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急安全预案

时间:2023-02-08 15:30:2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企业应急安全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应急安全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应急安全预案

企业应急安全预案1

  1、总则

  1.1为规范矿山企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矿山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先人后物: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抢救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中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减少财产损失。

  1.2.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矿山重大事故发生后,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县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现场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部门和专家参与,并充分发挥矿山企业的自救作用。救援组织和救援人员应立足本地,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1.2.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2.4反应快速,协调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建立健全各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保证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做到科学指挥。

  1.2.5科学决策,保障有力。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应急处置技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资金保障和物资器材等物资保障,专业抢险队伍应定期演练,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提高应急救援的水平。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2〕第65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2001〕第302号);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湘政发〔2004〕4号)。

  1.3.2参考依据

  《湖南省矿山企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蓝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各类非煤矿山企业较重(含)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蓝山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简称县矿山救援应急委),为常设的协调议事机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县药监局、蓝山电信分公司、县水电总公司、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广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职责: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蓝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矿山企业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矿山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订、修改、实施本《预案》;在事故现场主持会商灾情,研究决定抢救方案,监督检查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调集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队伍、公安干警、武警部队及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公布事故救援情况。

  ●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工作:负责接警、处警全县矿山企业较重以上级别的事故信息;负责处理矿山企业重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联络工作;指挥协调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调集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治队伍、公安干警、消防干警、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对外联络;组织召开矿山企业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职责。

  县国土资源局: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技术专家组、现场抢险组工作,负责组织制订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抢救方案,提供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县经委: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工作,负责矿山应急救援中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供水、通讯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保障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救灾物资的使用计划和调整计划及实施。

  县商务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募集和调配。

  县公安局:负责治安保卫,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治安保卫组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及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组织监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县武警中队:协助矿山救援队伍进行露天开采矿山的现场救援工作。

  县水电总公司: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的维修保护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护组工作。具体工作:迅速组织和指挥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及时组织针对医疗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协助有关方面准确统计伤亡数字,及时向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报告抢救情况。

  县民政局: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的生活救助;组织协调矿山事故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全县矿山灾情;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善后处理组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申请和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物资不挪作他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和交通工具调配工作,开设绿色通道。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期间的天气预报和气象变化情况的预测,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气象技术服务。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协助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有关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善后处理情况。

  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监督检查应急救援资金的使用情况。

  县监察局:负责应急工作中行政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做好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组工作。

  2.1.2蓝山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作为矿山救援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设在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县矿山应急救援委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实施本《预案》,负责接警矿山生产事故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矿山救护队伍建设,组织矿山开展救护比赛;承办矿山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救护队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前期工作。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设接警、处警中心。接警电话为:2225555

  2.1.3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

  发生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成立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总指挥一名,由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主任或由其指定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工作组组长担任。

  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设11个专业组:现场抢救组、综合协调组、抢险调度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新闻报道组。

  矿山现场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一名,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

  ●现场指挥部职责:对矿山事故救援处置负总责,直接指挥较重以上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统一调度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资金等,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各专业组职责:

  现场抢救组: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为组长单位,县消防大队、矿山企业职工、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和邻近的矿山企业援助人员为成员。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和矿山财产的'抢救。

  综合协调组:县政府办公室为组长单位,其他各组的组长为成员。负责对各组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抢险调度组: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矿山企业主管(行业或行政)部门、通讯部门、卫生部门为成员。及时掌握抢险进展情况,将事故情况、控制或发展趋势通报其他专业组,并随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情况。

  技术专家组:湖南省303大队、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县安监局负责组织;组长在事故救援现场根据事故的不同性质推荐产生。技术专家组平时为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事故发生后,应邀参与应急指挥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物资供应组:县商务局为组长单位,县经委、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药监局、县粮食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成员。负责抢险物资、药品的组织调配和及时供应。

  治安保卫组:县公安局为组长单位,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疏导交通、疏散人员,必要时要圈定警界范围,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肇事人员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监控,防止逃逸。

  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局为组长单位,县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为成员。调配足够的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治。

  后勤保障组: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为成员。为开展事故抢救、救护、调查等的工作人员及伤亡人员的家属的吃、住、行等提供后勤保障。

  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公安局为成员。负责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办理尸体认领、火化等工作;做好事故抢救中牺牲的同志追认烈士的申报工作;发动社会力量,为受害人员提供社会救助。

  事故调查组: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技术专家组人员为成员。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新闻报道组:县广播电视局为组长单位,负责对事故的情况做好正面的报道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蓝山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构成:

  详见附录1。

  2.2.2蓝山县矿山应急体系框架

  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是全县各类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组成的一个组织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资源所构成的网络。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相关保障系统等组成。

  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如附录二所示。

  2.2.3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矿山事故现场报告程序: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矿山企业值班室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组织(企业医院、企业救护队)、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企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矿山事故单位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市级矿山救援指挥部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2.2.4应急联动机制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平时应加强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武警部队等方面的联系,与县救援应急委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报矿山事故情况,共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常规信息监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县矿山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类型、伤亡人员、抢救情况。

  3.1.2信息监测分析: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分室应建立全县矿山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矿山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提交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应急委,由其审定后酌情公布。

  3.1.3重大信息监控:按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组织对全县存在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高的矿山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3.1.4逐级上报信息: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应掌握辖区内的矿山分布、灾害预见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收到事故信息后应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一级政府及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同时向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1.5群众举报信息: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行业主管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事故发生信息。

  3.1.6企业上报信息:矿山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接警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设立接警中心,电话为2225555(兼传真)。县矿山救援应急委、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接到矿山事故信息后,应当初步核实及时报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以直接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

  3.2.2处警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发生事故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救。

  当发生较重以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或有可能进一步引起事故扩大时,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矿山救护队、装备储备单位、专家和技术支持机构,做好应急准备。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网络信息系统: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利用县安全生产信息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定期对信息进行分析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3.3.2报警通讯系统:建立全县统一的矿山重大事故报警电话号码,并向社会公布。

  3.4预警级别及分布

  3.4.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划分:根据矿山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主体确定:一般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较重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预警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严重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确定。

  3.4.2预警级别的信息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确定级别等级的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予以公布。

  ●预警级别由上级政府确定的,除由上级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外,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也应通过同级媒体发布相应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

  矿山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矿山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原因;

  矿山事故发生的性质、类型;

  矿山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矿山事故后的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与矿山事故有关的其它情况。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级别的确定:根据矿山事故的实际级别,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

  一般矿山事故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较重矿山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矿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严重矿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确定。

  4.2.1预案启动: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矿山事故发生情况,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请求县矿山救援应急委主任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应同时启动。

  矿山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同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机构。

  ●一般矿山事故(IV级):矿山企业发生IV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矿山企业或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急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关注事故事态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县矿山救援指挥部应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较重矿山事故(III级):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接到矿山企业发生III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副主任或主任,县矿山应急救援委主任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按照本《预案》2.1.3的规定认真落实职责。

  当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应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量,并及时请求市矿山应急救援组织予以援助。

  ●严重矿山事故(II级):矿山企业发生II级安全生产事故,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监局报告。

  ●特别严重矿山事故(I级):矿山企业发生I级安全生产事故,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启动本预的同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监局报告,申请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启动预案。

  4.1.3特别情况的处理

  ●矿山事故跨县的,由市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与本级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矿山事故跨市的,由省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在抢救矿山事故中衍生和耦合事件,同时启动相应的预案。应急工作在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省、市、县、乡(镇)上下级政府间的信息传递利用现有政府间信息传输渠道进行。现场指挥部用手提(台式)电话或无线电话联络。矿山救援应急委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确保准确接收信息。应急委与各成员单位利用各电信运营公司通信网、无线通讯网建立通讯联系,满足信息传递需要。矿山救援应急委与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及时接收。

  4.2.2信息报告

  ●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4.2.3现场采集信息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收集现场信息:矿山基本概况;事故发生简单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待救人员数量及待救人员危险程度情况;现场抢救情况;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及需求情况;现场救援面临的困难及需要支援的事项等,汇总以传真等方式,上报到县应急委。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及时与县、市、省矿山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并随时报告现场信息。

  4.2.4事故损失信息采集和报告

  事故损失信息包括:事故损失情况;因事故需要救济的情况和已救济的情况;矿山事故发生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

  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民政部门或矿山事故现场指挥部牵头部门应在第一时间采集事故损失信息,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和矿山救援应急委。由县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民政局。

  4.2.5信息处理

  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矿山常规信息、现场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理建议,报告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4.3指挥和协调

  4.3.1矿山事故发生后,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及时向县矿山应急救援委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成员单位、部门要服从指挥部的调度。

  4.4紧急处置

  4.4.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有关专业救援机构。

  4.4.2事故矿山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4.4.3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应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补充救援措施。

  4.4.4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矿山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强救援。

  4.4.5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矿山应急组织明确要求调动外地的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4.4.6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4.7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同时由当地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门保障抢险通道和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运送的畅通无阻。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4.5.1治安保卫组应在矿山事故现场实施警戒,划定警戒线和警戒范围,作出警戒标识,阻止围观群众和非抢救人员进入现场。

  4.5.2医疗救护组应对地面工作场所实行消毒处理,防止疾病传播;后勤保障组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抢救人员中毒事件发生。

  4.5.3善后处理组应加强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或意外事件发生。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6.1事故救援医院应立即到事故现场抢救,并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4.6.2矿山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

  4.7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开展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4.8新闻报导

  除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由应急委统一协调,县广电局负责报道工作。

  4.9应急结束

  当矿山现场遇难、遇险人员全部抢救出来后,现场救援工作完成。经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批准,现场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员继续留在矿山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1.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5.1.3卫生部门要做好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1.4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2社会救济

  5.2.1县人民政府建立矿山事故救济救助制度,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努力提高社会救灾资金在整个救灾资金中的比例。

  5.2.2红十字会、慈善基金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要根据需要开展募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进行赈灾捐赠。救灾募捐活动由民政部门归口管理,保证募捐资金全部用于受害职工家属。

  5.3保险

  5.3.1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和提倡矿山企业和职工购买各种商业保险。

  5.3.2矿山事故发生后,有关保险公司应及时派人员进行定损理赔工作。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5.4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在较重以上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加救援抢险的各专业机构应按规定格式内容写出总结,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县安监局在事故抢救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市安监局、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安监局应每半年一次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信息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牵头,开发和建立全县矿山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信息数据库,以便预警和应急决策时随时调用。

  加强矿山事故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有关预警级别的标准,量化预警指标;规范各种矿山事故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报送时限和程序。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及时向市安监局、市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报送矿山事故信息、音像资料等。

  6.1.2通讯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建立通讯录,对参与矿山应急救援的领导、部门、组织的电话号码整理成册。

  矿山企业负责保障本单位通讯、信息网络的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建立现场救援装备调用制度,监督专业救援队伍对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6.2.2应急队伍保障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矿山应急救援工作。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矿山救援队。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队的小型矿山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队外,还应与就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就近的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6.2.3交通运输保障

  ●县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建立交通保障数据库,保证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能够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需要实行交通管制时,由公安、交通、交警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用专用警灯、警笛,发生矿山事故后,当地政府应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特别报道,应急救援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免交过路费。

  6.2.4矿山救援医疗保障

  ●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矿山医疗救护基地,指导、参加矿山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

  ●矿山企业应建立矿山医疗救护站(或与企业所在地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议),负责企业矿山事故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矿山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工作。

  6.2.5治安保障

  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维护社会秩序和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6.2.6物资保障

  各种物资的调配、使用都是采用有偿使用,所需费用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

  6.2.7经费保障

  ●县人民政府建立矿山应急救援保障基金,用于较重以上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县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救灾物资储备的更新、维护。

  ●县、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建立地方应急救援保障资金。

  ●矿山企业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2.8社会动员保障

  ●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要动员企业工会、妇联、团委或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参加,尽快、稳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矿山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可动员当地派出所和民兵参加,确保矿区稳定。

  ●对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如采石场发生滑坡、坍塌等事故,可动员当地民工参加抢救。

  6.3宣传、培训

  6.3.1宣传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公布应急预案信息、接警部门和电话,宣传应急法律法规。

  ●组织矿山企业学习、宣传本预案及企业应急预案,做到人人掌握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

  6.3.2培训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矿山救护队要加强日常战备训练,并按规定对救护队员进行培训,确保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矿山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知识培训。

  6.5监督检查

  县安监局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演习

  矿山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1.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1.2矿山企业应根据具体生产条件、自然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1.3本预案根据情况每年进行修改补充。

  8.2奖励与责任

  8.2.1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奖励。

  8.2.2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应追认为烈士。

  8.2.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和扩大灾害程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录

  9.1全县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表

  9.2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图

企业应急安全预案2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韩丽萍

  副组长陈正洁

  成员:生产经理、总经理助理;安全员;办公室;车间主任、夏水生;组长;仓库;后勤。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3、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4、火灾爆炸;

  5、中毒、中暑;

  6、车辆伤害;

  7、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九、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设置警戒线,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时可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事故生产单位车间主任),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十、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生产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部。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企业应急安全预案3

  为了确保我园元旦联欢会活动安全顺利的开展,充分保障教职工和幼儿人身安全,使联欢会活动得以充分保障,力争做到充分准备、充分预测、渠道畅通、责任到人。现结合我园联欢会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应急预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

  二、活动地点:

  上午,幼儿园二楼活动室

  下午,各班活动教室

  三、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组长:张宝成(联欢会总指挥)副组长:齐艳娟(联欢会总协调)

  组员:

  四、安全预防工作

  (一)联欢会前安全预防工作

  1、联欢会提前一天,安全小组到二楼场地实地排查用电和防火安全情况,有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2、合理区域规划,幼儿备演区域与观看区域分开,并保持会场安全通道畅通。

  3、后勤人员在二楼楼道及二楼多功能厅保障幼儿安全。

  4、实行班长负责制,二线教职工协助老师维护秩序。

  5、各班教师提前检查好班级的`安全隐患,为家长来园做好准备。

  (二)活动准备

  1、全园要定人定岗负责,维护好整个活动秩序,加强巡视、检查,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2、活动前做好音响调试、场地安排、设计等工作,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3、购备卫生、保健药品,随时救护意外伤害人员,提供饮水。

  4、各班教师对本班幼儿的安全负责。活动前应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本班的幼儿及其家长服从教师的指挥,遵守纪律,维护秩序;

  5、下午班级活动时,各班教师分工明确。活动结束时,由家长有序带幼儿回家。家长入园时,园内加强巡视,确保安全。

  6、二线人员密切配合班级教师,应共同承担起整个活动安全责任,统筹协作,确保整个活动的安全。

  7、各班教师联欢会前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家长配合教师做好安全工作。

  五、事故应急处理

  1、活动期间如发生突发情况,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在场所有教师要管理好幼儿,稳定情绪,注意避免随意奔跑,互相冲撞拥挤以及踩踏事故。

  2、活动现场由保健室购备医药用品,应急处理意外事件。

  3、各班教师应及时了解本班幼儿的身心健康情况,若发现患病或不适宜者应及时安排休息。

  4、如发生突发事件,与会领导、老师、后勤人员应积极救护,严禁擅离职守,先行撤离。

企业应急安全预案4

  一、事故范围及类别

  企业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重大人身伤亡(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发生3人以上被埋、被困、失踪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企业安全事故。

  企业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为:

  (一)重大危险化学物品事故;

  (二)重大建(构)筑物倒塌事故;

  (三)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四)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建立镇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镇党群书记及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党政办、企业办、城建办、综治办、财政所、卫生院、供电所以及事故发生地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挥处置企业重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检查督促做好抢险救灾、社会稳定、事故初步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3、督促各行政村、有关部门和本预案适用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落实。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综治办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2、企业重大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指挥部正、副指挥汇报,并将指挥部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工作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拟写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送总指挥审批后上报;

  4、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

  (三)指挥部可视情,在事故发生地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总指挥部指定。其主要工作职责:

  1、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2、核实事故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指挥部的指示。

  (四)组成事故应急处置专业组。

  1、应急抢险组。由专(兼)职消防队、交警中队、派出所、综治办、事故单位、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现场伤亡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等工作。

  2、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派出所、事故所在地行政村(居)等单位的相关同志组成,教文卫副镇长任组长,卫生院负责人、派出所、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抢救,护送医院治疗及医疗器械、血源和药品保障等工作。

  3、现场保卫组。由派出所、综治办、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相关负责人组成,派出所所长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落实特种物资的保障等工作。

  4、生活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事故单位、事故所在地行政村有关人员组成,党政办主任任组长。负责保障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等工作。

  5、事故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为主负责,综治办、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综治办主任任组长。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和财产损失处理,做好伤亡家属的解释、安抚等工作。

  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立即上报镇安管所。

  2、情况紧急的,事故单位可直接拨打“110”或“119”报警电话。同时派出所、党政办等部门应迅速派员赴事故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事故,一经确认,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指挥部。

  3、重大事故发生的企业及所属行政村、派出所、党政办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镇人民政府和指挥部。企业重大事故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详细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经济类型、行业及企业规模;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4)事故造成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应急抢险和求援

  1、重大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及时的救援、抢险,特别要抢救人员,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员伤亡和事态的蔓延、扩大。同时因抢救人员、疏通交通、防止事故扩大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或采取拍照、摄像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所在地行政村、有关主管部门和预案适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处置突发事故的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一经确认,指挥部立即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应急处置5个专业组的`分工,迅速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和抢救设备、器材、物资等赶赴现场,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并按专业分工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有其所在单位或者报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报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应急安全预案5

  为保证我局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的通畅运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保障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保障网络、计算机、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及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其中重点维护网络系统、国土资源业务系统、基础数据库服务器及国土资源网站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根据《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3、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尽最大力量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网络与系统运行。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二、组织体系

  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组,为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

  1.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组组长由局长赵学崇同志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决策指挥。 2.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郭占明同志担任。

  职责:

  (1)负责和处理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局应急领导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2)负责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3)指导全局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三、预防预警

  1.信息监测与报告。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制度。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2.预警处理与发布。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四、应急预案

  (一)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应急预案

  1、网站、网页由负责网站维护的管理员随时监控信息内容。

  2、发现在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网站管理员立即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通报情况,并作好记录。清理非法信息,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将有关情况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4、事态严重的,立即向信息安全领导组组长报告,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二)黑客攻击或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时的应急预案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的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当管理员通过入侵监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应急办公室报告。软件遭破坏性攻击(包括严重病毒)时要将系统停止运行。

  3、管理员首先要将被攻击(或病毒感染)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并同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4、日常应急办公室负责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被破坏的系统,恢复系统数据,并及时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5、事态严重的,立即向信息安全领导组组长报告,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三)数据库发生故障时的应急预案

  1、主要数据库系统应定时进行数据库备份。

  2、一旦数据库崩溃,管理员应立即进行数据及系统修复,修复困难的`,可向县信息产业中心汇报情况,以取得相应的技术支持。

  3、在此情况下无法修复的,应向信息安全领导组报告,在征得许可的情况下,可立即向软硬件提供商请求支援。

  4、在取得相应技术支援也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局长报告,在征得许可、并可在业务操作弥补的情况下,由日常应急办公室信息安全岗人员利用最近备份的数据进行恢复。

  (四)设备安全发生故障时的应急预案

  1、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管理员应立即向日常应急办公室报告。

  2、日常应急办公室网络安全岗负责人员立即查明原因。

  3、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4、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5、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告知各股室,暂缓上传上报数据,直到故障排除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五)内部局域网故障中断时的应急预案

  1、局办公室平时应准备好网络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2、局域网中断后,网络安全岗负责人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日常应急办公室汇报。

  3、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

  4、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通畅。

  5、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测通畅。

  6、如有必要,应向信息安全领导组汇报。

  (六)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时的应急预案

  1、广域网线路中断后,管理员应向信息安全领导组日常应急办公室报告。

  2、日常应急办公室网络安全岗负责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属可即时恢复范围,由网络安全组人员立即予以恢复。

  4、如属电信运营商管辖范围,应立即与电信运营商的维护部门联系,要求尽快修复。

  5、如果恢复时间预计超过两小时,应立即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应通知各股室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七)外部电中断后的应急预案

  1、外部电中断后,值班室应立即向管理员汇报情况。

  2、如因局内线路故障,由办公室通知维修人员迅速恢复。

  3、如果是局外部的原因,由办公室立即与供电局联系,请供电局迅速恢复供电;如果供电局告知需长时间停电,应做如下安排:

  (1)预计停电2小时以内,由UPS供电;

  (2)预计停电2-4小时,关掉非关键设备,确保各主机、路由器、交换机供电;

  (3)预计停电超过4小时,白天工作时间关键设备运行,晚上所有设备停机。

  (八)机房发生火灾时的应急预案

  1、一旦机房发生火灾,应遵循下列原则:首先保证人员安全;其次保证关键设备、数据安全;三是保证一般设备安全。

  2、人员灭火和疏散的程序是:值班人员应首先切断所有电源,同时通过119电话报警。值班人员戴好防毒面具,从最近的位置取出灭火器进行灭火,其他人员按照预先确定的路线,迅速从机房中有序撤出。

  五、应急响应

  1.先期处置。(1)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值班人员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局应急办公室报告。

  (2)应急办公室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应急指挥。

  预案启动后,要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统一指挥网络与信息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支援。

  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带队的应急响应先遣小组,督促、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

  4.信息处理。

  (1)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应急领导小组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 5.应急结束。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由事发单位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五、后期处置1.善后处理。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2.调查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六、保障措施1.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2.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队伍。 3.经费保障。

  落实网络与信息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

  七、监督管理1.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预防、预警、自救、互救和减灾等知识的宣讲活动,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并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能力。

  2.责任与奖惩。

  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与任务,建立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应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等进行实地验证。

  八、本预案由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九、本预案由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应急安全预案6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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