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协议书

时间:2023-02-11 16:40:43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股权协议书【推荐】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权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协议书【推荐】

股权协议书1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鉴于:

  1、甲方于【20xx】年【05】月【11】日投资成立【xx】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甲方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合法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2、甲方有意向将持有的标的公司的【xx】%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意向受让前述该等股权。

  3、标的公司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实缴)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一、股权转让事宜及转让标的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该公司【xx】%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该等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

  2、价款支付方式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收款账号为:【xx】。

  三、承诺与保证

  (一)为保证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甲方保证:

  1、股权取得过程合法;

  2、行使股东权利过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事实;

  3、股权无抵押,也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股权的其他情形;

  4、保守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为保证股权转让合法有效,乙方保证:

  1、乙方购买股权的款项为乙方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资金的任何情形;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四、股东变更登记

  本协议生效且全部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项后10日内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双方均应予以配合。

  五、税费承担

  因履行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规定各自承担。

  六、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该等损失,损失以实际损失为限。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八、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持一份,公司和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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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协议书2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________%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比例

  1、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公司________%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2、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币)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__%的股权。

  2、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币)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________%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

  1、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2、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公司交接

  1、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2、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鉴并启用新的、印鉴。新旧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3、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4、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交易费用的承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甲方保证及承诺

  1、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2、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________%的股权享有完全的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4、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5、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6、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7、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

  2、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3、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________%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一条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及股权转让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起诉,或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协议书3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四方出资设立___有限公司,特于___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万元___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公司设行政总裁1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鉴定本股权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一下条款执 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三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已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1、每月.I一日为股东会议日,通报上月经营情况o

  2、每满三个月分红一次,以当月 日为分红日。

  3、乙方每月工作须满24天方可参与分红

  4、如甲方用折旧费开设新店,乙方享受同等股份。

  5、 (1)时间为三年,满一年按当时投资金额1/3退还(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满二年按当时投资金额2/3退还。

  (3)满三年按当时投资金额3/3退还。

  五、退股、合同到期按原始股金额如数退还。 (折旧费及开店基金不予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在扣除行政管理费5%(以当月现金业绩计算),折旧题摊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进行同行业营利性投资,如有隐匿之情形则以无条件退股论。

  2、乙方连续旷工三天、无故六天不到岗视为自动退股。

  3、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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