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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工作的应急预案(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春运工作的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春运工作的应急预案1
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境外疫情仍在肆虐蔓延,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为科学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镇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国家、省、市、县春运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博罗县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切实提升宣传引导效能、安全保障能力、交通保畅能力和综合服务质量,确保春运准备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即将到来的春节,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给春运组织和疫情防控带来双重的压力和挑战。全镇上下要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时刻绷紧防控之弦,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着力打造“健康、平安、和谐、温馨、绿色”春运总目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春运期间安全工作和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并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二是周密组织,认真安排部署。本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泰美镇春运安全工作和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并落实具体任务,将春运安全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落实措施,强化部门联动。疫情防控和春运安全工作,是当前重要的中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和春运安全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根据国家、省、市、县春运工作会议精神,我镇特成立泰美镇2021年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镇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成员如下:
组长:赵谊莉(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新辉(镇委副书记)
刘元轩(镇委副书记)
喻滔(镇委委员、副镇长)
陈功儒(镇委委员)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疫情防控办、泰美派出所、泰美交警中队、泰美专职消防队、镇安监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泰美交管所、泰美道班、镇经济办、镇宣传旅游办、镇团委、镇妇联、镇应急办、泰美镇卫生院、泰新市政服务公司,各村(居)委会。
镇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三个工作小组。其中: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黄新辉同志兼任。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上传下达,加强对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的组织和协调,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密切关注春运和疫情动态,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设立三个职能工作小组,分别为:
(一)交通秩序和安全维护小组。由泰美交警中队、泰美派出所、泰美专职消防队、泰美镇卫生院组成,泰美交警中队林建华同志为组长,负责该小组的指挥调度。
(二)安全督查和交通隐患排查小组。由镇安监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泰美交管所、泰美道班、泰新市政服务公司组成,镇安监所黄麒蔚同志为组长,负责该小组的指挥调度。
(三)工作协调和服务小组。由镇党政办、镇疫情防控办、镇应急办、镇经济办、镇宣传旅游办、团镇委、镇妇联组成,镇党政办林伟军同志为组长,负责该小组的指挥调度。
四、加强协调,各尽其职
春运工作是我镇岁末年初的重点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与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十分重大。加之今年受疫情影响,可变因素多,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春运各项工作任务,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交通秩序和安全维护小组
负责疏导主要路段的交通及维护交通秩序,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交通事故等应急事件。其中各单位主要职责为:
泰美交警中队:制作宣传横幅在辖区的主要路口悬挂,广泛宣传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对交通拥堵重点路段红绿灯路口和高速路出口派驻充足人员现场指挥交通;对交通事故和突发交通安全事件及时处理,同时协调有关单位配合应急处置工作;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
泰美派出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春运安全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工作,密切与地方公安、综治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细化完善各项应急工作预案,确保辖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同时,要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保障各项安防措施落实到位。
泰美专职消防队:做好节日期间消防检查和应急准备,与交警和派出所协同处理应急事件。
泰美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要发挥好哨点作用,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迅速安排到县级医疗机构或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排查。同时,医务人员和救护车24小时保持值守,配合交警快速抢救、收治交通事故伤患。做好春运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制定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安全督查和交通隐患排查小组
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春运安全大检查,排查春运安全隐患,加强公路巡查养护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对因不能在春运前完工而影响春运的施工路段,要监督其施工方停止施工,及时清理路障。加大对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检测维护力度,杜绝相关设施不完善引发安全事故。其中各单位主要职责为:
镇安监所: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全镇在建工地、加油站、敬老院等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压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检查督查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措施和消除隐患,抓好安全教育和检查等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和动态监管,协调处理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的市场管理及排查工作。同时整治占道施工和占道经营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泰美交管所、泰美道班:组织劝导员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疫情防控宣传,重点加大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整治,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治,切实消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发现路障要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夏青渡口的管理,尤其是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泰新市政服务公司: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好市政道路安全设施的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改。
(三)工作协调和服务小组
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和春运服务工作;落实各小组后勤保障工作。其中各单位主要职责为:
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疫情防控办:做好全镇春运安全工作和疫情防控的协调,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应急办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做好物资人员筹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及时向镇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县春运办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镇经济办:协助做好企业的安全教育和提供力所能及的春运服务;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各企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和疫情防控措施。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形成猛然的返乡客流;协助预防和查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确保工人足额领取工资;配合客运部门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
镇宣传旅游办:定制春节和疫情防控横幅、标语,组织各单位在春节前悬挂张贴,营造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良好的氛围。充分运用互联网、广播、电子屏、广告牌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防疫知识,引导群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防护措施不放松,节假日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串门、聚餐,不吃生冷食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告诫群众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地区。
团镇委、镇妇联: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服务队、党员志愿者、一心公益等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制定服务方案,开展专业医护、便民服务、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培训,安排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
各村(居):要坚持“网格化管理”的原则,做好重点人员的摸底管理,做好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的返乡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做好信息登记和返乡14天内日常的健康监测,倡导村民践行不办大酒席,减少聚集、聚会,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加强交通安全劝导工作,组织劝导员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病毒疫情防控宣传。积极做好与镇春运安全领导小组的衔接工作,共同保障春运正常有序。
(四)加强应急处置
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指挥机制,确保及时有效调动防疫资源和部署防控工作。制定春运应急保障预案,包括各种运输方式的运力保障和联动、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旅客安置疏散、终点交通枢纽和区域安保、各类应急物资储备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应急保障等内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相关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相关人员第一事件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不利影响。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并按县级业务部门的指导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安全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指挥工作机制正常快速高效运转。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突发疫情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快速高效处置,严格信息报送纪律。
春运工作的应急预案2
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20xx年春运期间通过交通传播扩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人员和物资及时运达,保障道路运输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扩散,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预案规定,统一指挥,通力协作,采取必要措施,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成立博白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行业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道路旅客运输组、道路货物运输组、城市客运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各组要根据相应职责负责落实、协调、督促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各部门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各部门负责抓好本辖区防控工作的落实。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安全股牵头。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报送疫情防控工作动态信息,节假日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报送。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负责与县交通运输局和博白县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部门联络;根据上级指示,协调、组织并指导道路运输行业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
(二)道路旅客运输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客运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辖区道路客运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严格落实旅客实名管理制度。配齐体温检查设备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护设备,设立临时体温检查点,按上级部署对进出客运站的旅客测量体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设立留观室,对体温处于发热状态的旅客,送至留观室,移交卫生部门做进一步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疑似病例同程车辆人员的排查和登记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运输车辆的“消毒”和“通风”等防控措施。指导客运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疫情人员转运等保障工作。
1.坚决防止外溢,进一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管控。原则上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班线发班;对途经以上地区的客运班线,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以上地区上下客;要严格省际、市际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以上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有关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并为相关旅客做好免费退票服务(同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同办理)。
2.严格执行“五不进站、九不出站”及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经营者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督促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五不进站、九不出站”,在“三不进站”基础上增加“不配合测体温的司乘人员和乘客禁止进站、不佩戴口罩的司乘人员和乘客禁止进站”;在“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未经消毒的车辆不出站、有未佩戴口罩司乘人员和乘客的车辆不出站、无乘客信息登记表车辆不出站”。
督促各客运企业、客运站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工作,制订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和实名制售票、检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严格要求站务人员认真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售票(含自助售票设备、网络售票平台)时要将乘客的真实身份信息录入到售票系统。旅客乘车前要出示有效实名制车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站检票人员进行身份实名查验工作,对拒绝查验或人、票、证不一致的旅客,不允许进站乘车。
(1)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严格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客运站在车辆出站前,整理好该班次乘客的信息,形成《乘客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起讫站点各1份,随车1份,驻站医院1份。
(2)包车客运备案严格实名制管理制度。
(3)所有道路客运车辆须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推广的“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在该系统以单辆客车为单位下载注册“出”“入”两个二维码,要求通过扫码分别记录乘客上下车信息。
(4)要求客运企业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并签订《博白县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司乘人员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承诺书》,明确从业人员的职责,严格行车途中上下客实名制登记、测温、消毒等制度落实。
3.严防懈怠麻痹,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要求,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旅客测温、实名制管理、佩戴口罩、发热人员移交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要组织开展运输服务疫情防控检查,及时查摆防控漏洞,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落实。
(三)道路货物运输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货运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配齐体温检查设备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护设备,指导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运输车辆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等防控措施。指导货运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疫情人员转运等保障工作。各货运企业、行业管理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和督查过程中要加强自身防护措施。
1.做好冷链物流运输情况的摸排工作。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冷链运输企业(场站)、运输车辆(包括个体车辆)、驾驶员(含从业人员)、日常消毒等情况进行彻底全面的摸排,对排查出来的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经营者)、场站及车辆、驾驶员(从业人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根据动态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并报送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以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小组、卫生健康委。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汇总各部门各企业台账资料后,形成全县冷链物流运输行业相关台账,并根据动态情况及时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及相关部门。
2.全面做好冷链运输从业人员防护、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工作。一是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经营者)加强新冠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45号)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用品和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严格做好消毒防护工作,防止感染风险。二是督查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者)按照上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把检测情况登记造册。三是督促辖区冷链物流运输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并定期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人员的名单报送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由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及相关部门。
3.严格冷链运输车辆、场站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冷链运输渠道传播。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冷链运输企业(经营者)建立冷链货物运输车辆、场站运输装备消毒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消毒情况如实进行记录,形成台账。凡从事冷链物流运输车辆,在每次重新装载货物前、后均要对厢体内外部进行重新消毒。
4.严格执行进口食品的查验和报告制度。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冷链物流企业按照《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等要求,加强车辆消毒和一线人员安全防护,落实信息登记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样本采集、核酸检测、通关查验、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从事冷链运输的从业人员一经发现运输食品为进口或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需立即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报告所在辖区交通运输局或道路发展中心。
(四)城市客运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城市客运股、驾培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公共汽车、出租车企业做好办公场所、车辆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车辆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等防控措施。加强对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的监管,禁止出租汽车跨地域经营,特别是严禁跨中高风险地区运营。督促指导出租汽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和督查过程中要加强自身防护措施。
(五)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熊祖军副主任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股负责具体落实。负责综合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预案;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资料台账。
(六)后勤保障组:组长由熊祖军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朱剑东办公室主任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具体落实,负责疫情发生期间的后勤、经费保障、口罩和消毒水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工作。
请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xx年1月15日上午10点前上报一名负责具体工作联系人至局道路运输行业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邮箱(bbjt8222331@163.com)。
(七)综合执法组:组长由李浩副大队长担任,统筹大队各中队各科室具体负责落实,指导执法大队开展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执法工作。
1.做好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严查客运车辆站外上客、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线路进行运营,落实客车实名制乘车制度、包车业务的备案手续及包车客运实名制情况,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各类违章行为。
2.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不得”管理要求,提供“三证明一报告”(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手续不齐全的车辆按要求移交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置。
3.加强“三非人员”排查工作。根据博白各方向车辆流通特点,采取定点查处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东兴、钦州、防城港、贵港、南宁往玉林方向行驶的车辆和人员,加强对路面行驶客运车辆的监督检查;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严格落实三非人员查缉工作及做好博白高速服务区检查站和博白高速路口检查站的督导检查工作。
4.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输经营行为,检查出租汽车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杜绝“三非”人员的运输。
5.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国省干线公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的流动执法检查。必要时,根据政府防控指挥部的指令设立临时联防联控交通检查站。
三、应急保障运力
(一)县本级(城区)客运车辆3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1)。
(二)县本级(城区)货运车辆25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2)。
(三)县本级(城区)冷链车辆1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3)。
(四)县本级(城区)公共汽车5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4)。
(五)县本级(城区)出租车辆5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5)。
以上城区应急运输车辆由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并报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稽科备案。
四、应急保障启动
应急保障运力要时刻做好应急准备,接到市、县交通运输局的应急命令后,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执行任务,应急运力储备纳入全市统一调度。
五、应急报告
(一)报告流程
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市卫生健康委部署及本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如发现疑似疫情,及时采取隔离等措施,并报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及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疫情及时有效处置。
(二)报告内容
1.客运站。发现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站场名称及地点;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基本情况、出发地和到达地;与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运输车辆。发现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车牌号、发车时间、运行线路;车内旅客及工作人员人数和基本情况、货物品名,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各下属单位要及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联防联控专项值班制度,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督促各客运站、运输企业将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人员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防控人员的联络方式印制成册,发放到个人手中。
六、疫情响应
(一)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响应
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应急响应级别,作出相应应急响应,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二)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按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终止。
七、疫情处置
严格按照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预防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有关部门、单位应对负有处置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应急准备
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并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各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共同做好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物资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做好物资储备。
(三)资金保障。各部门要积极向上级反映实际情况,争取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遇特别重大疫情时要主动配合好部门购买所需物资。
(四)人员保障。各部门要保证各自职责内的人员到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信息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按职责分工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疫情信息和本行业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联系人:刘春梅、朱剑东,联系电话:XXX,邮箱:XXX@163.com。
春运工作的应急预案3
为积极应对并及时妥善处置春运、双节重点时段期间突发事件,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营造安全平稳、有序畅通的春运交通运输环境,确保春运工作高效进行运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春运工作实际,针对春运、双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现制订完善春运、双节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预案启动
春运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安全优质、平稳有序、客货兼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保障救援,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提高应急能力;积极应对春运、双节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客流高峰、运力不足导致旅客大量滞留或是遇有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共事件和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公路桥涵、路面塌方阻塞公路等紧急情况发生,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及时处置春运、双节期间突发事件,我局成立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及指挥领导组织;负责春运、双节期间全县范围内道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工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略
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管理职能,分别成立相应的春运及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保障指挥机构,建立春运领导组织,完善春运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主要工作职责是:局春运办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工作;局属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本单位的春运应急实施方案;局春运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健全、完善工作,指挥、协调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
1、局春运办: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检查系统各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负责春运、双节期间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保障工作的协调联络及善后处理工作。
2、运管局:加强客运场站及客、货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及时掌握客运站场客流动态并向局春运办报告;负责准备、协调应急运力;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运力,疏导客运站场的滞留旅客;确定更改临时客运线路;指挥现场交通,维护现场秩序。
3、农村所:负责春运、双节期间县乡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后的抢险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机械准备,清除现场路障,确保公路畅通;组织应急抢险、抢修队伍(人员名单报局春运工作应急响应、救援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具体应急响应、救援保障工作。
4、执法所:负责县境内公路的路政巡查以及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打击非法营运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排查县境内路面、桥涵、边坡、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以报告形式向局安监股、公路局、农村所反馈,以便及时排除险情、整改到位;如遇恶劣自然灾害天气情况下,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搞好公路保通。
5、客运企业(光山客运公司、汽运总公司、万佳公司、佳业公司)负责春运突发事件中客运应急车辆的调集,组织好运力,疏散现场人员;在遇恶劣天气(雨雪冰冻)情况时,做好关闭车站及旅客的.疏导工作,并配合运管局、执法所加强对站外营运客车的安全监管。
6、海事处:加强春运期间我县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三关一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相关乡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渡口、渡船违法、非法经营行为,做好内河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船只保障工作。
三、应急队伍及运力保障
应急响应保障队伍由局属各单位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各单位、部门履行职责自行管理,突发事件后应急响应、保障由局春运办统一指挥调度;应急运力由各运输企业准备应急车辆,随时备用,建立应急快速反应保障机制。为保证应急旅客分流和应急物资运输及时到位,按照应急运力配备的要求,光山客运公司负责调配客车10辆;汽运总公司负责调配客车6辆作为应急保障车队,做好随时保障出车的准备工作;农村公路管理所准备装载机2台,应急物资运输双排座货车3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养护工人30名,参加春运应急响应公路抢险突击队;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尽快抢通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保障方案,及时有效保障客货运输车辆能够通行;运管局、执法所组织交通执法人员40名,应急保障工作执法车5台,参与突发事件后应急运力的疏导、客运保障和秩序维护;海事处与相关单位部门联系确定应急保障船只,在春运、双节期间做好应急准备;出租车公司选调20台车况性能良好的出租车,作为及时补充保障运力。
四、应急措施
1、当因恶劣天气影响或者其它突发事件而导致旅客大量滞留,主要客运站正常秩序出现混乱,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客运站工作秩序情况下,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客运车站立即停止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局春运办通过县春运办向县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武警执勤人员,维护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
---运管局负责调配道路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客运站旅客滞留情况决定,运管局、执法所负责维护客运秩序。
2、受自然灾害、雨雪冰冻天气等造成县乡道路无法通车和公路桥梁突发状况,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情况下,局春运办应迅速向社会公告并向各运输企业、个体运输业户、汽车客运站发出紧急通知,密切注意公路路况,情况严重时,汽车客运站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避免旅客滞留;公路管理和养护部门迅速组织抢修保障应急队伍和工程机械对县境内中断道路桥梁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和保障交通畅通。
---光山县公路局负责辖区内国省道公路畅通;
---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畅通;
3、当客运站出现突发事件时,采取以下应急工作措施:
---发生爆炸突发事件时。客运站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同时立即向局春运办和县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武警、卫生等部门做好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的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出行。
---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如道路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立即向局春运办和县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发生火灾突发事故。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第一时间组织消防器材灭火,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减少财产物资损失,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和局春运办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立即向县卫生部门和局春运办报告;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报告县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当出现不法分子进行打砸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有效制止,积极配合公安干警将不法分子控制并迅速带离现场;各客运站场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相关证据。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各运输企业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突发事件接警5分钟内启动本单位先期处置预案机制,并报相关单位部门参与处理;1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交通运输旅客事故事件,应在事发接警后15分钟内分别向局春运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同时向县政府报告;局春运办在接报后,初步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交通运输旅客事故事件,要在30分钟内快速做出综合分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相关单位,并立即组织专项人员前往事发现场;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启动后,专项应急机构或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处置工作的应急响应、保障救援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应急结束处置工作完毕后,局春运办或突发事件现场主管单位应及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2)突发事件发生的现场管理人员、交通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内维护现场秩序,录取音像资料,为事后处置提供相关依据。
(3)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县春运办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结束应急状态;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结束应急的公告。
(4)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局春运办与相关运输企业协调负责做好善后工作。局春运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运输企业负责做好调查和总结,事后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救援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局春运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由局春运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再向县政府报告。
参与应急响应、救援保障工作的单位和运输企业应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局春运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预案外出现的突发事件,各相关单位在现场、环境客观条件不足以应对处置时,要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由局春运办及时报告县春运办协调进行紧急处置;相邻县、市发生突发事件,需要支援和应急响应时,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相关应急方案执行。
春运工作的应急预案4
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春运即将开始,人员集中流动性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指导各地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和错峰控流相关工作,降低因春运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减少人员集中流动,实施错峰避峰出行
(一)组织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鼓励引导务工人员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前摸排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加强工作衔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完善输出地输入地衔接,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到达交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安徽、广东、四川等主要劳务输入输出省份要建立务工人员返乡返岗运输需求报告制度。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务工人员健康监测,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运输需求和运输能力,加强运力供给,并做好城市和农村两端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对起迄地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返乡返岗需求,通过开行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方式组织“点到点”有序运输。各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包车交通秩序管理和服务。其中跨省运输由春运工作专班根据需要,组织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河南、安徽等主要劳务输入输出省份进行会商调度。
(二)组织高校学生避峰放假开学。教育部门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教学计划,优化调整高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节后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时段,确需春运期间开学的,要避开春运返程高峰,即2月14日(正月初三)至22日(正月十一)、2月27日(正月十六)至28日(正月十七)。全面掌握属地高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提前摸排学生离校返校运输需求。对北京、上海、江苏、河南、山东、广东、湖北等高校比较集中的省市,实行学生高校返校运输需求周报制度。对在春运期间有集中离校返校运输需求的.,教育部门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开行学生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
(三)实行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A级景区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文化和旅游部门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动态掌握属地A级景区预约游览人数等信息,形成日报,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日报信息及时调整运力安排和线路,确保运游衔接顺畅,减少聚集。
(四)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宣传企业优化调整休工开工计划、出台的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政策措施及好的做法。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旅游安全提示,提醒、劝导内地居民取消出境旅游。引导公众避峰错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特别是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在途风险
(一)减少交通运输站场人员聚集。各地要督促指导客运经营企业积极推广联网售票服务,引导旅客采用线上办理方式,减少排队购票人数,避免区域人员聚集。客运场站要及时增加进站通道、安检通道,加快推动“健康码”全国通用。鼓励采用人脸识别、刷证核验等非接触方式进站。强化客运站内客流疏导组织,增加岗位服务人员,有序疏导乘客分散候车(机)和排队登车(机),加强乘客提示,落实戴口罩、“一米线”等要求。强化运力供给,具备条件的,应在售票、值机等环节安排座次时考虑乘客分散就坐。春运一线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规范流程操作。
(二)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载客率。区分高、中、低风险地区,严格控制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载客率。旅客列车、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客运船舶、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按规定在车厢(客舱)指定位置按照要求设置隔离区。严格落实消毒通风要求,特别是对公共部位等进行预防性消毒,确保实施频次和效果。
(三)加强在途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地区间的信息共享。严格落实旅客全程戴口罩。发现体温≥37.3℃的旅客,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及时移交地方政府防控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排查跟踪监测工作。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司乘人员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送至车厢(客舱)隔离区进行隔离,并以最快方式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移交地方政府防控部门,督促有关运营企业立即在交通运输工具上采取隔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对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以及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将其实名购票或调查登记信息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铁路集团要制定印发各方式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指南。
三、制定疫情分类应对预案,及时启动响应
(一)优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春运疫情防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春运健康平稳有序进行。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联络,根据《2021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分类应对工作预案要点》,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围绕运输组织、安全应急、运输服务、客流研判、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二)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要根据突发疫情不同规模等级,切实加强应急运力、保障队伍和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运力和保障队伍安全可靠,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正常运转。对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方面,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和保障队伍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调度有力、信息准确、处置得当。
四、坚持“人物同防”,防止境外输入
(一)严格贯彻冷链物流领域防控。各地要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细化防控举措,规范货物装卸、转运、拆解、消杀等操作流程,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海关通关单证查验、信息登记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规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同时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的国内段运输载运工具,以及箱体内壁消毒工作。春运期间,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应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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