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16 19:24:41 兴亮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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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5篇)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做好中心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保畅工作,充分做好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对我中心管养公路及桥梁安全畅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缩短中断交通时间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冰冻期间我中心所管养的公路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交通主管局《xx区交通运输冬季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裕交办〔20xx〕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雨雪冰冻极寒天气公路保畅工作,区公路中心成立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防灾公路保畅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程克祥

  副组长:申永军、鲁先俊、胡敏丽、张德平、赵立中、杨洋;

  成员: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工养股,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xxx。各公路站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

  三、领导小组工作分工

  组长:程克祥负责公路中心管养公路在极端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组织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副组长:申永军负责独山站片区(独山、西河口、石婆店、狮子岗一带)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鲁先俊负责徐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并负责组织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

  副组长:胡敏丽负责苏埠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赵立中负责丁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副组长:张德平负责新安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桥梁监控管理工作;

  副组长:杨洋负责城南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信息上报,典型人物、事例宣传工作;

  成员:魏敏负责防灾保畅期间总值班及物资调度工作;成员:郑伟谢俊勇负责协助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成员:郭庆负责协助检查防灾保畅期间值班及物资调运工作;成员:荣家芳负责物资、资金的准备工作。成员:徐丙森鲍勇黄河杨成香刘志远吴九负责各自公路站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公路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桥梁日常巡查工作,认真落实桥梁“四个一”管理制度,重点对三、四类桥梁加强动态监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防范控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完善安全标志,避免发生责任事故。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出现大的病害及时用冷铺沥青进行修补,确保道路畅通。三是路产股与交警、运管、安监、消防、气象、120急救中心等有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实施联勤联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雨雪冰冻间日期间危化品车辆行驶普通干线公路管控工作。搞好交通管制疏导,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每一路段明确巡查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时,责任区负责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疏导交通,减少路堵事件。四是继续加强治理车辆超限工作力度,推进公路综合整治。要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区域联动,从严打击超限车辆,保护公路设施。

  (二)认真做好安全防治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重要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全面检查公路标志、标线是否齐全,安保设施是否完善。如特殊路段是否设有警示标志,弯道陡坡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桩或安全护栏,宽路窄桥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立,是否醒目,是否夜间反光等,对发现有缺损的要及时修复安装。二是做好冰冻期间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立规范齐全的施工标志和夜间施工警示标志,并派人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控制;对封闭交通施工的情况,要设立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和绕行标志,及时向社会发布绕行信息,保障雨雪冰冻期间的车辆顺利通行。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对办公场所、拌合场以及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安全及防盗、防火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雨雪冰冻期间安全无事故。梁集、分路口、毛岔河公路服务站要加强人员值守和公路服务设施维修,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做好日常管养和维护工作。

  为创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各公路站在雨雪冰冻期间,重要县道穿村镇路段为重点,全面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及时清除桥面、陡坡急等范围内的.积雪,加强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护栏、示警桩等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工作。

  (四)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服务管理。对路况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收集、按上报程序规定及时上报,为司乘人员和社会提供温馨服务。二是加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工作。对工作的亮点、好人好事等及时宣传报道,展现xx公路文明形象,对突发事件,宣传措施也要及时跟进,起到正面引导,化解危机的作用,让广大司乘人员满意并真正体现出一个过年的氛围。

  (五)切实加强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机制,风雪来临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持以雪为令,及时组织清除冰雪。区公路中心组建成立8个抢通保畅应急分队,总人数60人,其中局机关12人、裕通公司8人、独山站8人、苏埠公路站8人、新安公路站5人、徐集站7人、丁集站8人、城南站4人。确定落实指挥车辆3台、货车8台(租用3台)、签订租用大型铲车16台,挖机2台,对所有机械设备做好提前维修,确保机械能用、好用。加强对中型以上桥梁、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监控,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公路通行的影响。路产、安全、养护巡查车辆配备必要的警示标志等应急器材,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时,及时摆放警示标志,做好现场布控。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形成救治、事故处理、车辆分流、道路清障、疏导交通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组织得力、处置得当。

  (六)积极储备应对冬季雨雪天气灾害保障应急物资:

  养护应急车防滑链30套、雨衣100套、安全马甲200套、胶鞋100双、照明灯20盏、铁锹100把、融雪剂20吨、冬季冷补料120吨。

  (七)认真落实值班、信息报送制度。

  雨雪冰冻期间,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纵横联系和沟通。各责任股室、站必须做好通讯联系,负责人的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及时准确。按照主管局要求和工作流程,对道路信息、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及时发布,保证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各单位信息畅通。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中层以上人员外出必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销假。

  五、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形时,预案立即启动:

  1、桥梁、陡坡结冰,护坡滑坡、公路路基严重垮塌、冰雪灾害等严重阻塞交通、威胁行车行人安全通行。

  2、凡中心领导小组接到辖区内险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

  3、各道班或路产巡查预见将有桥梁垮塌、引桥路基、护坡滑坡、冰雪灾害及行车安全等险情发生,须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六、应急工作要求:

  1、本预案所涉及的人员,通信工具在冰冻期间必须保证随时畅通。

  2、通知到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听众指挥,行动迅速,带齐必须用具、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3、通知待命的,应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增援。

  4、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各工作小组在组长的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处理工作有序、高效。

  5、应急小组人员应熟悉业务,并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

  6、预案启动后,一切服从救援抢险需要。

  七、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对出现玩忽职守、遇险而退、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纪律严肃处理,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一、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傅寨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全乡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

  政委:马向阳

  组长:夏有亮

  第一副组长:贺志成

  副组长:徐天云、黄健、田得春、剑飞、马原、王珂、贾凯、邱林、姚秀娟

  成员:黄成业、刘海龙、刘征、冯东阳、冯涛、何峰、万亚辉、韩志强、彭威、李建立、邹海燕、张守强、乡直各单位、各村支部书记。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村镇办,冯东阳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各村要分别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辖区范围内的工作。

  二、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和各村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措施。

  (三)接收县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向县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送我乡辖境内的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四)应急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交通阻断,公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群众运输所需的车辆等。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新闻媒体宣传组织等。

  三、各相关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各村委:负责组织本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负责因雨、雪、雾等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阻断或人为破坏造成道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行救援处置,保障公路畅通。

  1.因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造成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上报县应急指挥办公室,随时报告事件动态。

  2、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时,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须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交通运输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3、因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造成群众生活出现困难时,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4、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时预留一定数量的客、货运输车辆作为应急抢险运力。

  四、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发生突发事件后,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应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2、出现雨、雪、雾等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造成公路通行困难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造成公路阻断的路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抢修,必要时开辟绕行线路。

  3、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应立即开展工作,调集车辆等运输保障力量,启动应急预案。

  4、组织应急预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5、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运输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抢运群众或紧急物资。

  6、确保运输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二)新闻宣传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或紧情况发生后,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经确认后要第一时间向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领导小组将按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要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请将各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预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应急值班人员表报送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要按制定的相应应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及时地开展工作。

  (三)接到应急任务安排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任务,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的有关单位的领导、直接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执行任务中作风散漫、贻误时机、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按上级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及时有效应对极端天气,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因冰雪灾害天气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转,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蓝田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

  1.3 分类分级

  依据我县气候特点,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 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冰雪灾害天气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各镇街、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出发点,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准备、早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并加强联防联动、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建立健全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科学研判天气形势演变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为响应行动留出缓冲时间,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1 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成立蓝田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做好全县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兼任。应急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2 应急专家组

  根据我县冰雪灾害天气防范与应对工作实际,由相关专家组成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专家组,或邀请市级应对冰雪灾害天气专家组,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相关应急工作。

  2.3 工作制度

  建立冰雪灾害天气综合研判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分析汇总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交换有关灾情和险情信息,判断预估冰雪灾害天气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解除县级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以及采取防御措施的建议。

  建立部门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影响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估冰雪灾害天气对经济、社会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作出灾情预估,并提出各自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建议。

  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多部门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

  建立联络员制度。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由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定。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冰雪灾害天气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有关需求,分析研究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工作。

  2.4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4.1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决定启动和结束应急程序;研究决定冰雪灾害天气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

  2.4.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及时向成员单位发送冰雪灾害天气信息,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适时联合多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冰雪灾害天气防御研讨工作,负责落实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制度。

  各镇街参照县级应急机构设置,成立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组织机构。

  2.4.3县级有关部门职责

  县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冰雪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县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做好相关联动防御和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4.4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处置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负责网络舆情管控、舆情引导及网络宣传。

  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管理及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掌握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间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发改委:冰雪灾害发生后,根据情况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所需的成品粮油应急供应工作。

  县教科局:负责加强学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就学校、学生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配合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整顿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稳定。

  县公安局:负责密切关注冰雪灾害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好灾害现场的控制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组织公安、消防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实施交通疏导,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畅通。

  县民政局:负责灾情统计和上报,组织安置、救助、慰问灾民,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分配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冰雪灾害处置所需的工作经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通过宣传和引导,提高用人单位在冰雪灾害天气下保护员工安全的意识。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警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区环境秩序管控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的防灾检查、抢修、恢复及相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下穿通道、跨河桥的冰雪清除工作,确保交通畅通;负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应对措施,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转;负责城区道路的扫雪除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根据冰雪灾害天气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造成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客流激增,增加保障力量,增加车辆班次,确保群众安全出行;负责修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及时处置道路积雪,保障公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运力。

  县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监控,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救灾抢险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测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的农牧业灾害,上报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紧急处置措施,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

  县文旅体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开展抗灾救灾宣传和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相关知识的宣传,组织旅游景点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做好卫生知识宣传。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应对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御工作;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餐饮、药品监管,防止冰雪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监测,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监测数据、信息及时上报。

  县秦保局:负责监测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的林业灾害,上报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紧急处置措施,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国网蓝田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力供应。

  县电信局、中国移动蓝田分公司、中国联通蓝田分公司:负责在县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后,通过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4.5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2.4.6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其所分管领域、行业造成的影响实施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享。

  2.4.7各镇街要建立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制,对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超出本辖区处置能力的灾害,要及时请求县政府或县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支援。

  3.监测预警

  3.1 预警级别标准

  按冰雪灾害天气的天气实况、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并参考暴雪预警信号标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1.1特别重大(Ⅰ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8℃,本县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3.1.2重大(Ⅱ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5℃,本县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1.3较大(Ⅲ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县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3℃,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3.1.4一般(Ⅳ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县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3.2 监测预报

  3.2.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服务系统及技术装备保障系统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各级气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 源共享。

  3.2.2信息共享

  县气象局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与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2.3灾害普查

  县气象局建立以社区、镇村为基础的冰雪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组织冰雪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灾害防御规划。

  3.3 预警信息发布

  3.3.1发布制度

  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3.3.2发布内容

  县气象局根据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移动通信、电视频道、广播电台等多种手段相互补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按有关要求及时传播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公路养护单位要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易受冰雪灾害天气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各镇街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山岭地区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预警准备

  县气象局负责编制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的联动和响应措施。

  3.5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对我县降雪天气气候概况分析,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本县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

  3.5.1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与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的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和会商机制。在本县进入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之前,召开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多途径掌握灾害发生趋势,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结束后,召开分析总结会议。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5.2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系统实际,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本系统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认真做好预防工作。

  3.5.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3.6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遵循“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1先期处置

  县气象局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受影响区域的相关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动干部、群众做好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冰雪,开展抗灾救灾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维修维护和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事态发展,出现超出受影响区域政府处置能力的情况,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依据灾害情况和处置需要,发布相应指令。

  4.2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标准实行分级响应。当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时,根据专家组研判,提请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领导决定,可酌情降低标准启动应急。

  4.2.1 Ⅳ级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并指挥处置。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2)公安110报警服务平台加强值班,全面开展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县城主干道安全通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设施,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并会同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视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合理分流疏散过往车辆;必要时,对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

  (4)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和县城管执法局重点加强县城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

  (5)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6)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4.2.2 Ⅲ级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2.3 Ⅱ级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县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抗击低温冰雪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2)县应急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击低温冰雪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2.4Ⅰ级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经分析研判,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冰雪灾害工作。县气象局汇报冰雪灾害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冰雪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县应急指挥部形成应对冰雪灾害决策建议,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向市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各自应对冰雪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专线,24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4)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县政府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4.3分部门响应

  各有关单位根据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指令,启动相应预案,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协助受影响的镇街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实施防、抗、救、援工作。

  县教科局组织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

  县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县民政局根据需要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并为受灾群众和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冰雪消融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住建局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市政设施的防灾检查、抢修、恢复工作,组织下穿通道、跨河桥的`冰雪清除工作,确保交通畅通,督促相关单位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转。并组织开展城区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区环境秩序管控工作,参与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公路、县城公共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负责县城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及缓堵保畅工作;协调应急旅客运输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水务局分别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灾害防御工作。

  县文旅体育局督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县卫健局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县气象局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县电力、通信部门组织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水、电、气、热供应单位及时掌握降雪冰冻预警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施安全运行。

  4.4 信息发布

  灾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组织新闻媒体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5响应结束

  当冰雪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政府或县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宣布抗击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灾情报告、评估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应急指挥部。

  5.2救济救灾

  县民政局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3卫生防疫

  县卫健局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病的传播及蔓延。

  5.4设施恢复

  水务、城管、交通、供电、通信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供排水和市政设施、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5.5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县气象局等单位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

  各镇街和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6.2资金保障

  要合理安排防灾救灾经费,一旦发生冰雪灾害,县财政局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击冰雪灾害工作顺利进行。

  6.3物资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6.4通信保障

  县通信部门要保证抗击冰雪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要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抗击冰雪灾害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7.奖励与责任追究

  7.1奖励

  7.1.1各有关单位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在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1.2对因参与冰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8.预案管理

  8.1宣传和培训

  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对各镇街、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从事应急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悉和掌握本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

  8.2应急演练

  开展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演练,每三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的形式为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综合演练。演练由县政府组织实施或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8.3预案修订

  本预案是县人民政府组织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要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

  8.4预案备案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县应急办备案。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保障方案,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应急办备案。

  9.附则

  9.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县城管执法局和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蓝田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蓝政办发〔2019〕1 号)同时废止。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城市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雪灾气象等级》《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度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规范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市城市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雪、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市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1)平度市地处东经119°31′~120°19′,北纬36°28′~37°02′,为温带季风气候,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城市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导致市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的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平度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会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城市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4个级别。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个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

  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毫米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平度市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山东移动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城市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级别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对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城市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根据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做好应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报道和协调指导工作。按照《平度市舆情处置工作规程》进行舆情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协调冰雪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调调度全市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平部队、青岛、国家与省部级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指导冰雪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有关救灾捐赠工作。

  团市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冰雪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保障清雪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市商务局:协调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具体负责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市级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使用监管及评估。

  市民政局:负责灾情的汇总核实,协助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灾后捐赠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做好降雪期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城市房屋建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施工范围内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清雪除冰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排水、燃气、供热企业做好供应保障工作;督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及时清理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市环境卫生;协调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配合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道的清雪工作,同时根据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立公路部门的清雪直属队伍,做好管护职责范围内道路的清雪工作;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因冰雪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本地生产企业做好重要保护物资的生产调度,指导市直工业企业自身的应急处置,突发城市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重点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制定应急方案,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A级景区的游客实施救援。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督促市区医疗机构做好责任区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市红十字会: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募捐救助工作;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雪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督促社会化清雪工作门前包干制,按规定扫雪除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所管理专业市场,及时清理“门前五包”范围内冰雪。

  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驻平部队积极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降水天气实况、短时临近预报以及相关气象分析资料。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降雪期间的城市供电保障工作,及时抢修供电设施,制定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城市供电应急方案和措施。

  山东移动公司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负责市区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冰雪灾害防护信息。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所辖行政区域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清雪工作及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冰雪灾害天气下组织动员本辖区单位、村庄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清雪、融雪及保洁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的清雪除冰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按照“门前五包”的区域范围做好清雪工作;做好冰雪灾害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善后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的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清雪应急演练;负责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城市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城市冰雪灾害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城市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城市冰雪灾害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城市冰雪灾害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气象局、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卫星、气象站等现有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途径进行监测,加强城市冰雪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能力。

  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城市冰雪灾害监测实况信息,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与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卫生健康局、供电公司、通信公司等部门的城市冰雪灾害监测联动机制;建设城市冰雪灾害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城市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蓝色预警(四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6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

  黄色预警(三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橙色预警(二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红色预警(一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毫米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5.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事发“15分钟内电话报,40分钟书面报”。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青岛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的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处置。对于一般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先期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对于较大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较大及以上城市冰雪灾害,青岛、省、国务院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水利水产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组成。负责组织调动清雪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治安交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环境保护组: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牵头,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清雪除冰工作过程中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城乡建设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赶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工作,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保障善后组: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通信、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以及其他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害评估、保险理赔、灾后救助安置等工作。

  专家组: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工作需要,由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5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处置措施: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做好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尤其要发挥村庄及社区居委会的作用;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做好清雪工作;连续降雪时,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不影响道路交通。公交营运线路融雪时间由公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部门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应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处置措施:在采取一般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桥梁、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市区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相关部门组织做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清雪除冰提供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3)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处置措施:在采取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全程跟踪城市冰雪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事发地冰雪灾害信息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通报;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灾害,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路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卫生部门应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4)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处置措施:在采取重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结合城市冰雪灾害危害程度,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同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城市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城市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青岛、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城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发布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6.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

  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在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城市冰雪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恢复与重建

  8.1善后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城市冰雪灾害社会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受灾群众安置,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救助。

  8.3保险理赔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保险查勘、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城市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由气象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气象监测队伍、依托消防救援大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处置队伍。

  应急处置队伍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

  9.2应急物资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融雪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要提前储备足够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每次降雪使用之后,应根据消耗情况及时补库,确保满足正常使用。

  建立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协调做好现场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应急处置队伍、人数情况,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城市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分级负担。

  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冰雪灾害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宣教培训和演练

  10.1宣教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鼓励企业、个人积极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提升自身风险保障及应对城市冰雪灾害的能力。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经常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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