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转让合同

时间:2023-11-10 11:30:10 诗琳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矿山转让合同(精选21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矿山转让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矿山转让合同(精选21篇)

  矿山转让合同 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要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平方公里。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 在签定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总价款的 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签定乙方已付甲方采矿权转让金 人民币,余款 人民币,待甲、乙双方办理完矿山采矿权及相关证照过户手续后给付。

  第2.6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于合同双方各自承担(应当由双方单独承担费用)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3.1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4.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200%的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第5.1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自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第7.2条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7.3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西昌市签订。

  第7.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 日期: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矿山转让合同 2

  股权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 同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将一九九九 年十一 月十六 日和开阳县金中镇寨子村签定的联采协议,和与寨子村老房子村民组杜迁宇购买的井口位占地和20____ 年六 月八 日同杜明高签定的山林补偿协议,杜明礼、杜迁华过路征地协议,系黄利占该矿山100%的'股份,该矿山已投入资金玖拾余 万 元整。

  二、甲方将自愿将该矿山股份转让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三、矿山转让后,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共同承担后续费用,盈亏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投资费用按股份投资。至该矿山采完为止。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矿山转让合同 3

  转 让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凤凰县吉信镇老家田方解石矿、凤凰县吉信镇岩口村方解石矿。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凤凰县国土资源局。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座标:见采矿证(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凤凰县吉信镇老家田方解石矿0.0714平方公里、凤凰县吉信镇岩口方解石矿0.0211平方公里。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叁 年。

  第1.7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私营独资企业。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凤凰县国土资源局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总价款为:壹佰壹拾伍 万 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叁 日内,乙方以转帐方式向甲方缴付壹拾 万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甲方的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在全部完成与乙方的过户手续交接后当 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采矿权转让金壹佰零伍 万 元。由乙方承担采矿权转让及办理过户手续的全部相关费用。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 日或付款 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慈利县分行,帐号为43406 。

  第2.5条 矿山及采矿权转让给乙方后,因甲方以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 50 万 元。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4.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4.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附则

  第5.1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5.2条 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凤凰县国土资源局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矿山转让合同 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现就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愿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等有关事宜特与乙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转让内容

  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该一部矿山及公司企业;矿山范围坐标及面积以采矿证上为准。

  二、转让费:

  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一次性转让费为 元人民币;此转让费价格甲方所有人坚决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坚决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借口和条件再随意加价等;乙方把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的转让费在第一次按合同约定的数 支付给甲方后,此时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甲方所有人从此之后再没有任何一点股份、股权;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从此之后乙方占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权,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

  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全部归乙方全权所有和支配,以后该公司企业及该矿山再生产、开采、转让、合作、承包、加工、销售等过程中,甲方所有人坚决不得再参与、过问、干涉、设阻、闹事、索款、欺诈等。

  三、付款办法:

  元整的转让费,待甲方从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过户变更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执照于过 年前交给乙方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 元的转让费;待甲方从国土资源局把采矿证上的法人过户、变更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后,乙方把剩余的人民币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的过户、变更法人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费用自负。

  2、矿山开始时的外围村民关系由甲方协助解决。

  3、上合同签字之 日甲方必须把该矿山及公司企业所有的证件、资料、报告、图纸原件及公章、占地、占坡、修路、架电、用水合同及厂房、机械设备、厂房钥匙等全部移交给乙方,归乙所有。

  4、甲方的全权代理委托书及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隐瞒、欺诈行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后,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全部归乙方全权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从此之后坚决不得再与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矿山及公司企业的转让、退股、合作、甲、乙双方人合同签订后当 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生产、销售等有关事宜。

  6、矿山以前甲方生产购买的空压机、全部厂房、未销售的矿石板材矿山现在有的所有机械设备、物品等现在全部归乙方所有。

  7、甲方必须在一周之内把原来生产开矿所有的人赶快让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立即处理、清还,以保证矿山生产的畅通无阻,顺利有序进行。

  8、甲方矿山、公司及甲方股东、全权代理委托人之间坚决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债权债务纠纷等,乙方把此矿山转让费支付给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之后,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必须把此矿山转让费支付给甲方矿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2、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好开工生产前的所有协调工作,以确保乙方开矿生产的顺利性、持续性、无阻性。

  3、办理恢复与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及采矿设计的资料证件由乙方负责承担。

  4、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从合同签字之 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由甲方全权负责承担,以后矿山在生产等过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矿山无法正常顺利生产等,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权负责承担。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条或银行打款单为依据。

  六、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违约其中一条款,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

  矿山全部归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动放弃对待外甲方还必须按乙方支付给的转让的两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的转让退股费甲方不予退还。

  七、此合同未尽事宜,待时协商解决。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人各执一份。

  九、此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 日起生效,发生一切法律效力并与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证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合同 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第2.2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第2.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 日或付款 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

  第2.5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不可抗力

  第3.1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第4.1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

  第5.1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矿山转让合同 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公司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转让矿山座落于,四至以甲方交付给乙方的采矿证为准。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 万 元,于协议签订时起,乙方付给甲方预付款__ 万 元,余款__ 万 元于变压器上完通电后付清。如乙方不按约定将款付清,甲方有权收回矿山,并不退还预付款。

  三、转让后甲方应协助乙方调解与当地村民和村委会的'关系,涉及上级主管部门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

  四、转让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如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

  五、如遇国家征用,地上附这物及土地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

  六、花草树木及土地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矿山转让合同 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愿原则,就甲方转让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情况。

  1、矿山名称: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萤石矿。

  2、矿山实际情况,采矿权正在延续,内容以采矿许可证内容为准,办证时间以行政部门为准。

  3、该矿山开采所涉及的土地全部征用完善,甲方并将相关资料原件交予乙方。

  二、转让价格及内容。

  1、甲方现对该矿作价为人民币20__ 万 元。(矿山全部资源,矿山工作面包括工作面,地面的房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矿山的所有机械、机电设备、供电线路、道路、办公、生活设施等)(具体详见清单)。

  2、甲方现将所拥有的该矿山的100%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为(大写小写)

  贰仟 万 元整(20__ 万 元) 万 元,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享有该矿山所占股份的权利和义务。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后矿山名称仍为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

  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件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已包括在甲方转让给乙方的100%股权内,乙方对此概不负责。

  四、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股款支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在办完营业执照变更手续之 日起的3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陆佰 万 元,在变更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矿山所需证件之 日起的7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壹仟贰佰 万 元,20__ 年10 月31 日前乙方付清所欠甲方股权转让款贰佰 万 元。

  五、产权交接方式

  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20__ 年10 月30 日前、地点喀喇沁旗美林镇大头山。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所转让给乙方的矿山必须真实可靠。

  2、甲方不再享有股权变更后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相关手续的变更。

  4、甲方不再参与该矿山的经营管理。

  5、甲方应将矿山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财务、人事等所有权利移交乙方,乙方全权负责经营管理,乙方享有法人资格。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转让的股份真实、可靠等情况要求甲方诚信告知。

  2、乙方依法享有其所占该矿山100%股份的权利、义务。

  3、乙方依法按公司的股份比例承担经营利润及风险。

  4、乙方全权负责该矿山的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不受任何股东的管理。

  5、乙方取得100%股权后,一切安全生产等责任及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矿山转让合同 8

  转 让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 份 证号:

  住 址:

  受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号: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矿区照片)。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平方公里。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全权转让。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的合同后生效。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总价款为 万 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须以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共计 万 元人民币。

  第三条 矿山位置、面积: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矿山位置在织金县 ,面积为 平方公里,以国土资源图为准。

  第四条 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商定下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1条 甲方要尽到不非法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在正常开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4.2条 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可将矿产使用权作合作联营,抵押融资,出让,变卖。

  第4.3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决定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处理产品,销售的权利。

  第4.4条 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缴付合同约定外费用;

  第4.5条 乙方建场时,就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5.1条 道路、电路、设备的安装维护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进行扩修的地段由甲方与当地村民协商。

  第5.3条 现有设备、厂房、场地及所有机具归乙方所有。 第5.3条 生产、生活用水由甲方协调供给。

  第5.4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变更名称。

  第5.5条 甲方合同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负责,所有与村民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此合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视为有效。甲、乙双方违反此合同所约定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陆拾 万 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关部门调处,无法调解双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以后由双方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矿山转让合同 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位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95%的股权,其中先生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先生持有目标公司25%的股权。目标公司另外5%的股权为先生持有。

  (2)目标公司合法享有_平方公里的采矿权,采矿权证情况如下:采矿许可证证号:

  采矿权人:_有限公司。

  有效期限:_ 年,自_ 年_ 月至_ 年__ 月。

  开采矿种: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 万吨/ 年。

  矿区面积:_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点号_坐标Y坐标

  开采深度:由_米至_米标高,共有_个拐点圈定。

  发证机关:_省国土资源厅

  (3)甲方历 年投资及目标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名下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探矿工程等形成的全部固定资产、占有的土地、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95%股权(及目标公司所合法享有的_平方公里的矿山采矿权)与乙方达成以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权转让:

  甲方三位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出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具体比例为:

  (1)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2)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3)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第二条陈述与保证

  2.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2.1.1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未对目标公司中的股权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或因此从中获得贷款;

  2.1.2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未被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冻结等措施,也没有任何诉讼、仲裁事项;

  2.1.3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保证不将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将目标公司的资产抵押给任何第三方,也不以任何形式将目标公司的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如遇重大诉讼、仲裁应及时通知乙方。

  2.2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2.2.1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有义务及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有权受让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

  2.2.2乙方保证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且该资金来源是合法的;

  2.2.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能够承担本协议中的所有义务及法律责任。

  2.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保证上述其各自做出的陈述和保证是真实、自愿的。

  第三条转让价款与款项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让的目标公司合计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 万 元整(人民币_ 万 元),其中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 万 元整(人民币_ 万 元),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 万 元整(人民币_ 万 元),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 万 元整(人民币_ 万 元)。

  3.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目标公司开立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以收取和支付上述款项,并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 日起_个工作 日内由乙方向前述银行资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_ 万 元整(人民币_ 元)作为保证金。在乙方保证金到位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开始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并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完整有效文件资料,同时目标公司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所有开户银行预留印鉴所涉私人名章及银行支付密码器、网银UKEY及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中列入资产清单范围内的目标公司所有的资产应即刻进入双方共管状态。

  3.2于下列事项完成后_个工作 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_ 万 元整(人民币_ 万 元)。

  3.2.1自本协议签订之 日起甲方即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税制度为依据着手规范和完善目标公司的账务处理,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担任目标公司进行前述账务处理的财务顾问,在所有账务处理完成并经乙方书面认可后由上述具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作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甲方承诺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的目标公司的各项负债实际应为零。甲乙双方确认前述建账和账务处理的责任由方承担,方同意承担与之相关的税费。

  3.2.2在甲方全面进行公司交底和技术交底的前提下,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并取得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前述资料同时作为本协议附件。

  3.3在乙方完成本协议3.2款约定的相关付款义务的'当 日即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办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手续,在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_个工作 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_ 万 元整﹝人民币_ 元)。同时原处于共管状态的目标公司的各类印章及资产转由乙方单独管理。

  3.4余款人民币_ 元整(人民币_ 元)在目标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完成后的_个工作 日内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债务的承担

  甲方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无任何实际债务及任何隐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4.1目标公司对内对外已存在合同、协议中属于目标公司应尽义务而使目标公

  4.2目标公司已取得的各项权利证书应具有完整的权利,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

  4.3目标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重大未知的负债、或有负债、诉讼、仲裁、行政

  第五条税费的承担

  5.1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的履行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目标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由目标公司承担。

  5.2在甲方及目标公司完成本协议3.1.1款中所涉相关账务处理并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3.2款中约定的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存在的事实而给目标公司带来的税务问题所致的损失,不论任何原因,由甲方承担并给予目标公司全额补偿。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6.1甲方保证已通过必要的行政申报和审批,完全具有与乙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6.2本协议项下全部的采矿权,包含目标公司所属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探矿工程等全部固定资产形成净资产全部为甲方及目标公司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未曾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其他性质之权利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承担处理完成该企业拥有采矿权期间相关诉讼法律事项、处理完成施工合同、各项与本企业相关合同法律事项;负责处理完成本企业债务与或有负债。

  6.3本协议项下股权之转让,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甲方完全具备将之作价出资和转让的条件,可以依法转让;在股权转让完成以前,办理完毕因股权转让所需的全部评估、申请、备案及审批等手续。采取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保持采矿权的合法、有效延续,相关矿权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4 提供全部采矿权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采矿权证、地质资料、试验资料、分析资料、科研资料、设备技术资料、法律文件等给乙方。对变更设计工程应提供变更设计文件(指设计院文件),并与采矿设计一起由甲方组织技术交底。上述全部甲方及目标公司所拥有(土地)、占有的建筑物、矿山井巷工程、选矿厂、尾矿库、构筑物等资产均作为股权转让标的的组成部分给乙方。为乙方现场考察与尽职调查提供必要条件和帮助。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文件均客观、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的隐瞒和欺诈。

  6.5在本协议生效履行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对目标公司_平方公里的矿山进行开采,不得以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采矿权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的转让、合作协议,亦不得对全部或部分的采矿权作出质押、抵押、托管等处分措施,不得对已提交给乙方的属于资产清单内的任何资产作出任何的处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7.1乙方保证其已通过必要的公司内部授权,完全具有与甲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乙方违反任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7.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各期转让价款。

  第八条本协议解除与违约责任

  8.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或违反于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视为违约行为。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协议守约方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8.2若单纯因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原因(可能存在安全生产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债权债务与或有负债)而不能将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在此情形下,乙方给予甲方20个工作 日的宽限期,如宽限期届满,相关股权仍未能转移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并按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违本约定乙方相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8.3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和其他非甲方原因不能转让,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即时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

  8.4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并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经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提供给协议对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9.1对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相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2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条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如果股权转受让之工商管理登记机关要求各方对本协议或对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文件进行修改,则各方应当在不违反本协议原则和目的的前提下,根据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的要求对有关的文件进行修改或按登记机关要求的格式文件提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一条其他

  11.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 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唆使或促使任何第三方与其达成与本协议类似的交易,如收到类似的查询或要约,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停止继续与这些第三方接触。

  11.2本协议的条款和已签定本协议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及已签定了本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遵守本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和存在,或提交给任何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

  11.3目标公司原股东、法定代表人先生自目标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持有和管理公章,其自愿为目标公司公章的保管和使用中可能给目标公司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和税务责任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并提供其剩余的目标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并办理相关质押手续。若因此而给目标公司及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从先生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其追索。

  11.4先生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其对甲乙双方的股权转受让的商务谈判和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知情和理解,自愿放弃其作为目标公司原股东在本次股权转受让协议中所享有的优先受让权。

  11.5本协议壹式伍份,由甲方位股东、_公司及目标公司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矿山转让合同 10

  合同双方: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鉴于:

  1.______公司是一家于 年___ 月 日在______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注册号为: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 日为___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的%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同生效 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 日期。

  3.合同签署之 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本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 日。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公司的___%股权。

  6.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 日及之前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股权的转让

  1.1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转让基准 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 日为___ 年 月 日。

  1.3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为注册股本按1:1转让,转让总价款为___ 元(大写:整)。该股权转让价值与相应的企业资产价值对等,以资产及股权对待价值评估报告为转让的价值依据。如企业资产价值超过注册资本价值,对超出股权价值部分,由受让方向出让方补偿投资价值。

  1.4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___ 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个工作 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受让方。

  1.5 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依照法律规定应该交纳的税费由 方承担。(营、城、教、个人所得费等)

  第二章声明和保证

  2.1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出让方为出让企业股权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享有对出让股权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合同签署 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设定对本合同转让股权的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如出让方隐瞒了本条款约定的任何事项,都构成合同欺诈并愿意承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赔偿义务。

  2.1.3本合同签署之后,出让方保证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涉及有关本合同转让股权处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在本合同签署 日前及签署 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转让的股权,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如发生此条款约定的情形,由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2.1.5出让方保证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转让方出让的个人在企业全部股权,必须提交家庭财产共有人同意转让的承诺书或声明,并提交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明。

  本合同生效后,出让方负责为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受让应安排专人配合出让方办理上述变更登记事宜。

  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的全部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文件资料、档案保证真实、合法的。

  2.1.6出让方保证在双方正式交接股权前,公司所的生产经营业务已经获得政府许可和批准,并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批准手续、探矿、采矿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如有集体土地,必须取得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出让方承诺上述证照及批准文件在法定期限和探矿、采矿许可期限内持续有效。并不存在因申报、审批程序违法、期限终止及授权失效的情形。

  2.1.7 出让方承诺本合同转让股权的投资矿山的矿产资源储量真实有效,具有探矿建设的条件,所提供的矿产储量文件、地质文件合法有效,具有可投资的条件及收益潜力。

  2.2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受让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受让主体资格,并保证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2.2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实现本合同交易目标,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价格和 日期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自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出让方对本合同转让的股权不再享有处分权利,出让方在股权转让后不再承担涉及转让股权的任何义务。受让方接收股权后根据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2本合同签署之 日起___ 日内,出让方应召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批准股权转让合同,并与新股东共同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3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___ 日内,出让方应与受让方共同完成_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工作并签署交接的法律文件。

  3.4在按照本合同第3.3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 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将公司名下的采矿权(许可证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更名等手续,费用由方承担。

  出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负责为公司办理采矿证,办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5公司所负债务以双方共同委托的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 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1)为准。如审计报告有遗漏负债,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方亦不得以公司资产承担偿还责任。如因该负债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受让方有权向出让方追偿。受让方因此向出让方追偿时,有权对因承担法律责任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不限于人工费、旅差费、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等。

  3.6本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债权属于出让方所有(附件2)如出让方需要通过诉讼实现债权,受让方只承诺文件上盖章,因追偿债权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出让方自己承担。

  3.7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五 日内,出让方应向甲方移交企业的全部证照、档案、文件(含各类审批文件)、大小印鉴。并完成企业全部财物的交接。交接完成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出让方移交的企业财产产权、物权清楚、界线明确,相邻关系无纠纷、无影响环保的设施和行为。

  3.8 本合同签署后股权、财务交接前,出让方必须清理原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受让方同意接收的人员劳动合同自然转移。如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由出让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有工伤人员,出让方必须将工伤人员的相关待遇处理完毕。

  3.9 本合同签署后股权、财务交接前,出让方必须结清员工的所有工资及五险一金,并保障不遗留任何劳动争议事项。如有劳动争议纠纷发生,导致受让后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由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3.10 双方交接股权及企业资产时,出让方必须将批准购买的火工材料和选矿毒品清点清楚并保证没有丢失和流失情形。清点后向受让方造册移交,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双方交接前有遗失或流失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出让方负责。交接后由受让方负责。

  第四章保密条款

  4.1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形式的信息。

  第五章合同生效 日

  5.1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 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 日:

  5.1.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 日期为合同成立生效 日期。

  5.1.2出让方在双方达成合同正式文本后应召开股东会依章程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签署合同时应提供股东会决议。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3.6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 日前___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付债务予以付清。如债务未能付清,经受让方确认后可转为企业债务。对转让为企业的债务应抵扣转让价款。

  第六章不可抗力

  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6.2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2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6.3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6.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处理纠纷的人员旅差费)。

  7.2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见7.1约定)。

  7.3如受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见7.1约定)。

  7.4若受让方在合同生效 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

  7.5在本合同生效后个 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及探矿手续变更的全部法律手续,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见7.1约定)。

  7.6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企业所负债务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日期的债务为准。并按5.1.2条约定执行。

  如有遗漏负债,按3.5条规定执行。如属于出让方隐瞒的债务,按照7.2条约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 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4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书写,并以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 日期为送达 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合同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公司的采矿权许可证复印件及地理位置图。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合同 1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出资人设立了 公司, 持有公司100%股权,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股东会决议因无力经营,自愿将自己持有的公司的财产和资产折合人民币 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先期支付甲方转让财产定金 元,甲方负责办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过户移交的一切手续变更后,公司名称为 公司股东为 为法定代表人,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项(定金抵顶转让款项)法人代表变更后甲方不负责公司以后的任何责任。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过户,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财产移交等一切手续。

  2、甲方应保证转让财产乙方享有完全所有权并无任何争议。

  3、股权转让完毕后,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

  4、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将公司公章,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财务账册及企业机构代码证等手续一切证件全部移交给乙方。

  5、在生产前,甲方应协助乙方就有关部门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6、股权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前原公司债权债物由原公司股东承担变更登记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费用由愿公司股东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所需手续。

  2、乙方按约定及时付清转让款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双方签订生效后,双方严格按协议条款执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矿山转让合同 12

  甲方:

  乙方:

  20__ 年11 月6 日 甲方通过竞价取得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高湾山建筑石料采矿权,现甲方将采矿权及部分设备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高湾山建筑石料采矿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为叁佰 万 元,一次性付清。

  三、在乙方付清转让后,甲方即应将岩场交付给乙方,交付乙方后岩场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致使采矿权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五、如乙方未按时付款或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付给对方违约金10 万 元。

  六、在办理采矿许可证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办理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过户手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职能部门存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矿山转让合同 13

  甲方:(原采矿权人)

  乙方:(现采矿权人)

  按照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晋煤组办发[20__]30号的文件精神,就甲方采矿权转让整合事宜,经襄垣县向家庄联营煤矿与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襄垣县地方国营襄垣煤矿),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资产处置:

  甲方同意将该拥有的`采矿权转让给乙方拥有,乙方按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给予经济补偿。

  二、安全生产责任:

  用方所属煤矿为20__ 年度省确定关闭矿井,不存在安全生产事宜,乙方配合甲方输好矿井关闭的善后工作。

  三、社会责任: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担的社会责任,乙方将按照省煤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承担。

  四、本协议签定之 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矿山转让合同 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将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县镇村签定的联采协议,和与村老房子村民组购买的井口位占地和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同签定的.山林补偿协议,_________、_________过路征地协议,系_________占该矿山100%的股份,该矿山已投入资金_________ 万 元整。

  二、甲方将自愿将该矿山股份转让_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三、矿山转让后,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共同承担后续费用,盈亏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投资费用按股份投资。至该矿山采完为止。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矿山转让合同 15

  出租人:

  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方愿意将该产权出租给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位于的“采石场”出租给乙方进行石材加工,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至 年。

  二、本合同签订之 日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从第二 年起每 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逾期付款视为违约,村有权收回。

  三、租赁期内,矿产资源费、水、电、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解除合同。一方如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五、租赁期内,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

  六、租赁期内,乙方砍伐树木,经甲方同意办理合法手续,树木归集体所有,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租赁期内,甲方在三 年内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保单变更,按保单办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出租或转让,变更合同必须出租或转让须经甲方批准。

  九、租赁期内,因拍摄给外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及时清理村内垃圾,并负责修复拉石车经过的村内损坏的道路。

  十一、合同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服务办公室留存一份。出租人:承租人:

  代表:

  代表:

  日期:

  矿山转让合同 16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 矿山发包给乙方开采经营,具体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为十 年,从 至 止。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一 年 元,以后每 年在前一 年承包金的基础上增加 元,矿山承包加工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 年承包金,以后每 年 月 日支付当 年承包金。

  四、甲方的责权利:

  1、矿山承包加工合同签订后,将矿山交付于乙方开采,保证承包范围内的矿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矿山的车辆通行道路,保证乙方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3、按规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经营过程中,需要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配合乙方办理。

  5、负责期满后收回的矿山的复垦治理。

  五、乙方的责权利:

  1、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在承包范围内开采、经营。

  2、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非法干预。

  3、保证生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在承包期内若转包他人的应报甲方备案。

  5、矿山承包加工合同期满未开采的矿山交付于甲方。

  六、矿山承包加工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终止矿山承包加工合同的',除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矿山承包加工合同总额的20%赔偿对方违约金。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金的按 日 万分之五赔偿对方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依照《矿山承包加工合同法》、《矿产资源法》的有关 执行,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效力同等。

  九、本矿山承包加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矿山转让合同 17

  矿山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矿山介绍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承诺事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合同》第23章第424条、第426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对乙方产生以下不可撤消的承诺,甲方委托乙方对矿山承包提供资料,协调关系,协助甲方同发包方做好洽谈及签订合同条款等工作。具体事宜在双方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共识条款:________________

  二、承诺及支付方式

  1、在乙方协调好甲方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并实施施工后甲方自愿根据支付乙方居间费用 元。

  2、其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支付乙方场两个星期后支付乙方 元,余下部分金额进场两个 月后一次性付清。

  三、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1、当甲方与发包方正式签订合同时以上承诺自动生效。若甲方未能与工程发包方正式签订合同或此合同的居间费全部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2、甲方必须按时支付乙方居间费用;如果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利根据本协议要求利用甲方的`现场设备作抵押;后果甲方自负。

  3、本合同一式贰份同甲方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合同合作期间均受法律保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合同 18

  出租方:

  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加集体及个人收入,甲方愿将产权属于该 矿山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在 的石矿租给乙方作石子加工使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的签订之 日付租金 元,第二 年开始乙方向甲方每 年付租金 元,逾期不交视为违约,村有权收回。

  三、租赁期间,矿产资源费、水、电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无辜解除合同,须向对方缴纳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租赁期间,乙方须用砍伐树木,必须经甲方同意办理合法手续,树木归集体所有,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租赁期间,甲方在三 年内如果终止合同,应包补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国家政策有变,按国家政策办,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出租、转让,变更合同确须出租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租赁期间,乙方因放炮给外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为村里及时义务清理垃圾,拉石子车辆所经过村里道路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十、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服务所留存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合同 19

  委托方:

  受托方:

  为了迎接木瓜煤矿重大会议的举行,对办公楼对面山体进行绿化布置——山体打榆林坑。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山体绿化布置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协议约定事项

  1、 打坑时间:共7天。

  2、 打坑要求: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东亭对面山体和公寓后面山体进行打坑,打坑工作完成后,按坑数计算。

  3、 数量:总共打坑数586个。

  4、 金额计算:打坑8人,工期7天,人平均工资160 元/天,总计8960 元。(涵括高空作业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安全防护费)

  二、 协议价款

  本协议价款为8960 元。大写:捌仟玖佰陆拾 元整。

  三、 付款方式

  1、 乙方负责提供合法票据。

  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根据资金分期分批支付给乙方。

  四、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凡违反本协议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协议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五、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提请太原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六、 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负责人:

  代理人:

  乙方:

  负责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__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合同 20

  甲方 :

  乙方:

  为了增加集体及个人收入,甲方愿将产权属于该 矿山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在 的石矿租给乙方作石子加工使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的签订之 日付租金 元,第二 年开始乙方向甲方每 年付租金 元,逾期不交视为违约,村有权收回。

  三、租赁期间,矿产资源费、水、电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无辜解除合同,须向对方缴纳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租赁期间,乙方须用砍伐树木,必须经甲方同意办理合法手续,树木归集体所有,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租赁期间,甲方在三 年内如果终止合同,应包补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国家政策有变,按国家政策办,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出租、转让,变更合同确须出租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九租赁期间,乙方因放炮给外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为村里及时义务清理垃圾,拉石子车辆所经过村里道路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十、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服务所留存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 :

  乙方:

  日期:

  矿山转让合同 21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以上各方共同出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民法典、民法典规等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借款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出资借款人约定

  该借款协议是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为双方共同真实意愿表示与主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主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主借款合同债权人为甲方实际债权为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拥有,甲方债权为1600W,乙方债权为400W。每 月利息按主借款合同约定收取再按所出资借款比例分配。甲方与乙方对债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共同出资借款额

  共同出资借款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 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 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出资借款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借款利润,分担共同借款所产生的风险与亏损。

  共同出资借款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出资借款承担责任,共同出资借款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______借款合同承担责任。

  共同出资借款人可按出资借款比例实现债权,可依法对所出资额等值抵押物进行起诉申请资产保全维护债权人权益。

  甲方:___

  乙方:___

  ___ 年___ 月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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