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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租用土地合同

时间:2023-01-05 17:45:59 土地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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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租用土地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租用土地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租用土地合同

农村租用土地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搞活流通,在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甲方自愿把垃圾地租给乙方作为练车基地。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范围:

  甲方愿把1亩1分地基地租给乙方使用,共约1.1亩。

  二、租用年限:

  租用年限为5年,从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

  三、租金约定:

  每年为人民币:(¥:元)

  四、交租形式:

  第一年在4月2日前交清全部地租,第二年开始,每年4月2日付清当年全部地租。如有违约,按所有经济损失的双倍赔偿。

  五、甲方的权益及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月1日前清理地面附着物,交地给乙方作备耕工作。另甲方在4月1日内未能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租赁期天数延后。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用地权属清楚,如因权属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须如期缴纳租金,如有违约超过三个月后缴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基地的所有财产。

  3、乙方不能改变田地的用途,作其它开发。

  4、乙方只负责产品后的税费。

  5、乙方要遵守乡(村)规定合约。

  6、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7、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租优先权。

  8、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9、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不影响甲方农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做前期的土地平整规划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10、在合同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转让经营权,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权利和义务。

  11、乙方租期满后,必须做好地上种植物的清理工作。在租地合同期满前六个月,乙方交清土地保证金每亩100元,如乙方不清理种植物,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但乙方清理种植物时(标准的种植物没有再生力)甲方必须3天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七、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如遇特殊的、较大定的自然灾害时,双方共同协商地租支付方法,地租租金元不变,支付时间共同协商。如遇国家征用土地,于甲方无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条款及权利、义务,双方须共同遵守,如违约合同,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农村租用土地合同2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对土地进行科学合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

  土地租给乙方经营种植养殖等非有毒有害化工生产项目,为预防在承租期间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东西长米,南北宽米,总面积亩(水田亩,旱地亩,后附农户地标图)。东至,南靠,西邻,北接。其中包含山地坡约亩免费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年,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每两年一交,每四年按第一年租金3%递增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一年按水田每亩租金元,旱地每亩租金元计算。合计元于当____年__月__日前结清(直接由乙方支付给农户),下一次租赁费须在第三年月份前全部结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以求甲方谅解。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有权制止。

  2、土地租赁期间,国家政策调整不得影响双方合同履行。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由乙方作为受益主体,由乙方自行申请,如需甲方出具合法手续及另行签定格式合同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并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3、乙方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基本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种植养殖大棚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4、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对土地进行改造,如蓄水养鱼、在山地建房进行农业副产品加工等。

  5、乙方租赁期内不得在所租土地上进行有毒有害化工生产,也不得转租他人进行类似有毒有害化工的生产。

  6、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基础建设征地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进行有毒有害化工生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的,土地补偿部分归甲方所有,地上设施及种植、养殖、青苗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且甲方需退还乙方已支付国家建设所征部分土地的租金。

  5、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所租土地分属多户农户所有,在租赁期间如有争议应由所有农户商量出统一意见与乙方商议解决,不能单独退出或者采取堵路、破坏生产等违法行为,否则由甲方负责赔偿。

  6、如果甲方违约中途单独退出合同的,应赔偿乙方的损失,数额按乙方投入的资金总额两倍计算。

  7、乙方中途退出的,所交租金不退还,并需将土地恢复原貌,如因生产有毒有害产品导致土地受污染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农村租用土地合同3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农村租用土地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了支持城乡边际的发展经济,甲方决定将自己在:__位置的非耕地一块,面积将近贰亩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可在这块地上建立轻钢厂房及辅助设施,用于做钢材制品的加工及环保性防腐涂料的生产。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条件:

  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压实的场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应有适用于货车进出的通道。搭接水电源方便、价格合理。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年,从20______年__月__日至20 ____年__月__日止。

  二、付款方式:

  贰亩场地的租金为15000元/1年(人民币:每年壹万伍仟元),签订合同时给付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在租用场地条件符合要求时后,乙方给付甲方两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后期的租金将在两年期限之时分期给付。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相关的事宜;乙方负责交纳自已的水电费。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此合同终止。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____年__月__日

农村租用土地合同5

  出租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四至界限

  甲方将位于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共计亩(即:长米,宽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计元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到%。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日由乙方

  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乙方签字(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年__月__日

农村租用土地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项目,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

  第二条。租赁位置和面积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共计亩。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计年,自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及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于每____年__月__日缴纳。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6.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租赁期内有权对农田,利和电网的改造,在合同期结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解决争议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农村租用土地合同7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面积共计_________亩(即:长米,宽米)。

  第二条、租用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双方协商确定该土地的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大写元)。

  2、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由乙方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年第一次租金,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年第二次租金。

  第四条、场地交付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合同续约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该场地,则需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场地有优先的承租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_________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__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

  1、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3、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执。对不履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所发生的争执。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这里,主要谈谈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应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案件的受理与管辖。

  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土地使用权租赁为标的的民事权益纠纷,均应作为民事案件,一律由民事审判庭或人民法院受理。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要符合该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规定。除了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管辖外,当事人也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协议选择上述规定中的任意一个地方的人民法院为解决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

  2、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承租人发生纠纷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限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当事人向对方(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当事人请求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原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反之,如果当事人(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以后的2年内,未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超过2年以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这时权利人就只享有诉权,而永远丧失了胜诉权。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中,如果是因承租人延付、拒付租金而引起纠纷导致的诉讼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一年而当事人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力证据的,权利人也同样丧失了胜诉权。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若遇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则法律不禁止。

  3、处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原则。

  (2)依法保护合同的原则。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不应予以支持。

  (3)公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土地使用权租赁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在土地使用权租赁中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公平地依法予以保护。一方利用经济优势,进行不正当竞争,转嫁经营风险的行为应不予保护。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涉港澳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正确运用我国对他们的优惠政策,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要依照国家政策处理;

  (3)法律、法规、政策都没有规定的,应根据《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结合具体案情,从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有利于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出发,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订立后,出现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因素,如: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税率调整、国家规费调整等,如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的,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酌情进行处理。

  5、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无效的的认定。

  法院在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时,应注意审查租赁合同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凡违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至三十一条规定的,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认定无效。另外,还应注意审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出租土地使用权时,是否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和房管部门的批准,是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等。凡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而与对方发生了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处理的,或出租人违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合法批准,自行出租或变相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均应认定为无效,并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大小,判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承租人对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进行改建、扩建而与出租人发生纠纷的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承租人在改建、扩建之前已征得出租人同意,且双方对产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如虽经出租人同意,但对产权没有约定的,产权应归出租人。对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的费用,由出租人折价偿付。

  (3)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附属物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适当折价归出租人所有;若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在合法使用租赁的土地时,因不可抗力而使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灭失的,原则上应由出租人申请重建。如承租人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建地上建筑物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重建、改建的,产权仍归出租人,对因重建、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而支出的费用,由出租人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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