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03 19:19:2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

  为了预防和减少员工通勤客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要求,结合x公司当前通勤客车外包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统一指挥和协调通勤客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领导

  成员:随车安全员

  二、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驾驶,应变能力差处置不当;超员;酒后驾车;行驶时打手机;雨雪天路滑;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和转向系统);被迫被撞等,以上情况是诱发交通事故主要因素。

  三、预防办法和措施

  1.督促外包单位加强对通勤车驾驶员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员工上车后要检查车门是否关好,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认真负责的随车安全员,做好乘车员工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组织乘车员工进行自救演练活动。

  5.督促外包单位定期做好通勤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司机在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特别是转向和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员、超速、酒后驾车、行车打手机等。

  四、应急处理程序

  发生通勤车交通事故,现场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车靠边。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二)快警示。无论车辆是否可以移动,都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三)人撤离。车靠边、速警示后车上所有人员要第一时间撤离到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或中央隔离护栏内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同时,视线一定要面向后方来车方向,注意观察路面上车辆行驶动态,确保自身安全。

  (四)即报警。发生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22进行报警,随车安全员报公司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发生普通车辆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督促事故车辆司机调动其他车辆接送员工,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事故车辆。

  (五)处置乘车人员

  1.如有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县或县以上医院救治。如伤者严重要直接送至最近的医院救治。

  2.员工疏散时,要引导员工先从车辆前部到后部开始疏散,防止踩踏二次事故发生。

  3.督促事故车辆司机调动其他车辆接送员工,换乘车时,要注意车辆状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六)事故车辆负责人通知保险公司介入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工作。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

  一、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xx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xx和班主任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留校处理组:年级组长班主任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接应工作:

  负责向县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机动应急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任务: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三、其它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3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降低伤亡伤害程度,为此制定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项目部及其所属各作业队。

  四、职责

  1、副组长职责:

  准确掌握事故动态,正确制定抢险方案,执行有效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保护事故现场。

  2、应急行动组职责:

  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3、救护组职责

  制定各种紧急伤亡情况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护准备。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治疗和护送。

  五、应急准备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全体人员学习交通知识及交通安全、防护等等并储备急救药箱、担架等应急物资,以被应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1、自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员应积极地协助驾驶员对伤员就地进行救护。

  2、 报警和报告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快报告到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部,并拨打110报警。

  3、 救护

  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应立即询问事故情况,了解人员伤害情况,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地点、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车员接应。

  在急救车未到来前,应使伤员平躺地上,并对其进行急救。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4、 疏导交通

  在事故区域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

  5、 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过程中,应保护好现场,因救护伤员而移动现场时,要做必要的.标记,以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七、 事故调查

  事故领导小组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按事故性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作出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的事故调查报告。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4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中敖派出所电话02343300037或向镇政府(02343301021)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43721120)向区人民医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联系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文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人武部部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交安办、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医院、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交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中敖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交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沿线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镇长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交警大队事故科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镇派出所、安监办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交安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5

  1目的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公司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发生的交通事故.

  3引用的标准政策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职责,应急预案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担任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长.主管安全副经理担任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成员,所有职能部门为成员部门.

  4.2应急救援小组长负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指挥.

  4.3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指挥工作.

  4.4生产部人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小组领导,安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交通事故处理,及时向领导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及时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6.9公共设施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组织各级领导、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特别是进行现场处置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2预案演练

  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省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7

  ㈠预防措施

  1、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学重点时段,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学校门前的学生出入秩序。

  3、严格执行外来车辆准入制度,未经允许社会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准入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4、严禁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值班领导和教师,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日行政和救护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2、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通讯组拨打110交通事故电话及120急救电话。救护组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总指挥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救护组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委员)。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在场副总指挥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政教处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8

  为了提高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辖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辖区周边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队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辖区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辖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辖区应急办视情况报告辖区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堪查,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辖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9

  为有效应对、处置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发展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订。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司所属的车辆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即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四、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彭安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曹江洪、江洪平、刘卫江(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成员:刘小平、许仕伟、许仕杰、李斌、陈素利、周小艳、各车队专(兼)职安全员。

  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协助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施救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信息组。

  1、现场施救组。其职责是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医务人员未到达之前对伤员进行简单救护,医务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抚伤员。同时会同交警等相关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

  2、警戒保卫组。由综合经营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综合经营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做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旅客财产,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对损坏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调集应急救援车辆转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

  3、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统计科科长任组长,其成员由财务统计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处理轻伤人员,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弄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查明事故原因、发生经过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初步估计责任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理赔等各项工作。

  5、信息组。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为行政办公室全体人员,其职责是及时了解现场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报下达,信息畅通。

  五、预警机制

  (一)分级指标

  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特别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较大事故是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预测与预警发布

  1、春运、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向所有司乘人员发出预警。

  2、道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向车台发出预警。

  六、应急处置

  (一)预案启动条件我司所属的车辆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况启动预案,并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信息报告

  1、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安全科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经理报告。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车辆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响应

  1、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经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组长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处置,并同时报告县交警大队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经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组长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县政府、县运管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并同时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四)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应当: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2、在公安交警部门到现场之前,放置好各类警示标牌,划定好警戒区,尽量保护好现场。如需要移动现场证物,应作好标记。

  3、各应急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协助运送伤员。

  5、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6、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7、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搜集相关证据。

  8、安抚好伤亡家属的思想情绪,避免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它不稳定因素。

  9、调集事故应急救援车辆,转移未受伤的其他乘客。

  (五)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必要时发布公告。

  (六)善后处置

  1、事故现场施救后,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

  2、向保险公司索赔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协助其对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向其提供相关手续,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进行索赔。

  3、调查与评估

  (1)由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和全体驾驶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针对事故的全过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恢复与重建

  (1)将事故中损坏的车辆拖往指定修理厂修复。(2)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补充和完善。

  5、应急保障

  (1)公司配备有医疗箱

  (2)各车台配备有警示牌、灭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设备,超长车配备有防滑链、消防沙、铁楸等。

  (3)保证应车辆车况良好,驾驶员随时作好准备。(4)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5)公司值班电话0734-。

  6、监督管理

  (1)宣传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案例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

  (2)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在事故发生时间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

  (3)演练

  a、演练时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初步订为每年6月份进行。

  b、演练方案编制:每次演练要编制演练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预定演练过程、预期目的等。

  c、演练参加人员:演练人员、观摩人员和评价人员。

  d、演练评价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组织情况和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完善。

  七、责任与奖惩

  1、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2、对于瞒报或迟报事故,造成损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时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将根据情况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八、附则

  1、预案修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并负责解释。

  2、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预案实施本预案于二○xx年四月修订执行。

  祁东县运输总公司20xx年4月18日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0

  一、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井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组,领导组具体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和处置工作。镇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1、指挥协调组

  负责对事故处置的具体指挥和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救,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2、安全保卫组

  负责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者、实施交通管制、事故责任追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3、应急抢救组

  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4、救灾救济组

  协助做好事故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后勤保障组

  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后勤保障工作。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1

  为做好师生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全体教职工

  2、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主要是对全园人员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园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救援过程中,上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幼儿园的指挥系统应主动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幼儿园的应急指挥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幼儿园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等)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园长室,园长和领导小组人员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门房,值班教师,校医等。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或门房联系园长和总务主任,园长和总务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行政,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应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可租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幼儿园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园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保健医生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委员)。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幼儿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园长及分管领导应组织在场行政,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三)联络,教育: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行政,值班教师,保健医生等。

  1、接到园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行政办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园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园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行政和班主任分别做好教职工和幼儿的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园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行政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xx

  成员:年级组长,门卫等

  1、组长根据园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逃逸。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行政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幼儿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工会小组长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幼儿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幼儿园在无力调解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行政办起草《协议书》,并交教育局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安保

  文章来源物业经理人文章来源物业经理人

  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组长:xx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及相关各线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2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发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碰撞、碾压、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员。受伤部位主要是头颅、脊椎和四肢创伤,也可以有内脏损伤。致死原因主要是颅脑损伤(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损伤。严重的继发伤害,如油箱爆炸,载运危险物资如强酸、强碱、燃气、氧气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与燃爆,其造成的伤害则更加严重复杂。

  3 厂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厂内和车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 防范措施

  4.1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识。

  4.2 加强车辆和人员的检查,保持车况良好,规范人员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3 完善交通设施,确保厂区道路路况良好。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3

  为确保全体师生在校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低,使各口工作人员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食品卫生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xx

  组员: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食品卫生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xx(副校长)成员:xx、xx、xx(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xx(副校长)成员:xx xx 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图书室、保管室、实验室、“两基办”、远教室等室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xx(教务处主任)成员:xx、xx 、xx(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xx(教务处副主任、安全管理员)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 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按要求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

  正确掌握灭火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4

  (一)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学生车祸往往大多是横穿马路,引起伤害事故,也有的'骑自行车出车祸,造成伤害事故。

  (二)处置措施

  1、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学校附近发生的交通事故,值日教师或其他教师发现学生交通事故,应立即示意肇事司机停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记住该车车牌号码。

  2、马上组织力量将受伤害学生送往医院就诊。

  3、马上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让他们来查验事故情况。

  4、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孩子情况,叫他马上上医院。

  5、报保险公司,以便取得保险公司赔偿。

  6、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发生上述情况,也同样按上述情况处置。

  (三)事故的预防

  1、教育学生过马上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必须走在人行道上,严禁在路上打闹、追逐。雨天撑伞行走别让伞遮住视线。

  2、无人行道或者人行道上有障碍物时,可以在距道路边缘或者障碍物边缘一米宽度内行走。

  3、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规定;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4、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

  5、对骑自行车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促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用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因公驾乘汽车车辆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2、总则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范事故的责任认定,善后处理、损失赔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人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在接警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和车管部门了解情况全力救护,减少损失和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3、组织机构

  3.1、为妥善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各单位(车间)车队长(或车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成员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车管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兼职、劳人社保专职、技术设备专职、工会干事、以及各单位(车间)汽车班长组成。事故救援组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及汽车班长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协助调查。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组成并开展工作。

  4、主要职责

  4.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4.1.1、事故发生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4.1.2、协调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4.1.4、有关紧急事项决策;

  4.1.5、善后工作的统一协调处理。

  4.2、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管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工作,参与事故处理,通报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调查组职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管内因公驾乘汽车所发生的责任交通伤亡事故。做好公司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的勘查意见,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4.4、善后处理组职责: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机构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5、应急响应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乘车人要在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和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报告。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拦停过往车辆运送伤员,并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中心电话)及122(交通事故投诉台),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应当予以协助。

  5.1.2、公司调度、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分别向有关领导汇报,对达到本预案适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兰州铁路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安排、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处理措施。协助事故救援的人员和事故单位,在现场救援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有关法规展开救援工作。

  5.1.3、根据就近先救援的原则,安排就近的地区先进行救援,同时,公司及事故单位内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在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路局安监室、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及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向中心安全部门、路局总值班室、物资处车管办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同时报告车辆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组在中心、局救援小组未到达现场前,应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有条件的做好摄影摄像工作)保存可疑证物,做好记录,对交管部门的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

  5.1.5、公司救援小组应向中心、局救援小组主动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故情节或有碍事故救援调查的言行发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制定救援处理措施,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统一领导,专人指挥,工作有序,力争将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带来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事故现场安全监控,以防不测事故再度发生。

  5.2、事故调查:

  5.2.1、事故调查由公司主(协)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并统一安排协调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5.2.2、在现场调查、内部取证时,应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拍照、录像,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对制动人拖印,机动撞击程度、进行测量、测算,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记录事故当事人、目击和相关人员的口述、笔录及伤亡人员、车辆损失的准确情况,写出事故概况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确认事实后,请事故责任人签认。

  5.2.3、处理原则应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比照本预案有关内容办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和单位方能签认。

  5.2.4、事故概况的'书面报告要在24小时内上报路局相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时分);发生的地点(省、市、县地名, 国道或其它道路名称、公里、米);天气、路面情况;车辆驾驶员、乘载人基本概况、伤亡情况;驾驶公车的基本概况(车型车号、核定车载人数)和车辆损失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5.3、后期处理

  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急救援、定责、处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玩忽职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6.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发生事故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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