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08 09:10:3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预案启动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镇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安监所办公室:8314059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

  为了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结合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和本企业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组织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演练简介,一名员工因为施工中的操作失误发生触电事故,项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触电者积极实施抢救过程中如何保障信息传达预案,小组成员如何履行职务,最后完美达到练习目的。演练目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同时,通过演练,使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项目应急小组的协调作战能力。参加演练的相关部门,公司安全科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职能部门以及各作业班组。安排假设三名工人在浇筑三层窗台板时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同时说明不能够乱接电源接电,必须要找电工,电工按照工厂安排好振捣棒的电源。一切落实结束之后,对作业人员示范开关只要扳动按钮就行,其他不要动交代,完成之后就到别处巡查。事故发生。

  一名工作人员未通知电工,上次把现实触电倒在电箱边,四肢抽搐。一名工人拉下漏电保护器的按钮。按下按钮之后,正在一边安排施工的工作人员听到惊叫声。一边跑向出事地点,一边用电话拨打120求救,并且向项目经理报告。总指挥在接到电话之后,决定启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电话向公司报告,同时用电话通知抢险组组长啊在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带领人员赶到事故地点进行检查,同时到配电房间拉闸断电,对现场所有用电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救护组长带领救护组成员赶到事故地点。对触电人员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疏散组组长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带领警戒组人员赶往出事定点,禁止闲杂人员出入,现场拉警戒带进行隔离,并且会进入的救护车停放在安全地点。随时准备将伤员送往医院,禁止其它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

  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审批:

  审核:

  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冶中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为了保证在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开展援救工作,使被伤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援,防止事故演变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程及施工手段概况:

  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城。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33.8。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25.5m。水平垂直运输采用塔吊,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砂浆搅拌机、蛙式打夯机、平板砼振动器、插入式砼振动器、电焊机、电锯、电刨等。

  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分析:

  1、使用切断机、钢筋弯曲机、电锯、电刨等机械,使用不当,误操作,存在危险及上肢安全的风险。

  2、架子搭设、拆除过程中存在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风险。

  3、切割机、打夯机、振动棒及其手持电动工具使用中绝缘保护不到位存在触电危险。

  4、宿舍、木工房、易燃品仓库等易引发火灾地方,因电源漏电或用电不当存在火灾风险。

  5、钢筋调直若不按操作规程,有可能脱钩拉开伤人风险。

  6、冬天用煤炉取暖存在中毒风险。夏天在露天作业存在中暑的风险。食堂卫生工作不到位可能引发事物中毒。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授组织结构:

  为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地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对小组组成人员作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高风险部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职责

  组长

  组织救援

  副组长

  组织救援

  组员

  联络

  组员

  医疗处理

  组员

  医疗处理

  组员

  医疗处理

  组员

  安全巡查

  组员

  安全巡查

  重点控制。

  人员实行双配制,每天都有配套人员值班,执行现场抢救。医疗救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具有专业知识,组织救授30天进行一次演练,在施工现场显著部位公示当日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救授物资:

  1、夹板、绑扎带、急救药品、消毒药水、剪刀、镊子、止血钳等急救常用药品、药具。

  2、干燥木棒、电工钳、绝缘手套、靴子。

  五、应急救授程序:

  现场调查

  组织抢救

  救授组负责人

  当日值班

  事故第一现场

  通知

  事故报告

  组织抢救

  事故第一现场

  现场应急救援处理方法:

  1、触电事故:

  a、施工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b、分离开触电人和用电设施,切断电源。

  c、作人工呼吸,心脏按摩,处理外伤。

  2、坠落、击打等肢体受伤事故:

  a、不要轻易移动,尽量在原地施救。

  b、止血、消毒、固定挫伤部位。

  c、保存冷冻残肢。

  d、服用药物止血。

  3、火灾事故:

  a、切断电源、转移离火较近的易燃品。

  b、组织扑救,燃油严禁用水扑救,尽量使用现场灭火材料,用砂、土扑压或其它灭火材料扑救。

  c、抢救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包扎。

  d、保护好现场,防止盗抢发生。

  六、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第一现场,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施工现场在专业救援开始后,应由监理方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展开事故调查,如实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写出调查报告,送市建设规划局、市安监局、市质检站。

  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

  冶中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6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二、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街道所属地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机制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要紧紧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听从调遣参与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为,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应急决策

  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委办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安委办。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还应根据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1)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对事发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街道相关组织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配合上级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事发地进行指导;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质救援;

  (6)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事发村委会、社区和有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

  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社区居委会以及相关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7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

  为规范煤矿事故应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xxx号令),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xx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镇长X为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和煤矿工作的副镇长X为副指挥长;镇应急办、镇财政所、派出所、镇国土站、镇总工会、镇卫生院、镇民政办、镇供电所为成员,负责全镇煤矿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刘尚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应急预案修订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七个组:

  一是综合协调组。镇政府联系煤矿工作的副镇长xxx为组长,镇政府应急指挥部、镇应急办为成员。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发布;协调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二是现场抢险救援组。应急办主任xxx为组长,派出所、镇应急办、民兵应急分队、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三是后勤保障组。镇财政所所长xx为组长,镇民政办、镇供电所、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和通信、电力保障。

  四是医疗救护组。镇卫生院院长xxx为组长,相关村卫生站为成员,负责对事故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

  五是善后处理组。分管镇民政副镇长xxx为组长,派出所、镇财政所、镇总工会、事故发生地村支两委、相关保险公司、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物质按价付款或归还。

  六是安全保障组。镇派出所所长xx为组长,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地的民兵为成员。负责治安维护和道路交通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控制。

  二、预防和事故报告

  (一)煤矿事故预防

  镇应急办应加大对煤矿巡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排查隐患,整改隐患。

  (二)事故报告

  接到煤矿较大事故报告后,综合协调组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以内写出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发生事故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以上情况掌握不全时,先报已知情况,其他情况可再行补报。

  三、应急响应

  接到煤矿较大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一指挥有关成员和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一)应急处置措施

  1.尽快安全撤出人员,并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险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信等系统,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援大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

  5.协调有关成员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面应急资源;

  6.维护治安秩序稳定;

  7.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二)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出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经上级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撤销,应急状态结束。

  四、后期处置

  由安全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对事故后期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9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突发的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木材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专项(车间)预案如有必要,以后完善)。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我公司是一家木材加工生产企业,位于耿马城郊三公里处,从业人数280人左右,主要加工木材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具有的固定性;木制品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导致发生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经实地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高处坠落伤害、噪声、火灾事故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室)。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

  联系电话: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黄从德

  联系电话:

  下设应急救援小组:各车间主任、办公室机动人员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

  ⑦应急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负责人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厂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生产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生产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公司第二批救援力量。待第二批救援力量都无法控制整个事态时,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立即拨打以下电话寻求社会增援(向以下部门报告):

  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

  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⑦事态无法控制时,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安监局)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

  3、应急响应的一半处理程序

  ①、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生伤亡事故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并逐级上报,火警火灾事故拨打“119”请求救援,人生伤亡事故应立即包扎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不管是哪一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当班员工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救援。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

  3、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①事故报告人情况;

  ②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③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六、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各部门通报,发布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行政主管部门一致,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七、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构成

  应急总指挥

  应急副总指挥

  善后工作组

  后勤供应组

  消防灭火组

  危险源风险评估

  事故调查组

  技术处理组

  物资抢救组

  现场抢救组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

  同志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副董事长

  同志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后勤部部长

  同志担任;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厂长

  同志担任;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技术负责人

  同志担任;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人事部

  同志担任;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采购部

  同志担任;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

  同志担任;

  9、物资抢救组由现场总指挥指定人员组成;

  10、消防灭火组由应急救援小组、各车间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八、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理赔工作。

  九、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部门、人员通信联系方式:附件

  (2)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保障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车间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由公司后勤部配合生产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应急救援所需设备或物资。

  数额:

  监督管理措施:由财务部监管经费的使用。

  5、其它保障:

  (1)公司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可由公司总经理临时指定(也可配备专车),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驾驶员由总指挥临时指定(也可指定专职驾驶员)。

  (3)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4)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消防专用的消防水带,一旦突发火灾事故,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扑灭火源。

  (5)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消防器材设施和设备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过期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6)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应对事故,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7)在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和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当指挥部正(副)总指挥都因工作不在公司时,总指挥由厂长担任。

  十、培训与演练

  1、培训

  ①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②培训方式包括: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③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一般应急器材。

  2、演练

  公司和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人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十一、奖惩

  1、对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以及临阵脱逃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3、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3、在应急救援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进行赔偿。

  4、事故处理完成后,由发生事故所在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案。

  十二、附则

  1、术语和定义:

  ①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②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③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④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⑤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公司办公会核准后实施,留公司应急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公司后勤部和生产部备案。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3、维护与更新

  每次培训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和负责解释。

  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公司办公会核准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0

  1 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水灾、地震等突发事件。

  (2)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等突发事件。

  当上述突发事件发生并直接危及国家财产及公司商品安全,影响企业正常管理运营,给员工生产生活带来危害,需要动员企业应急抢险力量进行有效处置,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做出响应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1.4应急预案类型

  本单位属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和仓储;油脂的国际贸易;饲料及其添加剂的销售;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属于危险因素较少的企业,现将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合并编制。

  1.5工作原则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快速反应、有效施救、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做到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衔接紧密合理,应对及时科学。

  2 危险性分析

  2.1公司概况

  我司为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下属的三级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和仓储;油脂的国际贸易;饲料及其添加剂的销售;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两条化学精炼生产线;一条物理精炼生产线,一条棕榈油分提生产线,属于危险因素相对较少的企业。

  2.2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由于油脂属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险源为油脂泄漏、生产辅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锅炉,公司周边无特殊危险源。

  公司的主要危险源主要来自:①锅炉; ②压力容器; ③油品储存罐;④压力管道;⑤随意动用明火、吸烟;⑥照明或动力线路安装不当或绝缘层老化造成的短路;⑦雷击引发的明火;⑧周边失火可能随风飘进的火源;⑨水灾也是企业需要防范的危险事故之一。

  危险部位主要是精炼车间、危化品存储罐(柴油、液碱、磷酸)、仓储油罐及锅炉房。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由指挥部和各战斗组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3.2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确定启动或不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一经启动,根据事故形势做出总体部署,迅速选择处置事故方案并向参战队伍下达指令,安排任务,并督促检查落实;组织所有参战队伍和救援力量,协同作战,保证及时控制事故危害;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作战方案,统一调配抢救装备、器材和人员;宣布解除应急预案;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事故专题报告及处理善后事宜。

  3.2.2各战斗组职责

  ⑴义务消防队职责

  ①利用各类器械装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消除险情;待社会救援力量到达后,向其介绍事故类型、发生部位、现场抢救和抢险设施分布情况,并接受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行动。

  ②利用各类设备、器械装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消除险情;待社会救援力量到达后,向其介绍事故类型、发生部位、现场抢救和抢险设施分布情况,并接受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行动。根据事故险情配合事故抢险组疏散、保护受到危害的物资。

  ③负责对各车间的安全巡逻及所有大门、通道的警戒,引导社会救援力量进入现场。

  ④负责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护送工作,必要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到场开展救助。

  ⑵物资抢救组:

  利用各类设备、工具,根据事故险情配合事故抢险组疏散、保护受到危害的物资。

  ⑶安全警戒组:

  负责对货场、库区、生活区的安全巡逻及所有大门、通道的警戒,引导社会救援力量进入现场。

  ⑷水电保障组:

  负责应急工作展开的水电保障,必要时启动加压泵、备用发电机。

  ⑸人员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护送工作,必要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到场开展救助。

  ⑹后勤通讯监护组:

  负责对上级有关部门、社会救援力量和在家员工的通讯联络;保障应急工作开展所需的物资供应;接待外来人员;监护财务室。

  4 各类危险源应急预案

  4.1溶剂危险爆炸应急预案

  ⑴开车前的准备

  ①开车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并且按开车规程操作,严禁盲目仓促开车。

  ②浸出设备加入溶剂后,应先开启回收系统,以防溶剂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产中的防火预案

  A、生产过程中的防火规定:

  a工段内严禁一切明火,不得带入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铁质器具之间或铁质器具与设备之间猛烈撞击。严禁使用各种非防爆型的电器设备,生产工人不得穿合成纤维的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工段。

  b工段内溶剂气体的浓度不得高于0.4毫克/升,超过时,应及时通风排除。

  c严格控制浸出液温度,防止因超温而引起冲料,及时清理加热设备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尘,防止粉尘燃烧。

  d经常检查各种仪表的灵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泄漏。

  e各种动力设备不得超载运行,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密封、接地、接线情况,严禁带电打开电气设备。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严禁在泵体出口关闭时开泵运转,用免损坏叶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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