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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股权协议书

时间:2022-11-22 16:59:14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继承股权协议书(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继承股权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继承股权协议书(10篇)

继承股权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 )元

  (2)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 )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

  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20xx年xx月xx日

继承股权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________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职务。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权折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3.股东_________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币_________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特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执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办理变更。

  股东:

  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继承股权协议书3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转让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以__________(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方当事人签字之日生效,各页应加盖__________公司骑缝章。

  甲方(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继承股权协议书4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 年 月 日起,甲方将原出资 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 %)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 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 万元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 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 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 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 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

  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 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 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 XX不再担任 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 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七、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继承股权协议书5

  甲方(企业):

  受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构建合作双方利益共同体,促进项目增效、合作方增收、增强项目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乙方入股本项目。

  第一条持股方式:乙方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的取得方式。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 万元,甲方占80股。计划增资扩股至20 万元,现向乙方进行项目融资12 万元,合120股。

  第三条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乙方出资人民币元,计股,占甲方项目总股份的%。

  2、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3、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占甲方项目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盈亏,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

  分配方式:每月核算1次,每季度分红1次,拿上季度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剩余30%作为项目的发展基金。

  第六条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订起一年后,乙方正常退股,甲方按乙方出资额予以回购;

  2、如因乙方泄露项目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项目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行使下列权利:

  (1)项目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2)甲方所持为法人股,拥有项目经营的绝对决策权。

  2、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权监管,每季度核算后由甲方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季度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3、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及奖励款、股权分红等款项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5、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时间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等额延长。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受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姓名(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继承股权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己方拥有办学许可证幼儿园(证号),此幼儿园位于省市路号小区,以及幼儿园占地及其上的房产年的使用权与附属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相关证照、房屋租赁合同文件及财产设施一览表)的产权整体作价人民币四十二万五千元整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所转让的幼儿园证照齐全,产权清晰。

  三、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经付给甲方5000元作为诚意金,若乙方反悔,诚意金不予退还,若甲方反悔,应双倍返还诚意金。

  四、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3日内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其余转让金 万元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产权变更手续办妥后,在移交证照时,乙方将转让金一次性转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三个月内负责办理所有产权更换手续,若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完毕产权更换手续,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前期支付的 万元,亦可选择自行继续经营,不支付余款直到甲方办妥更换手续为止。

  六、一旦产权更换手续办理完毕,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提出终止合同,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前期所支付的 万元不予以退还,若甲方终止合同,除应退还乙方前期支付的 万元外,还应赔偿对方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七、产权移交之日,甲方应同时移交幼儿园所有师生的资料信息(包括花名册、聘用合同和入托协议等文本资料)(房屋维修合同)

  八、产权移交之后,甲方有义务在第一学期内配合乙方做好过渡时期的有关部门以及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

  九、本幼儿园产权移交之日为20__年1月1日,在此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此之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一律到本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公章:

  公章:

  签约地点:

继承股权协议书7

  转让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

  受让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

  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设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_ 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__________币_____ 万元,实际出资__________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的股权以_____币_____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北京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北京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北京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北京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日期:

继承股权协议书8

  股权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在合同签订日,(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2、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是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

  3、根据《公司法》、《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合同正文

  第一条释义

  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义:

  1、“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所进行的转让;

  2、“被转让股权”指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股东权益;

  3、“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之日。

  第二条股权转让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其中%的股份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股权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1

  应当在签订本合同3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四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份。

  2、支付方式: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

  第五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已合法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该公司%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1、为使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工作尽快完成,双方应共同负责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尽快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相关人员(部门)的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手续。

  2、转让方在过渡期间应妥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维护目标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该公司的各项利益,并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让方在过渡期间有权对目标公司做进一步调查,有权制止转让方有损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应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生产许可证、发票等属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证、照、票据均应交由乙方保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任何属于目标公司的设备、设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财产转移出该公司;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七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转让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甲方违约,不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它生产经营所属变更手续等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条债权债务清理和承担

  1、在转让成交日前目标公司所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由甲方及原股东承担。办理转让成交日后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和新股东承担。

  2、在转让成交日前发生的债务导致转让成交日后的目标公司被追诉,乙方应按原股份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债权、债务截止到20xx 年 月 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一般规定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协议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协议各方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继承股权协议书9

  继承人:______,性别____,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被继承人的关系____,职业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继承人:______,性别____,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被继承人的关系____,职业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继承人:______,性别____,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被继承人的关系____,职业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

  遗产人(被继承人):______,性别______,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死亡。

  我们是被继承人的______、______和______,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被继承人______的遗留的______的股权达成如下协议:

  1、继承人______经全体继承人的一致同意,继承被继承人______在______的股权。其他继承人放弃______的股份继承权。

  2、继承人______继承被继承人______在______的股权后,取得______的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其他继承人不享有任何______的股东权利。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______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继承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协议需要配合合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并且在无相关遗嘱的情况下才合法、有效。

继承股权协议书10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四方出资设立___有限公司,特于___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 万元___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股东名称:___,出资额__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出资方式___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公司设行政总裁1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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