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进口协议

时间:2022-12-30 16:47:24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代理进口协议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代理进口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理进口协议15篇

代理进口协议1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乙方的免责

  1.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_____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先付款,后退单的方式办理。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五条 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第六条 通知

  1.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3.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规定的免责事由外,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进口协议2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五、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六、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七、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八、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协议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3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沈阳格莱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业务,主要为进口国外奶粉。

  由甲方直接向国外公司订货。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交给乙方关于此次委托进口货物签字确认的清单,并保证实际进口货物及其价值与清单及发票相符。

  2.对进口货物提供必要的产品解释及技术解释。

  3.负责办理进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以及国际、国内保险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

  4.甲方负责办理进口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仓库后的接货验收等事宜,并对进口货物品种、数量负责。

  5.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及时向乙方通报与本协议执行有关的信息,以便乙方及时、正确的行使代理权。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产品清单,办理进口机电产品许可审批手续。

  2.接受甲方委托与国外卖方认真谨慎签定本协议项下的进口合同,其条款由甲方与国外卖方确定。

  3.收到甲方相应预付款项后,根据甲方要求及合同条款办理对外付款的有关手续。

  4.乙方负责办理货物到港后接货,报关,纳税,商检等,清关事宜。关税,增值税及相关的清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进口货物在抵达北京口岸时如发生错发、缺损等情况应配合甲方完成检验、索赔工作,出具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向甲方收取进口合同总额的1.5%代理费(最低收费人民币1000元),对外付款的银行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负担。

  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

  五.若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情况有所变化,需对本协议进行更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方式确定,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份。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签字起3个月

  补充条款:

  在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五万元(50000.00)整作为合作的代理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甲方顺利进口奶粉到岗时由乙方从代理费中扣除,如奶粉由于甲方责任导致不能进口,则乙方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余款。如乙方责任导致奶粉不能进口则全额退还给乙方。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4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理进口协议5

  协议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项目。如下: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价格条款: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和手续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进口货物所需的全部货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2)银行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

  (3)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人民币_________元;

  (4)港杂、运杂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5)进口代理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上述款项为预估数,其中(1)、(2)款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3)、(4)、(5)等款项于货到港前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分别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与乙方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4.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理进口协议6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电脑显示器配件(详见对外合同_________,总值美元计_________)。

  2.乙方承担进口商品所需所有货款并委托甲方代付。

  3.甲方负责签订进口合同,以远期90天方式对外开证付款,外客户由乙方联系确定,进口合同须经乙方认可。如发生品质、数量、交货期等纠纷,由甲方代理乙方对外交涉,费用由乙方负责索赔后甲方收后转归乙方。乙方同时保证外商装货时无夹带与合同不符的'物品,如有夹带,乙方应负法律及经济责任。

  4.乙方按进口CIF总值的2%,根据付汇当日人民币对外汇汇率折计人民币付给甲方作为进口纯代理费(银行费用由甲方负责)。

  5.甲方对外开证前两个工作日,乙方应将百分之十的开证保证金汇入甲方开证行账户,并保证在甲方对外付款日前四个工作日将所需货款、代理费等付清全款。

  6.货物到岸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外合同单价、金额的有效报关单给甲方,以便办理付汇核销。

  7.货物放行后,存放于_________仓库、货权归甲方。乙方付完全款后再办理货权转移手续,但在甲方对外付款日前四个工作日必须付完全款。

  8.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7

  代理进口协议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为甲方进口业务的唯一代理人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进口商品

  产品名称:

  英文名称:

  二. 合作方式及责任义务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与出口方(外方)协商确定甲方所需进口货物的品种,规格, 质

  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期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

  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签订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相关资料及甲方认可的贸易

  条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方签订进口合同。

  3、 进口商品到货后,乙方负责办理清关的各种手续。经乙方授权, 甲方也可

  以乙方的名义自行办理上述手续。

  4、 甲方自行提货。

  5、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双方责任义务

  1. 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货物进口之前应将必要的信息提供给乙方, 以便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

  (2)甲方应在进口商品到货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提单,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检验检疫等相关报关文件,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甲方负责所进口商品的品种,质量和数量的核查验收。

  (4)甲方承担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通关费用。

  (5)甲方承担银行手续费,产生乙方代为支付的费用,甲方亦应承担。

  (6)甲方须在 进口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进口所需付的全部货款,银行手续费等款项划入乙方账户。

  (7)甲方应在进口货物通关之前将所需的各种通关费用划入乙方账户,以备办理通关之用。

  (8)货物通关后,甲方应及时提货。如发生滞港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方应自觉遵守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生海关对货物归类和申报价值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即使货物通关放行后,如海关事后发现缺证、少证或漏征税收等情况,海关依法补征税收或补证,甲方仍须依法补税或补证。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准确的与外方签订货物进口合同,并将合同副本给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在接到进口通关所需全套单据后

  应及时办理通关手续。

  (3)进口商品属于法定商检、检疫产品的,乙方应及时向商检、检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延误。

  (4)甲方将通关所需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应及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项费用。

  (5)如需开具银行信用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准确的办理开证事宜。

  (6)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合法、有效。

  三. 甲乙双方的结算

  (1) 甲方应随货款同时向乙方支付进口总货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费,代理费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计。

  (2) 支付货款金额依照实际支付当日的银行汇率牌价核算。

  四. 其它约定条款

  1. 进口合同一经签订,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进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也不能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进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进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3. 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应承担代理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当外商违约时,如甲方提出索赔,应在索赔期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据,承担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你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7. 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8. 甲乙双方若发生单方违反本协议或产生争议和分歧,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9.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制定补充协议。

  11.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

  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8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______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 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 _______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进口协议9

  甲方: (被委托方)

  乙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梅赛德斯奔驰 GL350 越野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对外定货,代理乙方进口报关、报检、进口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海关代征消费税等由乙方汇入甲方账号由甲方代缴;同时为了简化程序,上述三税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所委托报关,报检单位,可以代甲方缴纳。(报关费乙方自理)

  二、甲方按进口金额的1。5%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并按乙方指定的.汽车销售公司开据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按海关税率金额计算,手续费按实际金额收取)。

  三、根据外汇管理规定,乙方自行开出信用证,自行凭海关报关单付汇核销联及相关单据等对外付款。

  四、乙方同时委托甲方协助落实最终用户,并直接销售,款项另行计算。

  五、乙方对进口车辆的质量问题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商的索赔工作,索赔收益归乙方(乙方承担国内客户相关费用)

  本协议壹式叁份,有效期同许可证有效期一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11

  协议书编号:

  签约日期:20xx-4-18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

  (3)进口报关;

  (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 交货方式: 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5.1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5.2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 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5.3外汇结算标准: 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5.4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6.2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6.4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6.6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6.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6.8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9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6.10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6.11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进口协议12

  协议编号:

  日期:

  委托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进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一. 委托进口货物内容

  二.委托方对代理方的授权范围:

  1. 授权代理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进口合同主要条款与外商签约;

  2. 授权代理方在委托方违约时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货物(详细内容见本合同

  本协议规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外商由委托方指定(或提供),委托方应自行对该外商资信和产品质量负责,无条件接受代理方根据代理协议进口的货物,并保证货单相符、单单相符、单证齐备;

  4. 自行承担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和进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5. 委托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方无权要求代理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开证保证金。与此同时,委托方还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所有费用(含以月息 %的标准计算的利息等),支付违约金等,并承担代理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6. 委托方除按银行要求支付 %开证保证金外,还应为代理方开证信用额度的 %部份提供担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可以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委托方应该和代理方一起与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对外商的责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损失,委托方应承担代理方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损失。

  8. 当外商违约时,如委托方提出索赔的,应在索赔期内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件,

  预支付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委托方不承担索赔费用或不提供必要协助的,均视为委托方放弃索赔。

  (二)代理方责任

  1. 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与外商洽谈、签订、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托方 %保证金后开出即期信用证(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运人原因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或按本协议规定代表委托方对外索赔,并实时向委托方通报相关情况。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委托方须在信用证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内将其余 %货款以付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计算将货款转入代理方指定账户,在此之前物权属于代理方;

  2. 在货物进口报关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报关费、批文费、报检费、仓储费、银行费用等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并即时支付。如实际由代理方代垫的,委托方须在报关完毕后立即付还代理方;

  3. 代理费按海关认可总金额的 %计算,委托方应在报关完毕立即支付。

  五.违约责任

  若委托方无法及时付款或不付款(含关税、增值税)而发生纠纷,或货物滞留码头(仓库)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委托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支付一切费用及赔偿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七.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代理进口协议1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 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 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4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内甲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的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按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2.5 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2.6 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2.7 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正常出运。

  2.8 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确认体积,重量为准,采多退少补的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_________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上争议,甲方双方遵守如下规定:

  (1)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员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应在送货时及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2)乙方送货如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问超收差额。

  2.10 甲方于每月初将上个月乙方欠费清单传交乙方。乙方需于三个工作日予以确认,如有疑义即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如无疑义最迟应于收到甲方运费清单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付清运费。运价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三、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费用,并签发提单。

  3.1 海洋运费以美元结算。如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暂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发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3.3 乙方对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协议的约定方式支付,不能随意扣减或拒付。

  3.4 如遇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准时付费,乙方除承担所欠费用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海外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包括提单,外汇核销单,退税报关单等),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终止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确认通知对方财务部,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才能自动终止。

  4.2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更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六、法律与仲裁

  6.1 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只使适用于公司。

  6.2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关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6.3 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6.4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七、协议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应结清所有甲方签约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7.2 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_________年为限,协议期满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7.3 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执行。

  7.4 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有效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特别声明

  8.1 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的订舱,如乙方有危险品或半危险品货物要委托出运,须提前和事先书面和电话通知甲方。如若违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8.2 乙方的.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航期后再行安排订舱装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之责任。

  8.3 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转港更改运输方式的,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及有关费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预结算费用前,甲方有权暂停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之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4 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货,目的港产生之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自行承担。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本协议于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报关、接货、滞报、滞箱费等),预计为_________元(根据实际费用结算金额,多退少补)。支付银行利息(_________个月,金额为_________)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_________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手续。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与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15

  代理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以下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

  二、乙方保证于订货前将全部货款的%(约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到甲方帐户。其余的货款,乙方在收到装船通知后,在三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货款未及时付给甲方,影响甲方对外支付货款,乙方保证承担甲方对内对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货物所有权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即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

  三、甲方收取进口货物代理手续费为1%,银行费按实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付汇、报关、报验。

  五、乙方在货船抵达目的'港后三日内,将保险费、关税和增值税、报关报验费、卸货费、港杂费等的大约款付到甲方帐面,结算时多退少补。由于滞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代乙方对外支付货款时,按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七、如乙方发现货物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除合同规定溢短装的百分比外),自货物抵港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国际公认有关当局的检验证明书,以便甲方办理对外索赔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对外代理合同号:。乙方应对贸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或办法视为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解决。如协商不妥,请求法律解决。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本协议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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