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22 17:20:3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生活饮用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9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活饮用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活饮用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9篇)

生活饮用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政府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怀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怀化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3.1固定环境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及周边的工业企业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3.2陆域流动环境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及周边的公路运输车辆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事件。

  1.3.3非点源环境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及周边的农业面源、居民生活污染源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暴雨冲刷造成水质污染的事件;污水短期内集中排放造成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连接水体水质污染的事件。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Ι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Ι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大水污染事件:

  ①发生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含100人)以上的;②因水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活动的;③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的;④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生产、生活供水的`;⑤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污染水体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2)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

  ①发生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的;②因水污染事件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③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的;④因水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或3类危险放射源失控造成的污染事故。

  (3)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

  ①发生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的;②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③因水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4)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①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人员中毒(重伤)的;②乡镇饮用水源取水中断的。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先,坚持科学处置,坚持依法管理,坚持依靠科技优先,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本县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参与处置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置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县应急指挥部

  成立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国网新晃县供电公司、怀化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新晃分公司、中国移动新晃分公司、中国联通新晃分公司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职责主要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配合上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及时制定处置方案,研究处理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重大事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工作;

  (5)负责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

  2.2应急处置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县环境应急指挥部下面分成10个工作组,即专家咨询组、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治安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协调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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