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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3-02-02 18:20:3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房屋商铺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有关房屋商铺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______________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月租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登记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关房屋商铺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物业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

  2.面积:_______m2。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7年1月2日至28年1月2日止。

  3.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玖仟元正,计9000元,租金每半年结算1次。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个月的前15日内交付给甲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1同交付给甲方。

  4.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5.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6.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实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第3人使用时或第3人互换房屋使用时,或以该房屋使用权与他人合作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仟元,乙方期满后退回。

  7、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归属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动产归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投资,分2种情况确定归属:

  1、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装饰投资应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8、违约责任:任何1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1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1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1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9、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1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1式叁份,甲方2份,乙方1份。

  1—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时间:

有关房屋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______________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月租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登记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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