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15 10:22:5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15篇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

  1、组织机构(包括交通事故工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疏散引导组)

  (1)交通事故工作组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

  (2)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

  (3)疏散引导组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

  2、交通事故工作组接警组织程序:本市场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工作组统一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听取说明,调查原因,同时向交通事故委员会委员咨询对策,尽量避免驾驶者和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在事故现场,事故责任者与对方交涉,如赔偿在100元以内可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但事后须提交相关报告。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都要由当事人签名。

  3、安全防护组组织程序和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组应迅速赶赴现场,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严重受伤者,应立即与附近的医院进行联系,并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现场救护,救护时必须谨慎、小心,以防因救护不当加重对受伤者的创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制止任何人对受伤者进行不正确的救护,并绘制现场图及摄影(肇事车辆长、宽及其轮位与路面各点、线边和刹车痕长度同遗落在现场的各种碎片和尘土及血迹物等正确的位置与距离)。

  4、疏散引导组组织程序和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围观,疏散交通,保护现场。并监护事故双方人员,记录下双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双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出生年月,以用于事后联系,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住址、姓名、联系电话。

  5、交通事故预警方案。每月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2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www.)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事故应急处理: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汇报;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保健老师、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3

  为及时、妥善处置我区区域内因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黄岩”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通知》和《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护企业职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企业职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黄岩,打造平安黄岩。

  (一)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统一指挥、齐抓共管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对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讲究方式方法,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四)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分管工业副区长、黄岩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地税局)、国税局、审计局、经信局、金融办、总工会、司法局、宣传部、国土资源分局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三、处置工作有关单位职责

  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完善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精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领导不重视、责任未落实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欠薪情况的监控,及时处理欠薪案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大力预防欠薪,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单位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我区社会稳定。

  (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处置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平时加强采集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实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户一卡”,以备应急之需;每月对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登记,做到“逐户登记,逐户排查”;发现企业欠薪,即建立预警档案,重点监控,跟踪整改,经督促,拖欠工资超过7天仍不能改正的,应当日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发现企业批量裁员、濒临破产、停业、搬迁等重大情况的,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人力社保局;开展一般性劳资纠纷调查工作,引导员工通过正当途径反映维权诉求,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和事态进一步扩大。

  3、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事项。

  4、完成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区有关单位职责

  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区人力社保局:发现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参与核实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数额。做好对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逃匿事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尽快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黄岩公安分局。

  黄岩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及时调查逃匿企业法人有无经济违法问题,配合乡镇(街道)保护逃匿企业剩余财产,依法追查被转移的财物,寻找逃匿人员。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处置。

  区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处置,尽快变现企业财产。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资产进行财产保全,依法启动破产程序。

  区信访局:做好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访接待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做好越级上访的'劝导劝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区住建局: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建筑领域欠薪保证金、签订劳动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人工工资直接发放制度;负责做好建筑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逃匿案件相关的房产信息,停止办理逃匿人员房产过户手续。

  区交通局、区水利局:要加强本领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督促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工资支付监控;负责落实本领域的欠薪保证金制度,并做好本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处工作;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市场主体行为标准和企业资质年审工作范畴。

  区市场监督局:提供用人单位的登记情况,核实企业性质和股东情况;与区人力社保局及时沟通衔接,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严查处欠薪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

  区财政(地税)局、区国税局:保证财政应急专项资金的到位,协助调查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对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企业及时开展税收风险应对辅导。涉及出口企业,及时查明出口退税情况,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区审计局: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及时做好对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财务审计工作。

  区经信局:评估、摸清企业的经营状况,配合调查取证,追查被企业转移的财物。

  区金融办:评估、摸清企业的财务资金状况,配合调查取证。

  区总工会:负责事件现场职工的情绪稳定、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区司法局:及时为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做好起诉工作。

  区委宣传部:及时对外公布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停止办理逃匿事件当事人的地产过户手续,查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出租经营场所。

  四、应急处置预案的等级分类

  按企业欠薪数额、涉及劳动者人数、事态复杂及其危害程度,将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下(含本数,下同),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小的。

  (二)重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大的。

  (三)特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100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8-3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07-09

【精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03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1-09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9-03

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2-10

突发事件宣传应急预案12-08

火灾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04-20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8-02

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