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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协议书

时间:2022-11-03 08:40:19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外包协议书 15篇

  现如今,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外包协议书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外包协议书 15篇

外包协议书 1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项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开发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下述规定的开发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开发,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的设计和要求,认真完成项目规定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项目时间由甲方分配。乙方严格按照如下要求完成:。

  二、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三、合作分工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如因客户或甲方原因,需增加或修改开发内容,则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客户可接受变更情况下,对于小规模变动的需求变更(控制在本项目全部开发部分工作量的20%之内),乙方必须接受;若出现较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和开发费用。

  2、甲方完全拥有本项目系统的所有权,包括源代码和执行代码及其设计、诀窍和知识的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版权、转让权等所有权利。

  3、甲方应依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及时评测和阶段验收,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乙方应配合甲方要求,开具收款凭证。

  4、甲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甲方有责任保密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甲方尽力配合提供开发和沟通的环境和设施。

  6、除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控因素、以及乙方技术能力不及情况之外(乙方认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双方在本项目的合作,违约一方应承担对方经济损失的赔偿。

  7、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工作。

  8、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合格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个月的维护服务,此维护仅指软件缺陷修改、性能调试以及不超过开发工作的小范围的功能修改。超过个月后的维护服务需求,根据甲方的需要另行签订售后服务协议。

  9、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凡是涉及甲方或甲方客户知识产权、公司秘密以及相关系统或代码乙方均不得在除本项目之外的任何情形之下转让、复用、修改或传播,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除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控因素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双方在本项目的合作,违约一方应承担对方经济损失的赔偿。1

  1、乙方应该自行准备本项目开发所需的设备、开发工具及其他辅助资料。

  四、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五、收益分配

  1、项目费用:本项目全部费用为(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

  第一阶段:项目启动在合同签订之后的五天之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作为项目启动订金,乙方应该于五天之内开启项目开发工作。

  第二阶段:项目开发完成在甲方项目开发完成(包括项目代码移交、系统交付、内部培训、文档编制)后五天之内,甲方完成开发阶段的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结果,如果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修改,并交甲方二次验收,直至验收通过。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作为项目开发完成款;如能按进度完成并验收通过,甲方承诺嘉奖总金额的。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第三阶段:项目试运行和项目全部完成在项目开发完毕后,项目系统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之后的五天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余款。

  第四阶段:项目系统售后维护(此条备用)在项目全部完成后,项目系统进入售后服务阶段。

  六、合作保障措施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作为补偿,上限为。

  2、乙方有责任按期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实现项目的所有要求,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作为补偿,上限为。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除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控因素、以及乙方技术能力不及情况之外(乙方认同),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双方在本项目的合作,违约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赔偿。

  七、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日期:

外包协议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_________作为项目发包方,乙方_________作为项目承包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项目外包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项目(以下称“外包项目”)的内容(或目标)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对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承包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启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或“至达成以下目标时结束:_________。 ”)

  第三条外包项目承包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外包项目承包费用标准为每月元(人民币),交费日期为每月25日之前(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应提前),数额依当月甲、乙双方核定后的付款通知上的数额为准。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将外包项目的目标及完成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就外包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并给予建议。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就外包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并应在本合同生效时将甲方联系人的联络方式告知乙方。同时,为保证双方的顺畅沟通,甲方应当指定后备的临时联系人。

  3、甲方应按照外包项目的实施流程和项目需要,向乙方外包项目人员提供完成外包项目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保护。若甲方违反前述义务,外包项目人员因此发生的工作伤害、事故等,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权就实际需要对本合同所涉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或变更,但事先须与乙方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且甲方须就补充或变更的内容另行支付乙方相应的项目管理费用。

  5、甲方应于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足额向乙方支付外包项目管理费用。甲方支付迟延,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主要行政管理规定(条款),或根据自身管理规定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人员需遵守的规定,以便于乙方根据此更好地管理外包项目人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负责外包项目的执行,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内容或目标。

  2、乙方应就甲方的合理建议调整外包项目的实施。

  3、乙方应认真、严谨、负责地完成外包项目。就外包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外包项目内容的,乙方应根据变更的内容,在甲方的支持下及时调整外包项目的实施方式。

  5、除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原则上不应将外包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就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负责。

  6、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每迟延支付一天,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完成所涉项目的,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外包项目管理费用%的违约金。

  3、由于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解决措施的,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约定项目结束之日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外包协议书 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强装卸外包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装卸外包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装卸外包协议期限为______个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提供装卸的方式为:接甲方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货物装卸。

  四、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装卸内容、方式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装卸服务,当乙方认为自己未能独立完成装卸服务,乙方可以增加人手,但增加的人手必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因此增加的人手视为同属于乙方,必须同时承担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货物分类及总量及装卸费用额度等。

  六、乙方必须遵守以下装卸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要求),如因乙方不遵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指定装卸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按约定装卸费用标准支付上月装卸服务费用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确认:由于甲方将装卸外包给乙方,乙方作为承包方与甲方不属于劳动或雇佣关系。因此乙方在协议期内承包甲方装卸服务所发生的所有劳力、管理费用及利润等(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津贴、假期、保险、福利、个人所得税、其它报酬、特别费用、税以及依照地方或中央政府规定所应支付的其它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规范操作提供给乙方的写有甲方名称的工衣、工卡或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文件等,均不能作为认定双方关系的凭证,本协议是认定甲乙双方关系的唯一凭据。

  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的;

  2.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 乙方未能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范操作流程),使操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的。

  九、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十、本协议终止、解除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向乙方结算装卸费用,但如因乙方直接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十一、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甲方指定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代乙方支付,因乙方未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合法造成未能购买保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以上意外伤害保险可理赔的部分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 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服务提供者及甲方员工)的伤亡,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乙方或乙方所请人员发生事故遭受损失或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可全额向乙方追偿。

  十三、 依据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十四、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 本协议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十六、 乙方包括人员: 。

  如有新增人员,以双方书面确认文件为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装卸服务要求及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装卸货物种类:

  2. 装卸服务要求

  1)

  3. 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4. 对于临时需要的其它装卸服务收费标准临时协商。

  十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签约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二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签字、指模):

  甲方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外包协议书 4

  甲方:

  乙方:

  甲方需要对外实行装卸货物承包的劳务事项,乙方愿意承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凡是甲方公司决定照常营业,乙方必须在仓库区等候装卸货物。为了确保甲方日常营运不受乙方影响,乙方需交纳1000元作为保证金。

  二、装卸工应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在本人不缺席的情况下,乙方全年收入低于肆万捌仟元由甲方补足。

  三、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者,由乙方自己喊人顶替,产生的装卸费由乙方支付。不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

  四、如乙方不能及时来装卸货物,又未安排好接替人员代班,乙方应提前口头或电话告知甲方安排他人完成当天任务,甲方付给第三方的费用要记入乙方的年收入中。

  五、装卸操作超过15件,由乙方对车装货。

  六、水库如出现货位需要整库挪位置,原则上不计费,超过50件以上给予相应的报酬。

  七、本承包期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在正常情况下,甲乙双方都不能单方面终止承包协议。如甲方有不可抗拒情况发生,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除此承包协议。

  八、20xx年3月1日起,养老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收入中扣交(代扣代交)。

  九、乙方在甲方承包期间,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按GSP受理程序进行装卸作业。如发现乙方有违法和盗偷(卖)公司货物者,轻者除按金额赔偿外,加2-3倍罚款,如触犯刑法,则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十、乙方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病痛、工伤等由乙方自负。

  十一、在装卸过程中,乙方不小心造成甲方货物破损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二、本协议书签订后,20xx年以前的协议自然终止。

  十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想续签,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同乙方续签合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0xx年 月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外包协议书 5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外包协议书 6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为一家有效存续和合法经营的物流公司,乙方为一家有效存续和合法经营的运输企业;

  二、为节约成本,高效双赢,双方本着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咨信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在征得客户的同意下,将其获得的部分或全部业务承包给乙方,乙方承诺将以不低于甲方的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相应服务。

  第二条合作流程

  1、甲方将接受的包括不限于运输等业务,可以部分或全部交给乙方为客户提供服务。届时,甲方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协议等文件,当然对

  乙方有法律效力。

  2、乙方将完全按照甲方与客户签署的协议文件,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完成承包的业务。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转包的业务后,按照甲方对车辆、运送路线、运送时间等的要求指派相应车辆及驾驶人员,提供服务。若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另行委托他人完成配送任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

  4、乙方人员及车辆完成承包业务的,应向接受方获取相应凭证、例如运货单等,以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承包业务。

  5、乙方在承包业务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用、驾驶人员工资福利、车辆通行费用、车辆维修费用、交通违章罚款、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客户联系、业务确认等工作,均有甲方负责,乙方不得擅自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系,但甲方允许的除外。

  第三费用核算及支付

  1、就上述转包业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费用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2、双方可以约定定期计算或固定每单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支付该等费用。

  第四风险承担及违约责任

  1、乙方应确保派出的车辆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指派富有经验的驾驶人员,并自行负责车辆的年度检验、购买车辆及人员的相关保险等,以确保按协议和甲方要求完成相应业务。

  2、自乙方接受业务起至业务完成期间的损失和风险均有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是否办理货物的相关保险及是否获得赔偿,乙方均应在货物毁损或灭失后五日内,全额赔偿给客户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3、非因甲方原因,货物被任何第三方留置,导致货物未能按照运货单约定的时间送达目的地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被留置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乙方应按被留置货物的价值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各方应首先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以及业务项下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转移给第三人。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协议签订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4、若有未尽事宜,或履行合同中出现新情况,甲、乙双方均可及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协议书 7

  甲方:(外包方)

  登记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

  乙方:(承包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的 货物装卸 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各库区的货物装卸 服务工作。

  第二条 乙方承包甲方劳务工作的具体内容为:

  1、 甲方仓库的家用电器及物料配件出入库装卸工作。

  2、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装卸工作,确保货物装卸及时快捷。

  3、 装卸过程发生货物损坏、破损必须无条件赔偿,赔款从装卸费用直接扣除。如有不足扣部分,需三天内补齐。

  4、 乙方负责教导其所属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作业方式。

  5、 乙方对所属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劳务承包期限为 壹年 ,自 20xx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劳务费用于劳务发生的次月计算上月实际装卸数量*单价,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帐 。

  第五条 劳务人员由乙方招聘,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劳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务人员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妥善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八条 甲方对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胜任工作的乙方劳务人员,有权退回乙方。退回人员的安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调换合适劳务人员接替其工作岗位。

  第九条 在保证甲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第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动过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劳务工作合格和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劳务费用年价款的二倍的标准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当事友好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则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外包协议书 8

  甲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 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长期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见附件一。

  二、保洁标准:见附件二。

  三、保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四、保洁费用:每年人民币 元整。(¥ 元整)。

  五、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全年费用的十二分之一,即每月¥ 元,每月15日支付上月保洁费用。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若达不到本公司约定的保洁标准或违反甲方工作制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罚款细则见附件四。

  ⑵为乙方提供存放保洁工具的场地(提供一间工具房),并为乙方免费提供清洁所需用的水电,但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监督,对乙方不合格的员工提出调整,更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员工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⑷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工作人员的总数量及使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的品牌、质量、数量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标准见附件五,进行监督及检查,如有不足将从当月的保洁费用中扣除。

  ⑸当月的业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业务完成质量进行确认,并且通过《每月保洁质量评估表》对前一月的保洁工作进行总结,经甲方(副)总经理确认后方可给付前一月保洁费,如有罚款可在合同保洁费用中扣除。

  ⑹乙方保洁人员下班离场携带的物品必须配合保安员进行检查。

  ⑺甲方有权制定可回收废旧物的相关规定,确定乙方可回收废旧物工作的进行。

  ⑻乙方保洁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保洁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仍达不到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保洁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⑵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甲方及商场内外的财产损毁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⑶保洁期间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室内外各种设施、设备。

  ⑷乙方应安排管理人员负责保洁员的管理及与甲方的协调工作,对保洁员定期培训,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⑸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保洁员统一工装,挂牌上岗。

  ⑹乙方保洁员在工作期间要遵守甲方工作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严守秘密、热情服务。

  ⑺乙方保洁员工作中,对易燃清洁用品及电器设备规范作业,因不规范操作造成的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⑻乙方保洁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安全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保洁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顾客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⑼乙方保洁中,不得使用有损物体表面的高浓度酸性或碱性清洗材料,不得损坏商场的各种结构和设施,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本商场大楼结构设施损坏,金属、玻璃等变形、变色或失去色泽,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⑽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而提供必要的人力、保洁设备、工具及充足的保洁材料(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所提供的品牌、数量等标准,如附件五)并负责保洁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⑾乙方需派有经验之负责人常驻现场负责协调、管理、安排各项保洁工作,如有更换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⑿甲方商场如有外宾或上级首长参观或清洁大检查,可根据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乙方在商场的清洁管理主管,乙方会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突击性服务。

  ⒀如甲方商场遇异常事故(如水管爆裂等特殊情况)乙方有责任听从甲方

  的安排并参与,配合甲方搞好特殊清洁工作。

  ⒁如遇强风及暴雨袭击,乙方会派出人员协助甲方组成抗风小组,全面检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特别是下水道是否有垃圾堵塞,如有堵塞将及时疏通防患于未然。

  ⒂甲方商场在重大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元旦黄金周等)期间乙方负责自行安排增加人员搞好清洁工作。

  ⒃乙方保洁工作中所需器械、洁具、清洁剂、劳保用品等,由乙方承担。

  ⒄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如乙方决定续约,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续约申请,甲方同意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0日内给予答复,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六、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若甲方对保洁质量不满意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七、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遵守甲方工作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一方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随意终止合同,视为违约。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其它: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后,以正式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三、**商业广场清洁作业人员配备计划

  附件四、保洁处罚条例

  细则

  十三、此合同及副本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

  甲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外包协议书 9

  甲方:

  乙方:(企(事)业单位)

  (注册号、批准机关及批准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事外包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16项人事外包服务,乙方可全部委托外包,也可部分委托外包:

  1、外包委托单位制定人员发展规划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外包人员招聘业务;

  4、外包人员仲裁;

  5、外包人员考核;

  6、外包实施员工培训;

  7、外包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流动手续;

  8、外包保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

  9、外包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考评;

  10、外包辞职、辞退人员原工作身份认定手续;

  11、外包缴纳社会统筹保险金;

  12、外包出具因公因私出国(境)、自费留学出国(境)、报考研究生等各种政审或证明材料;

  13、代管党团组织关系、户籍和粮食关系;

  14、代办婚姻登记证明;

  15、外包聘用合同鉴证;

  16、外包其他人事业务和人事管理工作(以补充条款为准)

  二、乙方选择以下项委托甲方进行人事外包: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乙双方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外包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甲方在人事外包期间要及时向乙方通报、解释国家的有关人事制度和政策规定。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外包人事业务所需的有关证明和材料,包括: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及变更情况。

  (2)委托管理人员的人事关系(行政、工资介绍信或就业证明)、档案及聘用合同或协议。

  (3)按档案管理规定必须存入档案的有关材料。

  (4)办理其他人事业务所需的有关材料。

  4、甲方如未按本协议书规定办理人事外包业务,乙方有权拒绝付给服务费或要求甲方退款。

  5、乙方如不按本协议书规定缴纳人事外包服务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人事外包服务。

  四、收费及标准

  1、人事外包协议书一经甲乙双方签订,乙方需按照委托外包的项目和时间向甲方缴纳服务费(不满一年按一年收费),甲方负责出具符合规定的收费收据。

  2、人事外包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五、其它

  1、委托期内,乙方对委托管理人员由于解聘、辞聘等各种原因致使被外包人脱离本单位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中止委托的有关手续。

  2、乙方由于停业、变更、破产等原因被注销营业执照,应在1个月内与甲方办理解除人事外包协议手续,并妥善处理委托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档案。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个执1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人事外包协议书补充条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外包协议书 10

  合同编号:JG2016011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发包装卸劳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应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装卸作业资质和承担铁路装卸能力的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

  第二条 乙方负责甲方指定的***货运中心***装车作业及其他辅助工作以及行包装卸作业。

  第三条 承包装卸作业的具体内容为:货物装卸、搬运(含机械、人力装卸作业)、加固、机械设备维修及其它辅助工作。

  第四条 承包装卸费用清算标准:见附表。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

  二、在工作区域内发生损坏场地、设施、车辆等事故,属乙方责任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三、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前往其他地区,完成临时性任务及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突击任务。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其用工人员的工资及劳动保护用品。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人员进行审查、监督,发现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调换。

  六、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路风问题、综合治理问题等,甲方可对乙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人员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

  1.铁路因货场改造、发展装卸机械化或生产任务发生变化,致使装卸劳力过剩时;

  2.偷盗铁路运输物资、不服从铁路装卸部门的指挥、严重违反铁路装卸安全要求、严重违反铁路路风要求者。

  八、甲方有权对进入甲方作业区的所有机械设备监督、检查,对违反甲方相关制度有权进行考核。

  九、对乙方装车产生的超、欠吨有权进行考核。因超吨影响行车安全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欠吨按照统计数据所欠吨数的两倍核减装卸费。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及时向乙方传达作业任务、作业时间、作业地点。

  二、向乙方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审核、确认。

  四、负责对乙方使用的甲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验及起重专用吊具(不含钢丝绳等自制吊索具)的探伤工作。

  五、向乙方提供使用甲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液压油、滤芯。乙方使用甲方设备临修所需材料、燃料使用按照《***货运中心装卸机械成本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六、负责乙方使用甲方设备的大、中修项目。

  七、保证乙方因工作需要使用甲方的房屋基础设施正常使用、主管线畅通。

  八、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更换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危及乙方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

  二、根据完成的工作数量,按月向甲方核对、清算装卸费。

  三、在不影响甲方正常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有权承担甲方委派(货场)以外的.装

  卸业务。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铁路规章制度,根据甲方送达的作业通知,组织人员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承包装卸工作。

  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双方应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并在记录中签字确认。乙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设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货运中心装卸机械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货运中心承包装卸企业使用路产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对用工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其符合甲方发包工作所需工种(岗位)用工标准和岗位标准。上岗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中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其中岗前资格性培训学时不少于180学时,培训内容按其他人员定职铁路装卸工初级内容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30学时的岗中适应性培训,培训内容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中初级工阶段适应性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基础培训(包括安全责任培训、基本技能培训、劳动纪律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合格,持证上岗。

  四、应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乙方必须为其用工人员缴纳社保或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用工人员在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全力施救,并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对伤亡的用工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

  六、接受甲方各类安全检查及考评工作,按《***货运中心委托装卸一体化管理考评办法》执行。

  七、不得私自将承包装卸作业任务转包或分包,不得使用甲方设备从事甲方指定业务之外的作业项目,不得在货场内自行承揽装卸业务。

  八、在承包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在完成承包作业任务中发生的工具配备、维修、员工用品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基础设施损坏,浴室、食堂内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均由乙方负责恢复或赔偿损失。

  十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由乙方负责管理,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交由甲方处理。

  十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按照甲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登记上报工作;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消防设施非正常损坏,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依照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违约受到的实际损失。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 10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因生产或安全考核使保证金不足60%,乙方10内补足保证金金额。

  三、在日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对生产组织不利,造成上级部门问责的,每次考核乙方壹万元;发生D类及以上事故、路风事件,每次考核乙方伍万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完成承包任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家铁路总公司或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或工作项目(内容)调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合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铁路总公司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办理,任何一方对规定不明的,可向对方提出异议,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一、乙方必须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不负责任导致乙方人员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问题的,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按自治区、路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在承包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xx年1月1日到 20xx年12月31日。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期: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外包协议书 11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建材小区南区物业区域的日常清洁服务工作。为规定双方之义务并保证双方之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管理事项

  项目名称:xxx清洁服务

  二、清洁服务范围

  甲方所辖任丘市建材小区南区的日常清洁,工作具体如下:

  1、小区内住宅楼层面的公共区域、门窗、扶手栏杆,并保持楼道墙面的清洁。

  2、保洁区内垃圾(不含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掏垃圾桶的工作有甲方负责);

  3、小区院内清洁包括:硬化路面的清扫,全天巡视保持清洁。

  三、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

  2、室内外保洁:公共区域:要求达到甲方要求的清洁标准和工作标准。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指派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甲、乙双方的关系,对乙方提出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2、负责协调业主与乙方的关系,及时解决业主的需求。

  3、在楼内外设置适量垃圾桶(果皮箱)、废纸篓等清洁用品,便于环境卫生的保持。

  4、要求及教育甲方员工自觉维护小区内的清洁卫生,对破坏本项目清洁卫生形象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

  5、如遇特殊情结工作需求时,须提前或到现场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6、有权修改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议定之要求工作。

  7、免费向乙方提供清洁所需用水、用电及工具房间一间,供乙方存放工具、材料、设备。

  8、有权监督和考核乙方用水用电的情况,控制其使用量。对乙方的人员、设备及物耗有核定权利。

  10、定时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洁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发现有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及时沟通协商。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实际需求配备人员,如果发生变动需要提前与甲方协商同意:

  2、每月与甲方协商清洁作业计划,接受甲方关于清洁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

  3、按照双方商定之人数,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业务熟练之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工作日志,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4、保证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乙方作业工服、正确佩带工作证,着装整齐有序,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并劲量统一穿着深色平底布鞋。

  7、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的清洁人员,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私自进入不准进入的地方,不准在工作区域内就餐、吸烟等,要求讲文明礼貌,不大声喧哗、吵闹,注意自身的言行,并在工作是保证“适时回避”的原则。如遇客户迎面而来,应暂时停止清洁,主动让路,并向客户点头问好。遇到客户询问问题,要立刻体制工作,耐心仔细地回答客户提问。如因乙方员工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清洁过程中乙方员工与业主(客户)发生吵架,或产生了业主(客户)的有效投诉,甲方协同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8、爱护甲方财务,如造成损失和损坏,将负责照价予以赔偿。

  9、负责承包业务所需清洁设备、工具、清洁材料及清洁保养技术,保洁工具应放置在规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10、负责对派驻甲方之人员的培训,每个员工每月至少达到4个小时的培训时间。

  11、楼内保洁员日常工作时间:上午下午院内清洁人员工作时间:员工每周休息1天,国家法定假日发放双倍工资。

  12、负责承担乙方员工之工资、住宿、保险、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和人身安全责任。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有关作业规定,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在进场后一月之内必须给员工购买意外保险),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乙方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时造成自身货第三者发生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3、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第二天须予以调整:除工作质量不合格及违反乙方工作标准和要求的人外,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派驻的工作人员。乙方如出现人员缺编情形,需在三天内补齐,否则按照缺编人员数量、缺编天数(含给予的3天)及人均费用标准扣除相应的清洁服务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日期:

外包协议书 12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为了完善公司外包车辆的经营管理,通过甲、乙双方的自愿协商,在平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对本合同各条款进行共同探讨,双方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提供机动车牌号及车辆状况

  第二条 乙方须提供驾驶员个人身份证原件、驾驶员证原件于甲方查验后,留复印件于甲方,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每月15号前支付乙方上月租车费,按每辆 元/月,共计 元/月。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须出具收据或发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公司出车的加油、过路费,乙方每周报销一次,并附上出车里程数及过路费发票(如是甲方提供加油卡和粤通卡的,甲方将根据出车地点及公里数进行审核,对不实的甲方有权做出处罚);

  2.甲方根据公司的货物运输情况及人员外出办事情况,提前开出派车单交给乙方驾驶员安排;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提供 辆车及 名驾驶员给甲方;

  2、乙方凭派车单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上下货、交货、签单等相关事务)、办事人员接送 等业务;

  3、 乙方的车辆出车回来后,无派车单严禁外出(包括修车、加油),夜间车辆必须统一停 放在甲方公司指定地点;

  4、 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待出车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及车检费、保险费等所有费 用。

  5、 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妥善保 管车辆,发生车辆被偷盗、抢劫、或者其他毁损情况都由乙方自行负责。

  6、 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 负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如果发生事故,需要甲方进行参加处理,或者甲方作为当事人参加处理,相关民事赔偿款、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和事故相关的所有费用乙方全额负担 ;

  7、 乙方在经营运输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车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包。

  8、 车辆在甲方承包期间如果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或者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总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

  金。 第八条 公司正常按每周六天工作制,正常法定假日有值班的可以安排调休,但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调动,如因此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此合同生效日起,如原来是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即日终止,转为合作关系。如本人需在甲方公司购买社保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所发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它

  第十二条 合同及附件

  《外包车辆安全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外包协议书 13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乙方在承接甲方土建施工、检修、工程安全及其他劳务时的安全行为,促使乙方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适用对象和范围

  甲方与一切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单位签订相应土建施工(检修、工程安装及其它劳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可在甲方生产经营区域内从事相关土建施工;炉窑电气、机械设备检修;工程安装及其它有关劳务活动。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各自权利、承担各自义务。

  二、双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双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双方应相互配合,支持安检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乙方不得拒绝、阻扰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乙方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指导,制订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双方必须严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检修、劳务)现场之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本单位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本协议甲方安全生产责任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乙方施工、检修、劳务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针对乙方行为所作出的安全检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并且,甲方必须立即将检查情况向乙方通报。

  4、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时,有权向乙方询问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调阅有关安全措施资料,指导或提出安检意见和建议。

  5、甲方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排除。否则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之间的相关经济业务合同的履行。

  6、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规范的施工、检修、劳务作业现场,承诺不因其过错或消极不作为而给乙方造成安全隐患。

  7、确定也乙方进行具体安检工作的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完备、规范的安检记录档案,对从事高危行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审核其是否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严禁将承包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2、乙方人员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检查、监督,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并给予考核。

  3、乙方应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对特种作业的项目乙方必须出具有效的资质证书),在甲方施工、检修、劳务等现场作业期间,乙方应指派专(兼)职安全人员 ,联系电话 ,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现场、消防工作。

  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检修、劳务)现场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保卫科办好一切入厂手续,接受安全教育,严禁“三无”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区域,乙方人员必须按在甲方登记备案的名册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5、乙方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所使用的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设备强制安全检验合格证,方准现场使用。

  6、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经查证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纠正,否则甲方有权现场勒令停工。

  7、乙方人员在甲方作业期间,必须按工种需要正确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同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乙方管理人员在员工作业前应先熟悉现场,并对所处区域的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给员工进行交底,同事对使用的设施设备等,负有认真检查和确认的义务,严禁设施、设备等带病作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人员在作业现场不得擅自动用或操作甲方的设备和机具,否则按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因此酿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凡高空作业必须有专人安全监护,不得一人操作。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系好安全绳、安全带(高挂低用),扎好裤脚,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底、硬鞋底。当需要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工作或因作业场所环境限制无法系安全带时,乙方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技术措施,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安全防护生等和在作业面下部增加安全防护网,严禁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踩踏和作业。

  11、乙方在作业期间自备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租赁)甲方设备、工器具,应由双方协商办理租借手续,借用方应保证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租借方必须经行验收确认并作好书面记录,租借方一经接受使用,表示该设备(工器具)完好无安全隐患,若造成安全事故,后果全有租借方负责。

  12、乙方作业期间的用电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将电源接入器作业场所的总配电箱,必须有防止影响上一级电源的过流断路保护,乙方不得私自拉接电源,否则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元。

  1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区域进行施工作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办理相关的开工或动火手续,乙方必须提前将安全预防措施报送甲方在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审核,甲方在收到其报送资料后,应当于48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14、乙方人员在施工(检修、劳务)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5、乙方所承建的项目: 。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一方违约行为发生安全事故,违约方按其与对方所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标的金额(指合同结算金额) %承担违约金。并向守约方赔偿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当产生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每发现一起,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

  3、除本合同第五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没发生一项承担违约金 元。

  4、因乙方违约而发生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相关款中予以扣减。

  六、附则:

  1、本协议与双方所签订的相关业务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程序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生产单位、乙方各一份,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存档一份,甲乙 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包协议书 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九)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其它事项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外包协议书 15

  发包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乙方)在车间厂区内进行机械工件喷漆作业的安全管理,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喷漆场地、电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腻子等所需材料);喷漆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承包费。

  二、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产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工。

  三、乙方必须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派予的喷漆工作。

  (1)、乙方人员在甲方喷漆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护甲方设备,团结工友;节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费及丢失。

  (2 )、乙方负责乙方喷器人员的管理、安技和劳保措施落实及安全培训,确保一方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对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负责。

  (3)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制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工地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人为或失误造成的损坏应予赔偿甲方损失。

  (4)、及时清理现场,爱护环境不,得超标排放,要做好周围环境的保护工作,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要做好相关的安全工作,及即防火、防爆、防毒工作,、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应对使用的脚手架或吊架等临时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施工用工具,不适用是应放人工袋内,不得素以乱放。

  (7)、乙方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等自理。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依《合同法》处理。

  签字:

  发包方: 责任人:

  承包方: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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