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时间:2023-07-20 16:50:19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通用15篇)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1

  近年来,全国及我市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为深刻汲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频繁发生,按照6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全国吸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视频会议精神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警示函》(辽安委办〔20xx〕30号)以及7月8日《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警示函》的要求,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第59号令)、《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xx)、《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xx)等规章和标准规范,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辨识有限空间基本情况,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使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和企业实现有限空间筛查确认及登记建档率100%;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率100%;有限空间警示标志设置率100%;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率和现场监护率100%,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5日。

  三、工作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督导检查和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整治范围

  全市建筑、市政、交通、工业、农业、水利、电力、通信、医药、粮食、物资储备等行业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停产、复产、清淤、除污、检维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间作业环节(详见附件1)。

  (二)专项整治重点

  1.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确定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

  2.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

  5.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6.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7.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采取“条块结合”、层级负责、分类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区要成立由安委会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评估分析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街道办、乡镇政府要整合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包区划片、专人负责、逐一入户进行“全覆盖”专项整治。

  二是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要成立由本部门(单位)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对各区市县、先导区本行业整治情况“全方位”督导检查。

  三是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夯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专项检查整治。企业要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到具体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市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区市县、先导区、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每月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并将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企业负责人亲自挂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覆盖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经营单位、企业,督促各类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措施。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问题逾期不整改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与正在开展的“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建立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巩固阶段整治成果,推动有限空间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坚决防止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宣传力度,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五进”活动相结合,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标语等媒体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科学施救常识,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四)从严整治,确保效果。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行业,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要对本辖区专项检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建立隐患清单及跟踪督办的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甄别、跟踪管理、挂牌督办;各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时限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市安委办将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阶段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印发至各单位,专项整治结束后,将对各单位一些好的经验作法及存在的问题在全市予以通报。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将(区市县、先导区、市级部门)每月底报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台账(附件2)及阶段性进展情况小结;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整治汇总表(附件3)及专项工作总结。同时,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要将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有限空间基础台账报市应急管理局相应处室。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台账备查。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涉水有限空间气囊封堵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有限空间作业。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

  施工单位要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风险标识,编号管理,并建立台账。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文书(格式详见附件1)应在项目部存档备查。

  2.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检查

  施工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自查自纠: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

  施工单位要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项措施”、《中山市橡胶充气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及《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要求,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施工作业活动环境、实时工序特点和提级管控要求,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要立即落实专人跟进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暂停有限空间作业,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整改。

  (二)全覆盖检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台账,对属地所有含有限空间作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续安全施工的防线。

  (三)开展事故应急演练(20xx年第一季度)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一季度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间作业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参加。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在演练中检验各类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保障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二季度对全市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各含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开展《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培训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及作业人员依法依规、按章安全作业的意识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关键部位和关键节点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作业人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成5个检查组,于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六)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工作重点、检查频次和执法要求,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本地区在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查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承诺制度。将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纳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首要职责,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等,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组织论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防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各项目隐患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间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推动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实事求是、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把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巩固行动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一般隐患,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省动态扣分或者诚信扣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诚信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上限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应付式整改的项目采取挂牌督办。

  (五)及时总结报送。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属地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及时总结辖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月28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隐患闭环整改、执法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处罚情况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并将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12月25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3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电力、水利建设等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促进我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坚决防范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三、整治范围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垃圾余热发电、燃气、热力、排水、环保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

  四、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

  (一)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企业有限空间场所辨识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识别不充分,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一是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再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再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务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单位的真实数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对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纳入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建立“一企一档”。三是对于辨识出来的有限空间场所,要纳入企业有限空间管理台帐,要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树立危险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四类人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严重不足、作业程序不清楚,监护人员监护救援知识和能力缺乏的'问题。一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对企业、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时,重点要对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来检验企业安全培训效果,对于培训不到位达不到培训目的的企业、单位要责令整改,务必做到培训测评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二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县区级及行业领域内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聘请专家授课,参与人员要覆盖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四类人员,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具不符合要求,检测设施未按规定校验等问题。一是摸清各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二是要求企业配备长管呼吸器,配备防坠落用具(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缓冲器、三脚架等),安全器具(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梯等),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三是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企业是否制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与本企业、单位实际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内容不全、填写不规范,作业票要素记录不全、防范措施不切实际、气体检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二是指导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充分利用好省应急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三是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实施。

  (五)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企业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或演练走过场,造成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所属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督促检查,着重查看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情况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二是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导所属企业、单位树牢杜绝盲目施救的应急处置理念,提升科学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落实不力的问题。目前我市有限空间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工作还不够重视,对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知识技能宣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落实不力、认识模糊、监管台帐底数不清,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仍没有打通,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是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好省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间辨识全面、管理台账标准规范、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警示标识和危险告知牌风险提示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单位要进行通报、曝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涉事企业、单位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间作业风险。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底数,建立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5月31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上报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见附件4)、管理台账(见附件5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本情况表)、隐患整改台账。各县(区)应急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填写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见附件6),对企业、单位排查的隐患跟踪指导,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一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11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二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

  (三)互查、督查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办组织各县区开展交叉互查,并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于12月1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安委办总结通报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研究分析重点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住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聚焦主业主责,认真查摆问题、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拿出过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稳扎实干,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安委办统筹指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具体组织落实本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贸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排水、燃气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发改(能源)部门负责垃圾余热发电、热力、油气管道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保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控。

  (四)强化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管理松弛、隐患突出、基础较差的企业开展精准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令整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今后凡是发生此类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市级以上调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专项整治阶段,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从严追责。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4

  为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有效管控中毒窒息、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以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素质为主线,围绕有限空间管理和作业的各个环节,集中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开展整治,提升有限空间作业本质化安全水平。

  ——加强有限空间基础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管控,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制定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

  ——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保障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装备、安全设施及救援装备落实到位,有限空间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各单位要建立有限空间监管工作台账,将有限空间安全列为检查必查内容,制定计划实施严格检查。

  三、整治范围

  市政排水、供水、供气、供热、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等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管理和作业的活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是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主要包括:

  (一)地下有限空间:如阀门井、排气井、排水井、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地坑、深基坑、废井、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

  (二)地上有限空间:如供水箱、发酵池、料仓、储药间、加药间等;

  (三)密闭设备:如贮(槽)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窑炉、炉膛、烟道、管道及锅炉等。

  四、重点内容

  坚持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基础管理为主导,以制度和措施落实为主要有色、内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一)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各单位必须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主体责任。一是必须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实际相适应的风险辨识管控、作业审批、承发包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以及外协承包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是必须加强风险辨识和管控。对有限空间开展全面辨识与评估,确定有限空间名称、数量、位置、类型和危险因素等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因素种类、参数、特性评估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和管理台账。要提高涉有限空间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对存在中毒窒息和易燃易爆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必须实施重点管控,划定管控区域,实行人员出入及过程管控,必须在适当位置加装监测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监测参数和监控视频联接至操作室或值班室内,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提升风险管控等级。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必须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一是形成制度化。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的类别、数量、分布、危险因素等;有限空间作业程序、操作规程;有关设备、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实施作业前再进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岗前培训。二是必须涵盖重点作业人员。重点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参与人员开展培训。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教育培训,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不具备培训能力和条件的各单位,必须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者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存档不少于一年。

  (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系统配备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完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是必须保证作业装备投入。要按照作业岗位,逐一对照操作规程,配齐配全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作业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空气呼吸装置或者呼吸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维护,确保随时能正常使用。二是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示。有限空间出入口、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醒目、清晰、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牌,载明有限空间名称、编号、危险因素及管控措施、管理责任人、应急装备和器材、禁止事项等信息,防止人员随意进入,要及时进行检查,发现有脱色、污损、残缺、掉落、遗失等情况时,要加快修补更换。

  (四)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过程管理。各单位必须遵循先审批后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内部作业外部监护、持续作业动态监测的原则,一是必须严格作业前准备。严格落实先审批后作业,制定专门作业方案并由相关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作业。作业前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进行安全交底,必须在作业现场周围采取隔离措施,设置醒目警示标识。作业前必须进行清洗、清空或置换,并做好通风检测等准备工作,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二是必须强化作业过程管理。作业中必须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实时监测,作业过程要持续进行通风,通风中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安全电压。作业结束后,现场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设备设施等进行清点,对现场进行清理。

  (五)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个人防护工作。各单位必须规范作业现场管理,做好人员防护。一是必须落实作业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根据作业环境选择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备,并能够正确使用。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作业,必须强化个体防护,采用隔绝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对风险等级高的作业区域,鼓励企业使用替代措施,采取外部控制或者机器人作业的技术改造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进入。二是必须规范使用设备。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在垂直区域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设置救生绳、救援三脚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电缆沟等因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内作业,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隔离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

  (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应急保障措施。各单位必须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一是必须强化应急演练。作业单位必须结合日常工作环境和存在的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围绕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救援人员职责、救援设备器材等内容,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具有季节性特点或者特殊规律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一个月内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二是严禁作业盲目救援。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全过程组织指挥,监护人员必须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一旦发现有人员身体不适、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限值等情形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全部人员,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五、实施步骤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确摸底再动员阶段(20xx年4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在总结分析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按照《规定》内容和此次专项整治要求,研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2、再动员再部署。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将《规定》内容、专项整治要求传达到每个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班组,确保宣传发动到位。

  3、全面调查摸底。要对本单位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摸底,汇总并掌握所监管有限空间底数,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类别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无盲区、全覆盖。各监管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台账。

  (二)集中攻坚再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10月)

  1、认真选树标杆企业。局将根据各单位开展有限空间整治情况,选择1至2家基础较好的典型单位,在专家全程指导下将其打造成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备完善、员工素质高的有限空间作业的标杆单位,并组织其他单位交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经验做法,实施典型引路。

  2、严密组织培训宣传。各单位要将教育培训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做到“两个必须”,必须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警示培训;必须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进行实操培训。培训中将《规定》以及《指导手册》作为必培必考内容且存档备查,未参加培训或考有色、试不合格的要补训补考。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普及,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员参与整治、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氛围。

  3、扎实对标自查自改。存在有限空间的各单位,必须对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改,没有相应能力的,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各单位做好有限空间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进行评估等,督促各单位健全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提高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

  4、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监管处室和各单位要将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各项检查必查有限空间管理。依据《规定》,检查管理台账、危险因素辨识及管控、作业方案、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及演练、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紧盯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风险隐患,将检查贯穿安全监管始终。检查中,对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未整改验收合格的坚决不能开展作业。同时按要求将有关检查信息公示,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三)验收总结再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评估验收。要按照分级监管要求和专项整治内容,安排部署开展评估验收。由各单位聘请专家或者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纳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未组织评估验收和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各单位,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2、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要深入分析专项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固化整治工作成果。要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工作总结(电子版)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送局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经常性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要始终做到动员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处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为基准,抓好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要按照《规定》内容以及《指导手册》等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不同气候条件、不同作业领域等环境下作业规律研究,及时下发安全提示函(卡),指导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督促作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三)拓宽宣传渠道。各单位要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工作年龄偏大的特点,开展常识宣传,以语言简练、通俗易记、实用性强的宣传方式,重点对《规定》内容以及《指导手册》开展宣传,积极讲解有限空间常识、存在危害、自救法则等,提高干部职工对有限空间知识的了解。要在运用好课堂培训、专家讲解等基础上,借助手机报、微视频等媒介,因地制宜地宣传有限空间作业注意事项和警示案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加大督导考核。局安委办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集中督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检查和督导,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进行约谈通报,依法依纪严肃追责。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列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日常督查、执法以及事故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5

  为深刻吸取“11.7”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防范有限空间事故能力,不断提升我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水平,决定即日起在我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推动企业从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程、制度要求,确保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并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改,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监管(主管)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电力、海洋渔业、粮食仓储、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督促企业对涉及到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辨识与确认,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一)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二)有限空间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是否按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实行审批管理;

  (四)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有限空间作业劳动防护用品;

  (五)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六)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此次整治的重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细化补充。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广泛,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清醒认识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将本次攻坚行动与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我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细致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深入排查健全完善监管台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排查确认工作,全面查漏补缺,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再确认,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台账,健全完善有限空间监管台账。

  (三)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六必须六严禁”规定》(见附件2)要求,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造册登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治公示制度,并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动态闭环管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执法力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和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制度,以监督执法成果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增强执法工作震慑力,提升有关企业负责人敬畏法律、敬畏红线的意识,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和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以及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严处重罚。

  (五)强化专题培训和应急救援措施。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应急救援基本常识,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人员知识技能。同时,督促和指导相关企业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完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应急演练和专题培训,并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见附件5)纳入专题培训重要内容,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盲目施救,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请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认真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相关工作总结连同有限空间企业统计表(附件3)、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一并上报送镇安办。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xx〕30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淄安办明电〔20xx〕20号),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防范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汲取教训,严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7月25日,德州市山东速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工在天衢办事处于庄排污泵站排污井内部作业时掉落污水池,造成3人死亡。7月31日,菏泽市牡丹区菏泽华西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在高新区中华路、兰州路交叉路口东南侧污水提排口进行提排电机泵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清晰认识当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事故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目前天气炎热,使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系数增高、隐患增多,由于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聚集,氧含量不足,存在缺氧室息、中毒、触电等多种危险因素。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安全生产检查必查项目。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紧抓重点环节,明确责任人员,进一步开展风险辨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迅速行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成效基础上,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存在有限空间的重点行业领域,从现在开始至8月底,立即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以建筑、市政工程为重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改(扩)建、城市排水为重点,水利部门要以水利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污水作业等为重点,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养护为重点,环保部门要以环保工程为重点,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危险化学品、食品加工、皮革等工贸企业为重点,开展有限(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其他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不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责任,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罚。

  三、严格管控,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八个到位”;一是安全责任到位。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作业方案审批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到位。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作业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到位。企业必须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作业、应急救援人员等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并经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四是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到位。企业必须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及时评估有限空间中危险物质、危险因素来源、危险物质可能导致的.事故等风险。五是作业审批到位。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队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制定作业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六是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到位。作业前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时要采取连续通风和连续监测,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设备,监护人员必须全过程持续监护;作业完成后要及时将全部作业人员撤离有限空间。七是外包作业管理到位。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要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时发包单位应派专人监督管理。八是应急准备到位。企业应根据有限空间类型,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补齐短板,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宣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各种新媒体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科普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认识。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杜绝违章。要开展针对性地应急演练,发生意外时,要科学施救,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人员伤亡扩大。要建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风险评估制度,将有限空间安全教育纳入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做好外包队伍、临时雇佣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二)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调度台账,强化闭环管理,确保每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请于8月27日前将问题清单及调度台账、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报送镇安环办。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7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有分布范围广、事故发生呈现季节性等特点,每年3月至10月为事故易发高发期,春夏两季尤为突出。近年来,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会展城B区至南广场地下污水管网清理淤泥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存在盲区、死角,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禁不止,突发事件发生后盲目救援情况突出。为进一步深化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确保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污水处理、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城镇燃气、物业管理、农业(沼气池、化粪池、青储室)、电力、通信等行业以及工矿商贸企业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

  (二)责任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房屋、燃气、城市排污等网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按职责分工对电力网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燃气、电力、城市排污等网管、房屋、市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维修、保养、使用、拆除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3.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4.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环卫、市政及城市园林绿化、所属公园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设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6.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长输油气管道设施、电力设施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7.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培训基地(机构)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8.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矿、民爆物品生产和经营、储存、工业和工业园区、通信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9.民政部门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社会养老场所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0.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厂建设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沼气池、化粪池、青储室)生产、渔业生产、农药使用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2.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等专业性能源及汽车加油站、加气站、燃料加注站、商贸企业、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报废汽车、二手车行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3.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文旅行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等)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5.林业部门负责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木材加工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6.人防部门负责人防设施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7.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涉及放射性物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8.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其监管范围内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9.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各乡(镇)、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负责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0.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强化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充分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制度,强化全过程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三、整治内容

  (一)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应急管理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齐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坠器)、三角架等防护设备。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五)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作业点(处)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浓度低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六)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七)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动员、再部署。当前正处于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在2018年贵阳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动员一切实力量对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真查实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确保不漏一家。

  2.进一步全面调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以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契机,对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有限空间管理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因素进行精准辨识和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开展现场指导。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切实解决好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企业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附件1),报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各地安委办汇总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附件2),各地安委办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并报市安委办。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对标自查自改。各企业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和时限,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企业,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报所在地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配齐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按规定配齐快速检测、强制通风、应急照明、应急通讯报警、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护等装备、用品。

  4、强化教育培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系统性教育培训;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专项培训、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培训。

  5、深化“双控”体系运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为主线,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其中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制定针对性强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运用好“双控”体系系统。

  6、加强应急管理。要监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20xx年9月底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三)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及时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xx年11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行政综合执法、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严格执法,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和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企业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将加大对各地、有关部门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明查暗访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对外包单位疏于管理发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市安委办把专项整治情况列为20xx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8

  1.总 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公路隧道内的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全省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护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安监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鄂安监发【20xx】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普通公路隧道内发生的大、中、小型车辆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火灾、设备设施故障等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2.工作原则

  2.1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员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预警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始终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最终目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2.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对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实现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5资源整合、协同应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各部门间密切协作,发挥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处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应对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素质。

  3.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隧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市州公路管理部门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3.1应急指挥部组成

  3.1.1为加强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省局成立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指挥 长:省公路局局长

  副指挥长:省公路局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质量监督长

  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公路隧道安全生产工作。

  3.1.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应对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部署全省普通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指挥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3)及时了解公路隧道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研判事故发生的规模及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二次事故,发布启动本预案命令;

  (4)根据事故等级,视需要成立临时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5)召开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宣布处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务;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6)现场指挥、协调、督导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检查处置救援方案执行情况,随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7)当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指令,执行应急救援行动;

  (8)向上级汇报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3.2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修订全省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办法;

  (2)负责全省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隧道交通事故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7)负责组织局机关各部门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运行机制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8)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监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4)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隧道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5)充分利用各种专业手段实时发布预警信息;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省局指挥部内相关部门人员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3.4.1综合协调小组

  由应急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安监处、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本级及上级报送应急工作材料;

  (2)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向社会通报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2交通秩序小组

  由路政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养护应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根据现场的范围和交通情况,协助交警和120急救人员及时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和车辆,摆放控制性警示标志;

  (2)协助交警及时实施对隧道道路的监控、应急封道、分流、清障施救和恢复交通等工作,提出车辆绕道方案并组织实施;

  (3)预留救援车辆通道,用于清障车辆进入事故区域,将事故车辆及时拖离现场。同时以事故车辆为中心,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500米以上由远及近连续设置警示标志。

  (4)维护抢险现场等候车辆及行人的秩序,组织、协调疏通隧道突发事件导致的道路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做好疏导交通或单幅双向通行等工作;

  (5)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3现场勘查小组

  由养护负责人任组长,路政、养护人员组成。

  (1)确定事故现场安全后,根据现场路产损坏实际情况,按照由外到里、由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巡视现场,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勘查检验、调查取证;

  (2)检查隧道质量状况及附属设施受损情况,确定维护方案并展开作业;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4通信保障小组

  由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做好上传下达、请示报告等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2)做好和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和120急救中心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

  (3)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5后勤保障小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财务处、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6总结评估小组

  由副指挥长任组长,应急办公室及有关人员组成。

  (1)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公路隧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或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4.预警预防

  4.1预警与预防原则

  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4.2预防

  (1)加强路况信息及安全宣传,努力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消除公路隧道安全隐患;

  (2)加强公路隧道安全行驶的宣传,在隧道相应位置设置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的标识标牌,及时变更信息提示内容;

  (3)要建立完善公路隧道安全监视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4.3预警行动

  (1)应急办公室接到公路隧道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以电话形式向局应急指挥部通告隧道突发事件信息;

  (2)加强监测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将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3)监控中心跟踪监测隧道突发事件信息,随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最新情况。

  (4)应急办公室全面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4.4信息报送和处理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道路重特大事故报告电话。

  4.4.1信息报送原则

  遵循“迅速、准确、真实”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报送公路隧道重特大事故的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死亡事件必须以快报形式逐级上报应急办公室。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直接报至应急指挥部。各级应急救援机构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4.2信息报送程序与时限

  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应急信息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交通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公路突发事件和险情应在30分钟内将信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局应急办,1小时内报省厅和省政府应急办,2小时内报部应急办,并进行电话确认。

  4.4.3信息报送内容

  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如下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情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信息来源;事件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影响范围和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信息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齐全的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并将后续情况及时上报。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特别重大事件的处置情况信息应每日一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4.4.4突发事件现场信息采集

  事发地公路管理部门应急机构、现场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现场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信息报告的主要方式是电话、网络、传真、手机短信及其他通信手段。

  需要重点采集的信息包括: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的情况;公路隧道损毁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及发展态势,可能会引起何类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单位、人员及组织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已发出的援助要求和已开展救援活动的时间、设备、联系人等。

  4.4.5信息处理

  应急办公室负责公路隧道突发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踪事件进展,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将事件分析结果报送应急指挥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信息报告同时上报省政府应急办和厅应急管理机构,并通报有关单位。

  5.应急处置

  5.1预警级别的划分

  按照应急启动级别从高到低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响应等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响应等级,并分别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加以表示。

  5.1.1Ⅰ级(红色)启动标准

  因隧道内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严重泄漏,致使隧道无法安全通行的;隧道内发生火灾造成无法通行的;发生严重影响隧道运营安全、并造成人员死亡、短时间难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的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

  5.1.2Ⅱ级(橙色)启动标准

  隧道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隧道运营安全、并造成严重伤害的安全事故。

  5.1.3Ⅲ级(黄色)启动标准

  隧道内发生小型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并造成人员受到伤害的安全事故;当气象部门发出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预警信息的;隧道进出口出现浓雾、大雪和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或雪后隧道进出口路面积结冰的;隧道附属设施遭到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的。

  5.1.4Ⅳ级(蓝色)启动标准

  隧道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未造成交通拥堵的。

  5.2应急响应

  5.2.1启动程序

  当公路隧道突发事件达到Ⅰ级响应条件时,由省局应急指挥部启动特别严重级应急响应程序,并上报省厅备案。当应急响应条件达到Ⅱ级(含)以下响应条件时,由市州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程序,并上报省局备案。

  5.2.2响应行动

  (1)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和通信保障小组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2)交通秩序组根据现场的范围和道路交通情况,协助120急救人员及时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和车辆,摆放控制性警示标志,待公安和消防部门到达后,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实施交通管制、预留救援车辆通道,用于清障车辆进入事故区域,将事故车辆及时拖离现场。同时以事故车辆为中心,在事故现场在来车方向500米以上由远及近连续设置警示标志。配合交警封路或分流,明确分流路线。若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通知消防部门,并指派专人引导,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完成火灾施救工作。

  (3)现场勘查组根据现场路产损坏实际情况,按照由外到里、由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巡视现场,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勘查检验、调查取证;

  (4)总结评估小组及时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信息后立即报送指挥长。

  (5)当事态发展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立即上报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5.2.3响应终止

  5.2.3.1Ⅰ级响应终止

  由省局应急指挥部采取如下程序终止响应:

  (1)应急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向应急指挥部提出Ⅰ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指挥部在同意终止后,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明确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

  (3)应急指挥部解除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办公室负责在2小时内通知各相关部门恢复正常工作;

  (4)必要时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向社会宣布Ⅰ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5)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善后工作。

  5.2.3.2Ⅱ级(含)以下响应终止

  市州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由第一负责人决定终止响应。

  5.3处置措施

  5.3.1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处置。省局应急办要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和督促事后报告及总结工作。

  5.3.2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协调与联动,配合交警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加强道路巡查,随时掌握路面信息。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施救工作;

  5.3.3及时将所辖路段的事故情况、道路通阻信息、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3.4要加强与相邻路段部门的联系,保持与其经常的沟通,互通路况信息,做到心中有数,相互支持与配合;

  5.3.5当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本级应急能力或目前已有应急人员、物资、设备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时,报请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6.应急物资与设备保障

  各市州、县市区应建立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统筹考虑辖区专用设备的配备。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配备计划,按《湖北省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暂行规定》(鄂路安【20xx】157号)的要求,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隧道管理与应急处置的科学化、智能化、制度化,与业内相关资质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合作关系,拓宽应急物资设备保障渠道。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7.1.1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7.1.2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7.1.3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出现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2补助和抚恤

  对因参与公路隧道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全省公路行业应对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经应急指挥部审定,上报省厅备案。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7.3.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7.3.2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7.3.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7.3.4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7.3.5应急物资及设备的数据资料应每年更新一次。

  7.3.6有关部门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应应急预案。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7.4.1本预案由省公路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7.4.2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7.4.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8.附件

  应急响应指南

  为了更好地实施隧道应急救援,隧道救援区段进行了合理划分。救援区段的划分不仅要考虑隧道事故影响范围、通风排烟控制、救灾设备的位置、救援队伍的驻地,而且要考虑人行通道、车行通道以及逃生通道的位置,为明晰响应行动,现以东西向隧道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指南如下:

  Ⅰ级响应(危化品事故、大、中事件应急响应)

  8.1危化品事故应急响应

  8.1.1危险品事故的前方的车辆正常驶出隧道。

  8.1.2发生危险品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立刻下车,利用隧道内的紧急电话或手动报警器报警。

  8.1.3监控中心接到报警后,调整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指示器,并且通过有线广播系统向隧道内的人员发出警报信号,封闭隧道交通。

  8.1.4监控中心向单位值班领导报告。

  8.1.5监控中心向交警、路政和当地环保部门发出求救信号。

  8.1.6交警或路政赶到事故现场后立刻疏散被困车辆,引导被困人群撤离隧道,若事故现场有人严重受伤,现场交警或路政人员电话求救120.

  8.1.7医院接到求救信号后,立刻安排相关科室做好救助准备,同时出动120救护车辆赶往事故现场。

  8.1.8 120救援车赶到后救助伤员,并立刻撤离返回医院。

  8.1.9环保部门赶到现场后,分析危险品类型,提出处理方案;有关专业部门处理事故现场。

  8.1.10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由环保部门检测,确定满足卫生标准后,再通知现场救援指挥部。

  8.1.11指挥部向交警、公路等部门下达处置指令。公路部门通过监控中心通知路政、养护部门进入隧道处理现场,并检查可否恢复通车。

  8.1.12若可以通车,则监控中心恢复隧道交通。

  Ⅱ级预案(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8.2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8.2.1左线

  (1)事故点前方的车辆驶出隧道,发生事故的车辆亮起警示灯。

  (2)发生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或发现事故的隧道巡逻人员,通过紧急电话或手动报警器向监控中心报警。

  (3)监控中心接受报警信号后通过监控系统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4)监控中心通过广播系统、隧道内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点后方车辆行驶。左线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事故”,事故点后方的车道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右线除进出口警示灯为红色外,其余均为绿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闭左、右线交通。

  (5)监控中心报告隧道值班领导、交警、路政,同时报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横通道之前,则交警、路政通过右线进口将车停放在右线事故点后的横通道附近,徒步穿过该横通道赶往事故现场。

  (7)120急救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救护车赶往隧道,并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8)交警或路政赶到后打开隧道东口和西口活动护栏,交警、路政在隧道东西口活动护栏处、隧道口、事故点后车行横洞附件及事故发生点指挥交通。

  (9)监控中心确认交警或路政赶到现场后,改变隧道内的交通信号指示器和可变情报板。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左线事故点后可变情报板改为“缓慢行驶,撤离至右线”,右线交通指示器除进口处为红色外,其余均为绿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变情报板改为“撤离隧道”;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左线可变情报板显示“请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点后除进口处外的指示器均为绿色,指向隧道进口。

  (10)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左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通过事故点后方车行横洞进入右线,正向驶出隧道口。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左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车赶往隧道西口,急救车辆进入隧道左线并驶向事故发生点进行救援,救援完毕后掉头原路返回,通过活动护栏到右线或通过事故点后的第一个车行横洞进入隧道右线返回。

  (12)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隧道监控中心。

  (13)隧道监控中心发出恢复隧道交通的信号。

  8.2.2右线

  (1)事故点前方的车辆驶出隧道,发生事故的车辆亮起警示灯。

  (2)发生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或发现事故的隧道巡逻人员,通过紧急电话或手动报警器向监控中心报警。

  (3)监控中心接受报警信号后通过监控系统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4)监控中心通过广播系统、隧道内外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点后方车辆行驶。右线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事故”,事故点后方的车道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左线除进口警示灯为红色外,其余均为绿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闭左右线交通。

  (5)监控中心报告隧道值班领导、交警、路政,同时报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横通道之后,则交警、路政进入隧道右线事故发生点。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横通道之前,则交警、路政从隧道东口通过活动护栏逆行进入隧道左线。将车停放在事故点后第一个横通道附近,徒步进入右线事故点,交警和路政如果发现现场司乘人员受伤需要救助,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向当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救护车赶往隧道,并通知相关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8)交警或路政赶到后打开隧道东口和西口活动护栏,交警、路政在隧道东西口活动护栏处、隧道口、事故点后车行横洞附件事故发生点指挥交通。

  (9)监控中心确认交警或路政赶到现场后,改变隧道内的交通信号指示器和可变情报板。如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右线事故点后可变情报板改为“缓慢行驶,撤离至左线”,左线的交通信号指示器除隧道进口为红色外其余均为绿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变情报板改为“撤离隧道”;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右线可变情报板显示“请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点后除进口处外的指示器均为绿色,指向隧道进口。

  (10)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右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通过事故点后方车行横洞进入左线,正向驶出隧道东口;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右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车辆赶往隧道西口,通过活动护栏,急救车辆进入隧道右线并驶向事故发生点进行救援,救援完毕后掉头原路返回。

  (12)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隧道监控中心。

  (13)隧道监控中心,发出恢复隧道交通的信号。

  Ⅲ级预案(小型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8.3小型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8.3.1左线

  (1)事故点前方的车辆驶出隧道,发生事故的车辆亮起警示灯。

  (2)发生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或发现事故的隧道巡逻人员,通过紧急电话或手动报警器向监控中心报警。

  (3)监控中心接受报警信号后通过监控系统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4)监控中心通过广播系统、隧道内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事故减速慢行”,事故点后方第一个车道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

  (5)监控中心报告隧道值班领导、交警、路政,同时报告信息中心。待路政到达后,打开事故点后的第一个车行横洞的卷帘门。

  (6)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横通道之前,则交警、路政从隧道右线经事故点后的第一个车行横洞驶向事故发生点。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交警路政则从隧道东口进入隧道右线,并在隧道西口活动护栏掉头进入隧道左线,驶向事故发生点。交警和路政在隧道东西口、活动护栏、事故点及事故点后的车行横洞处执勤,如果发现现场司乘人员受伤需要救助,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向当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救护车赶往隧道,并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8)若事故发生在最后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监控中心打开事故点前方的第一个车行横洞,供120救护车掉头使用。若事故发生在最后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路政打开隧道东口活动护栏,供120救护车掉头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需要掉头转向的地方和事故点维护交通秩序。

  (10)120急救车提高隧道西口进入隧道左线驶向事故点救援后,若事故发生在最后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在事故点前方第一个车行横洞掉头进入右线,经隧道西口撤离,若事故发生在最后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在东口活动护栏掉头从右线返回。

  (11)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隧道监控中心。

  (12)隧道监控中心在情报板发出恢复隧道交通的信号。

  8.3.2右线

  (1)事故点前方的车辆驶出隧道,发生事故的车辆亮起警示灯。

  (2)发生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或发现事故的隧道巡逻人员,通过紧急电话或手动报警器向监控中心报警。

  (3)监控中心接受报警信号后通过监控系统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4)监控中心通过广播系统、隧道内外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事故减速慢行”,事故点后方车道第一个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

  (5)监控中心报告隧道值班领导、交警、路政,同时报告信息中心。

  (6)交警、路政从隧道东口进入隧道右线驶向事故发生点;交警和路政在隧道东西口、活动护栏、事故点及事故点后车行横洞处执勤,如果发现现场司乘人员受伤需要救助,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向当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救护车赶往隧道,并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8)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监控中心打开事故点后方的第一个车行横洞,供120救护车掉头使用;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路政打开隧道东口活动护栏,供120救护车掉头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救护车需要掉头转向的地方和事故点维护交通秩序。

  (10)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120急救车辆通过隧道左线,经事故点后第一个车行横洞驶进隧道右线事故点救援,救援后经隧道西口撤离;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120急救车辆通过隧道西口进入隧道左线,并在隧道东口活动护栏掉头驶进隧道右线,救援后经隧道西口撤离。

  (11)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左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通过事故点后方车行横洞进入右线,正向驶出隧道口。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左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2)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隧道监控中心。

  (13)隧道监控中心在情报板发出恢复隧道交通的信号。

  Ⅳ级预案(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8.4一般交通事故救灾应急响应

  (1)隧道监控中心发现或接受报警信号厚街,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2)通过广播系统、隧道内外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交通事故、减速慢行”,事故点后方第一个车道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

  (3)监控中心报告隧道值班领导、交警和路政,同时报告信息中心。

  (4)事故处理完毕后,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隧道监控中心。

  (5)隧道监控中心接到报告后,若已正常则恢复隧道交通信号。

  8.5隧道雨雪、雾应急响应

  (1)大雾情况下,隧道外情报板发送“大雾天气、减速慢行”;隧道内出口发送“隧道外雾大、减速慢行”。

  (2)在小雾情况下,隧道外情报板发送“天气有雾、减速慢行”;隧道出口发送“隧道外有雾、减速慢行”。

  (3)在大、中、小雨的情况下,隧道外情报板发送“雨天路滑、减速慢行”;隧道内出口发送“隧道外下雨、减速慢行”。

  (4)在雪天情况下,隧道外情报板发送“雪天路滑、减速慢行”。

  8.6隧道附属设施应急响应(隧道停电应急响应)

  (1)中控人员发现停电后,立即停止巡逻车前往隧道预警,并切换可变情报板(隧道停电注意安全);

  (2)通知交警、路政、施救车、急救单位前往隧道口预警,通知监控中心;

  (3)及时联系供电部门,了解停电原因和大致来电时间;

  (4)隧道电工接到双路停电的信息后,立即进行自发电供电,配合巡逻人员做好预警工作后,在配电房内监视供电系统,随时准备来电切换;

  (5)巡逻人员在接到通知5分钟内带上必备器材(锥形警示帽、闪光灯)穿反光背心,驾车前往现场;

  (6)巡逻人员在20分钟内在规定位置按要求完成设置临时警告标志、限速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急行慢行;

  (7)停电期间加入巡查力度,预防隧道内各类突发事故,保证执勤时的人身安全;

  (8)恢复供电后,配电房立即恢复隧道正常供电,巡逻人员撤除各类临时标牌,监控室切换信号灯、可变情报板为正常通行模式,防滑隧道正常通行。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9

  1.编制目的

  为防止出现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粪池等狭小空间施工时人员中毒死亡事件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指导思想

  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委突发事件处置综合能力和应急管理整体水平,为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3.编制依据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身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有限空间作业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4.组织机构

  4.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组结构如下:

  组长: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长

  成员: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市质量检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相关机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住建局负责人.各工程项目法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为:

  (1)组织落实市住建局决策,协调和调动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对突发事故相关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各相关的应急预案;

  (3)负责应对突发事故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5)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突发事故应急演习.演练;

  4.2职责任务划分

  主管部门职责:各县区住建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单位.监护者职责。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作业负责人职责:掌握整个作业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

  监护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呼叫应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有限空间作业者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5.适用范围和定义

  5.1适用范围

  各项目施工区域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适用于本预案。

  5.2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6.1检测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处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每隔30分钟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检测符合要求后,项目部重新进行审批并安排继续作业。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必须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害气体浓度值等,检测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有限空间作业危害因素检测时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表AQ—C6—5,见附件1),相关人员签字齐全;临时作业或项目检测设备达不到检测条件时,必须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同样须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表AQ—C6—5),由检测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6.2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业分级》等标准进行。

  6.3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在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间实施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可采用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4应急救援装备

  施工单位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术措施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须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做预防性防护。

  6.6作业审批

  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施工单位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附件2),审批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始作业。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7.事故分级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级别。

  7.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发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级):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7.3较大事故(Ⅲ级):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级):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8.预防与预警

  8.1有限空间危险源监控

  各单位对现场危险源的监控主要通过各主管部门及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进行监控,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员对工程各分包队伍进行监督控制,各个施工队伍对所施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源进行监督.控制。

  8.2信息报告与处理

  8.2.1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漏岗,做好值班记录,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汇报。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证24小时管理人员值班;联系电话:;夜间及法定节假日保证应急值守人员在位。

  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匪警110

  8.2.2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程序: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施工单位值班室→项目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职责分工进行救援。

  8.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抢救→疏导人员→调查了解事故简况及伤亡人员情况→向上级报告。

  9.应急响应

  9.1分级响应

  9.1.1响应分级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各单位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实施。各单位做好各自分工准备,按领导小组指示响应各自救援行动。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指挥营救工作,积极动员所属分包单位.周边社会力量进行支援救助。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住建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9.1.2有关部门响应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相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9.1.3各单位应急救援小组响应

  各单位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赶赴救援现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请求政府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9.2指挥和协调

  各单位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沟通有关部门及请求政府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安全组织机构人员临时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9.3紧急处置及救助防护

  9.3.1医疗卫生救助

  及时向事发地附近医院请求支援,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9.3.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9.3.3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各单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队伍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撤离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应急状态下施工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9.4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动员作业工程人员.周边企业.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9.5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以后此类预防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9.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项目部应急救援队伍在专业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撤离。

  10.信息发布

  事故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抢救过程.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向上级进行汇报后,经市住建局审核向社会进行公布。

  11.后期处置

  11.1善后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作业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调查流程

  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具体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11.2.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11.2.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10.2.5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2.保障措施

  12.1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组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12.2物资装备保障

  各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储备.保养等制度,并按需求购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当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车辆统一进行运送。

  13.培训与演练

  13.1培训

  各县区主管部门需组织针对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留存记录,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加强应急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在板报.标牌等中的宣传,以加强对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教育,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练

  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机构成员在有限空间作业前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经验,为实战中救援做好准备。

  14.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挡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10

  根据《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xx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通报的通知》(常安办[20xx]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工作,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避免盲目施救,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好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企业生产安全,特成立开发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科室(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综治科。

  三、整治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1.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2.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3.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6.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安全教育培训

  1.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1.需有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经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2.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3.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4.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5.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6.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7.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8.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严禁盲目施救,避免事故升级。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3月-4月)对辖区内工贸有限空间作业点进行梳理,完善和更新企业信息台账,督促企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保证企业信息的准确性。

  企业要加强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培训,尤其是调岗员工和新入厂员工,更要加强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备查。要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查找和辨识风险点,与正在开展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相结合,利用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重点跟踪督查、督办阶段(20xx年5月-9月)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各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采取断然措施。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安排人员验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

  (三)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0月)巩固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总结分析各阶段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负责人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结合企业实际,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随着气温回升,特别是夏季高温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挥发的特点,不能掉以轻心,要利用短信、微信、钉钉等各种媒体载体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一线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掌握应急情况下自救知识,杜绝盲目施救,使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化、程序化。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充实救援力量,配备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要认真落实安全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辖区内各企业要加强有关情况及数据的收集整理,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20xx年10月15日前报至开发区管委会社会综治科。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11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源头和基础抓起,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镇所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建材、机械、轻工、自来水厂、沼气池、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部位。

  四、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1.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蒋家桥镇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宣传发动。镇各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企业、进村场、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 全面调查摸底确认。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健全企业台账。

  (二)培训教育阶段

  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

  1. 企业对标自查自纠。企业要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6月30日前各企业将有限空间自查自改情况及《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签字盖章后上报镇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 组织专项执法。镇安监办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59号)的规定,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对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建材、自来水厂、机械、沼气池等重点企业要实施全覆盖检查;对其他有限空间企业的抽查不少于80%。

  (四)全面执法检查阶段

  1. 全面督导检查。镇安监站将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有关村场和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 及时总结和通报。各村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安监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12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xx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xx〕19号)、《省安监局关于苏州昆山优诺乳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xx〕64号)、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xx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监〔20xx〕115号)、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xx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安监〔20xx〕48号)的要求,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结合临港产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各企业务必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教育培训“三个全覆盖”(即“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全覆盖、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从业人员全覆盖”),实现“四个明显提高”(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作业安全装备质量明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临港产业区辖区内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摸清底数、完善安全管理。企业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进一步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逐一辨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各级安全许可审批管理。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考试成绩等有关情况备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配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装备。要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因素时,作业装备要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必须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对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作业。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要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五)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数(8月20日前)。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一企一档。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逐一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信息台账。

  (二)检查整改(9月20日前)

  1、企业自查自改。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按照规章制度完成自查,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基础信息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临港产业区检查促改。各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隐患整改情况,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3、县安监局抽查通报。对全县各相关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总结(9月底前)

  各企业于9月底前总结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整改。

  五、责任分工

  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港产业区20xx年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树青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规范管理。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执法行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督促辖区内企业深化有限空间辨识,摸清有限空间数量、位置等,强化风险因素辨识、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台账。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一地一册”,生产企业配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要认真组织核查,单独建档。

  (二)突出重点、从严执法。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执法行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对未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对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以及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依法严处重罚。

  (三)加大宣传、提高意识。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执法行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督促企业通过聘请专家培训、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全体员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因违规作业、施救不当、盲目施救而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四)强化外包队伍作业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对外发包的企业,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做好作业人员培训和技术交底、加强作业过程管控,做到作业有方案、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

  (五)严格监管、依法追责。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的企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外协单位疏于管理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13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源头和基础抓起,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万新建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全立波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行政村村委会为成员的武圣宫镇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办主任岳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有色、食品药品加工、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部位。

  四、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五、方法步骤

  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20xx年在巩固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轻工行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20xx年进一步巩固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整治机械、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较差、安全风险仍然较高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每年1-2月)

  1.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镇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企业、进乡村、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全面调查摸底确认。各村(社区)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照《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见附件1)进行有限空间确认。

  (二)培训教育阶段(每年3-4月)

  各村(社区)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自查自纠阶段(每年5-6月)

  1.企业要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并填报《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凡企业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彻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诺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关企业于每年6月25日前将《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镇安监办。

  (四)执法检查阶段(10月底前)

  1.全面督导检查。镇安监办将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安监站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14

  根据天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天安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为打牢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事故能力,现结合我街道工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市、区领导批示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我街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的现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演练不够、审批制度执行不坚决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文波同志任组长、安监站、各社区主任及安全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刘立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造纸、食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等小微企业以及存在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

  五、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相关方管理等情况。

  六、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20xx年2月下旬至20xx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

  1.制订实施方案。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确定领导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企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推动全员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企业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第一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2.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多样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全面调查摸底。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培训教育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按照“三必须”原则和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7月底)

  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各社区要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街道将联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造纸、食品加工、酱淹制菜加工企业以及企业存在污水处理系统全覆盖。

  (四)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初至10月底)

  1.全面督导检查。街道将有计划地联合上级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社区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社区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做到“五个结合”: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冶金等工贸行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街道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方案 15

  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永宁县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行为,预防和空置有限空间中毒等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住建厅下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从源头上抓防范,坚决整治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切实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摸清有限空间作业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实现企业全覆盖、从业人员培训,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相关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全必要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相关规定和标,提升现场监管和服务水平,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抓好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特成立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雁冰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刘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组织实施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重点治理场所: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等。

  重点整治内容:一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对永宁县范围内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摸清县域内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基础台帐和销号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待整改达标后方可允许销号,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要求施工企业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演练,不断增强应对有限空间作业突发事故的能力,有效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是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等制度。建立健全永宁县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管、设备配备、岗位资格等制度,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必须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意,方可进行作业。重大、多人下井作业,建设单位还应当派专人到现场监督,确保作业行为始终处于有效监管之下。

  三是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和教育。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本常识宣传,不断提高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班,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把安全培训教育与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相结合,凡是未取得有限空间作业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五、实施步骤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整治时间为20xx年至2022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20日)

  1.安排部署。成立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2.调查摸底。对照整治范围,对县域内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采用实地检查和施工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不留死角,根据排查结果,于12月30日前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填报《汇总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20日)

  1.对标自查自改。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开展自查工作。

  2.健全管理制度。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

  1.认真组织验收。按照要求,组织本单位或者聘请专家开展整治验收,逐一对辖区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的准备。

  2.建立考核制度。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对各建筑企业的相关考核中,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域内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施工作业情况进行检查。

  (四)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上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整治工作结束后,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报银川市行业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做到责任常清、警钟长鸣,切实巩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深入开展宣传培训

  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知识,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减少杜绝违规生产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落实

  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治理工作,加强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检查监督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重点加强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场所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

  认真执行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清楚,整改到位,对不认真展开自检自纠专项整治,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严查原因,落实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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