)事故地点人员避灾路线:

  回风侧的人员戴上自救器,从最近的巷道穿越火区气体流经的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由付井底升井。

  (3)抢救路线:由井底车场从进风方向直达事故地点。

  (四)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避灾路线

  (1)3804(中)放顶煤工作面:

  进风侧人员从下顺槽→382进风下山→三水平运输大巷→北暗斜井→北付井底→升井;

  回风侧:人员迅速佩带好自救器从上顺槽→320区域回风巷→382进风下山(382轨道下山)→三水平运输大巷→北暗斜井→北付井底→升井;

  (2)3208放顶煤工作面;

  进风侧:爆炸地点进风侧人员从下顺槽→07皮带巷→280进风巷→三水平运输大巷→

  主皮带(主轨道)→中央付井→升井。

  回风侧:迅速佩带好自救器→上顺槽→3207联络巷→07皮带巷→280进仓巷→三水平运输大巷→主皮带(主轨道)→中央付井→升井。(3)3802工作面

  进风侧:爆炸地点进风侧人员从下顺槽→3802运输巷→420皮带巷→382皮带巷→381皮带巷→三水平运输大巷→北付暗斜井→北付井→升井。

  回风侧:爆炸地点回风侧人员迅速佩带好自救器从上顺槽→边界巷→3802运输巷→420皮带巷→382皮带巷→381皮带巷→三水平运输大巷→北付井暗斜井→北付井→升井。

  各岩巷、煤巷掘进头,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受灾人员要迅速佩带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到达安全地点,然后升井。

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建立健全贵阳市火灾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保证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贵阳市辖区内发生的特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科学施救。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贵阳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1.4火灾分级

  特别重大Ⅰ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Ⅱ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Ⅲ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Ⅳ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

  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级别火灾后,立即成立市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长由市长或市长委托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和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职责:组织、指挥特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审批总体应急救援方案;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等灭火救援力量和资源;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负责向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2.2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营救现场被困人员,并负责灭火前沿指挥,参与事故原因调查。

  市安监局:负责灭火救援过程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公安局:负责对事故现场实行警戒,疏散群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作好灭火救援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证灭火救援物资和设备顺利到达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卫生局:负责提供足够的医疗救护人员和医疗抢救设备,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使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地区适时的气象资料,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气象依据,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市生态文明委: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

  贵州燃气公司:负责事故地区燃气管道的紧急处理,配合消防部门灭火,并就事故中涉及的燃气安全提出科学有效的抢险救灾措施,避免更大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贵阳供电局:负责事故地区的电网安全,根据总指挥部命令,切断事故区域内电源。

  市供水总公司:负责事故地区供水系统的正常使用,保证灭火用水不受影响。

  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联通贵阳分公司:负责保障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信息发布通道通畅。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根据总指挥部要求,做好火灾处置中的相关工作。

  2.3各专业处置组的建立和职责

  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市应急指挥部主要下设以下专业处置组进行处置:

  2.3.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

  主要职责:做好事故灾难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传达国务院、省委、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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