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27 12:03:46 王娟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通用2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通用20篇)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韶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昌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水路运输安全事故、局属单位(部门)职工伤亡事故以及行业内发生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事故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先抢救人员、控制险情,再消除污染、抢救物资。

  3.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工作和各行业的局领导

  成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要企业负责人。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交通运输局安全法规股,并由安全法规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业务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业务水平的人员组成。

  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应急处置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政策、措施;

  2.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对本局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动决策;

  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4.组织实施本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协调指挥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运输保障工作;

  6.按权限规定统一对外发布本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

  7.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组。

  1.应急协调组。应急协调组设在安全法规股,组长由安全法规股股长担任,成员由安全法规股和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练;在紧急状态下,综合收集、报告事故信息;执行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记录工作;联系省交通运输厅和乐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确保上传下达工作快速、准确。

  2.综合运输保障组。运输保障组设在局综合运输股,组长由局综合运输股股长担任,成员从局综合运输股、市交通管理总站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车辆、船舶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和受灾群众的疏散,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3.工程建设保障组。工程技术保障组设在事规划基建股,组长由市地方公路站站长担任,成员从规划基建股、市公路站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业主对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管理及应对处置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救援工作组织技术专家提供行业技术指导意见;协调抽调有关施工机械进行抢救施工等。

  4.后勤宣传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设在局办公室,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从局办公室、财务科和局属各事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本局工作车辆、物资装备的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有关信息公开、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如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饮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三、预警发布及事故报告机制

  (一)预警分级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

  认为达到或预计可能达到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的报告提请乐昌市人民政府发布;蓝色预警由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报请局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预警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

  (二)预警发布程序

  1.Ⅰ级、Ⅱ级、Ⅲ级预警发布程序

  (1)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收集本行业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故隐患信息,按照信息报告程序经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指挥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按规定报告乐昌市人民政府、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以及乐昌市应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单位(股室)进行核实、分析,符合Ⅰ级、Ⅱ级、Ⅲ级预警条件的,经局应急办报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向乐昌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3)接到乐昌市人民政府、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或其它单位(部门)发出预警后,经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应当逐级转发通知,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2.Ⅳ级预警发布程序

  (1)局有关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Ⅳ级预警条件的,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2)局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Ⅳ级预警时,由组长或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发布文件,及时对外发布警报;

  (3)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局有关股室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三)预警预防行动

  局属各事业单位将预警预防行动寓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突发事件隐患。

  预警发布后,局属有关事业单位和有关股室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四)信息报告

  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准确、规范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对Ⅰ级、Ⅱ级、Ⅲ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30分钟内使用电话等快捷方式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批准后报告乐昌市人民政府、乐昌市应急管理局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以及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对Ⅳ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经局应急办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以及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安全生产事故级别相对应。

  1.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应急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在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各应急工作组积极配合救援和处置工作。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股室,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并将现场情况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向乐昌市人民政府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2.IV(一般)应急响应由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股室赶赴现场,配合事发地的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并将现场应急处置情况经局应急办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二)处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跟踪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三)信息公开

  后勤宣传保障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必要时,在乐昌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四)应急响应结束

  当遇险人员获得救治,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得到消除后,经上级部门或局应急领导小组确认、批准,现场处置响应工作结束。由局应急办负责完成整个应急救援工作书面总结。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协助事发地政府和企业积极稳妥做好受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环保、卫生的处理工作。

  2.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设备。对不能归还或损耗的物资、设备,报请乐昌市人民政府审批后,送本级财政部门核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事故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教训、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

  较大级别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由局应急办完成,并于救援结束后20日内向上级报告。

  (四)表彰与责任追究

  局应急领导小组对在救援工作中表现出色、贡献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服从指挥、履行救援义务不力、散布谣言、贪污、挪用救援资金和物资等违法违纪的人员要按程序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企业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分析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二)应急预案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针对演练、应急救援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修订,实现可持续改进,原则上每3年对预案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并抄乐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船舶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车辆、船舶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四)加强应急基础建设

  按照平战结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基础建设,拟定紧急状态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适当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落实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五)加强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宣传工作,按照应急实战要求,加强救援队伍、人员的培训、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提高整体作战和协调能力。

  七、附则

  (一)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承担相关工作的,由继任人承担。

  (二)本预案由局安全法规股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2

  为加强20xx年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时,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证国庆节假日期间客运秩序和道路安全生产以及生活物质正常运输,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确立领导小组

  为保障我县20xx年道路国庆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组织工作,我所成立道路运输领导小组:略

  二、运力保障

  道路运输期间,根据州处的统一部署和我县实际情况,为确保运力的充足,结合客运站车辆运行实际,安排3辆客运车辆作为应急车辆,同时安排5辆5吨以上的货车作为我县客货运输的储备运力,货车安排情况具体如下:略,以备应急时统一调度指挥。

  三、加强安全管理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班线客运、旅游客运、维修企业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参营车辆技术状况、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驾驶员资格和培训情况、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情况等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强化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销号,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对未参加培训教育的驾驶员和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营运。

  (二)抓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道路运输企业在汛前务必对营运驾驶员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结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自然灾害或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操作技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训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盯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盯紧超长客运、旅游客运等重要领域,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管控措施,如遇极端恶劣天气、道路断道或封闭等预警情况时,运输企业要果断采取调整发班时间、绕道运行、停班等避险措施,避免冒险通进;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坚决不得安排客运车辆发班通行;如已在运行途中的,要及时向驾驶员发送预警信息,通知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带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挥下按照规定的绕行线路运行。

  (四)强化源头车辆动态监控。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监控管理制度,对重点线路要实行全天候、全过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屏蔽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违章行为,将安全隐患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超长线客运车辆要认真落实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通行三级以下(含)山区公路。

  四、着力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合力

  (一)强化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要切实履职尽责,主要负责人对防汛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要落实节假日期间责任和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汛期各项工作。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大过天的思想,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及抢险救援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体合力,及时掌握运输线路沿途地区极端天气、汛情、地质灾害,道路通行条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预警预报,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范和降低事故灾害损失。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日常应急工作。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今年国庆节假日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细化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宣传普及道路运输安全及事故处理相关知识,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

  (二)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坚持汛期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国庆节假日期间,我所将重点对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及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隐患突出问题及值班情况进行通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明确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信息报送人员,一旦发现险情要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汛期期间事故等信息报送给当班值班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务必要在9月29日前将汛期联络员报我所对口业务科室备案。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3

  1.总则

  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x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xxx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信息监测与报告

  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预警行动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xxx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xxx。

  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xxx办公厅或xxx。

  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xxx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xxx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4

  为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援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同时要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包括: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等。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属化学品货物浓度指标高,易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货物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和物品伤害。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货物危害。

  四、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安监局、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单位: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消防中队、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驻县武警中队。

  (二)指挥部职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指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同时负责组织全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的抢险救援指示和批示;负责事故危及区内人员的`疏散撤离;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和治疗;负责对环境的检测;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等。

  五、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事故单位或责任人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公安、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求立即赶赴现场。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我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三)当确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六、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公安局、消防中队、安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中队和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和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搜救、危运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安、消防、义务消防队组成,由消防中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安、交通、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5

  为确保运输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顺利、有序的实施,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为加强领导,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下设办公室,设在业务组,组长由运行主管担任。电话:xx

  成立应急救援队:公司全体成员均为应急救援队成员,抢险救援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

  二、职责分工公司经理负责预案的签发

  保证每年对预案和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抢险救援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任务的上传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以确保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大事故及险情的报告

  1、发生险情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如情况紧急,当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误时机,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现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有关事项;

  (7)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安全领导小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实施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实际情况,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4)完成紧急调用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任务;

  (5)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做好事故、险情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2、公司要做到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工具等项工作的落实,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要登记造册。

  3、接到通知,抢险救援队要在分钟内在指定地点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实际和环境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公司修改和完善预案内容。

  5、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督促广大职工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练掌握应急知识。

  6、公司全体人员都有预防、参加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重意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传递、通信畅通。

  (二)责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6

  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中的道路运输应急工作,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区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畅通、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二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务中心成立由xx主任为组长,副主任xx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综合运输股、计划建养股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xx年雨雪冰冻天气道路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全区道路运输行业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及道路冰冻期间旅客大面积滞留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春运保畅通和安全运输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并收集整理道路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二)中心各股室、二级机构:跟踪了解辖区内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企业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按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辖区道路通行及停班停运等工作情况。

  (三)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对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确保雨雪冰冻天气道路运输安全。加强对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区域道路巡查,组织人员及时除雪,确保线路畅通,车辆运行安全。

  四、应急准备

  1.组织做好值班备勤,实时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变化情况,每日实时掌握我区与相邻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信息。研判对道路通行的影响,确定恶劣天气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通行道路。

  2.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道路运输的`影响,及时向相关运输企业发布恶劣天气息和春运道路通行信息,建议企业合理调整客运班线、班次,安装防滑链,避免夜间通行道路结冰路段。提示、引导广大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减少驾车出行。

  3.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人员、车辆及物资,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辖区要迅速健全应急保障救援分队,完善运输保障车辆计划,检查补充各类抗大雪及冰冻所需要的物资、器材。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道路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堵塞现象,及时向市道路运输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每天汇总有关道路通行情况,及时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急办报告。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7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为建立积极有效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指挥机制,对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作出迅速反应,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损害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司道路运输现状,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1.3事故分级分类

  1、本预案所指重大死亡事故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踪)3人(含)以上9人(含)以下。

  2、本预案所指特大死亡事故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踪)10人(含)以上29人(含)以下。

  3、本预案所指特别重大事故为: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

  (2)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

  (3)涉及旅客集体中毒事件;

  (4)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运输事故;

  (5)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翻车或泄漏,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的事故;

  (6)客运站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7)各类险情、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

  (8)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1.5工作原则

  “加强预防、快速反应”的原则。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果断处置各类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以人为本、损益合理”的原则。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事故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行动。在多种处置措施中,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少的救援措施。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

  2.1领导机构

  为了保障道路运输过程中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确保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和损失,成立宝运集团眉县第二分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2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

  当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时,以宝运集团眉县第二分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工作小组,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按事故等级和事故发生地实施分级指挥。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时,在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会同县运管所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特大死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时,由县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组成若干工作组,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3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根据事故等级成立相应的事故救援指挥体系,组长和总指挥由xx担任,副组长和副总指挥由xx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总指挥不能到位的,由副总指挥xx代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工作小组成员分别担任,处理事故现场指挥由xx任命。

  各组织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及时调整、修订和补充应急方案;做好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工作小组:履行救援职责、做好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接受和办理领导小组紧急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协调有关部门的援助工作。

  3、指挥部(为非常设机构):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的有关情况,根据事故情况,可以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等等。

  2.4运行机制

  各单位当接到事故报告时,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同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的情况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领导小组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救援工作。

  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及以上的事故,具体救援工作程序如下:略

  第三章保障措施

  3.1应急救援网络

  安技科应掌握分公司范围内运输车辆、驾驶员状况,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网络,以便在需要时能迅速响应。

  应急救援联络电话。运政部门:xx;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

  3.2应急处置工作纪律

  各领导和相关人员在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事件时,必须按规定立即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如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将依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督察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总公司相关制度严肃处理。玩忽职守,造成应急处置工作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4.1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需单独制定重大危险源的专项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首先启动该专项预案,并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4.2本预案若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并作相应修改。

  4.3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由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修订。

  4.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8

  为确保20xx年春运工作顺利开展,防止突发旅客高峰期滞留、交通运输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旅客运输中断、社会公共卫生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等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到有序疏运,真正落实上级所规定的总要求,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总体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运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及督查),副组长(负责旅客高峰处置)、(负责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旅客运输中断处置)、(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成员:xx

  二、组建应急小分队:

  一分队队长:xx

  联系电话:xx

  二分队队长:xx

  联系电话:xx

  同时组建应急信息及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xx

  联系电话:xx

  三、联动单位联系人:

  1、市永生运输公司负责人:xx

  2、市金轮运输公司负责人:xx

  3、市金埠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xx

  四、应急运力

  (一)市永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预备后备运力6台,102座,负责人:xx

  (二)市金轮运输有限公司预备后备运力5辆95座,负责人:xx

  (三)市金埠运输有限公司预备运力2辆38座,负责人:xx

  五、车站高峰疏运及路途分流

  1)车站高峰疏运责任人

  2)路途分流责任人:稽查中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罚。

  六、交通事故及公共卫生防控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防控责任人:xx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责任人:xx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9

  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时对应急物资的运输需要,积极配合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完成应急物资运输任务,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突发社会公共事件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应对、措施果断。

  (二)应急准备

  1、运输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车况良好的在用车辆。

  2、驾驶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3、应急装备:储备必要的手电、手套、防暑防寒用品、一般急救药品、通讯器材等必要的装备设施。

  (三)应急响应

  1、接到政府或交通部门指令立即响应并启动应急预案。

  2、通知有关人员集合,对执行任务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如运送食品、药品等有卫生条件要求的.物品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加足燃油,备足必要的装备物品。

  3、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结,三辆车以上由车队长带队。

  (四)执行指令任务

  1、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与有关人员作好沟通,保持联络畅通,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2、按照指定的地点、路线运送物资,行驶途中保持相应车距,步调一致,防止掉队,杜绝单独行动。

  (五)应急终止:

  完成物资运输任务,按照政府和交通部门的指令终止应急运输。

  (六)总结奖惩:

  对应急运输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完善预案。对参加应急运输任务的人员表现优秀的进行表彰,对推诿、逃避、阻碍、散布消极言论、不服从命令的人员给予相应惩处。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应急运输保障。

  (1)突发事件。包括发生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泥石流、雪灾等)、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2)当所属公路、桥梁、航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3)交通运输部门本身所需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公路交通异常阻断,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等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举行重大活动(国事会议、大型体育运动会、大型展览等)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或超出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应急保障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织机构由市、区(县)二级组成,在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市成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运输的副局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市交通运输局各行业单位主要领导、局属各处室领导为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

  2.2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2)负责启动和终止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响应,统一领导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处置工作,发布调度指挥命令;

  (3)根据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4)抓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5)监督指导各行业部门应急工作运行情况;

  (6)研究决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应急保障车辆提供快速通道。

  市财政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储备、日常运转和应急处理所需必要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保障所辖公路应急车辆的顺利通行。

  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所辖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客运码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通信中心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局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各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设备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职责包括:

  (1)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编制和修订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3)收集、汇总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

  (4)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督促落实应急保障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

  (6)建议健全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

  (7)开展应急保障综合演练和业务培训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当启动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具体职责为:

  (1)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道路运输应急工作的批示,提出应急运输具体措施;

  (2)指导监督应急运输工作,协调解决应急运输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3)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4)掌握应急运输动态状况,及时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调整部署应急运输工作措施;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应急行动的建议;

  (6)完成有关管理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1)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环境染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气象灾害等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分别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公路阻断信息等由交通运输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

  3.1.2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1)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负责与气象、地质、卫生计生、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传输机制;

  (2)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级别。

  3.2预警预防行动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运管机构必须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和管理机制,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值班和应急备勤,建立、培训专(兼)职应急保障力量,配备相关技术装备;对各方面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实,及时确定和发布所辖区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预警级别,领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

  3.3预警支持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以局信息中心为主,建设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各有关单位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建设。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级下达的保障需求,将道路运输保障分为Ⅰ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Ⅱ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Ⅰ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响应。

  4.2分级响应

  4.2.1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需要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指令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区(县)级政府出现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超出区(县)级保障能力,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援助请求时;

  (5)多个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应急响应,可能出现运力紧张时;

  (6)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必要时,向省交通运输厅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4.2.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区(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区(县)级交通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区(县)政府认为需要提供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和结果。必要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信息报告程序

  Ⅰ级响应启动后,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级突发事件处置指挥机构、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交通运输局,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和成员单位。

  5.1.2信息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情况,包括货物种类、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支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支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报告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

  5.2紧急处置

  当启动紧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时,市、区(县)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组织下参与保障活动,做好信息搜集、协调指挥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3指挥和协调

  (1)当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区(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市、区(县)两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信息沟通。

  (2)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现场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保障任务实际,优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关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保障行动。

  5.4新闻报道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由市、区(县)政府或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5.5应急响应终止

  (1)Ⅰ级响应终止程序。当交通运输厅或市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2)Ⅱ级响应终止程序。当市交通运输局或区(县)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按照“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的原则,由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负责补偿;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应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财政税费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2抚恤和补助

  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对因参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残、伤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法律援助;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3总结评估

  由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上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要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级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预案。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通信保障工作。

  7.2应急运输力量的保障

  应急运输力量包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运输力量和国家、政府所属公务运输力量,其他可投入运输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车辆和设备。依托较大规模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运输车队,形成组织严密,指挥灵活,行动迅速,机动性强的应急物资运输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服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的协调、指挥,及时出动车辆参加道路运输应急行动;保持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落实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或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4)对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或不听指挥、临阵逃脱以及破坏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2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动员,自觉行动,高效运转。

  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较大规模的实战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略)

  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交通运输系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条件下的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交通出行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市交通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5)各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及公路沿线群众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设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机构。

  各县交通运输局可参照市交通运输局模式成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2.1指挥部机构及职责

  2.1.1指挥部机构组成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局长担任指挥长,各位副局长为副指挥长,成员由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等组成。成员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

  2.1.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1.2.1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3)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指示;

  (4)检查局属单位、局属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和各县交通运输局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5)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灾情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6)承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路面巡查,统计、报告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交通中断里程及通行情况,保障车辆的安全通行;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紧急抢通或改道的公路、桥梁及时进行安全性评估,负责清除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路面积雪,保障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桥梁的安全通行;负责清除市内通行桥梁的积雪、保障市内淮河公路桥道路通行;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收集汇总需要道路运输保障有关信息;统计、报告全市各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指导相关部门、企业为滞留在汽车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统计、报告下属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为滞留在汽车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加应急协作。

  2.1.3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2.1.3.1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应急办具体职责:

  (1)负责处理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有关信息;

  (3)接收、处理上级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4)负责局应急指挥部与上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市内外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和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工作;

  (5)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日报;

  (6)负责接警值班工作;

  (7)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8)承担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2应急工作组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局应急指挥部即成立应急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4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①负责牵头联络市公安、建设、军分区、武警等单位;

  ②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起草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的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相关文件和信息上传、下达;

  ③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④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⑤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⑥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通小组

  由局公路港航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和除雪铲冰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公路的畅通;

  ②会同公安部门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③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④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小组

  由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②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③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④拟定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总结评估小组

  由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①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②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3现场工作组

  局应急指挥部按照市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要求,或当灾害等级达到Ⅰ、Ⅱ级时,派出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设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职责如下:

  (1)参与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负责跨县区交通应急队伍的调度和现场指挥,并保障作业安全;

  (3)提供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客货运站、港口码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指定专人负责与应急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现场工作组负责人汇报情况;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4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办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2)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各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各县交通运输局结合自身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事件。

  灾区县交通运输局在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运送和灾区道路的铲雪除冰紧急疏通工作;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公路、桥梁、航道、码头、交通枢纽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事故隐患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和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对滞留在辖区内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局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

  非灾区各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随时听从局应急指挥部或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调遣,赶赴灾区参与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本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与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的过渡带,季风显著,四季分明,冬季寒冷,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本市地处淮河流域,境内河流众多,水路运输交通繁忙。蚌埠港是千里淮河第一大港,在水路运输中地位显著。淮河穿城而过,市区内淮河上的公路桥是连接城区两岸交通的重要通道。作为皖北交通枢纽,本市公路交通发达,境内有多条重要国省干道。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河面结冰、港口瘫痪、桥梁、公路路面封冻,船舶、车辆无法通行且易发生公路、水路交通事故,会导致公路、水路交通中断,船舶、车辆、人员、物资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

  3.2重点监测对象

  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本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是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重要信息,局应急办应及时掌握并传递相关信息。

  重要国省干线的路面积雪、结冰情况及车辆通行情况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重点监测。

  蚌埠港、重要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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