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3-05-11 11:29:04 欧敏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通用16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通用16篇)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

  为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应对反腐倡廉突发网络舆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置反腐倡廉突发舆情,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要求,县局、营销部制定本预案。

  一、舆情应急处置机构

  xx县局、营销部成立意识形态反腐倡廉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突发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原则

  (一)积极应对。正视舆情,不回避、不推诿,对舆情进行主动回应,对谣言进行揭露,对事实予以澄清,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掌握主动权。

  (二)快速反应。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发现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启动预案,实施响应,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有理有节。认真研判,权衡利弊,讲究应对艺术,把握时间节点,变被动为主动,使事件朝着平稳解决方向发展。

  (四)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应对负主要责任。

  (五)分工协作。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与宣传、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意识形态舆情分级及应急响应

  根据反腐倡廉舆情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管理权限等因素,突发网络舆情分为三级,应急等级相应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三个等级。

  (一)一级响应。当事件即将或已经被全国性门户网站首页或主要新闻媒体采录,在主要网络论坛被持续关注,被国内外主要媒体重点炒作,可能引发更广泛的社会影响时,定为一级舆情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提出舆情处置方案,按程序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协调小组协调宣传、公安、网管部门、舆情涉及的相关地区和部门联合应对。同时,上报市局(公司)请求协助处置舆情。

  (二)二级响应。当事件被省级以上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采录,在当地或全国性网络论坛中不间断有人跟帖,在事发当地造成广泛社会影响,有可能被覆盖面更广的媒体所关

  注和传播时,定为二级舆情并启动二级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提出舆情处置方案,由协调小组协调宣传、公安、网管部门、舆情涉及的相关部门联合应对。同时,上报市局(公司)请求协助处置舆情。

  (三)三级响应。当事件在事发当地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但未被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或者关注度不高,没有超出当地管辖范围,但有发展趋势时,定为三级舆情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及时编辑舆情专报信息,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舆情涉及单位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并及时进行处置。

  四、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程序及分工

  突发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按照舆情监测、调查核实、协调处置、正面引导、信息发布、跟踪监测、及时总结的步骤,明确职责,有序开展。

  (一)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舆情信息员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控,各部门也要对各工作领域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控,掌握舆情发展态势,对舆情进行初步研判,筛选出重点舆情和突发舆情,由办公室第一时间形成《党风廉政舆情专报》,提出处置建议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调查核实。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室负责对突发网络事件中反映的问题开展初核工作。如有事实依据、

  涉及重大腐败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按照有关工作程序,依法依纪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查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处理。

  (三)协调处置。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分别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对无事实依据,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在网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舆情,按照“网上引导与网下解决问题有机结合”的原则,及时予以封堵或删除,最大限度地压缩小道消息、政治谣言和攻击性言论的传播空间,防止舆情蔓延和扩散。同时,责成公安机关对发帖造谣者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正面引导。办公室组织全市网络评论员根据突发网络舆情事件调查了解的真实情况,围绕突发网络舆情撰写网评文章和开展上贴、跟帖工作,有针对性地正面引导网上舆论,澄清事实,揭露谣言;防止事态扩大。

  (五)信息发布。由突发网络舆情涉及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办公室审改。按程序审批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主流新闻媒体、网站等平台快速发布权威信息。

  (六)跟踪监测。由突发网络舆情涉及的部门根据舆情信息发展规律,在负面舆情趋于平稳后,继续做好舆情后续监测工作,关注舆情发展动向,防止舆情进一步演变成网络群体性的事件。

  (七)及时总结。舆情应急处置完毕后,应及时总结舆

  情监控和舆论引导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协调小组报送舆情处置工作材料。

  五、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保障

  (一)人员保障。各部门都要明确1-2名舆情信息员负责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舆情事件发生时人员及时到位,并积极配合做好舆情应对有关工作。

  (二)纪律保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谨慎处理信息的公开和发布,防止和杜绝随意发布信息、发布失实信息,做好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局、营销部制定按照市局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本意识形态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2

  现如今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不断深入,网络舆情对社会带来的影响越来越大,不论是政府机关还是络舆情也越来越重视。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舆情,对于企业而言要想从容应对处置,维护自身口碑形象,就必须根据网络舆情的特点,掌握网络舆情的应对原则,制定一份科学详尽的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

  一、健全网上舆情监测体系

  一般而言,网络舆情呈现出五大特点,具有自由性、交互性、多元性、偏差性和突发性,因此为了提高网络舆情的监控及实时的应对能力,第一时间掌握网络舆情,争取工作的主动权,企业就需要健全网上舆情监测体系。

  1.明确职责分工,确定舆情监测责任单位。

  2.划分舆情监测重点区域,包括各大新闻门户类网站和主要的`社交网络媒体平台等。

  3.选用专业的网络舆情监测软件,如识微商情,可对全网舆情进行全天候24小时实时监测,尤其是网络口碑和企业形象监测,实行在线化服务,提前预警,助力企业网络舆情的顺利应对与处置。

  二、建立网上舆情研判体系

  网络舆情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企业只有建立网上舆情研判体系,及时对网上舆情信息进行汇集整理、筛选分析并进行甄别,快速了解网络上谈论企业的各种声音,预测趋势、掌握其传播规律,才能提出应对处置之策。

  如利用网络舆情监测软件,自动采集并整理分析全网舆情,及时发现舆情信息并监测舆情的发展趋势,自动识别负面准确告警,确保舆情应对处置的科学性与高效性。

  三、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策略

  1.明确具体的处置流程,及时共享相关信息,确定负责人和各部门的职责,并保证内外发声的统一性,防止因表态的偏差而产生矛盾的激化或扩散。

  2.强化网络媒体沟通,与政府部门、权威机构、专家进行合作,降低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阻力。

  3.利用像识微商情这样的网络舆情监测软件,通过系统设定特定语法或关键词,进行实时全网监测,挖掘舆情演变过程中的传播网站、传播媒体、关键传播节点,及时掌握舆情发展动态,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处置措施。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印发〈达州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的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我校根据实际,建立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与原则

  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主要通过BBS论坛、博客、新闻跟贴、转贴等实现并加以强化。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发散性、渗透性和随意性等特点,越来越多的网民乐意通过这种渠道来表达观点、传播思想。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网络舆论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组织机构

  1、网络舆情领导机构成立学校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在教科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朱红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吴应述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教团队负责人员担任。

  2、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队办,负责网络舆情的'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三、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根据需要,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部门主要领导请示,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2、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由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由信息股会同相关股室开展应急工作。

  3、一般网络舆情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开展应急工作。

  4、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由舆情内容涉及的相关股室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为有关部门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决策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及时上报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办公室或部门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学校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2、总结评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联合相关股室,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股室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4

  为切实加强我区镇级党委换届工作中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理与换届信息发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舆情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掌握引导网络舆情的主动权,及时、有效的处理网民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换届舆论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区委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组织机构

  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联席会议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处置。

  4、依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交相关部门处理。

  5、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程序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注意发挥联席会议的应对作用,具体程序为:

  1、各单位密接注意网络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由区委组织部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联席会议。

  2、联席会议接到区委组织部汇报后,召开应急会议,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形成新闻通稿并组织媒体报道,必要时可设立新闻发布中心。

  3、联席会议将网络舆情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及时向区委上报事件有关信息,并与新闻媒体及时保持信息沟通。

  4、做好突发公众舆论事件的24小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四、严格奖惩

  对在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我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我局内或与我局密切相关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会同负责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归口管理。

  (2)依法规范,加强引导。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应急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工作规程。严肃新闻发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准确引导新闻媒体报道,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

  (4)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各司其职控制头发事件及重大舆情走向,以避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和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及负责互联网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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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网络舆情监控及应对能力,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掌握、引导舆情的主动权,最大程度地避免网络舆情事件对本单位造成的损害,减少负面影响,为持续、稳定、高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原则

  网络舆情监控应对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基本办法是“专人巡查,提早发现,合理研判,积极应对,先入为主,科学处置,消除影响”。

  二、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舆情信息管理,成立网络舆情监控与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对本辖区范围的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起指导、监督和决策作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舆情应对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办公室主任:

  成员:

  重大舆情突发事件要成立新闻发布组,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内容口径。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在当时和事后自行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信息。

  三、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1、网络舆情监控

  网络舆情监控平台24小时不间断采集,舆情监控工作人员设置监测主题和关键词,利用监控平台采集相关的舆情。及时对舆情监控平台采集到的负面网络舆情进行人工判读,对负面舆情做出准确判断。

  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人员对网络舆情进行不间断跟踪监控,及时、全面掌握舆情走向,为正确研判、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网络舆情的`研判及预警

  网络舆情监控平台监控到网络舆情时,监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报网络舆情办公室,网络舆情办公室分析网络舆情产生的原因,及时监控关注该网络舆情的内容、成因、关注度、跟帖人数、热点指数等动态指标,做好记录、统计,以及目前舆情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网络舆情办公室与网络舆情涉事单位保持紧密沟通,并按以下标准对网络舆情准确分类。

  四、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

  (一)一般网络舆情

  对于一般网络舆情,由网络舆情办公室做出研判,并将该舆情在2小时内转达相关业务科室查清事实真相,在1天内给出正面的解释或解决,并将结果反馈金盆山学校党支部。网络舆情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密切监控该网络舆情的走向,同时对舆情进行正面引导、疏导,直至舆情消除。

  若网络舆情不能消除或还有扩大迹象时,党支部要及时上报镇、县级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按照重大舆情应对处置流程办理。

  (二)重大、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对重大、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舆情监控工作人员应立刻报告镇党委;镇党委立即汇报给县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调查事实真相,及时获取事件详细资料。

  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迅速成立新闻发布组,确定新闻发言人。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舆情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应对方案。

  新闻发布组根据舆情发展趋势,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事实真相以及处置结果;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运用主流网络媒体、网络 评论员队伍,采用跟贴回贴、发表评论、微博声明等方式,对舆情进行正面引导、疏导,积极掌握舆情发展的主动权,镇党委实时跟踪该舆情走向,拟制报送《网络舆情通报》,直至网络舆情消除。

  五、后期处置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结束后,舆情应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针对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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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协助相关部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法制尊严,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快速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结合实际情况,分享此网络舆情监测预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即日起成立涉检网络舆情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新闻宣传的副检察长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内勤为信息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舆情汇总、分析和报告,各科室内勤负责本科室负责办理的案件舆情的评估、预警、网络搜索和舆情汇报。

  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舆情汇总、分析和报告,各科室内勤负责本科室负责办理的案件舆情的评估、预警、网络搜索和舆情汇报。

  二、开展涉检雨晴风险评估

  对办理的自侦、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明行检查、控告申诉等各类案件全部纳入办案风险评估体系,办案人员在办理每起案件的.同时,对案件是否存在可能带来办案安全事故、涉检上访、矛盾激化、网络舆情等不稳定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对达到一定风险等级的案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重点对可能引发涉检上访、激发社会矛盾等风险进行评估;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社会关注的案件,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对不同诉讼环节的重点案件给予关注。如在侦查环节确立“拟作不立案、撤销案件”;在审查批捕环节,确立“拟作不批捕或被害人不服侦查机关不立案决定,检察机关同意侦查机关不练的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确立“拟作不起诉、不予抗诉决定的案件”等为风险关键点。

  三、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完善预警、监测研判机制

  对于重大决策部署的出台、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可能引起境内外关注的突发涉检舆情案件,应事先认真研究可能引发炒作的社会影响,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制定应对媒体炒作的宣传预案和对外宣传口径,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使其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全面地收集涉检信息,围绕各种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的舆情信息,密切跟踪发展变化,预测走向趋势,提出应对措施。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四、发挥检察宣传的整体效应

  健全写稿、审稿、投稿、网评、与媒体记者联系机制,构建检查新闻宣传工作一盘棋格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影视等多种传播媒体,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协调调动新闻媒体力量,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形成合力,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检察队伍新风貌、检查工作新业绩和检察改革新措施,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五、确立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舆情应对和引导的每一个阶段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7

  为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工作,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维护学院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对学院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与学院相关的重大自然灾害、人身伤害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及跟帖等网上紧急舆情信息。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涉事单位(部门)分管院领导

  成员: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事件涉及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

  1.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新闻宣传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安排新闻发布事宜。

  2.邀请、接待采访公共事件的媒体记者。

  3.收集媒体报道信息,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形成舆情报告,及时向学院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四、工作原则

  1.明确职责,快速反应。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是学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共事件发生后,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舆情、明确情况,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师生情绪,把握新闻舆论的主导权。

  2.统一口径,注重效果。舆情处置要准确把握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院党委确定的统一口径,确保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相关信息发布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再报跟进,即把学院已经做过的、正在做的、将要做的措施和办法向公众表达清楚,彰显诚意,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突发事件舆论的良性发展。

  3.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公共事件发生时,同时启动现场处置和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和现场处置工作保持紧密联系。在发布信息时,注重报道学院积极采取的行动,及时通报事件处置的进展。

  五、预警信息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个级别。

  1.重大突发事件(I级)

  指对学院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的,对学院工作或某一领域工作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受境内外媒体和网站关注的负面舆情,需要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校相关部门和力量进行紧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外主要传统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报道,并进行论坛讨论; (2)境内知名商业网站报道,并有网民在网上留言; (3)境内主要知名论坛进行讨论并形成热点; (4)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出现大量传播和评论。

  2.较大突发事件(II级)

  指对学院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对学院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和稳定造成影响的,或可能在小范围内引起公众不满情绪的,受境内少数媒体和各大网站关注的负面舆情,需要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少数新闻网站报道;

  (2)境内少数商业网站报道;

  (3)境内主要知名论坛有相对讨论但未形成热点; (4)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有少量传播和评论。

  3.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指小范围内对学院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般危害和影响的,受极少数媒体和网站关注,尚未形成有规模的'网上讨论,但继续发展很有可能对学院带来不良影响的突发负面舆情,需要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极少数新闻媒体和商业网站报道; (2)境内少数论坛有相关讨论但未形成热点; (3)主要在本地论坛引发关注的负面舆情。

  六、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在发生引起媒体关注的突发事件时,要迅速启动本预案,将相关的舆情监测和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分析研究、决策发布范畴,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主动沟通、冷静应对,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置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1.分级响应

  I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听取省、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协调处置。及时控制负面舆情传播,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并迅速做出处理,并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

  II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由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涉事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协调处置。及时控制负面舆情传播,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并迅速做出处理,并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

  III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按照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做出的指示,涉事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协调处置。及时控制负面舆情传播,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并迅速做出处理,并向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

  2.应急处置

  (1)预案启动

  发生突发事件后,涉事单位(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较大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报告;一般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报告内容:舆情的基本内容、首发时间、首发媒体、网站链接、传播情况、舆情的真实情况、背景材料、其他辅助材料等;如涉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需连续报送舆情,内容还要包括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应对措施以及意见、建议等。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对预案,根据舆情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对重大舆情,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召开舆情研判会,听取涉事单位(部门)的情况汇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具体指导舆情处置,并同步将舆情情况上报至省、市相关主管部门。

  (2)事件处理

  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涉事单位(部门)报送的书面材料和具体情况汇报,全面准确掌握事件真实情况。领导小组要快速决定处理意见,果断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尽可能减少危害和影响,避免负面舆情进一步传播。

  (3)发布权威信息

  经过现场处置后,要综合评估研判舆情发展趋势情况,相关部门通过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等方式作正面回复,通稿内容要客观反映事件基本情况、采取措施等,文字要严谨、无歧义。

  (4)舆情跟踪

  应急处置过程中,如在本地网站、论坛发现不实信息、有害贴文等,须立即协调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通过管理途径迅速协调删除、断开链接、撤除专题,同时保存相关证据,确定责任人员。

  舆情监控人员须将突发事件设置为关键词纳入监控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密切关注网上有关的新闻、帖文、博客、微博等的动态,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贴后,要及时加以引导。如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再跟进回复。在舆情跟踪过程中,一旦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立即上报领导小组,以便领导小组能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有效处置网上舆情。从而实现对网上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5)组织舆情引导

  统一调度学院网络宣传员,分工负责重点网站、论坛,组织专门队伍,运用网络语言,按照统一口径发贴、跟贴,让正面声音主导网上舆论。需作辟谣的,立即用事实澄清,压缩谣言传播空间。舆论引导过程中,防止关联炒作和延伸报道,形成新的舆论热点。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8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

  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2.预防为主原则。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做好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3.协同一致原则。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1.东案小学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王红林副组长:陈东华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学校信息处及其他处室对本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9

  为快速妥当处置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我局良好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农林水利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秀文同志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商定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审定信息发布稿、负责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4)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加强对网络新闻、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测,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发生舆情突发事件,迅速上报领导小组组长;

  (2)协调各股室、各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3)主动配合宣传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应立即向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分类处置

  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单位、股室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属于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局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各类媒体的能力。

  四、工作保障

  办公室主任和单位主要领导、股室负责人是舆情的监控第一责任人,要政治站位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确保一旦发生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五、责任追究

  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一岗双责”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人员及单位股室,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股室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0

  为提高柳河蒙银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舆情应急处置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我行和谐稳健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与我行、主发起行及主要股东等有关的舆情信息。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我行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分支机构、各部室应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我行各类舆情统一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处置,其他分支机构、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行动。

  (二)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发现涉及我行、主发起行及主要股东等社会舆情和公共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监测发现、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消除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三)把握导向,确保稳定。应急工作以服务我行中心工作和发展为大局,本着有利于平息事态的原则,切实化解

  负面舆论,维护我行良好社会形象。

  (四)疏堵结合,正确引导。合理把握评议尺度,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情,预防不良炒作。

  (五)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密切关注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发现负面舆情,通过与各信息发布平台的及时沟通,有效遏制信息传播,从源头上预防不良信息的扩散。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柳河蒙银村镇银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全行舆情应急指挥的非常设领导机构,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应对不良舆情信息发布方案、发布口径、原则、内容及范围;审定统一的新闻发布稿;确定接受媒体采访的本行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舆情领导小组组长徐芳

  领导小组副组长胡顺利、罗慧、陈永新

  成员赵媛媛、苏晓迪、郑兆铭、关健、张雪、杨中将、张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柳河蒙银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测、搜集、整理以及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的具体工作。

  舆情领导办公室负责人杨中将

  (三)信息报送。我行各分支机构、各部室按照我行规定及时向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舆情信息,重大情况随时上报。针对各种类型的舆情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事态进展。

  (四)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或重大舆情,及时听取监管部门和主发起行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五)舆情管控。针对不实报道,由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方进行沟通,积极控制不良信息的传播;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控制不良影响。

  (六)宣传引导。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主体或责任部门制定舆论引导、正面宣传方案,拟定发布口径稿源,明确目标媒体、发布渠道和发布要求、方式,在舆情领导小组指导下有序发布,并及时监督反馈宣传效果;根据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协调联动。各分支机构、各部室要及时做好本机构、本部门公众舆论的监控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及时反馈舆情发展动向,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统一回复,从而实现上下联动,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八)舆情报送流程。经我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为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舆情的事件,在第一时间报告本行董事会。同时,在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特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上报属地监管部门和主发起行。

  四、应急评估

  (一)后期工作

  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继续加强对舆情事件相关性质、相关领域、相关群体的舆情信息研判和应对处置,避免形成共振效应和连锁反应。

  涉及相关主体责任部门的舆论事件,应依法有序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本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加强正面形象宣传,组织策划新的宣传主题和亮点,

  消减舆论影响。

  (二)分析总结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就舆情发展特点、舆情应对措施及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舆情分析专题报告,进一步完善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在我行由各分支机构、各部室负责人专人负责,确保舆情相关工作,联络畅通、及时。

  (二)培训保障

  应定期组织负责舆情方面的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舆情应急处置人员政治上、业务上的敏感性和应急处置的娴熟能力。

  六、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由柳河蒙银村镇银行负责解释。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1

  第一条为提高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

  第三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把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网络舆情的新闻宣传有利于审计工作大局,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3、突出导向,分类处理。对于影响较大的审计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由局办公室提出新闻处置建议预案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工作。

  第四条组织机构

  成立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对涉及工作的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

  2、根据需要确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

  3、审定新闻宣传预案,决定新闻宣传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管理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

  4、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指导相关单位、部门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控制和引导舆论;

  5、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处置、预警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局办公室,由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与网监、网宣部门及媒体的关系,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各股室负责提供情况材料并进行核实、分析。

  第五条舆情预警体系

  办公室指定专门舆情评论员负责文字及宣传工作,收集舆情动态,发现涉及审计工作的舆情及时上报,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引导舆情。

  舆情评论员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发现的舆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舆情处置建议并根据情况需要逐级上报。在报告的同时及时跟帖,确保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舆情引导机制

  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网上出现涉及审计工作的负面报道后,应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跟帖,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

  第七条舆情处置预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基本要求,及时了解舆情出处,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同时组织舆情评论员,从普通网民的角度对提出的负面质疑进行反驳,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

  当负面影响增大时,领导小组应有意识地选择重要信息,有侧重地在主流媒体公布信息内容,维护审计部门的形象。

  第八条舆情应对方法

  1、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表示对事件的关注和重视。

  2、提高速度。要迅速与有关单位和媒体取得联系,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封堵删除与事实不相符的不良信息。

  3、统一尺度。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一时拿不出完整的调查结论时,应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流言的影响。

  4、规范法度。在消除负面报道危害时,要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分清轻重缓急,密切关注媒体动态,防止事态反复。

  5、调整角度。对确属工作失误的情况,应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及责任的追究上,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第九条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与宣传、通信、公安等网络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系,定期沟通,及时了解网络舆情的新出动态,学习、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的科学方法。

  第十条责任奖惩办法

  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股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或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导致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2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2.预防为主原则。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做好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3.协同一致原则。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1.东案小学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学校信息处及其他处室对本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学校处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校长。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内将事情原由、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并做到30分钟内口头汇报和90分钟内书面汇报。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 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 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3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严格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教育党工委《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2.预防为主原则。学校所有教师应做好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3.协同一致原则。班主任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重大网络舆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校网络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靳洪生

  副组长:刘云江、王义学

  成员: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学校教导处对本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学校教导处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的将事情原由、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人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网络信息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请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人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4

  为加强公发集团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网络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政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集团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新闻发布依托主流强势媒体、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工作方法

  1、加大公发网站的建设力度,增强网站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

  2、加强对集团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对需要发布的信息,先由办公室进行文字图片审核,在领导审核通过后,由网站管理员后台统一上传,先由办公室进行文字图片审核,对涉密信息和重大信息还须同时报党办审核。

  3、围绕网上热点问题,撰写正面评论文章;对涉及集团工作的网上不实言论,适时以论坛贴文的形式主动进行引导,消除负面影响。

  4、针对别有用心的造谣、歪曲和攻击,开展理直气壮的.舆论斗争,发表即时性评论,及时跟贴,批驳反面声音,澄清事实,抵御负面言论的渗透和传播。

  三、应对机制

  一旦发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集团应根据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部门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审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进行处置。遵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应对机制如下:

  1、建立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机制。各下属单位确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反映机敏、熟悉网络的技术人员担任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对涉及甘肃公路发展集团的网络舆情实行监控和引导,特殊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对集团的门户网站进行实时监控。

  2、建立快速报告机制。各单位舆情监控信息员发现有关集团的不良舆情信息后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提出处置意见,并在1小时内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根据事件进展情况适时采取应对措施。

  3、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要通过跟踪分析,把握舆论发展走向,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党委宣传部汇总上报的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和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4、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网络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与网络抢时间,并注重周密谋划,妥善处置、严控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并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造谣的,依法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权威、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如发生舆情突发事件,党委宣传部迅速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和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统一的口径,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并组织媒体进行报道,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网民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不论是网络舆情初步形成,还是网络舆论已成热点,都主动澄清事实真相,争取网民理解支持。

  6、集团档案室要做好舆情突发事件的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材料、声音、影像的记录和保存保管工作。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保证公共互联网持续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保障经济运行和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含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生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由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恶意程序等导致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影响,需要电信主管部门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网络中断(拥塞)、系统瘫痪(异常)、数据泄露(丢失)、病毒传播等事件。

  本预案所称电信主管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落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统筹协调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特别重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下设的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在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应急办)负责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事务性工作;及时向部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提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建议;负责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需要协调较大、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部应急办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承担,有关单位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参与部应急办工作。

  2.3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相关单位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为其他单位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统称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负责监测、报告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预警信息,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鼓励网络安全企业支撑参与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事件分级

  根据社会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

  3.1特别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全国范围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CN国家顶级域名系统解析效率大幅下降;

  (3)1亿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全国范围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2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多个省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大型域名解析系统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4)1千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5)网络病毒在多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3较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

  (1)1个省内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省内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1百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1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4一般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1)1个地市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10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3)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4.监测预警

  4.1事件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网络和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生本预案规定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已经发生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初步判定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有关建议。

  4.2预警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漏洞、病毒、网络攻击最新动向等网络安全隐患和预警信息,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部应急办报告;认为可能发生较大或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4.3预警分级

  建立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分别对应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4.4预警发布

  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研判。

  认为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发布(或转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发布的红色预警),并报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统一发布,并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黄色、蓝色预警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并报部应急办,同时通报地方相关部门。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需要发布警示信息的,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的影响范围和造成的危害、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时限要求和发布机关等,并公布咨询电话。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

  4.5预警响应

  4.5.1黄色、蓝色预警响应

  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2)组织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加强事态跟踪分析评估,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重要情况报部应急办;

  (3)及时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正确引导。

  4.5.2红色、橙色预警响应

  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部应急办除采取黄色、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2)组织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方资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要情况报部领导小组;

  (3)组织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网络、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

  (4)要求相关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进入待命状态,针对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应对方案,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4.6预警解除

  部应急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布预警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按照权限重新发布;经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风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解除黄色、蓝色预警后,应及时向部应急办报告。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I级、II级、III级、IV级,分别对应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

  5.2先行处置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按照本预案规定立即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恢复网络和系统运行,尽可能减少对用户和社会的影响,同时注意保存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或网络病毒的证据。

  5.3启动响应

  I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决定或经部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由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

  II级响应由部应急办决定启动,由部应急办统一指挥、协调。

  III级、IV级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决定启动,并负责指挥、协调。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部应急办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等报告;部应急办和相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联络畅通,相关单位派员参加部应急办工作;视情在部应急办设立应急恢复、攻击溯源、影响评估、信息发布、跨部门协调、国际协调等工作组。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部应急办。

  5.4事态跟踪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事发单位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持续加强监测,跟踪事态发展,检查影响范围,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处置进展情况、相关舆情报部应急办。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立即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受影响情况,并及时报部应急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立即了解自身网络和系统受影响情况,并及时报部应急办。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加强事态跟踪研判。

  5.5决策部署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部领导小组或部应急办紧急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方面情况汇报,研究紧急应对措施,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特点和原因,要求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带宽紧急扩容、控制攻击源、过滤攻击流量、修补漏洞、查杀病毒、关闭端口、启用备份数据、暂时关闭相关系统等;对大规模用户信息泄露事件,要求事发单位及时告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告知用户减轻危害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其他可以控制和减轻危害的措施。

  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等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视情况由部应急办向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相关部门请求提供支援。视情况向外国政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请求协助。

  注重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众通告突发事件情况,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引导社会舆论。未经部应急办同意,各相关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处置中需要其他区域提供配合和支持的,接受请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在权限范围内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必要时可报请部应急办予以协调。

  5.6结束响应

  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I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决定或经部领导小组批准后结束;II级响应由部应急办决定结束,并报部领导小组;III级、IV级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决定结束,并报部应急办。

  6.事后总结

  6.1调查评估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单位要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起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经过、责任,评估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总结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在应急响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总结报告,报电信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汇总并研究后,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形成报告,按程序上报。

  6.2奖惩问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预防、预警和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电信主管部门给予约谈、通报或依法、依规给予问责或处分。基础电信企业有关情况纳入企业年度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

  7.预防与应急准备

  7.1预防保护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建设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隐患和风险。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7.2应急演练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相关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要积极参与电信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并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情况要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7.3宣传培训

  电信主管部门、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应急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要面向本单位员工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网络安全竞赛。

  7.4手段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建设统一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平台,汇集、存储、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开展应急指挥调度。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等单位规划建设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7.5 工具配备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应加强对木马查杀、漏洞检测、网络扫描、渗透测试等网络安全应急装备、工具的储备,及时调整、升级软件硬件工具。鼓励研制开发相关技术装备和工具。

  8.保障措施

  8.1落实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要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领导、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建立健全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工作体制机制。

  8.2经费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部应急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应当安排专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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