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时间:2023-02-03 16:02:27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招生方案合集五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招生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招生方案合集五篇

招生方案 篇1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20xx〕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2.健全和落实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政策的研究、录取方案的确定、考场考点的设置等应听取监察小组的意见。

  3.招生监察小组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简章、确认、收费、试卷保管、考试、录娶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并做好监察记录。

  4.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招生监察小组签署意见的拟录取名单一律不得上报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不得进入录取程序。

  5、积极防范,确保招生平安进行;加强对招生中信访、投诉的的查处。

  6.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监督电话(021-66866920)。

  6.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xx〕4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8.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纪律观念、熟悉工作业务。凡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9.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自主招生重要环节的监察力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监察小组名单

招生方案 篇2

  一、改革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1、进一步拓宽博士招生口径,以统一标准考核学生素质,克服专业间的不平衡问题。金融学院采取多个专业统一考试、统一排名、择优录取方式,经济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等则采取按照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统一进行招生和录取,入学后统一培养,博士生在完成基础课学习并通过综合考试的基础上,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

  2、改进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我校在博士复试过程中引入公开答辩的形式,不再按照报考专业或方向进行分组面试,改由全体博导参加进行集中面试。考生在面试时须综合展示个人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经历,主要成果和研究计划等,并进行个人陈述,再由专家提问,考生回答。这样的面试形式有利于充分考查博士考生的科研素质和思辨能力,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做出更加客观的评价。

  3、继续推进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试点。在总结经济学院、会计学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xx年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统计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的全部专业,以及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学专业加入“申请考核”制招生试点。“申请考核”制不再通过学校组织的统一招生考试选拔博士生,而是由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直接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理论基础、学术兴趣与研究潜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申请考核”制在坚持“三公”原则基础上,更侧重于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全面深入考查,有助于提高选拔有效性,进而提升博士生源质量。

  二、创新博士生培养模式

  1、构建交叉性学科平台,大力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探索通过学科交叉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作为我校独立招生的学科交叉平台之一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通过金融学、经济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融合,导师团队联合指导,实验室“跨学科”人才培养的新路径,培养符合行业、国家发展需求的具有金融、信息交叉领域背景的复合型高端人才;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则对接“20xx”协同创新平台,探索研究生招生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具有贸易、金融、法律复合知识结构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适应中国自由贸易园(港)区的建立、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中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建立,以及培育、参与、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秩序的形成。

  2、探索专业博士学位培养模式,开展类DBA(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研究生培养试点。以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招生方式,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招收博士研究生,以类DBA的模式进行非全日制培养,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端专业人士,探索我校专业博士学位培养,促进学校商学教育发展,确保我校商学教育的独特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3、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准,进一步优化博士生课程设置,完善博士生教学计划。例如在博士生的教学计划中,增加由海外特聘教授主讲的课程;组织博士论坛、学术研讨小组会(seminar)等,为博士生提供交流研究成果的平台;借鉴国外商学院DBA培养模式,打造全新的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博士层次开展现代高级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4、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为依托,扩大联合培养博士生规模,积极推进国家公派和校派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加大信息沟通和披露力度,为有出国深造意向的学生建立重点培养人员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信息推广和技能培训讲座。同时根据校国际化发展战略要求,我校还推行了校派博士生联合培养倍增计划,大幅提高校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助力度。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和校派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不仅有效的提升了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也对扩大我校的海外影响,提升我校的国际声誉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博士生科研指导与质量监控制度

  1、加强对博士生论文的指导力量。如建立学位论文指导委员会制度,每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都能得到一个由2-3人组成的委员会的指导,委员会中除博士生导师外,还包括学院专职或兼职博士生导师(含具有海外高校终身教职的特聘教授)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此外还建立了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指导和动态调节机制,根据导师科研项目的.在研情况和指导论文的抽检结果,对博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节。

  2、改革完善对博士生的科研考核与质量监控。我校逐步改革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弱化论文数量的要求,并对博士生发表高质量的论文给予科研奖励。培养学院还采用博士生见面会、每周系列讲座、博士生中期答辩、年度总结报告等制度,对博士生培养质量进行有效监控。

  四、完善博士生奖助体系与激励机制

  1、以研究生收费改革为契机,推进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按照教育部、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文件和通知的要求,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对研究生实施收费改革。在此基础上,我校进一步统筹和优化配置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激发学校、学院、学科的内在积极性,构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和培养环境三者和谐发展、协同创新的制度结构。目前我校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可享受每年不低于1.4万元的学业奖学金。此外我校还构建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导师资助、助研、助教和助管制度、专项计划培养研究生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渠道的资助保障体系,力求提高博士生待遇,激励博士生学习和科研创新的热情。

  2、采取多种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博士人才培养质量的激励机制。我校通过对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和参加高水平会议提供奖励和资助、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等多种措施激励和引导博士生进行高水平学术研究,鼓励博士生多出成果。

  3、建立并完善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的导师责任制与资助制。建立导师组制度,由博导、正、副教授及海外特聘教授等至少三人组成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博士生,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并且通过导师资助博士研究生制度,提高对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发挥研究课题在博士人才培养上的作用,激发导师和博士生的积极性,促进博士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伴随改革的推进,我校博士生源和培养质量都在不断提高,改革收获初步成效。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第一批资助的博士生中就有2人的博士学位论文分别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多名资助对象有高水平论文发表。其中我校产业经济学专业郑若谷博士的学位论文《国际外包承接与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指导教师干春晖教授)获得教育部评选的20xx年度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殊荣,成为当年度经济学门类入选的两篇论文之一。

招生方案 篇3

  华东理工大学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56所学校并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华东理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相配套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招改革,扩大招生自主权”的精神,20xx年我校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选拔的工作。为了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积极探索招生改革的新路子,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进入华东理工大学深造,录取和选择专业时不以高考成绩作为唯一标准。

  二、自主招生选拔计划数

  自主招生选拔计划数为220名(理科),宁缺勿滥。

  三、自主招生选拔申请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国,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考生可由所在中学向我校推荐,也可向我校自荐(其学习成绩、获奖奖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方为有效)。

  1.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中学就读,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年级排名前10%;就读于区县重点中学,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年级排名前5%的考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赛区单科(数学、物理、化学)二等奖以上。

  3.获20xx年上海市“东华-上海化工区杯”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重大奖项或在国际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5.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的'考生。

  6.获省(自治区、直辖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

  四、操作程序

  1.网上报名:登陆我校招生主页(http://zsb.ecust.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确认并提交后请打印“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申请表”。

  2.书面材料邮寄(请将以下材料经中学校长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申请表”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学校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文化测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文化测试。

  1)上海、江苏、广东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或数学、英语、化学;

  2)其它省市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上海、江苏、广东考生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00元,其它省市考生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20元(测试报到时交纳)。

  5.根据考生文化测试的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经学校专家考核小组审核,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名单。

  6.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并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备案。

  五、录取办法

  1.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必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

  2.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档线以内者,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不包含中外合作专业)。

  3.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不含100%)调档线以下、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线以上者,只要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

  六、监督与实施

  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招生方案 篇4

  江南大学20xx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工作。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考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xx年在下列省(市)实行自主招生: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江西、北京、上海、陕西。

  二、招生对象

  20xx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其它国际竞赛奖、全国竞赛奖、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由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认可者。

  3、获得《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5、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我校20xx年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

  四、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符合第1-3项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向江南大学招办申请,符合第4、5项条件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校长签章)提出申请。

  2、填写《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下载,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

  3、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起、800字以内、本人签名)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二张背面写上姓名,轻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A4复印纸);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

  4、所有材料合订成册。

  申请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24日(以寄件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方案。20xx年11月通过江南大学招生网以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和选拔规则,使中学、考生、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要求和办法。

  2、中学选荐或个人自荐。根据上述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的要求,欢迎中学积极推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考生,同时也欢迎优秀考生踊跃向我校自荐参加选拔。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材料寄给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的字样。

  3、初审申请材料。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以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xx年12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4、自主选拔笔试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自主选拔笔试测试。我校拟在长春、西安、济南、青岛、石家庄、郑州、南昌、绍兴、合肥和无锡市设立10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路程等情况,选择其中任一考点参加笔试。测试时间为20xx年1月7日,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通知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阅。

  5、公布笔试合格者。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审核,于20xx年1月17日公布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于20xx年1月27日―28日,统一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江南大学20xx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参加自主选拔的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和相关测试的综合成绩,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审,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于20xx年3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考生就读中学备案。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表上只能填报江南大学)。

  六、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满足招生对象1、2条并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本科控制线或满足招生对象3、4、5条并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并满足其所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七、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来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

  1、报名截止:20xx年12月24日 2、笔试通知:20xx年12月31日

  3、笔试时间:20xx年1月7日4、成绩查询:20xx年1月17日

  5、冬令营时间:20xx年1月27日―28日6、入选查询:20xx年3月5日

  7、签订协议:20xx年3月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s.sytu.edu.cn或www.jdzsb.net

  咨询电话:0510-85913577、85913572、85913576传真: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22

招生方案 篇5

  根据《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关于印发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严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招生年龄与计划:

  为20xx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xx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区文教体工作局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20xx年秋季招收6个班(本部5个,八甲校区1个),计240名(本部200名,八甲校区40名)适龄儿童。

  三、:户籍

  1.户籍在城沙街道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一村常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户口在城沙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沙街道施教区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居住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新居民子女必须具备以下证件: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持有“e居卡”或凭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

  (3)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一年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5)在开发区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6)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照顾对象:

  区招生文件规定的六类照顾对象,符合照顾对象的并于6月25-27日到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基础教育处(招生办)报名。

  五、报名、注册时间:

  (1)7月3—4日招收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口在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一村的适龄儿童;

  (2)7月6-7日招收第二批对象:①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②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城沙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④父母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7月8日-9日招收第三批对象:居住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六、报名办法:

  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免疫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新居民子女持上述6个证件另带户口本、家长身份证、适龄儿童免疫证来校报名。

  七、招生程序:

  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生,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启动下一批招生程序,额满为止。

  1.施教区是指城沙街道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村(一)。

  2.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户口迁入的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较长的适龄儿童,未录取的由文教体局统筹安排。

  3.第一批招生未满时,启动第二批招生工作,若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时,按照第二批招生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适龄儿童将就读八甲校区。

  4.第三批为本施教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就读学校为八甲校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报名超过计划数,将根据新居民参加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予以录取,未录取的由区文教体工作局统筹安排。

  八、报名地点与招生:城沙一小,

  九、其它注意事项:

  缓入学儿童必须具有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证明中写清楚适龄儿童迟入学原因,并持有区文教体局基础教育处证明,方可入学。

  城沙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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