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02 11:42:0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通用15篇)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工作的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理意外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因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居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減少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各村、各部门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3、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

  二、领导小组

  (一)成立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分管领导)

  成员:镇政府综治办、镇政府行政执法大队、镇政府党政办、镇为民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学飞同志兼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破坏程度,经会议研究可果断決定学校是否停课或调课避灾,灾后复课等指令。以及对道路交通的封路工作进行巡查监管。

  3、根据防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需要,硏究部署并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5、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工作组对灾情进行调查及处理。

  6、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措施。冰雪灾害发生后,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组织强有力量,做好辖区內各级道路的监控和现场管理。由镇派出所、镇综治办组成巡查小组和现场维护调解小组,加强对结冰路段和事故易发点的巡查力度,按照科学管理安全分流,分类指导原则确保交通通行,不出交通安全事故。做好司乘人员不受饿、不受冻和食宿协调处置工作。

  3、加大地方电网的巡查力度。由镇电管站牽头,镇农口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农村电网的巡查,对个别老化的电网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科学合理地拉闸停电,在确保安全运行下,确保生活用电,以免给群众带来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4、为确保通讯畅通和群众正常收看电视节目,各村、居委会负责加强光纤电缆的'巡查,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应急办公室,以便给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抢修。

  5、镇卫生院成立冰雪天气医疗应急队伍,一旦出现灾情,确保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6、冰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上报。

  7、做好避难场所(中心小学)、救灾物资、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社会公众参与时,要对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8、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冰雪灾害评估,并及时上报县级各相部门。

  四、后期处置

  1、镇为民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大冰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

  2、各部门应当督促保险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兑付工作。

  3、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冰雪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4、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地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

  五、应急保障

  1、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财政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用于各村和各部门应急工作需要。

  2、物资保障。镇应储备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必需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帐蓬等设施装备,确保除冰物资储备充足。

  六、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值班制度

  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2

  据省气象预报,受冷空气影响,我省大部份地区将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为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冰雪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县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冰雪天气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社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运管所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公路管理所、养护站、重点办、路政大队、港航所、质监站主要负责人为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公路运输管理所: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要认真排查,严密监控,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公路管理所、养护站、重点办、路政大队:加强全县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港航所:加强恶劣气象条件下水路运输、渡口、渡运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将大风、大雾等情况通知各水运单位和渡口;督促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装卸作业处理,必要时停运、停渡。

  质监站: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建设指挥部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突发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3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应对冬季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的工作部署,扎实抓好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着眼于“防大雪、抗大冻”,坚持“防抗结合、预防为主”和“分级负责、属地负责”的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把做好低温雨雪凝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民生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好,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的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全面落实凝冻天气情况下道路桥梁、人行天桥(人行通道口)、地势较高路段等易凝冻区域及环卫、园林绿化设施的巡查、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除雪除冰应急准备和物资储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减少低温雨雪凝冻天气造成的灾害损失。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8日至20xx年3月31日,当气温达到5℃以下并伴随有雨雪凝冻天气,市政道路、环卫、园林绿化等设施受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影响而可能发生灾害时。

  成立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甘立朝(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吴振(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健(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仕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舒均跃(党组成员、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袁维琴(局办公室负责人)

  陈运斌(城市管理科负责人)

  李亚星(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文杰(市政绿化管理中心负责人)

  王飞林(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人)

  朱明泽(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彭小林(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邹凌云(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负责对全局抗凝冻工作进行领导指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县境内五座大桥保畅工作组

  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建“防灾减灾应急队(除雪抗凝应急抢险队)”对阳朗大桥、马当田大桥、潮水大桥、柿花坪2座大桥发生凝冻应急处置及其他凝冻处置并协助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组长:舒均跃

  副组长:朱明泽、彭小林

  联络员:李廷银

  成员: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二)县城区内保畅工作组

  由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督查落实,侨银公司负责对县城区境内加强巡查,对出现的凝冻及时进行处理。

  组长:徐健

  副组长:王飞林、贺建军

  联络员:

  成员:环卫中心工作员和侨银公司员工

  (三)市政设施保畅工作组

  由市政绿化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督查落实,侨银公司负责对县城区境内市政、绿化设施加强巡查,对出现的凝冻及时进行处理。

  组长:吴振

  副组长:文杰、贺建军

  联络员:杨国恩

  成员:市政绿化管理中心工作员和侨银公司员工

  (四)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组

  负责凝冻天气应急抢险期间宣传报道及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组长:吴振

  副组长:李亚星

  联络员:王碧

  成员:田芳芳、李廷银、龙光环、刘妤妡

  (五)后勤保障工作组

  由局办公室统筹落实应急物资的'准备,应急期间的生活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吴振

  副组长:袁维琴

  联络员:聂群芳

  成员:李新、马万芳、付正康、代青青、雷林

  三、应急机制

  (一)应急准备

  应急准备应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车辆、设备等准备,低温雨雪天气到来前必须完成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来临时,应急队伍拉得出,应急设备用得了、应急物资供得上。

  应急抢险队提前做好工业融雪盐、防滑链、安全锥、铁铲等抗凝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抗凝冻物资充足,并按相关要求加强物资管理。

  (二)应急(预警机制)启动

  1.启动前准备

  当气温处于0~5℃(含0℃)之间,带有零星雨夹雪的凝冻天气的一般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时,各应急抢险队做好预警机制启动前准备工作,确保应急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警机制。

  2.应急启动

  当气温达到0℃以下,带有冻雨、降雪的凝冻天气的严重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时,应急抢险队应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警机制。

  (三)应急处置

  1.应急抢险队应加强责任区域内道路巡查工作,特别是桥梁、隧道口等重点易凝冻路段的巡查工作,当出现一般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时,应在夜间安排不少于2次的设施巡查,分别在午夜前后安排各一次;当出现严重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三段式”工作法进行处置,即夜间7时对重点易凝冻路段进行预防性撒布融雪盐,午夜0时进行融雪式撒布融雪盐,次日凌晨5时进行融冰式撒布融雪盐。

  2.冰雪融化阶段,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桥下空间、架空线路、路灯灯罩、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巡查,及时清除悬挂冰棱,加强易倾倒树木、易折断掉落树枝等排查,及时清除雪后垃圾,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当灾情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小组请求支援。

  4.抢险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应加强自身安全管理,避免出现因抢险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四)应急解除

  1.当低温雨雪凝冻灾情得到有效控制,险情基本排除,道路交通恢复正常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结束现场处置阶段性抢险工作。

  2.阶段性抢险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及时对抢险物资进行清点、登记,安排专人统一管理。

  3.全部抢险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进行灾情调查、评估、统计、核实和报送。

  四、工作要求

  1.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除雪抗凝应急抢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架构,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抓好抗凝保畅工作。

  2.以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为重点,确保人民群众的正常出行。全力加强巡查,针对巡查出的薄弱地段,要加强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知交警部门设立警示标识,增派专人疏导交通,提醒过往车辆慢行。

  3.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责任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日常对接,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除雪抗凝应急抢险队伍成员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雨雪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各抢险应急队伍应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接受抗凝抢险指令,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信息沟通、信息研判等机制,及时汇总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要做好应急突发性情况预判工作,要及时上报重大事项。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昭潭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工作,保证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处置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全镇各部门、村委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

  3、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

  (四)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指受寒潮、低温、冰雹、霜冰等天气而造成的大范围降水、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昭潭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党委班子成员和镇各成员单位组成,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下设九个工作组。

  1、交通道路保障组

  组长:张选凯

  成员:公路站、供电所、各村支书。

  2、安全保障组

  组长:唐国培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综治办、各村支书、自愿服务队。

  3、市场保供组

  组长:汪清秀

  成员:市场监管所。

  4、应急处置组

  组长:章志祥

  成员:应急办、供电所、蓝天救援队,各村支书。

  5、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吴田君

  成员:党政办。

  6、宣传报道组

  组长:任嘉玲

  成员:宣传专干、各村支书。

  7、核灾报灾组

  组长:郎平

  成员:民政所、各村支书。

  8、医疗保障组

  组长:汪清秀

  成员:昭潭镇医院、各村卫生室。

  9、督查核查组

  组长:胡润生

  成员:镇纪委。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订灾害应急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成员单位职责

  (1)应急办:为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和评估工作;及时通知调动镇应急综合队员集结,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党政办:负责后勤物资保障,协调相关视频会议调度。

  (3)气象站、林业站、国土所:负责灾害天气的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农业生产、森林火险、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及灾后相关项目的实施。

  (4)交警队:负责组织做好镇域范围内人员、车辆道路交通疏导,及时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等突发情况。

  (5)派出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镇纪委:负责受灾期间纪检监察工作。

  (7)市场监管所:负责受灾期间市场物价稳控和打击囤积生活物资等管理工作。

  (8)公路站:负责保障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救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9)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因灾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10)供电所: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电设施,保证救灾工作的通电线路畅通。

  (11)民政所:负责组织灾情的摸底、调查、核查、统计上报工作。

  (12)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摸排、汇总、分析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排查及调处工作;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13)宣传办:负责对灾情期间工作、优秀典型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14)蓝天救援队、自愿服务队:组建团委和妇联两只自愿服务队与蓝天救援队,负责在应急期间24小时待命,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在第一时间集合应战。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应急指挥场所

  指挥部设在应急办,指挥全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

  (二)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1、气象站管理本镇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承担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任务。

  2、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知情部门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三)预防预警行动

  1、气象站根据收到的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镇气象灾害综合应急办。

  2、镇气象灾害应急办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并向上级气象灾害综合应急指挥部报告。

  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4、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5、镇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四)预警支持系统

  1、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3、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5、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当省、市、县发布各级响应时:

  Ⅲ级响应时,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Ⅲ级响应,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部门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Ⅱ级响应时,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Ⅱ级响应,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部门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Ⅰ级响应时,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Ⅰ级响应,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二)应急处置

  各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启动预警后,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群众发布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各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按照县、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1、镇政府和各村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政府各部门和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立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加大对灾区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

  2、卫生院应派遣医疗人员抢救伤员,并对辖区内流行病、常见病进行防治。

  3、镇应急办指挥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三)信息共享和处理

  1、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管理,实现共享。

  2、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通信方式

  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上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报告。

  五、后期处置

  1、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卫生院应当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3、镇民政所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六、应急保障

  1、指挥系统保障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应当配备无线通信系统等方式实现灾害现场指挥。

  2、资金保障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3、装备保障加强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资(工业盐等)、器材(吹雪机等)、工具(汽车防滑链等)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相关物资调配统一由镇长统筹安排调度。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八、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镇政府应急办组织进行修订和完善。

  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镇应急办印发,镇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提高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涡阳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县发生的,对我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县政府决定成立涡阳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办相关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武警涡阳中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武警涡阳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涡阳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的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县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救灾装备。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县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县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全县石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落实县级应急消杀类药品储备。

  (4)县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损毁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县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县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县属企业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地震局):指导危房加固和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物资,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11)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指导协调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县乡道路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5)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公共场馆、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16)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抢修供水、供气等受损市政设施;协调局属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

  (19)武警涡阳中队:在收到县级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0)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1)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2)涡阳火车站: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23)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和维护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

  (24)县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应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警涡阳中队、涡阳火车站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燃气等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涡阳火车站、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

  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

  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底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2Ⅱ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4.1.3Ⅲ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5天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4Ⅳ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3天低于0℃,可能对交通或农业有影响。

  4.2预警发布

  县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各有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传递机制,形成县-镇-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县级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县发改、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文旅、气象、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县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2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2万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市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领导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8)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部队有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申请,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组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协调有关救灾装备调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水利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组织指导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县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

  (9)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县应急局、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县应急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县应急指挥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县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8000人以上、12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县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部队有关部门根据本地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本地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4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3.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镇、街道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乡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镇、街道可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以上,5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4.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县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他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积极争取资金,并及时下拨。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经信、发改、供电、卫健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商务、农业农村、发改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上级预案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为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长沙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长沙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沙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送审稿)》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及本镇相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本镇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统筹,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落脚点。

  (2)紧抓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

  (3)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了低温雨雪冰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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