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11 09:24:2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合集14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合集14篇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1

  为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

  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及县教育局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略)。

  2、人员分工(指挥、教育、管理、报告、协助调查、协调、陪护中毒者等)。

  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广东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和有关学校食堂卫生的各项制度。

  二、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三、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四、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五、严禁采购及加工无商品名称、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来历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六、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及设备、工用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卫生。

  七、公用餐具要彻底消毒,严格按消毒规程,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八、动物性食品原料和蔬菜瓜果必须分池清洗,水池要有明显标志。

  九、蔬菜瓜果加工必须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以防止残留农药中毒;肉、奶、蛋、豆类及肉制品必须烧熟煮透。

  十、严禁生熟食品混放和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用具混用;无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功能间不得制作熟食、凉菜或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要严格按《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制度》进行操作。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2

  一、目的

  为确保酒店人员触电事故发生以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及相关方面安全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组长:大堂副理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

  成员: 工程部负责人

  医务室人员

  保安部值班主管

  三、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抢救触电者,避免在抢救时发生其它事故。

  1、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2、解脱方法:(1)切断电源。(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如果是高空作业,必须防止二次摔伤。(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注意: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3、医务人员到达前的现场抢救方法:(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志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4、事故发生后,保安部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5、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四、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 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五、通讯联络

  医务室: 医院抢救中心:120 火警:119

  负责人电话:

  六、注意事项

  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2、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2、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

  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心肺复苏抢救措施要坚持不断的进行(包括送医院的途中)不能随便放弃。

  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3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7、有条件的学校为低年级学生配备保险带。

  8、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家属等。

  2、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4、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7、保险介入。

  8、突发自然灾害(雷击、洪灾、地震、雪灾等)事件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的预防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办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德育办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训练、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3、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4、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监控。

  5、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6、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9、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及时上报信息,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10、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4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事关学校的兴衰。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事故的范围

  1、教学事故系指在教学和教辅工作的某一过程和某一环节所发生的对教学和教学质量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的事件。

  2、教学事故的范围包括:

  (1)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私下调换课程。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私自请人代课。

  (3)不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

  (4)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把应上的课改成自修课。

  (5)上课时手机发出声响。

  (6)教师在课堂上或其它教育场涉及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等。

  (7)实验、电教等教辅人员没有按预定要求、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8)早自修不下班指导,或对学生无具体要求,放任自流。

  (9)上课前没有认真备课,上课时敷衍了事,布置、批改作业随随便便,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学生或家长来信来电反映,情况属实的)。

  (10)重大考试试卷命题、打印、校对有错误。

  (11)重大考试监考时没有遵守《山稽中学监考工作守则》。

  (12)丢失未考过或已考过但未统计成绩的重大考试试卷、答卷。

  (13)批改重大考试试卷时有较多或较严重的错误。

  (14)丢失按规定应保管好的有关数据、材料。

  (15)教职员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籍、学历、成绩等证明材料。

  (16)体罚、谩骂学生。

  (17)体育课、实验课、演示实验等教学教育活动中因为教师的原因引起的.师生伤害事故。

  (18)泄露重大考试试卷内容。

  (19)其他对学校教育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

  (20)其他对学生学习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

  二、教学事故的调查登记

  1、教学事故发生后,教务处将与有关班级、年级组、备课组共同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2、教学事故调查途径:班级、年级、备课组、教务处、访谈或问卷调查。

  3、教务处负责登记教学事故,并记入事故者的业务档案。

  4、教务处要及时把教学事故情况上报校长室,以便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5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在我镇境内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结合长阳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阳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晋合荣担任组长,综治办主任郭良、派出所政委吴新会、创安公司经理、市容所所长肖春亮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组织,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所属人员及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定期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保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具体措施

  (一)遇有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要采取以下措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1、维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

  2、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通知交通管理部门;

  3、同时上报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xxx)

  4、协助、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核实。

  5、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维护秩序、抢救伤者和事故现场勘察、施救工作,处理善后工作。(责任单位:综治办)

  (二)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要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小分队,遇有事故发生时,一旦接到命令,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听从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遣,发挥职能作用。(责任单位: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

  (三)单位发生交通事故,要在24小时内上报综治办,三天内将事故具体情况及单位整改措施,写出书面材料上报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6

  一、目的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三、职责

  1、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项管部。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学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学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1、医疗急救中心:120

  2、公安:110 当地公安局: 派出所: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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