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化疗方案

时间:2023-01-07 19:03:25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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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化疗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麻风病化疗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麻风病化疗方案

麻风病化疗方案1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活动旨在号召各地有关部门携手合作,消除麻风危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关心尊重麻风病患者和麻风病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5日至2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救助,保障困难麻风病患者基本生活。根据《规划》,民政部门负责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治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麻风病患者积极提供救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以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效,切实解决麻风病患者的民生问题。

  (二)加大宣传,营造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宣传氛围。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线上APP、公众号、网站、短视频等新媒体,大力营造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宣传氛围,提高公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认知程度,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同时要加大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要大力宣传麻风病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

  (三)寒冬送暖,解决麻风病患者生活难题。配合卫健部门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实地解决麻风病患者生活困难问题,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社会风尚。结合《梧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排查和寒冬送暖活动的紧急通知》(梧民函〔20xx〕221号)要求,要针对部分困难群众特别是麻风病患者可能面临的缺米缺油、缺衣缺被问题,及时动用救助资金采购必要粮油和御寒衣被,将这些物资及时发放到确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要动员各种力量帮助困难麻风病患者及时化解各种情绪问题和心理负担,解决生活难题,舒缓生活压力,坚决杜绝发生群众受寒挨饿及其他可能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四、相关要求

  (一)在开展宣传、慰问、送温暖等活动时,要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方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3号)防控有关规定,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实际,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相关活动。请填报《开展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2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盖章版)以及附件表格报送至市局社会救助科,联系人:李凤,电话:xxxxx,邮箱:xxxxxx

麻风病化疗方案2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我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人数不低于2名,可疑者筛查数不少于2名。

  二、项目内容

  1.麻风病症状监测

  卫生院门诊医师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

  工作要求:卫生院负责麻风病疑似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卫生院门诊医师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公共卫生科。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工作。

  2.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

  卫生院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对村卫生室上报的麻风病线索病例进行登记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1)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门诊医师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要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村卫生室长期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3)村卫生室对麻风病可疑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

  3.报病奖励

  本年度确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标准下发。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目的,改善麻风病人生存和就医环境,帮助麻风病人主动就医。

  (1)卫生院应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按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应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在中小学校开设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卫生院要对各门诊医师、村卫生室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学校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卫生院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时,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县级培训。

  6.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卫生院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每季度对村卫生室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导考核应采取查资料和线索报病情况进行。每次督导考核后要及时书写督导考核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村卫生室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卫生院负责麻风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市县方案要求发放到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麻风病化疗方案3

  一、麻风病流行状况

  洱源县历史上是麻风病高发区,全县9个镇乡均有流行。至20xx年底,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983例,治愈xx7例,死亡267例,外迁19例,尚有现症病人10人,患病率0.xx/万。1987年开展联合化疗以来,治愈了大批病人,使患病率从最高年的27.3/万降至0.xx/万,下降了98.75%,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近5年发现麻风病10例,发病率在0.69/10万以上,为此,《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中,将洱源县划为麻风病流行二类地区,必须每2年开展1次消除麻风运动。

  二、目标

  消除麻风病运动(LEC),是通过短期内开展强化麻风病防治行动,使医务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麻风病,懂得麻风病防治基本知识,充分发挥基层防保网的优势和特色,最大限度地早期发现隐藏病例,给予规范联合化疗,控制传染源,缩短患者发病和治疗延迟期,避免畸残,保证基本消除麻风病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发现早期麻风病患者,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县级专业机构技术指导、镇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社区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领导小组成员、村委会领导班子、乡村两级防保人员、医疗单位门诊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覆盖率大于95%;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自然村至少粘贴1张宣传画(单)。

  3.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大于97%。

  4.对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大于98%。

  5.对有现症病例自然村10-70岁的人群,体检人数不低于该人群的70%。

  6.历年治愈者的自然村10-70岁的人群,体检人数不低于该人群的40%。

  7.对无病例自然村10-70岁人群进行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20%。

  8.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三、实施时间

  本次实施时间: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对消除麻风病运动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消除麻风运动领导小组,并在卫生部门设立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各镇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麻风病自然村线索调查、上报和宣传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严云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杨文灿、李继红、李桂科、杨云虎、李杰梅,负责消除麻风病运动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组织监督项目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协调相关日常工作事务。

  领导小组在县疾控中心下设消除麻风运动技术指导组,由李桂科同志兼任技术指导组组长,杨云虎同志兼任副组长,成员为王汉喜、许玉梅、胡正清、朱占山、张盛昌、段锦荷,负责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的技术指导、对镇乡村级督导和培训及对患者的复核和确诊,并收集、分析、汇总、上报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情况的资料和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运动启动大会

  (二)积极组织业务培训

  认真开展对县级有关单位业务人员、县级医院门诊医生、各镇乡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服务站站长、防保专干、临床医生、村干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防保员)的业务培训。

  (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采用电视、广播、小册子、宣传单、标语、黑板报、海报等多种形式,用3-5天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科学知识,使“消除麻风病运动”家喻户晓,设计调查问卷在宣传前调查50人,宣传后调查50人,计算知晓率进行对比。完成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村防保员收集《洱源县镇乡开展消除麻风运动宣传情况调查表》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

  (四)认真开展发病调查

  1.调查方式

  (1)接触者检查: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由县疾控中心负责,镇乡、村两级配合完成。

  (2)疫点与非疫点调查:对有现症病例和历年治愈病例的自然村人群进行体检,对无病例自然村进行口头调查,结合公共卫生健康档案体检查麻风体征,由镇乡、村两级负责完成。各镇乡必须组织好所有乡村医生及村主任的培训会议,通过培训会议后,村主任要召开社长会议,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由村、社长组织张贴宣传单、宣传画,出黑板报、标语,组织发动、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结束后,村防保员收集《洱源县镇乡有现症病例/治愈病例/无病例自然村调查表》,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在消除麻风运动活动期间,由村防保员收集线索每10天(逢10)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一次。

  2.可疑线索上报

  (1)对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室(防保员)将线索信息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

  (2)经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筛查后,报县疾控中心技术指导组。

  3.报病奖励:按麻风病的8条线索报告的可疑新线索,每报告1条给补助费20元;所报告的可疑线索病人,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给自己报病者、他人报病(互报)者补助费1000元,搜集线索的村(防保员)、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医疗单位防保组给予劳务补助200元。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兑现。对可疑病人都给予免费检查,确诊为麻风病后给予免费治疗。

  (五)确诊与治疗

  1.县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组成确诊小组对可疑线索逐个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做细菌和病理检查。核查时要严格掌握以下麻风病诊断标准:皮损伴明确的感觉障碍、周围神经粗大伴相应的功能障碍、皮肤涂片查抗酸杆菌阳性、组织病理检查有麻风病特异性病理改变和查抗酸杆菌阳性。

  2.对确诊的新病例即给予联合化疗。

  六、评估

  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总结的形式对整个消除麻风运动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的内容包括:

  (一)基本情况:地理、行政区划,防治机构情况,疫情概况。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情况:领导和技术指导小组,实施情况。

  (三)实施措施:技术培训,宣传动员工作,调查、检查及核查情况。要对培训效果和新病例发现情况进行前后比较。

  (四)实施效果:治愈者复查、接触者检查、互报和自报、新病例发现情况。

  七、资料归类

  工作结束后,撰写实施总结报告,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包括照片、录像、纸质调查原始表及电子版录入表等。并备份一份便查阅,迎接省州检查验收

麻风病化疗方案4

  定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程、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由张邦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按年度组织召开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发改部门:负责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国家有关规划和要求支持有关业务用房建设。

  教育部门:负责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麻风病患者子女的入学工作,保障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子女公平享有入学的权利。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麻风病患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工作。

  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助工作;为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和村外孤、残、老麻风康复者缴纳新农合参合费;将居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纳入城镇低保,散居在麻风村(院)外的麻风病畸残康复者和麻风病现症患者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将其纳入城镇或农村低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财政部门:要将麻风村(院)的运转经费、住麻风病村(院)康复者的生活和医疗等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人社部门:负责按规定将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让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病有所医。

  宣传部门:每年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等公众媒体开展30次以上的麻风防治知识公益宣传。

  卫计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麻风病防治规划、政策、策略和措施;层层签订市、乡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责任目标书,按年度进行考核;继续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防治经费。稳定防治队伍,保障县级防治专业机构人员数量,加强麻风病防治科人员配置,市皮防站按每人负责1个乡(镇)的标准配置麻风病防治科人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麻风病治愈者随访,家属健康检查,在10年内麻风病疫村组织开展皮肤健康体检,做好麻风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麻风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和康复率。

  残疾人联合会:为所有麻风病II级以上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安装假肢、矫形器,发放轮椅、拐杖,及时维护和更换。

  红十字会:积极筹措款物,开展对麻风病患者慰问等人道救助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消除麻风运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工作,将辖区内麻风病贫困人群纳入低保,解决因疾病、孤寡、残老等生活不能自理病人养老问题。组织乡、村广播站(室)开展麻风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文山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要求,20xx年底全市麻风患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20xx年6月向州级申报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20xx年10月前通过省级达标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纳入市、乡(镇)人民政府和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并按年度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部门协调会,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齐抓共管,及时解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居住条件、医疗救助、生活救助、《残疾人证》办理、假肢安装、肢具维护、子女入学和畸残康复等社会民生问题,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生存、生活质量,消除社会歧视。各单位要安排本单位工作联络员,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1.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向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达标验收及终期评估。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方案》(云卫疾控发〔20xx〕56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向州卫生计生委申请达标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国家、省级安排开展终期评估要求,于20xx年6月前完成自查工作,10月接受上级组织的终期评估。

  3.责任追究。对因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影响全市消除麻风危害进程的乡(镇、街道)、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严肃问责。

麻风病化疗方案5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加强监测和促进疫情处置能力。特制定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

  二、加强疫情报告规范化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xx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

  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

  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

  进程报告:

  ①写出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

  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

  ③资源使用情况。

  结案报告:

  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

  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

  ③评价措施效果;

  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

  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巩固疫情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暴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正确处理暴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暴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暴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发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xx〕25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

  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馈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3.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

  4.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分析。于20xx年3月前完成20xx年辖区内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年分析。

  5.每年一期重点传染病专题分析报告。

麻风病化疗方案6

  我市将以贯彻落实《南通市消除麻x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为主旨,进一步推进全市麻x病防治事业建设进程。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标

  (一)完成年度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项目麻x病防治项目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疑似病例报告等指标和任务;

  (二)完成年度全市麻x病控制绩效考核指标;

  (三)完成全市麻x病防治专兼职人员登记注册;

  (四)村级医疗机构《麻x病 早知道》使用率≥95%;

  (五)市年度麻x病防治培训任务完成率100%;

  (六)市业务部门对辖区的麻x病防治工作2次以上督导完成率100%。

  (七)市及麻x病防治项目县在省、市疾控网站或《江苏省疾控信息》至少刊用一篇麻风防治信息完成率100%;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贯彻落实《南通市消除麻x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

  市疾控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消除麻x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落实市、县、乡麻x病防治专兼职人员和市级麻x病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召开年度麻x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年度麻风防治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及总结。

  (二)贯彻落实20xx-20xx年麻x病控制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xx年版)有关麻x病控制指标,接受省级相关培训;完成年度麻x病控制绩效考核指标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做好20xx年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项目麻x病防治项目工作

  1、制定年度麻x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市及各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协助本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实施方案制发本地区年度麻x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任务和资金分配工作。及时召开项目启动会,布置项目实施工作任务。

  2、加强各级麻风防治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能力建设

  一是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江苏省消除麻x病危害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及医务人员,提高其贯彻执行省消除麻x病危害规划的能力;

  二是提高无麻x病专业机构的市辖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滨海园区)区级综合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人员识别、报告麻x病工作能力。

  三是为年度中央财政麻风项目和中残联康复手术项目任务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积极参加第三期麻x病防治骨干防治技能短期强化培训,选派1-2名麻x病防治骨干赴全国麻x病高流行区接受短期培训,提高其现场处置麻x病的工作能力。

  五是选拔麻x病防治骨干,备战全国麻x病防治知识技能大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3、继续加大发现病人力度

  (1)开展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

  有现症麻x病人的`县(市、区)按照《江苏省麻x病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年内分别对每位现症麻x病人周围的4名麻风密切接触者(主要为病人家属)进行检查。全市年度完成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24例。

  (2)巩固麻x病监测点

  巩固20xx年设立的如东县麻x病监测点,按照《江苏省麻x病监测点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实麻x病监测“四个”制度,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3)各县(市、区)完成6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其中如皋市、如东县完成10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全市全年完成56例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任务完成率100%。

  4、开展麻x病人免费救治

  对全市年内新(复)发麻x病人和现症病人进行免费救治和管理,确保各类严重不良反应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5、开展重症病人手术和医学处置

  (1)提供溃疡治疗和自我护理防护包

  对全市现症麻x病人及部分残疾者每人提供1个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防护用具包内的消耗护理用品1年补充1次),通过专业人员指导后使用,并使麻风畸残疾者掌握简单的自我护理技能。

  (2)提供防护鞋

  为全市560例麻木足患者每人提供2双防护鞋,预防足底溃疡发生。

  6、开展麻x病健康教育

  (1)“世界防治麻x病日”慰问活动。市及各县(市、区)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年度“世界防治麻x病日”慰问活动,及时总结慰问活动开展情况,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总结后报省中心备案。

  (2)做好发放使用麻x病健康教育材料工作

  根据省级要求,开展公众麻x病防治核心知识抽样摸底调查,发放使用好麻x病防治核心知识折页,引导村医宣传普及麻x病防治核心知识,提高群众对麻x病的知晓率。继续做好20xx版《麻x病早知道》宣传材料发放和使用工作,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放使用率95%。

  (3)麻x病防治核心知识抽样调查

  开展全市公众和麻x病密切接触者麻x病防治核心知识抽样调查,为规划阶段性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4)加强各类麻风防治信息的报道

  为宣传我市麻x病防治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推动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麻x病防治工作,市和如皋市、如东县在省、市疾控中心网站或《江苏疾病控制信息》或市级报刊至少刊用1篇麻x病防治信息或报道。

  7、推进麻x病防治一体化项目试点

  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顺利实现消除麻x病危害规划的目标,年内在如皋市开展麻x病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工作,为推进低流行状态下麻x病的防控工作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四)进一步做好全市麻风防治资料工作

  各地以全省麻x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提高麻x病专科病历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做好各类麻x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总结、分析、归档工作,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

  (五)工作督导与评价

  市疾控中心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市消除麻x病危害十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年度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麻x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工作资料、部分县(市、区)麻风防治工作质量等进行2次以上综合督导与评价。

麻风病化疗方案7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全员岗位培训与技术练兵

  (一)参加人员

  各区县皮防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综合医疗卫生机构(市皮防院及市第二皮防院不参加)公共卫生科和临床相关科室(皮肤科、五官科、神经外科、检验科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疾病控制与诊疗的医务人员。

  (二)培训与练兵内容

  1.理论知识

  麻风病流行病学、预防控制、麻风早期临床表现与治疗、实验室检查、手足眼畸残预防与功能康复等内容。

  2.技术练兵

  麻风病分类、查体、实验室检查操作、疫情管理。

  三、技术比武与竞赛

  竞赛内容以理论笔试与实践技能测试为主。市级决赛分为综合理论笔试(100分)和技能操作(100分),如比分相同时增加现场问答确定名次,区县级选拔赛可参照市级决赛设置大赛环节和形式,具体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全员岗位培训与技术练兵结束后,分县级初赛、市级决赛两个阶段。

  (一)区县级初赛。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参与区县级初赛的人数不少于区县级麻防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0%。

  (二)市级决赛。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市级复赛。每个区县选派1支代表队参加市级决赛,每个代表队由5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参赛队员4名(原则上公卫人员1名、临床医师2名、检验技师1名)。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与培训选拔阶段(20xx年8-9月)

  各区县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为竞赛目的,按照竞赛内容和有关要求,积极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在全系统营造“学业务、比技能、强素质”的浓厚氛围。

  各区县要把此次竞赛作为全面学习培训麻风病防治技能的契机,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细化学习培训的方法、步骤,明确培训的内容和所达到的`目标,采取自学、科室集中培训、单位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现场观摩等方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医务人员麻风防治基础理论、实践技能和服务管理水平。

  (二)技能竞赛阶段(20xx年10月)

  各区县级初赛9月底前完成,市级决赛10月底前完成。

  五、奖项设置

  市级决赛设团体奖、个人奖。

  (一)团体奖

  根据团体竞赛总分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其余为优秀奖。一等奖同时授予“济南市卫健系统建功立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个人奖

  根据个人总分排名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一等奖获得者,按程序申报“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授予济南市卫生健康系统“岗位技术标兵”“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竞赛结束后,由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奖单位、个人进行审核公示,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卫健委颁发奖牌、奖励证书,并通报表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卫生健康系统麻风病防治技能大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市级大赛的组织安排。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具体由市皮肤病防治院组织实施。专家委员会由省、市麻风性病防治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大赛命题、问题解答和大赛评判等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整个大赛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大赛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县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区县级初赛。对未开展初赛,直接组队参加市级决赛的,取消组织工作考评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9月30日前各区县将参加市级决赛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2)报送至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三)各区县、各单位要落实参赛相关工作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办赛。

  (四)各区县要注意大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在区县级初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岗位培训练兵和竞赛等各个环节的比赛资料[竞赛通知、参赛单位、人员名单、人员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相关照片(照片需原版、注明内容)]报送至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麻风病化疗方案8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病例发现,发现新复发麻风病人不少于1例;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二)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新病例诊断和治疗不少于2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三)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对重症麻风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

  1.1可疑者筛查

  工作任务: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1)县县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等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麻风病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在各县乡(镇)卫生院进行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5)各乡镇实现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定”。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麻风高、中流行乡镇通过报告可疑线索发现病人率分别不低于4%、2%,切实提高线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并最终确诊后给予每例800元报病补助;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50元报病补助。

  1.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任务:全县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1)家属检查: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8%以上;

  (2)疫点调查:由县麻防机构专业人员对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进行检查,每一个疫点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率应达95%以上。

  工作要求:(1)为保证检查质量,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检查应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经培训后胜任此项工作的乡、村卫生人员实施。

  (2)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组织液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应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3)使用家属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疫点调查情况记录表,家属检查需留存检查工作照待查。县级负责各乡镇家属检查和疫点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麻风专业防治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乡、村级卫生人员)每例(新复发麻风病人)可领取补助费100元(追踪补助标准: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体检补助/例)。

  2.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全县新诊断病例达到1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

  (1)关于病例诊断,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 291-2008)执行,所有确诊的新复发病例必须经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皮肤组织检查等,有明确的诊断依据才能确诊;对于经过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不能确诊而又不能排除麻风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损送贵阳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风病理诊断能力的综合医院进行皮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级根据两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检的病理检查数量,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补助相关病理检验专业人员。

  (2)联合化疗(MDT)和统一联合化疗(U-MDT)后复发病例的诊断,要取皮肤组织活检进行病理诊断及耐药监测,填报“麻风短程联合化疗复发患者申请鉴定表”和“耐药监测表”,逐级报送市级、省级防治机构。

  (3)所有新复发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4)新病人要求在确诊1周内给予免费联合化疗(MB或PB方案),所有确诊的复发病人均按MB方案免费治疗。

  (5)病人在治疗期间,应每月发麻风药并随访查体1次、每半年进行1次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1年进行2次皮肤组织液查菌检查,(初诊时查菌阴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对随访情况、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记录。治疗期间专业防治人员按要求完成随访内容、结果记录及上报至系统的,可按每次10元给予补助(P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6次计,M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12次计)。

  (6)乡村医生在经过培训后,按专业医生的指导和要求,对辖区内现症麻风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导,按时发放药品,观察治疗效果(每月随访观察1次),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不良反应,规则地完成治疗疗程(各类随访、发药、报告等均需要有相关记录)。通过有效的治疗管理,病例被专业机构判定为治愈后,给予乡村医生管理病人补助费。。

  3.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任务: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1)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神经功能检查、记录方法,并在每次随访时,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检查、记录。

  (2)所有现症病人都必须进行神经功能监测(服药期间的病人每月随访1次,完成治疗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历档案中填写“神经功能检查记录表”。

  (3)发生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情况,要根据不同病情,及时进行处置,在患者病历档案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症状轻者给予强的松、反应停等药物在家治疗;病情重者要转诊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报销,再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级防治机构逐级补助。

  (4)不良反应处置结束后,要将不良反应的症状、异常化验结果、反应类型、程度、处置情况、处理结果等书面材料存档备查,需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4、重症病人医学处置与基础康复

  工作任务:(1)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2)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

  (3)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工作要求:(1)对现症病人中的所有1、2级畸残者和其他残疾病人,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提供自我护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小镜子、凡士林、眼药水、眼药膏等,并及时补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对所有1级、2级畸残病人发放《眼手足自我护理手册》,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病人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会自我护理。特别对现症病人和今年新发现病人中的1级、2级畸残者,麻防专业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自我护理方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手、足部位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包内有病人换药所需要的医用纱布、胶布、75%酒精或碘伏、棉签、生理盐水、抗生素等。

  (4)专业人员对病人和乡村医生进行自我护理、溃疡换药方法的指导、培训,由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开展治疗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溃疡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防止创伤的发生和溃疡的恶化。

  (6)各地开展的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工作及效果情况应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区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促进麻风病人主动就医。各乡镇应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开展一次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张贴。

  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上以专栏的形式,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开展本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历史资料整理及宣传工作。对麻风病疫情较重的乡镇,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高流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疫情监测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时上报疫情相关资料;

  (2)利用LEPMIS系统开展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和网络维护等。按照要求上报全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疫情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7、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制定督导计划,至少对所辖乡镇进行2次专门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

  工作要求:

  (1)所有督导均应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病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注意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2)完成对乡镇的督导、指导后,要及时书写督导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被督导机构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健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县疾控中心麻防科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5.1万元,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及治疗、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和消除传染源、培训督导等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县卫健局将组织对县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二)每项活动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

麻风病化疗方案9

  消除麻风病危害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实现的任务之一。为确保20xx年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根据《弥勒市20xx年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东山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麻风病发病严重的地区防治工作力度,落实“以联合化疗为中心、发现病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争取早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并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构建一个不恐麻、不歧麻、麻风病防治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镇、村两级防保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大众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以自然村为单位,覆盖率达100%。

  3.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7%以上。

  4.对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8%以上。

  5.在有麻风病现症患者和历年治愈者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20%。

  6.由市疾控中心、东山卫生院派出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点疫村所属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普查率达95℅。

  7.在无病例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10%。

  8.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9.加大可疑麻风病线索的搜索与上报,以镇为单位不低于40条,其中重点疫村乡村医生线索转诊上报每年不低于4条。

  三、实施时间

  20xx年4月至6月。

  四、组织保障

  成立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东山卫生院、东山中学、东山中心校、东山派出所、东山镇财政所、东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宣传办和各村委会等为成员的全镇消除麻风运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东山卫生院,由杨永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除麻风运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及考评、验收,对我镇消除麻风运动的开展提供业务技术指导与支持、人员培训以及相关工作事务的处理。

  五、实施与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运动启动会暨业务技术培训

  按照市级安排,20xx年4月2日前,东山镇组织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启动会暨业务技术培训会,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同时完成镇村干部、各村卫生所医务人员培训。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

  20xx年4月6日前,各村委会、各单位采取宣传单(册)、标语、墙报、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宣传“麻风病可以治愈、畸残可以预防”的防治方针,使“消除麻风运动”家喻户晓,并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三)病例调查发现与治疗

  20xx年6月10日前,对重点疫村开展村民普查工作、历史疫村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开展接触者检查、非疫村调查、线索报告,病例确诊与治疗等工作。

  1.相关调查

  (1)接触者检查: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

  (2)历史疫村普查:通过召开村委会、村小组长及乡村医生会议、培训,开展以户为单位的乡村医生入户普查登记等方式,最大限度发现麻风病。调查工作结束后,由乡村医生收集调查表。

  (3)重点疫村普查:市疾控中心、东山卫生院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各村委会负责组织重点疫村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

  2.可疑线索上报

  (1)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所防保员将线索信息上报卫生院,由卫生院初步筛查后,上报市专业技术指导组。

  (2)报病奖励。经市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初诊,州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确诊为麻风病的,给予线索信息上报、患者自己报病者、他人报病(互报)者适当奖励。

  3.病例确诊与治疗

  市专业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对可疑病人逐个开展免费检查,上报并经州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患者的,给予免费治疗。

  4.相关表册上报

  弥政办发﹝20xx﹞31号文件附件1-9由卫生院负责按相关要求填报。

  (四)其他工作(6月11日至年底)

  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社会宣传、病例监测报告、病例管理治疗、关爱救助等麻风病防治工作。

麻风病化疗方案10

  为更好地完成我县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任务,全面落实“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县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业务管理和指导中心,依托县、乡、村综合性医疗机构为服务实体,有效开展麻风病监测、病人管理、社会宣传、提供就近医疗救助和康复等服务的麻风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进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进程,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服务均等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指标

  1.乡镇卫生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常住人口的三万分之一、县第一人民医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2例、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1例;

  2.执行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100%;

  3.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存活者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4.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覆盖率90%以上;

  5.村医培训覆盖率90%以上;

  6.麻风残疾者乡村医生康复训练指导率90%以上;

  7.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90%以上;

  8.年内县疾控中心在省、市疾控网站或《江苏省疾控信息》至少刊用麻风防治信息一篇,完成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患者个人健康档案

  县疾控中心提供历史病人登记信息,由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现症病人及治愈存活者进行走访调查,建立《麻风病患者及其治愈存活者健康档案》(附件1)。对已经建档的患者,要通过随访,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反映并满足病人的实际健康需求。

  (二)麻风病监测

  落实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一是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麻风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二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综合性医疗机构督导和对其医务人员培训制度;三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麻风疑似病例在一周内核实诊断制度;四是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病的医务人员实行报病奖励制度。

  各医疗机构通过日常门诊和对麻风治愈者及现症病人密切接触者随访,以及云、贵、川等高流行省份外来人口的门诊体检,主动发现麻风疑似病例。发现疑似病例后,及时登记《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登记表》(附件2),填写《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转诊单》(附件3)转诊至县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确认。

  (三)麻风患者及治愈者管理

  1.现症麻风病人管理工作。有现症病人的乡镇、街道的村医对现症麻风病人每半月至少进行1次访视,特别是病人服用抗麻风药物的1-3个月内,协助县麻风防治专业人员做好病人的用药管理,麻风反应、神经炎、药物毒副反应等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现和报告工作。

  2.麻风治愈者随访管理工作。村医对本村现存活无残疾麻风治愈者进行每半年1次随访检查,填写《麻风病治愈者随访记录表》(附件4),了解其生活及医疗需求。

  (四)畸残及医疗康复服务

  乡村医生对有康复需求的.麻风残疾者,有针对性地给予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培训和指导,协助专业机构发放溃疡换药包、防护鞋等物品;对有较重其他疾病及较特殊困难者,通过争取乡镇及村支持,给予适当关怀和照顾。对身患其他疾病的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村医根据病人的病情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服务或转诊建议,使患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21日):县卫计委组织召开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启动工作会议,签定责任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以及防治知识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要求成立本单位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5月22日-9月底):各乡(镇)卫生院于5月31日前对所辖乡(镇)村医进行培训,并开展麻风病知识宣传,《麻风病早知道》张贴到相关科室和每个村卫生室。6月至9月底,正式启动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

  (三)评估阶段(7月中旬、10月中旬):县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中。考核采取查看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并抽查一定比例调查对象进行复查。年度考核结束后,县疾控中心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汇总上报,召开项目总结会,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消除群众疑虑。

  各医疗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利用《麻风病早知道》等宣传材料向群众开展麻风病症状以及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等知识宣传,消除群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报病能力。村医针对麻风患者存在的畸残、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等健康问题给予相应的咨询和转诊建议。

  (二)明确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计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完成项目进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上报任务。

  (三)政策支持,保障患者权益。

  一是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将特困麻风病员纳入农村低保或五保户对象,确保其基本生活;二是将麻风残疾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其医疗得到基本保障;三是不得排斥、拒诊拒治、推诿麻风病患者,充分保障麻风病人的其他医疗就医权益,形成医防结合分工合作,共同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

麻风病化疗方案11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市医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总结和巩固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拟定中长期麻风病控制新规划。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

  (二)年度目标

  1.全市至少报告16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其中转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高度疑似病例不少于4例,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各镇卫生所年度麻风疑似病例报告至少1例。新发病人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

  2.麻风治愈者随访率、畸残患者康复指导率90%以上。

  3.麻风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率80%以上,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

  4.村级医疗机构《麻风病早知道》使用率≥95%。

  5.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接受市级培训培训率≥90%。市级综合性医院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全覆盖。

  6.麻风病疫点调查和皮肤病检查完成率100%。

  7.完成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麻风疑似症状监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来本单位就诊人群中符合下列1条或1条以上可疑症状者,均应作为麻风病监测对象进行登记,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转诊。

  1.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皮肤病(三月以上);

  2.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3.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4.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5.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6.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7.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8.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或出现爪形型手、垂足。

  对需转诊的监测对象,转诊单位应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于一周内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份由监测对象携带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复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转诊到位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一周内反馈给转诊单位。在监测对象一月内未到位就诊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主动追踪。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麻风病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

  (二)麻风病线索调查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主要指麻风高流行区云南、贵州、四川、安徽的人员)的管理,及时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

  (三)麻风病疫点调查

  通过疫点调查方式,在搬经镇搬经村开展麻风病主动监测,及早发现隐匿病例。

  (四)麻风现症病人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现症病人所属地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协助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加强对病人的管理,规范化服药,及时发现和报告麻风反应,同时开展无痛性神经炎监测工作。

  (五)治愈存活病人随访和康复指导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负责完成2次随访,及时发现新、复发病人,对畸残病人开展康复知识辅导,及时发放康复护理包,随访率需达到90%以上。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质量考核,抽查病人数不得少于辖区内存活病人数的50%。

  (六)麻防队伍能力建设

  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村医开展麻风病防控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以知识竞赛的形式,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学习,形成“以赛促学”的新机制,不断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

  (七)宣传健教工作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结合麻风节,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宣传我国当前的.麻风防治政策,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消除社会歧视和恐惧现象,为麻风病人主动就诊、治疗和身心康复创造有利氛围。

  2.做好《麻风病早知道》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工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皮肤科、神经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各张贴一份;村卫生室(服务站)至少在显著位置张贴一份,使用率95%以上。

  三、资料管理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及时做好历年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档案化要求进行装订和管理(年度工作结束后,村级资料收归卫生所保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国家、省、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要求,根据相关工作数据,及时完善和更新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和管理,按时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治愈存活病人随访、疫点调查、高流行区外来人口线索调查、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医疗单位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定期主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各类工作资料。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指定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麻风病疑似病例的报告和转诊工作,加强院内相关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麻风病化疗方案12

  一、活动主题

  xxxx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下旬至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防控措施的落实。各地要增强对消除麻风病危害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根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要求,结合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本地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结合本地疫情,分类施策,通过开展集中消除麻风行动、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及皮肤科门诊病例筛查等手段,加大发现力度,特别是对流动返乡的麻风病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免费检查。加强患者规范化管理和随访,落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各项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联动机制,要对区域性麻风病防治机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优化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麻风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注重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方面人才的培养,以确保麻风病防治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各地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制订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消除歧视和偏见。要针对流动返乡人员、麻风病密切接触者和来自麻风病流行区的高危人群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提高重点人群定期体检的防护意识;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前组织系列宣传活动,掀起麻风病防治宣传高潮。要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时代典范。

  (三)精准关爱麻风病受累者。各级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和春节期间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精准关爱麻风病院(村)和社会上麻风病受累者,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麻风病受累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时进行不良反应的.处置,发放护理包、防护鞋等防护用具;民政部门要做好对符合条件受累者的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残联要将麻风病畸残者及时纳入管理范围,为畸残者配置辅助用具和开展康复训练;红十字会要为生活困难的受累者和畸残者提供救助和关爱,为受累者最大限度恢复健康、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让受累者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对于居家生活难以自理的重症残疾麻风受累者,有自愿入住麻风康复村的人员,各地要出台相关政策,提供收容服务、体现社会主义人道关怀。

  四、活动组织

  市重传办主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红会协办,市疾控中心承办。邀请市级宣传、财政、人社、教育、文广新、扶贫移民、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现场慰问活动。

  五、具体活动安排

  (一)宣传活动

  1.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优势、新媒体平台通过开设宣传专题,播放、刊登麻风病公益广告、防治知识,宣传报道相关活动,扩大.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面,提高大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进一步倡导关注麻风、消除危害的宣传氛围,报道麻风战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活动期间,指派记者参加相关活动。广元日(晚)报、广元广播电视台及相关微信、网站等媒体平台制作不少于3条麻风防治相关宣传信息。(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协办部门: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

  2.街头宣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LED屏、更新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在所在城区、场镇等地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1月25日上午,在院门口或附近设置义诊点开展相关义诊和宣传。(牵头部门产:市卫生计生委,协作部门:市、县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3.重点人群宣传。各地结合春节农民工返乡之际,开展以麻风病、艾滋病等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宣传活动,增强流动人群的防病治病意识。(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协办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广元机场、广元火车站,参加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第三人民医院等。时间及地点:1月下旬-2月上旬;宣传地点:广元火车站、南河汽车站、上西汽车站、广元机场;宣传形式: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市疾控中心具体负责相关对接工作)。

  (二)慰问麻风病康复者及现症病人活动。县区党政负责人、市重传委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探望慰问麻风病康复者及现症病人、麻风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现场了解相关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级慰问时间及地点:1月20日9:00—12:00,昭化康复敬老院(射箭乡)。参加部门:宣传、卫生、财政、人社、民政、文广新、扶贫移民、残联、红会、妇联负责人。集中出发地点:市卫生计生委大院集中乘车。车辆由市疾控中心负责落实,市级部门不带车)。

  市级另择时间慰问朝天区曾家康复院、青川县康复院和旺苍康复村。共计慰问60名麻风村居留老人,4名麻风工作人员。

  (三)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麻风病疫情,重点解决麻风村内麻风居留老人的`生活救助经费问题、安置公共食堂,聘请生活护理人员等事宜。(会议时间及地点:1月20日上午,会议地点设在昭化区康复员。参会人员:参加现场慰问部门负责人及昭化区相关部门和市、区两级疾控机构负责人、麻防人员)

  (四)完成康复村纪录片活动。组织媒体或专业的摄影人员到全市9个康复村进行实地拍摄,包括对每一位休养员身体情况、住宿环境、生活劳作情况、畸残情况。拍摄康复村总体情况,采访卫生行政、疾控中心、村医、村干部等相关人员,最终形成完整的记录片。(拍摄时间:20xx年1月-2月,后期制作时间3月)

  (五)表彰麻风病防治先进单位个人活动。我市结合麻风十年消除危害规划中期实施情况,针对开展较好的县区和个人进行表彰。(主办单位:市重传办、卫计委,时间:1月30日前完成麻防先进单位及个人申报工作,在2月底前完成表彰工作)

  六、工作要求

  市重传委成员单位、参与部门、机构应高度重视,将此次活动与“三下乡”、走基层、脱贫攻坚等活动紧密相结合,主动将改善麻风病康复者和病人生活质量的措施与部门职责相结合,认真组织配合开展各项活动,注重宣传形式多样。市卫生计生委要密切与相关部门、媒体的配合和相关宣传内容的支持,认真组织慰问活动,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氛围营造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义诊工作,营造倡导关注健康、关爱病人的良好氛围。

  各牵头部门要注重对活动开展期间影像、文字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媒体宣传,报送动态信息。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于2月20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材料、影像资料报送市重传办。各县区重传办负责收集辖区内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广元市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相关数据统计表》。

  方案中涉及活动不在另行发文通知。

麻风病化疗方案13

  一、目标分解

  (一)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xx年减少20%,即控制在5300例以内。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xx年减少50%,即控制在3300例以内。

  (二)到20xx年,全国所有县(市)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156个以内;到20xx年,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70个以内,各省份分解指标详见附件1。

  (三)到20xx年和20xx年,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在一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0%和17%以内,在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5%和23%以内。

  二、任务及要求

  (一)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牵头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级麻风病防止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二类地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当地麻风病防止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完善麻风病防止服务体系。完善各级麻风病防止专业机构建设,合理配备人员。一、二类地区的省级防止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地市和县级不少于1名。三类地区省级防止机构必须有麻风病防止专职人员,地市和县级防止机构应当配备麻风病防止兼职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参与患者发现、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建立健全省级和地市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技术指导组,为辖区麻风病防止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在指定麻风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时,要优先考虑当地有条件的'皮肤病专科医院或具备麻风病诊治能力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三)加强麻风病防止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止知识培训,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培训对象包括麻风病防止专业人员、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师和防保人员、村医。对麻风病防止专业人员主要开展防止管理、疫情监测、诊断治疗、残疾预防、实验室检查等方面的培训。对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主要开展麻风病诊断与鉴别诊断、麻风不良反应的处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主要开展麻风病防止核心知识(见附件2)、不良反应监测、残疾预防等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一类地区省、市、县三级,二类地区省、市级,三类地区省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由县级麻风防止专业机构承担。到20xx年,对防止机构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培训覆盖率达到80%;对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70%。

  (四)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一、二类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点调查、线索调查、xx检查、治愈者复查、皮肤科筛查等措施,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对所有新发病例开展疫点调查。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xx每年进行1次随访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患病率在l/1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消除麻风运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发现的麻风病可疑患者,要及时转诊至当地麻风病防止专业机构进行确诊,对xx须在24小时内进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麻风病防止信息管理系统。

  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xx的线索报告人,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报病奖励。

  (五)规范麻风病治疗与管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对于少菌型和多菌型麻风患者,分别给予6个月少菌型和12个月多菌型方案的联合化疗。对于发生严重麻风反应、神经炎和药物毒副作用的患者,应当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给予治疗处置。如患者发生非麻风的综合性疾病,应当由当地医疗机构给予诊治。

  麻风病患者在完成联合化疗规定疗程后,要加强随访,如果其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或周围神经疼痛及压痛等)消失,无麻风反应,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阴转,应当及时临床判愈。

  对于联合化疗期间的麻风病患者,前6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周围神经功能评价,对确诊为神经炎的患者给予及时处置。对于残疾者,应当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于符合手术适应症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

  大力普及麻风病防止知识。各级卫计委门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止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麻风病防止知识宣传和xx开发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形式,介绍麻风病相关知识和我国防止工作成效,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xx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止工作,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歧视。要将麻风病防止知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教育常规工作。要为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麻风病防止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按照卫计委制定的调查方案,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本地区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进行调查。

  三、督导与评估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纳入对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一、二类地区至少每年组织1次,三类地区至少每2年组织1次。

  (三)20xx年和20xx年,卫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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