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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读书笔记

时间:2023-02-17 10:22:32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经典读书笔记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典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典读书笔记

  经典读书笔记 篇1

  《城堡》使我们感到因迷失在远离人烟的森林中而彷徨——它应该是一把能劈开我们内心中冰封的大海的斧子。——弗兰茨·卡夫卡1904年1月27日至友人波拉克的信。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正在加速。一切都好像装上了时代的引擎。火车一次次提速,摩天大楼一层层加高,人们说话的节奏也随着城市越来越激昂的频率加快。无数的城市提出了“城市慢行日”的概念。于是,无数的汽车减慢了车速,无数的行人放缓了脚步,无数的风景定格沉淀,变得绚丽多彩。然而,人心中的欲望却一刻也不曾停歇。现代人惊恐地发现,现代社会的本质不过是由利益构建起的巨大框架结构而已。人情冷漠,为利益追逐成为生活的一种常态。现代人为自己发现社会的本质而异常恐慌。然而,早在两百多年前,一双富有洞察力的眼睛就穿越了时代的障碍,清晰地预言了现代社会的本质。为追逐利益,历经千辛万苦,回头猛然发现,终其一生,我们要寻找的只不过是一个“城堡”而已。

  如果说神奇的预言是神话,科学的预言是事实,那么《城堡》中所设下的预言就是建立在神话上的现实。巫师透明的水晶球中隐藏着对未来的猜疑,科幻小说的扉页夹杂着对于未来的窥探。不过这些预言未必准确,你大可以一笑而过。然而,对于《城堡》中的预言却不得不信。卡夫卡无愧于二十世纪最伟大的预言家,《城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本现代启示录。《城堡》中的预言一直影响着我们,直到现在,我们仍然活在卡夫卡预言的世界里。《城堡》的预言至今仍有着无可比拟的现实意义。

  每个人心中的恶魔在把夜啃垮,无所谓好坏,这就是生活。早在二十世纪初,卡夫卡就惊恐地发现,在社会柔和的外表下,掩藏着人性的不真实。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这种恐惧来自他对未知世界的窥探,也来自于他敏锐的洞察力。卡夫卡发出了惊世骇俗的呼喊。他的'尖叫振聋发聩,穿越一个世纪的长度,至今在我们耳边萦绕。他的预言犹如一个强大的结界包围着我们,尽管没有结局,却仍然无法挣脱。

  “K抵达的时候,夜已经深了。城堡山笼罩在雾霭和夜色中毫无踪影,也没有一丝灯光显示出城堡的存在。”一个华丽的预言在看似不经意的描写中拉开序幕。黑夜是阴谋与秘密的最佳伴侣。卡夫卡选择将城堡藏匿于黑暗中。这些残酷的现实和彻骨的寒冷,永远只可以交给黑夜保管。于是,在夜色的掩护下,K所能看到的仅仅是宁静的冬夜和屋子里毛绒绒的灯光。世界对于K而言,光鲜而美好。此刻的K单纯幼稚得可笑,全然没有意识到城堡将成为困扰他一生的梦魇。他就像初生的牛犊,全然不顾身后那个咔咔作响的城堡正瞪着血红的眼睛想将他吞噬。K不了解城堡的庞大复杂,更不了解其中庞大的运行机构。那样的城堡,犹如纽约的天气一样阴晴不定。你永远不知道纽约的风往哪儿吹。

  然而预言终有一天会被揭开,就如同K不可能永远只拘泥于小小的村庄中一样。他需要得到城堡对于他的价值的肯定。那个庞大的城堡犹如炽热的太阳一般闪耀,而K也甘愿做一只小小的飞蛾,一次次奋不顾身地扑向他所谓的光明。为了能够进入城堡,K开始游走于形形色色的公职人员之间。他敲开一扇扇官僚机构的大门,一次次等待城堡老爷的降临。然而在一扇门被敲开之后,真相却跌入了更深的黑暗之中。

  在K的眼中,城堡的实体日益模糊,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大的压迫力使他喘不过气来。城堡无数次出现再K最深的梦魇中,如同海市蜃楼。K觉得它近在咫尺,却遥不可及。城堡此时就如同上帝与K开的玩笑,位于现实和虚无之间的临界点上,真实而虚幻。

  经典读书笔记 篇2

  老舍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常常使读者在阅读时忍俊不禁。他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绘出当时的时代,让人们在书中尝尽人间的酸甜苦辣,让读者沉浸在其中。

  除了幽默风趣的语言之外,老舍的人物也给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其中许多人物遇到贫苦的人不想着怎么去帮助,而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任凭他们去自生自灭,这些都不关他们的事,这些人认为帮穷人是多此一举的行为。

  最让我感到心里鄙视且厌恶的还是其中名为刘麻子的人物,他是一个靠说媒,拐卖人口来托生的人,迫害了许许多多无辜的家庭,在别人认为他做的实在不对时,他反而说他只是个“中间人”,他并没有拐卖过别人,是给他们一个好的后路。康顺子怒骂时,他依旧死不悔改,最后他在和逃兵做生意时,一起被当去逃兵杀死了。

  可是,还是有着心地朴实善良的人。其中我最欣赏《茶馆》其中描写的一个叫常四爷的人物,他是书中最正直的人,他品格善良,体格好。遇到阿媚奉承的人时,他第一个就瞧不起。书中有一句话体现了他这一特点:哼,我就不佩服吃洋饭的。他鄙夷那些崇尚外国的人,心里鄙视着这些吃洋饭和为洋人效力的人,认为他们没有骨气出卖了国家表现了他爱国这一品质。他心里饱含着一腔热血,为了国家去做出贡献。

  在别人觉着洋表好看时,他认为中国的大缎子,川绸,才是真正的体面,没有像别人沦陷其中。他心中担忧国家,认为“大清国要完”,含冤入狱,出来后依然想着守卫国家,他是旗人,但同时也是中国人,不想让洋人占领自己国家。他一身正气,正是我要学习的。

  经典读书笔记 篇3

  如果我将来成为一名科学家,第一件事就是建造一台昆虫飞行机器。如果世界大战再次爆发

  暴走,嘿嘿,你可以用他。

  我给他起名叫蝎子。他的体型和蝎子差不多。因为我觉得蝎子的'钳子和毒钩对攻击有好处。他是遥控的,虽然你在地球上,但是你可以控制他飞到宇宙的尽头。他的毒钩可以喷毒,也可以穿透物体。任何被卡住或被喷的人都会在一秒钟内死去。钳子可以喷出10万伏的高压电流和持续一小时的浓烟。你可以在遥控器上看到他在哪里,可以直接用电、烟、毒给他充电。

  我想努力学习,将来成为一名科学家。

  经典读书笔记 篇4

  《鱼鹰》主要讲了锄瓜和树村用鱼鹰在湖里捕鱼。

  我最喜欢的是小鱼鹰捕鱼的一段讲:小鱼鹰在水里追到了一只“大黄箭”(这是一种十分凶猛的鱼,头锐利箭一般能突破好几层渔网)小鱼鹰追的那条是小鱼鹰体型的几倍追了好几里小鱼鹰才把“大黄箭”给制服了用尽最后的力气吧“大黄箭”拖出水面。

  我喜欢这一段因为:小鱼鹰无畏是自己体型的几倍大的几倍凶猛的`鱼。那么小的鱼鹰却追梦那么大的鱼而且毫无生畏真令人敬佩。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学习?小鱼鹰的体质也是它制胜的关键大家想拥有小鱼鹰一样的体质么?那就锻炼身体,让自己有小鱼鹰的体制吧!

  小鱼鹰为了小主人能吃上鱼连生命都可以舍去!这是一种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精神!

  大家有兴趣可以读一读《鱼鹰》这个故事!

  经典读书笔记 篇5

  冰心一生信奉于“爱的哲学”。所以便有啦《繁星春水》。以母爱、自然、童真为主题,以幽柔的语气诉说啦“爱的哲学”。

  读《繁星春水》就是读冰心的思想。那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不是作者的真思想、真性情吗?

  她说;诗人,是世界幻想上最大的.快乐,也是事实中最深的失望。简单的一句话,便把人的思想引到现实。幻想与事实,快乐和失望。不正相反吗?难到不应该细读《繁星春水》吗?她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导师,拥有母爱的真,童真的善,自然的美。引你走向心灵的深处,净化那心灵的污点。

  领悟“爱的哲学”……

  经典读书笔记 篇6

  如果说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是以古希腊罗马作为原型的话,那么乌托邦的首都亚马乌勒特城就在很多方面与雅典全盛时期一样了。

  莫尔的乌托邦是公有制社会,这一点与柏拉图的“理想国”相同。可能犹太人的弥赛亚盼望也影响了莫尔对乌托邦的构想,这一点可从后文乌托邦国的人对基督教很快就能领会、接受就能看出来。同样有意思的是,乌托邦人对古希腊的作品和思想感兴趣。文中说,乌托邦语与古希腊语很相近,而且文中主人公就怀疑乌托邦人是古希腊人的众后裔之一。

  显然,莫尔的乌托邦是两希文明下的乌托邦,和古代中国理想中的大同社会,理想人格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和人生理想中的“学优则仕”很不相同。乌托邦人爱好辩论,兴趣则在于文学、艺术和哲学。这里可以看出古希腊文明对后世的深远影响,只是乌托邦人并不明白古希腊人探讨世界的本源——那些天上的哲学和被拉到人间的哲学,这一点和希伯来文明相似。乌托邦人认为,信仰和理性一样,为幸福提供基础。而且他们还认为,理想首先要唤醒沉睡在人们灵魂深处中对于上帝的信仰。他们也争论善、灵魂、幸福等等,但认为至善就是符合自然规律的生活。这一点和儒家、道家不同,却令人想起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对于自然法的研究。乌托邦人擅长音乐、修辞学、数学以及几何,尤其积累了丰富的天文学知识,这一点跟古代埃及和巴比伦相似。他们对哲学和逻辑学却没兴趣,或者准确点说,他们压根就没考察过这些问题。

  乌托邦人衣着简朴,对珍珠、黄金、白银、绫罗没什么兴趣,因为它们都是给犯人准备的,在这里,犯人的.镣铐就是用黄金做的。写到这里,我们会疑惑,甚至会怀疑乌托邦社会还比较初级吧?他们这么好的审美修养和鉴赏力,竟没有发现金银玉器、绫罗绸缎的审美价值吗?!想一想,我们社会中有多少精美的艺术品是用它们做成的啊!菲迪亚斯的雅典娜像眼睛是用象牙做的,宙斯像全身是用精金包裹,古犹太人的金柜、金灯台也是用精金包裹。虽然黄金和美并不等同,还制造了人间那么多痛苦和不幸。文中还说,他们的宗教还不是一神教,倒与自然宗教更接近,虽然他们对神只有一个称呼,但他们毕竟还容许其他神存在的。

  他们看中的职业是纺织、木工、园林、制造等等。除此之外,他们还必须到乡下去从事两年的农活。等到主人公给他们带去医学时,他们就把医学作为最为尊贵的学问了。正像毕达哥拉斯认为的,数是世界的本原。乌托邦人也认为,上帝的奥妙就隐藏在作为生物体的有机构成中去了。新约全书里就有许多记载治病、驱逐污鬼的神迹,是对医术尊敬的又一个证明。

  乌托邦人很聪明,在主人公的启发下,终于发明了造纸术和印刷术,从此他们可以不再使用羊皮、树皮和纸草了。虽然书籍不多,但流通很广。正缺少指南针和火药了。不是他们对长期游历,熟悉各国情况的旅客感兴趣吗?他们好像是自给自足的封闭型经济,因为除了铁之外,他们几乎不缺少别的物品了。虽然如此,他们对商业却是事必躬亲的,这样他们就能及时掌握外界各国最新的情况了。

  可能一个上升的社会,就像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一样,对婚姻看得都很神圣吧。在这样的社会里,对各种违规行为处罚是很重的,离婚是不那么容易的。“上帝结合的,人不能把它拆开。“乌托邦教士人员虽然也很有威望,但还是隔离于政治之外了。这说明中世纪的政教合已不那么适应时代了,时代是在要求: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可能莫尔一生最让人不可理解的,也最让人诟病的就是,他反对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了。这样莫尔就站在教皇这一边了,也就是他还是反对天主教教会分裂的,名义上也支持了“教皇是上帝在人间教会的唯一代表”这一观点。

  乌托邦国总起来看是一种民主政治,他们也有他们的一套民主管理、议事表决。监督程序。他们的国家更像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制国家,各个城邦联系比较松散。他们的城邦样式几乎一样,一如我们现在的城市。他们也有他们的议事会、公民大会、总督、酋长或族长什么的。年幼者要听命于年长者,妻子听命于丈夫,儿女听命于父母,这一点和古罗马、古代中国很相似。他们还有他们的海外殖民地,显然这些殖民地也是通过战争取得的。只是那些在战争中沦为战俘的人并没有被杀掉,不过他们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还从事自由人认为不体面的行当,如屠宰业。文中主人公认为屠宰业会让人变得残忍,或者麻木不仁。犹太人也有自己的专门人员负责屠宰,他们不会让动物痛苦地死去,不会吃动物的血——因为血是这个动物的生命,也不会用母羊的奶煮羊羔,等等。

  乌托邦每户三十人,婴儿由母亲亲自抚养。他们用餐在公共议事厅,是边议事边进餐,用餐很讲究尊卑年幼次序。

  乌托邦人正像古代的斯巴达人一样,他们也要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乌托邦人不仅给予邻邦保护,还替邻邦复仇,实际使得邻邦成了它的附属国了。乌托邦人也高价招收雇佣兵,里面也有本邦人参加,当指挥。乌托邦法律是不允许雇佣兵进入乌托邦本岛的,这一点是很英明的。了解罗马史的人会很清楚这一点。当乌托邦人与别国有战事的时候,乌托邦人第一会悬赏捉拿或暗杀敌国首领等重要人物的,第二会出离间计,第三会拉拢帝国的邻邦,所有这些都会让人想起中国战国时代的合众、连横等等政策。

  莫尔的乌托邦更像是一本文学书,正像它的副标题所标示的,“关于未来完美社会的全部设想”,它展示了莫尔丰富、奇妙、天才般的想象力。它的最大价值在于它的美好设想和理念,而不在于科学般的具体构想。

  经典读书笔记 篇7

  一、内容概述

  “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况”是“论人类”的重要章节。霍布斯在第一章中,从人类的本性出发,论述了建立“利维坦”的重要性。而“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况”描述了自然状态下混乱战争,并试图寻求摆脱苦难、获得幸福的方法。其基本逻辑如下:

  1、自然状态中产生战争的原因

  霍布斯分析了人类天性中竞争、猜疑和追求荣誉等特质,指出了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身心两方面的能力基本相等,这种能力上的相等使得人们产生达成目的的平等。因此,无论是出于扩张统治权,还是保全自我的目的,每个人都必须不断发动对他人的战争。

  2、战争的特征

  霍布斯指出,这种基于人性的战争是普遍的,表现为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人与人相互为敌,永无休止。

  3、战争的后果

  战争无论是对个人还是人类社会都产生了可怕的后果。

  对于自然人来说,“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战争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更是造成了巨大的破坏。首先,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不可能提升。霍布斯指出“人们只能依靠自己的体例与创造能力来保障生活,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须花费巨大力量的工程,知识,文化,艺术都不存在。”战争使得整个社会失去了向前发展的可能性。其次,由于人人各自为战,社会公共道德无法形成,“没有共同权力,没有法律,是非、公正观念不能存在。”

  4、走出苦难,摆脱战争

  人们渴求和平、畏惧死亡的心理、追求舒适生活的欲望,都构成了结束战争的精神动力。因此,人与人之间相互同意订立契约,放弃了自然状态下“生而平等”的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集体能够把分散的意志整合为一个意志,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而这就是利维坦的诞生。

  二、阅读思考

  对于霍布斯的论述,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霍布斯第一章“论人类”是建立在人性恶的理论假设上,他认为人的自然本性首先在于自保,表现为自私自利、贪婪残暴,于是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相互敌对,斗争不止。但其实,我认为这只是人性中的一方面,人本身是一个矛盾的.复杂体。人性中也存在着善良、同情、奉献等精神,相互之间的容忍和协作是人类的重要特质。

  第二,霍布斯用战争时期的无政府状态,论证了人只要一旦脱离了国家,或国家主权一旦遭到破坏,就立即恢复到自然状态。因此,他认为即便是最坏的君主制也比自然状态要好。但实际上,在统一的主权产生之前,人与人之间就存在超强的自治能力,民俗公约、誓言都是明确的证据。退一步来讲,在战争时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作精神也不可忽视。

  第三,关于政治、法律和道德的区分问题。很多学者赞扬霍布斯,认为其政治理论完全摆脱了伦理、道德和宗教的束缚。然而,政治的首要目的是社会治理,而人们之所以存在于国家中是为了求得善、道德的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讲,政治学始终无法同伦理、道德脱离。

  经典读书笔记 篇8

  欧亨利小说读书笔记 读欧?亨利的小说,总有种轻松却又迫不及待的心情,说是轻松,是因为他的故事并不沉重,而说是迫不及待,又是因为我总是急于知道真相,看看这似乎是不和逻辑,意料之外的,却又合乎情理,耐人寻味的结尾。

  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麦琪的礼物》。开始,作者着力介绍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夫妇俩的金表,和德拉的秀发。他这样写道:“如果示巴女王①也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总有一天德拉会把头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使那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如果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夫妇俩生活贫困,但却彼此相爱,为了给对方一个圣诞礼物,吉姆卖了表,买回梳子,而他的妻子却卖了自己的头发,买了一个表链。初读完这段时,我真是替这对夫妇不平,费劲心思为对方买的礼物,却成了莫大的讽刺。富人可以挥金如土,可穷人却得用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换。然而读到后面,我就释然了,作者写道:“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这儿,我已经笨拙地给你们介绍了住公寓套间的两个傻孩子不足为奇的平淡故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他们就是麦琪。”

  是啊,从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最最宝贵的东西。但他们对彼此的爱才是物价之宝,金钱无法换得真情,圣诞礼物只是一个象征,但其中凝聚的爱确实高于众人之上的。他们便可以被称作麦琪——传播爱,为世间送来福音的圣人。他们象征着这种可贵的品质,在作者看来,这才是人间最聪明的东西。

  这段结尾,是欧?亨利鲜有的点评式结尾,但从中足以看出作者对真爱的赞美,相信世界有真情,对美好人间的希冀。

  而在本书中,我最较喜欢的,还有《高尚的骗子》系列,杰浦?彼得斯和安岱这两个骗子,在《精确的婚姻学》,《慈善事业数学讲座》,《艺术良心》及《虎口拔牙》中,通过各种奇异的方法行骗,有时在开头或结尾,你总以为两人会在行骗之余作些好事,如将两千元送给特洛特太太去结婚,或是办所学校,可到头来,钱还是到了他们的手上,令人啼笑皆非。可无论如何,对于这两个骗子,我却怎么也恨不起来。我想原因,在于这样一段话:“你在家乡上教堂,做礼拜,挺像一个正经公民,但是你到芝加哥来,想剥夺别人的钱。那些人同你今天想充当的这类卑鄙小人做交易,才创立了稳妥有利的行业。你可知道,那个卖假钞的人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要靠他养家活口。正因为你们这批假仁假义的公民专想不劳而获,才助长了这个国家的彩票,空头矿山,股票买卖。如果没有你们。他们在就没事可干了。你打算抢劫那个卖假钞的人,为了研究那门行业,可能花了好几年功夫。每做一笔买卖,他就承担这一次丧失自由,钱财甚至生命的危险。假如他弄到了钱,你可以去报警,而你弄到了他的钱,他只好一声不吭,典当掉他的会外套去换饭吃。”这段对塔克先生的职责,也是杰浦?彼得斯的内心话。人性本善,没有人天生就要去当坏人,但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想不劳而获的伪君子,资本主义家,才使老百姓们贫苦无依,他们受生活所逼,不得已才去行骗。而被他们骗倒的人,也大多拿的是不义之财,两人利用人贪婪,好慕虚荣,好逸恶劳的心里,以自己的自由,金钱甚至生命为筹码,去谋生计,对于他们,又真有什么可恨之处呢?作者笔下黑暗腐败的美国社会,才是最大的骗子,才是罪恶的源泉。

  此外,还有《华而不实》,《汽车等待的时候》两篇文章相映成趣,一场邂逅,真正的上层人士隐藏自己的身份,穷人却将自己虚幻成有钱人,从中也能看出当时美国的社会风气——金钱至上。这个风气如今在许多地方依然风行,令人悲叹。 这便是欧?亨利的内心矛盾,一方面,他相信并歌颂人间的真爱,如《麦琪的礼物》,《爱得奉献》,《小熊约翰?汤姆的返祖现象》等,可另一方面,他又讽刺了人间世事难料,虚伪狡诈的一面,如《带家具出租的房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在他笔下,坏人也有善良的一面,而所谓的正人君子,有权有势之人,才是真正的黑暗势力。如《重新做人》中的吉米,《虎口拔牙》中的五金巨商。这显然不符合普通人的逻辑,可细读下来,放眼社会,这却就是真相。或许人们惊叹的是欧?亨利巧妙的写法,但更多的,是对我们所处的社会那隐约可见,却没有人敢于直面的黑暗面的震惊吧。

  经典读书笔记 篇9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经典读书笔记 篇10

  从前,有一个农夫,是宋国人。一天,农夫正在种地,突然,从田野里窜出来一只兔子。可是,兔子撞到了前面的树根上,给撞死了。农夫把兔子带回了家,让老婆把兔子煮肉吃,他们美美的'饱餐了一顿。第二天,农夫不种地了,却在树根旁边坐了下来,等着再有兔子来。可等了一天了,一只兔子也没有跑出来,农夫只好空这首,垂头丧气的回家了。

  从此以后,农夫每天都坐在树根旁边,等待兔子的到来。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天地因为没有人看管都枯萎了。农夫懒惰的行为传遍了整个宋国。

  经典读书笔记 篇11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天成与妙手,人间处处有,需要的是在炯炯的慧眼,在发芽处,在开花时,在结果的一刻,在凋零的当下,有着灵醒的一瞥。

  ——《林泉》 林清玄

  《清欢》、《玄想》、《林泉》,无一不是林清玄的结晶之作。细细读之,嫣然有味,别有风韵。

  在未读《林泉》之前,我一直钟爱于《清欢》。清欢,意味清净的欢喜。对于文学本身,就是一个清欢之地。在俗世繁华中,难于寻觅的清净、干爽、简单的密林。一直倾向于这样的安静之地。与浊物而不存,于心清而共存焉。就像《红楼梦》里所说,质本还洁来,何处惹尘埃?心清,人自然回归于万物之间。或遨游于天地,或察万物而共存焉。驰骋于万物,明惑千万。子语嫣然,一笑皆罢!

  《清欢》,即为创作要经得起清静,耐得住寂寞,甘愿独守那点滴间的'安享,平静。但是,与时俱进的当下,这仅仅只是渺渺无几。

  所以,《清欢》亦然,《林泉》更重!

  也许,文学到了某一种高度,艺术到了某一种高度,生活到了某一种高度,它们的频率就会自然互通。

  文学,不是入世与出世之说。而是,随着自然,随着心。活在当下,聆听每一个心动的瞬间,畅游每一刹那的狂想,感受每一朵花开的惊喜。

  这个世界的都会与繁华,随时在变,自然的感怀是永远不会变的。所以,随心而动,放飞属于我们的今天,拼搏我们的明天。为我们青春——流泪,撒汗,不悔青春,永不言败!

  我们不再是因为我们只是我们,我们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年轻!其实,只要我们心还年轻,不管何时何地我们,依旧青春洋溢,活力四射。

  听——

  你们并不是被封锁在你们的肉体内,

  也不被拘于房屋和田地间,

  那是一个真你,居于群山之上,随风飘落。

  有一种心,叫年轻依旧;有一种心,叫不再年轻!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越来越多的少年老成,沉闷不言。而,越来越多的老人,看不出年龄。诙谐的语言,朗朗的笑声,乐观向上的心态。不住让人想起曾经年轻的自己!却不知道,这只是年轻的心态!我们依然年轻,却从不年轻了!

  心若在,梦依旧;只是重头来!

  文学亦然,不在乎何时开始,不在乎用什么创作!一支笔,一张纸,亦可以写出一个天地。一个仅仅属于自己的天地,一个任自己放飞梦想的天堂!不是你不能拥有,只是你不断的擦肩而过罢了!与其怨天尤人,不如放下自己的懒惰,从现在开始,一切都不晚!因为,我们还年轻。

  诚然,创作本身就是一个清静之时。我们向往的不是与书本等重的黄金时代,而是渴望创造一个文明灿烂的黄金时代。

  越来越多人参与创作,然而文学越来越走向了金钱时代。或许,时代飞速发展下,文人就成了时代下的炮灰。不堪一击,穷困潦倒,苦不堪言!

  这也是我一直欣赏林清玄文章的原因!或许,大多数文学家都是如此,只是我的眼停留在他的文字上,久久不能出来。

  我希望我的文学能站在一切的物质之上,穿梭于灵性和人情之间;就像我但愿生活能够平淡有味,不拘限于欲望之中。——林清玄《林泉》

  我所期翼的世界,我所向往的文学,也正如此!

  随心,随性,放飞自己,遨游于万物之上。梦我所梦,予我所有,或得或失,不悲不喜,不怒不贪。嗔痴贪恋,皆为一瞬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皓月当空,我心如洗……

  经典读书笔记 篇12

  从开头就能看出,简爱的身世是极其悲惨的,被自己的兄弟姐妹欺负,她在里德太太的严重就是个累赘,从“我已经习惯服从约翰”能够看出,简爱长期收到这样的折磨,而且反抗根本无人理睬,读到那里我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地位就这么重要吗?简爱也是和他们同样大的孩子,为什么他们之间就不能建立起完美的`友谊呢?

  简爱的命运很悲惨,从小没有父母成为孤儿,有本狠心的舅妈送到孤儿院,在那里有受到了一系列的侮辱和非人的‘待遇’,但他想一向坚强的腊梅,还和那些恶人还有黑暗社会作着斗争,又像一只瘦弱但顽强的小草,在库务的旱地里冒出嫩绿的芽,昂首挺胸,最后迎来自己的春天……

  简爱能拥有这样的成就,全在他个人,他来到了洛伍德义塾以后,不管那里的生活多么艰巨,多么困难,他还是那样,不畏惧,自己努力的读书,他明白到,只有自己有本事了,才有出头之日那一天,他没有了父母,谁管她呢,全在自己,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经典读书笔记 篇13

  对史铁生这个人我是了解少之又少,说来惭愧,只知他是一个年纪轻轻就废了双腿的倒霉作家。尽管他那本《我与地坛》大名鼎鼎,却不曾入得了我的法眼。第一次有了想读史铁生书的欲望是见着程浩在《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里面有谈到过他,说一想不开就会去看《我与地坛》,也算不清看了多少遍了,大概有百遍了吧。当时看到那段话就目瞪口呆了,是一本怎么样的书才能让读者读过百遍呢?我想程浩身上必定有一部分像极了史铁生,也许说就是以史铁生的思想,生活轨迹为基础的分子所组成的会更为恰当一些,不然程浩如何能在《我与地坛》中一次次找到自己了解自己呢?史铁生那句命运嘛,休伦公道!,不知给程浩带来了多少生的希望,才让他由衷发出感慨,不幸与幸运都要有人承担才行啊。”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在史铁生最为失魂落魄的日子里, 他来到了上帝为他苦心安排的栖息场所,一座废弃的”古园“,荒芜冷落的地坛。第一次摇着轮椅进入地坛时他就明白了,这是一个他能逃避一切痛苦愤怒的地方,一个能让他”默坐,呆想“的港湾。在这里他能忘却最狂妄年龄的一切不幸,推开耳边的.嘈杂,窥看自己的灵魂。陪伴他挥洒青春的是它,荒芜并不衰败的地坛。当寂静阳光平铺把道路上每一个坑洼映照地灿烂之时,史铁生在颓墙边看书,当那对煞羡旁人的冉阿让和柯赛特在沿着地坛漫步时,史铁生在荒草旁写作。当彼岸的旭日升起此处的夕阳收起苍凉残照之际,铁生在这专心致志地思考。

  经典读书笔记 篇14

  童年如画,它记录着精彩的瞬间;童年如歌,它跳动着欢快的音符;童年如海,它翻动着我们快乐的回忆。在我以往的印记中,觉得每个人理所当然会有着美好的童年,有着幸福的过去。可就在前段时间,我阅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作品《童年》后,我的心就仿佛灌了铅似的,原来我对童年的认识是如此的肤浅。

  名著《童年》讲叙的是高尔基从三岁至十岁这段时间沉重的童年往事。童年的高尔基(即书中的阿廖沙),在童年的时候就失去父亲,随着母亲和外祖母一起搬到外祖父家去住。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他的童年留下的只是不安,只是伤痛,只是悲惨。

  从书中的字里行间,我感受自己是个幸福的孩子,我为生在这个国度而幸福自豪,我应该要珍惜美好时光!

  在阿廖沙生活的社会里,人们大部分都像他的外祖父和他的两个舅舅一样,都是自私、贪婪、残暴的。阿廖沙生活的那个社会,就是一个人间地狱啊!而看看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大多数的人都是像阿廖沙的外祖母一样,勇敢乐观,热爱生活,善良纯真,我们生活在一个这么美好幸福的社会了,我们没有过早地体会到这人世间的奸险邪恶,我们最起码是在一个充满文明和友爱的地方度过我们大部分的童年时光。我们在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朗朗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们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这样的生活,我们不幸福吗?我们不应该好好珍惜这份美好的幸福吗?这一切不都是有强大的祖国作为我们坚强的后盾吗?我们不应该感恩吗?

  想想我的童年,多么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啊!我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娇,可我还不满足,有时还会肆意发脾气。爷爷奶奶们把我们当成宝一样,不断地努力满足我们放诞无礼的要求!每天,我们基本上回家马上就会有饭吃,每一餐几乎会有自己喜欢的菜肴,这是多么幸福啊!阿廖沙呢?他很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又把他丢在了外祖父家。除了外祖母没有人关心他疼他,想到这里,我忽然为我的任性而感到羞愧,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好好珍惜这幸福美满的生活啊!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要努力学习,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要感恩祖国。我不会再惧怕苦难,再惧怕失败,因为这些与阿廖沙的悲惨命运比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与他相比,我拥有的太多了,也幸福多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坚强呢?回首往事,我要改变那个任性的我;珍惜现在,我要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用行动来感恩强大的祖国;展望未来,我会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

  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我会把童年的点点滴滴,化成一份最美好的回忆,用我的力量,谱写我人生最美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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