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时间:2023-04-14 11:31:17 秀雯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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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范文(精选13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范文(精选13篇)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20xx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方面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xx〕97号)文件精神,为按要求和时间完成我市的20xx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方面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xxx

  二、整改措施

  (一)依法拆除复耕。对需拆除复耕的项目,依法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完善用地手续。对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在依法查处到位后,按照审批权限,依法完善有关用地手续,取得有关用地手续批复文件。

  三、任务分工

  (一)花博园项目违规占用耕地造景、绿化问题。

  整改方式:拆除复耕与完善用地手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改。

  具体分工:执法监察 大队负责督促业主自行进行拆除复耕,对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9.46亩违法用地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将项目用地纳入《东兴市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负责完成用地报批工作。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

  (二)东兴市界河带状公园违规占用耕地造景问题。

  整改方式:完善用地手续。

  具体分工:执法监察 大队负责对违法用地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将项目用地纳入《东兴市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负责完成用地报批工作。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

  (三)东兴市312省道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整改方式:开展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

  具体分工:由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负责。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

  (四)东兴市江平思勒瑞龙空心砖厂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整改方式:拆除复耕。

  具体分工:由法规和执法监察股、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执法监察 大队负责。

  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要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将20xx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方面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要主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问题整改。

  (二)层层压实责任抓整改。要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建立销号备案制度,完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及时收集归档整改材料,逐个问题建立整改卷宗,如期完成整改工作。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2

  为认真做好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xx〕2206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工作方案》(黔自然资发〔 20xx〕23号),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思南县《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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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特成立20xx年我乡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廖泽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周仁桥(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泞(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雷朝永(乡政协联络组负责人)

  喻光富(乡党委副书记)

  肖睿泽(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詹志芳(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袁浙陇(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乡长)

  成员: 王红(乡党建办主任、综合办负责人)

  肖仕雄(乡财政分局局长)

  刘道军(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明强(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余辉(乡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叶文(乡司法所负责人)

  黄军(大坝场水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正飞(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李勇(乡卫生院院长)

  沈茂良(乡交管站负责人)

  张白禹(乡村管所负责人)

  周光军(乡林业站站长)

  代永军(乡市场监管站负责人)

  伍应江(乡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宇(乡派出所所长)

  彭晓军(乡畜牧站站长)

  黄勇(乡水安办负责人)

  黄成(乡供电服务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乡村振兴队长、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由刘道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正飞任办公室副主任,张明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三、重点整治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该类问题是指20xx年1月以来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房屋的问题。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该类问题是指20xx年1月以来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问题。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该类问题是指20xx年1月以来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占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问题。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实施推填土。该类问题是指20xx 年1月以来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实施推填土拟进行非农业建设的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关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结合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新增的任务一并推进,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要统筹考虑农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况,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二)关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特别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与绿色通道问题。结合我乡耕地卫片监督发现问题图斑的整改一并推进,对超标准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三)关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结合我乡耕地卫片监督发现问题图斑的整改一并推进,对20xx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结合实际稳妥处置整改恢复为耕地;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结合实际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20xx年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结合实际督促引导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报请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对于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结合实际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其中属于20xx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责令限期改正,严肃整改查处。

  (四)关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实施推填土问题,结合实际督促恢复为耕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该项工作,成立兴隆乡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度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认真组织自查。乡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协调联动、相互支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乡自然资源所负责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实施推填土问题摸排整治指导工作,并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 作、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资料梳理问题,将梳理出的涉及各类重点整治的问题下发到各村(社区)进行整治。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摸排整治指导工作,并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乡自然资源所、乡林业环保站、乡交管站负责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的摸排整治指导工作,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各类重点整治问题的摸排和整治工作。

  (三)统筹有序推进,按时报送成果。本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立即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对于自查发现问题,要按照问题清单,聚焦重点问题,结合实际,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消除违法状态。坚决防止搞“简单化”“一刀切”。

  (四)强化整改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改变耕地地类的,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对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要从重严处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对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拆除复耕,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对项目批准责任人和违法当事人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3

  一、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违法违规破坏、占用耕地的情况日趋严重,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养虾、发展林果业、种植苗木、草皮等问题仍屡禁不止,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良田“非粮化”,必须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工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细。确保我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茶陵县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重点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违法违规乱占耕地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

  组长:刘军勇

  副组长:刘喜春

  成员:县政府督查室、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彭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县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整改工作任务

  (一)卫星监测耕地数量变化扣减指标整改任务(详见附表1)

  20xx年10月以来,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我县存在村民乱占耕地建房、乱占耕地修建农村道路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地块数共323个,违法占用耕地275.33亩,其中基本农田112.87亩。暂扣减我县耕地指标388.2亩、水田规模294.74亩、粮食产能277292公斤。

  (二)卫星监测耕地数量变化冻结指标整改任务(详见附表2)

  20xx年10月以来,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我县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塘养鱼、建设施农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等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地块数共352个,违法占用耕地626.62亩,其中基本农田317.18亩,暂冻结我县耕地指标943.4亩、水田规模752亩、粮食产能676501公斤。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重点问题整改任务(详见附表3)

  1.20xx年10月,自然资源部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我县腰潞镇马加庄村存在违法违规占耕地挖塘养鱼情况。并下发了1个耕地卫片图斑,占耕地面积7.8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10亩。

  2.20xx年1-10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我县存在农业结构调整、挖塘养鱼养虾等违法违规乱占耕地情况共55个。其中:属于挖塘养鱼养虾的32个,占耕地面积70.81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1.25亩;属于林果业的21个,占耕地面积53.76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6.15亩;属于草皮的1个,占耕地面积4.2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55亩;属于苗木的1个,占耕地面积1.57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7亩。

  四、整改措施及时限

  (一)自查自纠和核实举证阶段(20xx年4月15日之前完成)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问题图斑整改台账,县自然资源局统一下发问题清单。问题清单下发各镇、街道后,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清单中的问题进行核实举证,特别是要摸清违法违规实施占用耕地的具体时间以及责任主体,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一并纳入问题清单上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0日之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按照整治任务清单及整改措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无任何审批手续且不能纳入耕地“进出平衡”的必须整改恢复耕地,有审批手续的提供相关资料至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验收阶段(20xx年6月20日完成)

  各乡镇、街道完成整改任务后,及时向整改领导小组申请销号,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实行一图斑一审,逐个销号。

  (四)整改总结阶段(20xx年6月30日完成)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整改销号情况以及实地抽查核实情况,形成《茶陵县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总结》提交给茶陵县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重点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重点问题整治任务的重大政治意义,将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图斑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大力推进,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制定详细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开展问题图斑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协同配合,统筹推动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确保衔接。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力量,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强化“统筹”思想,将此项工作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等相关工作一并推进。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技术支撑,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核实整改。

  (三)精准把握政策,分类稳妥处置。各乡镇、街道要准确把握整改政策,坚决防止搞“简单化”“一刀切”。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对问题图斑整改态度要坚决、操作要稳妥。既要把政治摆在首位,又要依法依规;既要落实整改任务,又要注重民生民意;既要突出整改实效,又要灵活稳妥。坚决按照问题明细表和整改方案分类施策,逐宗稳妥处置到位。

  (四)强化考核监督,严肃问责追责。此次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将纳入20xx年度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护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政府督查室要做好此次整改工作的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违纪、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坚决移送县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此次整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凡当地党委政府未部署研究的,或在整改过程中出现极端性、群体性 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4

  为彻底摸清全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核实整改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xx〕90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与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数据比对分析,全面核实、整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问题,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实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数据成果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相统一,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到位。

  二、基础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梳理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下同)流出图斑,分析本区域内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情况等重点问题图斑、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图斑,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核实整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责任处室: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三、深入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占用重点问题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处置,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处室:厅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以及在城市建设中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情况,依法依规处置,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处室: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以来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情况,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责任处室: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全面排查20xx年以来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等情况,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责任处室: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四、分类统计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情况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对判定属于非重点问题的耕地流出图斑,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非农化”占用耕地(新增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临时用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情况);符合相关政策占用耕地(已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用地等情况);其他情况(对上述两类之外的,归入其他情形单独统计并予以说明)三大类进行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分析梳理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的原因,提出防止耕地流失的举措,确保耕地流出指向明确、原由明晰、整改措施明确。

  责任处室: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耕地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通知》要求,省厅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先冻结违法用地所在地区储备库内的补充耕地指标,拆除复耕后解除冻结;对未能达到耕地“进出平衡”的`地区,或者耕地流失数量较大的地区,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各地要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核实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结合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统筹安排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排查和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情况统计工作,如实反映地类变化情况,确保相关数据成果衔接一致。对20xx年1月底之前已排查报部但未整治到位的重点问题,确保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治不实等问题,尤其是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情况。自然资源部将依据上报的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开展抽查,并对抽查结果公开通报。

  (三)各地要于6月20日前上报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成果明细清单(整治明细表格式详见自然资办函〔20xx〕2206号附表),附表1报厅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处,附表2、3报厅耕地保护监督处。6月25日前,上报核实整改工作报告。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河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林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全省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推动20xx年以来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结合淮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xxx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保护耕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进行整治整改。

  (二)坚持维护合法权益。严禁拖欠农村土地流转租金和损害农民利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经济纠纷,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坚持依法分类处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整改处置存量问题,从严查处新增问题。

  (四)坚持合理把控节奏。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积极稳定有序推进整改,不搞大规模“运动式”恢复,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整改任务

  (一)全面加强学习培训

  1.整改措施。加强理论政策学习,学习新时代“三农”工作的理论、政策、法规,提高“三农”干部能力水平,扛稳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任。

  2.整改时限:学习教育培训活动,20xx年9月底前开展并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办)

  (二)分类化解存量问题

  1.整改措施:各乡镇对20xx年至20xx年期间生态廊道超标准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xx年至20xx年期间,全区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565个,占用耕地面积6182.66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3250.48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932.18亩;超标准占用耕地面积4851.9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2408.24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443.67亩。

  (1)对符合以下情况的生态廊道予以保留:位于城镇规划区的;位于生态红线内的;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计划的;位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且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的;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按规定建设的沿黄生态廊道,南水北调干渠,大运河等重要水源地;功能区按规定标准建设的生态保护带;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建设的。全区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565个,超标准占用耕地面积4851.9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2408.24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443.67亩。按照廊道类型划分:高铁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35个,占用耕地面积333.07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47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86.07亩;高速公路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73个,占用耕地面积467.2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300.4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175.81亩;国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36个,占用耕地面积238.63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218.63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0亩;省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286个,占用耕地面积2884.2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695.93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188.28亩;县乡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135个,占用耕地面积919.79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81.85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837.94亩。

  (2)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超标准占用耕地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已经移除林木的或流转合同到期的尽快复耕。对流转合同未到期的,各方协商解决,争取5年内复耕。对于林苗一体的,按照政府帮助促销或优先购买的方式,待苗木移出处置后有序复耕。对存在经济纠纷的,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保护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视林情、苗情分类处置。对已经成林的`林木,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有序采伐,出售,采伐后有序复耕。其他政策规定允许的方式,通过细化存量对比分析,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存量问题分3类:一是合同(五年期限)已经到期的洛宁高速、周商高速、大广高速、G106、淮周路李集段(S207)、淮西路(S329)、淮柘路(S207)和新淮郸路(s329);二是20xx年实施的S324和郑合高铁的土地流转合同将于20xx年底到期。三是20xx年县乡道合同期限10年(20xx-2028年)。

  2.整改时限:全区于20xx年10月底前,要根据排查成果,逐块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整改协议,分类明确流转合同、整改措施,具体实施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整改到位。对确有特殊情况,如流转合同未到期,且存在争议的,存在经济纠纷的,无法视林情酌情分类处理的,纳入国家战略储备林,公益林等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结合淮阳区实际,20xx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洛宁高速、周商高速、S329、大广高速和G106两侧,整改面积886.6亩;20xx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S329、S207、S324(王店段)等两侧,整改面积800.17亩;20xx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S324(刘振屯乡段、冯塘乡段)、郑合高铁两侧,整改面积1584.21亩,20xx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郑合高铁和S324两侧,整改面积1400.07亩;20xx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县乡道两侧,整改面积919.79亩。

  3.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办)、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从严从紧遏制新增问题

  1.整改措施:对20xx年1月1日后新增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挂牌一起、查处一起、复耕一起,并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2.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办)

  (四)调整完善政策规划

  1.整改措施:区直有关部门全面清理20xx年以来印发的与国家造林绿化,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文件、规划,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废除、终止或修订,科学精准制定年度造林计划,实行造林任务带位置,带图斑下达,对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的,不得享受各类财政支持政策。

  2.整改时限: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有关文件,规划修订。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办)

  (五)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整改措施: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拖欠农民流转租金的,区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全部额按时发放。

  2.整改时限:按照上级要求,原有拖欠款20xx年8月15日前完成清欠兑付,以后要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兑付,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否则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办)

  (六)分类规范流转合同

  1.整改措施:对涉及的耕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分类规范,对予以保留的生态廊道,按照林地流转合同进行规范,对于退林还耕的,按照土地流转合同进行规范由承包农户耕种。对于逐步退林还耕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退出时间,土地租金等进行约定。

  2.整改时限:20xx年11月底前完成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办)

  (七)妥善处置经济纠纷

  1.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企业,农户之间的经济纠纷,履行合同约定,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2.整改时限:20xx年11月底前完成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办)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区自然资源,农村农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每一宗土地的具体整改方案,逐块落实整改方式、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并与企业和农户签订整改协议。要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恢复耕地。

  (三)逐年消化存量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限对存量问题设立5年过渡期,并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年度,做到成熟一块,整改一块,5年内基本完成整改。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各乡镇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

  (四)统筹好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既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又要巩固保护符合规定的生态廊道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林,保护农民利用荒山,荒坡,四旁开展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坚决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绝不能出现大规模拔苗毁林事件。

  (五)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各地要对涉及的干部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讲清现行政策,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争取干部群众理解和支持,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与群众多商量,兼顾各方利益,决不能强迫命令,严防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干群矛盾,严防因整改工作引发群体 性事件,严防形成负面舆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6

  林地是最重要的森林资源,是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态安全、生态质量、经济发展与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在全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整顿目的:

  通过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遏制当前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势头,依据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意识,规范林地管理完善林地保护制度。

  二、清理整顿内容

  (一)林地审核审批程序落实情况

  主要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规定的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是否存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核,没有《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其他部门违规审批的林地上建设项目。

  (二)强占林业用地情况

  建设单位未经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审批擅自在林地上施工 的建设项目。

  (三)少批多占情况

  在经林业部门审核,国地资源部门审批,但是少批多占,蚕食林 地,根据审批的林业用地上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征占用林地现状图,界定的界限与实际占用林地界限是否一致,如果超出审批面积,超过多少。(四)处罚

  对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立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保证清理整顿工作进度。

  依据森林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要认真上报违法征占用林地的地块、小班、面积,做到无一漏报,于20xx年xx月xx日前上报到林业局。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7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林地保护,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行为,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吸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和田园庄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反面教训,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占用土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巍 (区政府副区长)

  韩 钊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晓勇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窦存庆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柳凤国 (区红旗乡乡长)

  慕 旭 (区柳毛乡乡长)

  王道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学文 (区法院副院长)

  金炜昌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牟 利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筹推进全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工作,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李晓勇任办公室主任,牟利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安排,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通过结合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新开工项目用地核查、12336微信平台、信访举报等渠道,逐村、逐地开展对辖区内建在农业项目和“农业大棚”周边、附近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问题明细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指导乡政府对清理整顿工作提供地类认定、是否符合规划认定等技术支撑,对清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拆违行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

  (二)区农业农村局,两乡人民政府。负责林地、草原、湿地上建设的别墅、休闲度假村、“农家乐”、庄园以及豪华公墓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问题明细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的集中整治工作,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排查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建筑,就土地承包、流转、备案等相关手续方面进行进一步核实甄别,并建立问题台账,并对建筑性质进行分类,明确各类违法建筑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是新建违法建筑,由两乡、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并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进行统一拆除。

  (三)区人民法院。负责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执行案件的依法审查、执行工作。区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申请及时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问题的,明确给出法律意见和指导,给予行政机关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对历史遗留的案件已立案的立即进行执行,对应立案而未立案的要立即立案按程序执行。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与区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专门的联系渠道,确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的部门和人员,切实加强执法衔接与沟通配合。在调查占用耕地、林地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互相协助和支持,要对清查整顿工作中遇到的暴力抗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置,确保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的打击力度。

  (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城市规划区内违建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准确掌握违建真实情况,对涉及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违章建筑,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局沟通,建立有效、快速处理违章建筑联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对已经发现的违建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建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

  五、清理整治范围

  (一)清理大棚房问题遥感监测疑似图斑确定为大棚房以外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二)清理中心城区周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行为。

  (三)清理20xx年度卫片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行为。

  (四)清理各类工商资本和城区居民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搞非农建设行为。

  (五)清理各类城乡建设、园区开发、工矿企业、旅游开发、土地开发等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是否按审批的内容依法使用林地,严肃查处不批就占、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批甲建乙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六)清理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建设别墅、私家庄园、豪华公墓等行为,坚决禁止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问题的长期存在,此类设施必须拆除,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六、工作步骤

  (一)排查清理及汇总阶段 (4月1日至5月12日)

  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完成辖区内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5月12日14:00前,完成专项排查工作。两乡、林业部门每周四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清理排查情况报告上报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汇总上报。联系人:林世君,联系电话:24xx11。

  (二)查处整改阶段(5月12日至7月12日)

  专项行动采取边清查边整改和与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工作原则。相关部门要确定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及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对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违章建筑进行拆除,7月10前完成违法问题的整改工作。7月12日14:00前,全区要完成专项行动查处整改情况汇总和工作报告,并上报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验收阶段(7月12日至7月30日)

  各相关部门要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提出完善农用地监管以及构建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的对策、意见。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部分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问责。

  七、具体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要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特别是两乡人民政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沈阳督察局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以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工作,通过拉网式排查,对本级辖区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林地、草原、湿地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对清理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林地建设的以及违法占用土地、林地已处罚未执行的案件,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严格严肃整治整改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多角度大力度抓好宣传,预防化解各类矛盾。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由两乡、林业等相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行为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对确定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建筑的,由两乡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进行拆除或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同时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土地原貌。

  (三)严肃督导问责。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将专项行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公职人员纪律、道德、工作标准,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对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以及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公职人员,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完善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清理排查出的问题为导向,强化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完善土地监管相关机制,纠正整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等方面不规范问题,推动建立健全用地监管长效机制。

  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两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8

  一、清理整顿的目的

  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占用林地清理整顿活动,准确摸清我县林地占用情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林地法律意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林地保护执法力度,全面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秩序,推进我县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内容

  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征占用林地或临时占用林地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或虽办理了占用手续但超面积、超范围、超批复、超时限占用林地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并责令督促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三、清理整顿的原则及政策界限

  (一)依法整顿原则。在清理整顿中,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对破坏林地案件的司法解释》以及《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公平公正进行执法活动。

  (二)分类整顿原则。在林地清理整顿中,区别不同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对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未归还,也未重新申报林地占用手续而继续占用的,责令停止占地行为,归还林地。对超使用期限占用林地部分按非法占用林地处罚规定依法处理。如需继续占用的,督促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2、对办理了林地占用手续,但有超范围、超面积占地行为的,对超占部分按非法占用林地处罚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督促其尽快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3、对既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也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而非法占地的企业或单位(个人),责令停止非法占地行为,并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其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4、对经林业执法部门多次处理仍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企业或单位(个人),责令停止非法占地行为,并按最高限额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其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5、对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林地面积超过林业行政处罚标准的,按程序由森林公安局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在清理整顿中,要突出重点,重在整改,重在规范占用行为,严禁以罚代批、以罚代管。对所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在依法处理的`前提下,必须责令其限期

  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实行预受理制度,即在整顿工作队查实非法占地行为后,督促行为人向县林业局提交占用林地申请、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县林业局审查后开具《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预受理单》,县整顿工作队依据《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预受理单》,酌情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否则,将按本方案第二款第5条进行处理。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清理整顿活动从20xx年5月1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配合,组建四个清理整顿工作队,分赴全县8个镇及太湖山、苍山、长山等三个国有林(茶)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5月1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县、镇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5月11日-5月20日)。主要任务根据镇林业站提供本辖区内占用林地基本情况,工作队进镇驻村到占用林地企业、单位(个人),查看其占用林地的相关资料、证照,并深入占地现场逐山头、逐地块进行勘察丈量,认真做好《现场查验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镇政府签字审核并盖章。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15日)。主要任务是在调查、勘验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企业、单位(个人)占用林地情况整理形成档案材料,对确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由工作队向其送达《停止非法占用林地通知书》、《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督办通知书》,在充分宣传林地占用相关法规政策的同时,按本次活动政策规定对其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7月16日-7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整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我县林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措施,健全林地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清理整顿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搞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县林业局成立全县林地清理整顿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林业、林政、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协调林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林政股,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四个清理整顿工作队,专门负责清理整顿工作。各镇也要成立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责任人员,按照本次整顿活动的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切实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严明纪律要求。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各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对所包区域的所有占用林地行为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要依法处理到位。各工作队员要认真执行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林地占用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整顿活动有序开展。

  (三)密切协作配合。严格按照这次整顿活动实施步骤,扎实有效地开展林地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9

  为落实对占用林地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保护好我县林地资源,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近期开展的占用林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更加严密的组织形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执法监管,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林地违规行为,加快形成严格的林区生产管理秩序,确保我县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促进我县林业管理秩序安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占用林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林政科,主任由兼任。

  三、工作内容

  取缔矿山、渣场、石子场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等无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行为,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非法不规范的占用林地行为。

  四、工作制度

  1、包片分工制度。县森林公安分局和县林业执法大队成立三个巡查组,对全县占用林地分乡镇包片落实巡查监管工作。具体为:起步森林派出所负责北线中房、洪洋、起步3个乡镇的占用林地巡查监管工作,寿桥森林派出所负责西线霍口、飞竹、西兰3个乡镇的占用林地巡查监管工作,县林业执法大队负责东南两线凤山、白塔、松山、碧里、鉴江5个乡镇的'占用林地巡查监管工作。

  2、占用林地巡查制度。组织县森林公安分局和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每月1至15日例行巡查一次,每年还要组织若干次的突击检查,坚决制止、取缔非法不规范占用林地行为,切实加大对占用林地行为的监管力度。

  3、占用林地查处制度。对发现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属于林政案件的,由分工包片的林业执法大队或森林公安派出所作出处理,按规定进行高限处罚,一般商品林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按每平方30元处罚,生态公益林地依据《省沿海防护林条例》规定按每平方100元处罚;对占用林地面积达到十亩以上刑事立案标准的,由森林公安分局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4、台帐管理制度。巡查组每次巡查填报《县占用林地巡查记录登记表》(附后),如有发现非法不规范占用林地情况的,必须进行拍照留档,掌握动态情况。各巡查组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工作,并进行逐一分别建档,档案内容必须齐全,应包括有使用占用林地审批情况、审批时现状图和巡查记录。

  5、技术鉴定制度。占用林地的面积鉴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由局资源站、规划队进行鉴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

  6、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占用林地监管领导小组例会,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及时解决问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要经常对各自分管科室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认真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县局统一领导下做好占用林地监管工作,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不互相推诿扯皮,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监管,全面排查。县森林公安分局、县林业执法大队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林地使用占用活动全面进行巡查检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切实掌握林区占用林地动态。工作要做到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3、严格纪律,追究责任。对在占用林地监管职责履行不力的,占用林地行为监管失察或在巡查中敷衍了事的,发现占用林地行为不采取措施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存在包庇、袒护、纵容行为的,将严肃纪律,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10

  按照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沿海防护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推动全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活动,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全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建设与保护沿海防护林的重要意义,以建设绿色“滨海新城”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我镇征占用林地的管理,切实保护林地资源,促进社会、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治理目的

  (一)通过专项治理,使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势头得到全面有效遏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通过专项治理,使一批生态脆弱区域和群众反映强烈地段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得到依法处理,恢复林地使用性质。

  (三)通过专项治理,使广大群众保护林地的意识明显增强,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镇村干部真正担负起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林地监管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保障林地资源安全。

  治理重点

  (一)重点治理区域。

  南境村、近院村、深土村、大店村4个临海村。

  (二)重点治理内容。

  20xx年1月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1、非法占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林地的建设项目;

  2、非法侵占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有查处未恢复原状的积案;

  3、历年来查处的积案和新发生毁林占地案件。

  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xx年9月17日起至10月30日止,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17日—9月20日)。

  成立深土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有关事宜。

  (二)宣传阶段(9月20日—10月15日)。

  召开沿海村征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动员大会,部署具体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征占用林地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三)清理阶段(9月20日—30日)。

  根据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现场会的要求,20xx年1月以来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大清理,各村要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将被占用林地具体地点、面积、占用时间、当事人等相关资料,按照已查处和未查处分别建立台帐,统一上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相关领导带领清查组人员到各重点村逐片逐块清理核实。

  (四)整治阶段(9月30日—10月30日)。

  积极配合和拥护县政府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相关举措,对处于基干林带、沙荒风口且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地带,积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请求他们积极配合,多部门合作采取强制措施,恢复原状进行造林,对于顶风作案的业主一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除按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外还要强制恢复原状,并实施造林恢复植被。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宣传力度。

  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把这次治理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切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多形式进行宣传,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精心部署,务求实效。

  各村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划定专区,确定专人负责,把山头地块和责任直接落实到村两委的具体人身上,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

  (三)加强巡查,强化监管。

  各村要加强本辖区内的巡查、管护工作,特别是各村两委具体负责的山头地块,以便于发展情况能及时上报,及时制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提高保护林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守林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新时期林地管理的方针政策,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发展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地做好全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林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在“政府组织、专家指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前提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的原则。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各项措施。

  2、坚持集约节约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林地征占用限额制度,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占用林地定额,加强林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调整林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根据林地功能分区,实现占补平衡,保障林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分析判断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发展阶段,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制定切合实际的规划方案,突出解决规划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主要问题。

  二、规划期限和基础数据

  以年为规划基准年,以20xx年为规划目标年,林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采用年的资源档案数据。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重点

  (一)主要任务

  将我镇林地和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村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强化对我镇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推进我镇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优化,指导我镇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二)工作重点

  1、客观反映我镇的.林地保护利用现状。规划的基准年是年,以“十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为基础,采用补充调查和逐年资源数据的更新资料,将林地保护利用的各项数据更新到年。

  2、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战略任务。根据我镇社会经济发展对林地的要求和国家以及省市规划的宏观需要,通过供求分析,测篇规划期内各类林地需求、布局和发展趋势。分析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机遇,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战略任务。

  3、确定林地保护利用的主要控制指标。按照省市规划提出的相关目标和要求,确定全镇20xx年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重点商品林地结构和征占用林地定额等主要调控指标。

  4、落实林地边界。根据林地现状和政府规划的林地范围,将所有林地小班落实到1:10000的地形图上后,再叠加至最新的卫星遥感影像图上,最后形成全省、全国的林地“一张图”。确保规划编制各项技术要求落实到整个编制工作过程和成果之中。

  (三)制定规划框架

  (四)落实林地边界

  我镇按照10个村(居)委会、连云山林场和金坑采育场进行落界(村名、面积、边界以民政部门提供资料为准),明确林地小班的森林类别、林地保护利用等级、林地质量等级,制定林地保护和利用措施。合理安排三个约束性指标: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限量和林地保有量;三个预期性指标: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比率和重点商品林地比率。9月底完成外业,10月完成内业。

  (五)内部评审和报批

  林地利用规划编制组在11月底提交初步规划文本,由领导小组进行内部评审。内部评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再上报上级审核,上级审核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六)加强保障

  本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林业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沟通协调;财政部门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12

  根据省、市《关于对退耕还林工程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精神,我镇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辖区13个行政村,36个村民小组,现有农业人口2233户9557人。自XX年以来,我镇先后在6个村实施了退耕还林及绿色通道工程,工程实施面积3109亩,其中退耕还林2742亩,还草248亩,绿色通道119亩。

  二、存在问题

  (一)兔、鼠危害严重。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后,鼠、兔猖獗,加之繁殖较快,既无国家专项防治经费,也无地方配套资金,对鼠兔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严重影响了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栽成活率。在调查中,涉及退耕还林的6个村都有严重鼠患、兔患,苗木根部全部啃断,造成了苗木成活率的大幅下降。

  (二)旱情霜冻严重。近年来,我镇范围内连年干旱,春、夏两季天气持续干旱,有效降水少,加之造林地条件差,远离水源,致使造林成活率下降,影响了造林质量。

  (三)管护工作难度大,抚育滞后。退耕还林工程的管护工作是一项量大面广的复杂工程。我镇涉及退耕还林的村、组,牧业比重大,偷牧、破坏现象严重,尽管我们制定了各种管理制度和措施,但收效甚微。部分农户退耕后未进行过抚育,使林地内杂草丛生,抑制林木生长和成活(保存)。

  (四)围栏失窃现象频繁。自退耕还林以来,我镇每年都有围栏偷盗现象发生,尤其近年来还出现前脚补后脚偷的问题。在每年围栏的修补工作中,不仅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还给退耕还林管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三、整改措施

  (一)及早着手,认真补植补造准备工作。针对我镇退耕还林苗木成活率较低的实际情况,镇上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由专人负责,对全镇范围内的退耕还林、绿色通道造林苗木的品种和数量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抓紧做好造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解决好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苗木调剂等问题,做好种子处理、农药、鼠药发放等准备工作。

  (二)抓主抓重,全面做好防鼠灭鼠工作。在去年进行的药剂灭鼠的基础上,今年结合春季补植补造工作,在县林业局病防站的批示和指导下,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大面积的.灭鼠运动。针对中华鼢鼠药剂防范效果不佳的实际,在农闲季节开展人工灭鼠活动。

  (三)查漏补缺,认真开展补植补造工作。要把今年的补植补造作为今春造林工作的重头戏,认真安排落实。在春种前组织专人进行了详细调查,掌握达不到标准的地块,查清造林失败的原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补造措施。对不合格的面积进行认真补造,失败面积彻底重造。

  (四)加强抚育管护,巩固成果。做到“三分造、七分管”,实行专人管护和群众管护相结合,落实管护责任制,划定管护责任区,责、权、利相结合。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工作责任书。各村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处罚方式,以确保成活率达80%以上。

  (五)严格监督检查。镇上将抽调专人分片包点抓督查,随时掌握动态,解决补造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县林业技术人员,镇上抽调包村干部驻村、驻点,开展检查工作,确保造林一块,成活一块,见效一块。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13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局《关于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xx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琼发改农经[20xx]1374号)和12月4日在海口召开的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的要求,为了搞我市20xx年度的退耕还林造林及历年退耕还林地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造林面积的落实及为下一步政策资金兑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办法

  按照《海南省人工、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海南省20xx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操作细则》规定,要求深入造林地块逐个小班都要用GS测量面积,检查造林成活率、苗木生长状况和抚育管护情况,登记外业小班调查表,数据交内业组完成图、表、等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不重不漏、不弄虚作假,检查数据真实可靠,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验收。

  二、检查验收对象

  1、20xx年度荒山地造林项目验收

  检查验收对象为列入本项目造林任务的荒山荒地造林地块,面积为13000亩。

  2、历年退耕还林地阶段性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对象为20xx年列入退耕地还林的5800亩(其中生态林4815亩、经济林985亩)退耕地和20xx年列入退耕地还林经济林2245亩退耕地。合计8045亩。

  三、人员安排

  市农委成立20xx年退耕还林造林和历年退耕还林地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工作组,陈木兴副主任任组长,周诗萍任副组长。验收工作由陈木兴副主任亲自抓,周诗萍具体分管。验收工作小组由营林科人员组成,各林业工作站配合验收小组的外业验收工作。具体安排是:

  第一组:周诗萍、江荣、黎丽霞。主要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及图表内业数据处理、统计、编写验收工作总结报告以及资料建档工作。

  第二组:陈兆德、孙精光。负责王五站、雅星站、海头站、宝岛站、那大站、松鸣站辖区镇、场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组:谢青、陈之宁。负责和庆站、兰洋站、南丰站、北部站、光村站、东成站辖区镇、场的.检查验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组间人员的协调互助由周诗萍安排。

  四、验收工作用车安排

  工作用车原则上固定使用,车辆为27981、23769号两辆车。由办公室安排。

  五、时间安排

  计划用35天时间完成验收,即12月10日至明年1月5日,双休日加班。

  六、工作经费

  按照《xx市农业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确定验收工作人员每日补助20元。10人(含司机)20天合计7000元。内业使用的具材料等费用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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