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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精选18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精选1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1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安徽省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办发[2022]6号)、《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亳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健全工作机制,我县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建、自然资源规划、重点工程建设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作、定期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确定熟悉业务的.精干人员,具体承担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实行定期调度、月通报、倒排工期、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实行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巡查、县级自查机制。省对市、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实行“三查三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
一是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对接受学前教育的各地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元。同时,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贫困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以加快发展小区配套园学前教育为重点,扩大资源供给,改善幼儿园条件,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
涡阳县2022年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项目共12个,校舍面积40194平方米,规划投入建设资金5579万元,设备资金36万元;资助幼儿2726人次,规划资助资金143万元。
三、筹措资金
1.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多渠道筹措,积极争取中央补助及省、市、县资金支持。工程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
2.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资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等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39号)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要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列入民生工程狠抓落实。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推进机制。要建立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协调机制,明确教育、财政部门的任务,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严格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的督查和考核,强力推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四)加强资金监管。教育、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2
为落实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民办学前教育管理,整顿办园程序,规范办园行为,提高民办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保障教师和幼儿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目标,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取缔无证办园机构,规范民办学前教育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均衡、科学发展。
二、工作内容
此次清理整顿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重点工作内容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全面摸清全县所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对已审批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办园资格复审;
(三)对符合办园条件,但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引导和帮助,指导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办园许可证;
(四)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2月2日—20xx年2月10日)
召开相关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二)调查摸底(20xx年2月11日—20xx年2月19日)
根据清理整顿的工作内容,重点摸清以下五方面的情况:
1.摸清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情况:现有民办学前机构中,有多少取得办园许可证,有多少未取得办园许可证;
2.摸清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条件:包括园舍条件、卫生设施、消防设施、教学设施、班额校额等情况;
3.摸清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校舍安全、设施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车使用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
4.摸清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师资配备情况:包括园长、教职工学历、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和工资待遇等情况;
5.摸清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保教工作情况:包括幼儿膳食保健、活动材料使用、教育教学开展等情况。
(三)集中整治(20xx年2月20日—20xx年2月23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1.对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经检查存在问题的,由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下发相关文书。一般性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的,责令停止招生,限期整顿,如不能如期整顿到位的将由教体局吊销其办园许可证并责令停止办园。
2.对符合办园条件、但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按有关规定到教体局补办办园许可证。
3.对不具备办园条件,如在园舍、设施、卫生、师资、教学、保育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区和农村分别由县、所辖乡(镇)两级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下发相关文书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视情况而定),按期整改到位的应按有关规定到教体局申请办园许可证,整改不到位的应由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4.对园舍、卫生、消防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由民政部门依法即时坚决予以取缔。
5.全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均不得使用未经审批的.校车集中接送幼儿。已获得审批的校车严格按审批线路行驶,如存在超速、超载、不按审批线路行驶的,由交警、运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交警部门吊销其校车驾驶许可。情节严重的,应依据刑法修正案第九条,依法追究校车驾驶人和所有人的刑事责任;如幼儿园使用未取得审批的校车接送幼儿的,交警、运管部门应予以坚决打击;对使用三轮车、面包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车辆集中接送幼儿的,交警、运管部门应即时强制其停止运营,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对应取缔的非法学前教育机构,如遇举办者拒不执行的,交由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遇暴力抗法的,交由公安机关对暴力抗法分子依法予以打击。
集中整治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四)督查落实(20xx年2月24日—20xx年2月28日)
清理整顿过程中,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务求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五)巩固完善
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该以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清理整顿工作成效。同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步入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崇仁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傅燕萍任组长,张益芳、华志萍任副组长,教体、安监、交警、消防、建设、卫生、民政、综治、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黄发孙任办公室主任。举报和咨询电话:6322380。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对民办学前教育清理整顿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部门职责。开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是规范幼儿园管理,确保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职责,开展好清理整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教体局主要检查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及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管理情况等。安监局主要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是否完善等。交警大队主要检查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运行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校车运营安全台账等,对违规接送的坚决给予打击。消防大队主要检查幼儿园办学场所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楼梯、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合格。建设局主要检查幼儿园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房屋安全要求。卫生局主要检查幼儿园办学场所和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防疫和健康要求。综治办、公安局主要检查幼儿园周边环境、幼儿园治安防范工作、警务室、安全基础设施、门卫和值班管理等情况。交通局要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审查车辆管理制度和运行时间、运行路线。民政局要重点检查民办学校是否办理了法人登记,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应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1号令)第二十七条及《江西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坚决予以取缔。物价局主要检查民办幼儿园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各乡(镇)政府要参照本实施方案,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抽调综治办、民政所、派出所、防保站、中心小学等单位人员,立即开展清理整顿,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办园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妥善做好被取缔办园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安置及幼儿家长的稳定工作,帮助指导基础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组织申报和登记注册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校车运营安全,坚决杜绝幼儿园使用未取得审批的校车接送幼儿,对使用三轮车、面包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车辆集中接送幼儿的坚决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坚持依法行政。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江西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工作过程中,要遵循先疏后堵的原则,既要排除干扰严格执法,又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要做好清理整顿对象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家长的的思想疏导工作;做好幼儿分流安置工作;防止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生不和谐、不稳定事件。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清理整顿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调查摸底不到位、清理整顿不到位,造成重大幼儿安全事故发生和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3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到20xx年,实现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全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到203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资源供给加快公办园建设。将幼儿园布局特别是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充分利用可满足幼儿园建设与安全标准的闲置建筑、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闲置校舍等资源建设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普通高校举办公办园。有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可利用符合幼儿健康、安全要求的合适场所举办幼儿班。鼓励优质公办园通过举办分园、集团化办园、合作办园等形式扩大公办资源。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继续支持民族地区公办园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一村一幼”计划。
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推动制定四川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做好配套幼儿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制定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加快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免普惠性民办园场地租用或水电气等运行费用。各地要积极帮助农村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园提高办园水平。支持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举办非营利性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
(二)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省级财政继续统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各地扩大普惠性资源,重点向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采取单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给予贴息补助、激励奖补等方式,引导和激励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占比。推动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引导带动各地加大学前教育建设投入。完善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应助尽助。
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各地要科学核定办园成本,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20xx年,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因地制宜制定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公办园由各地根据办园成本、幼儿园等级、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县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幼儿园教师用人机制。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公办园教职工需求量大、编制紧缺的地方,可探索采取“两自一包”(经费包干、自主管理、自主招聘教师)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等方式解决教职工严重不足的问题。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教师待遇。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提高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积极推进幼儿师范学院建设,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加强民族地区“一村一幼”教师培养。积极探索幼儿园教师校、园融合培养模式。实施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建立培养质量保障制度。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保育员。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支持师范院校与政府、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培养培训基地。严把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四)强化幼儿园监管规范发展民办园。稳妥实施民办园分类管理,推动制定四川省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现有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限期归口进行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登记。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已违规的,由当地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参与并购、加盟、连锁经营的营利性幼儿园,应将与相关利益企业签订的协议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当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幼儿园控制主体或品牌加盟主体变更,须经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举办者变更须按规定办理核准登记手续,按法定程序履行资产交割。所属幼儿园出现安全、经营、管理、质量、财务、资产等方面问题时,举办者、实际控制人、负责幼儿园经营的管理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治理”原则,开展无证园专项治理,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20xx年底前,各地要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完善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根据国家基本标准调整完善我省幼儿园设置标准。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强化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落实民办园年度报告和年检制度。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各地要制定公办园入园办法并做好招生工作,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入园办法执行,鼓励其他民办园落实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消防、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技防建设。园长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幼儿园食堂不得营利。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立教师或家长陪餐制度。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幼儿园信息公开制度和违规失信惩戒机制,严禁商业活动、商业广告进入幼儿园。
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各地要加强对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的指导,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加强民族地区幼儿普通话学习,鼓励民族地区编写适合当地幼儿的读物。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小学和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提前教授幼儿语文、数学等小学学科知识内容。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学前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探索以信息化提升保教质量的新途径。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和监测范畴。建立省级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
三、保障措施
(五)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省级和市级政府负责统筹制定相关规章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健全投入机制,明确分担责任,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县级政府是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公办园建设、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及幼儿园运转,监督管理各类幼儿园。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积极支持办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
(六)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城镇居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完善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政策。党委政法委要组织协调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幼儿园及周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深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做好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要对民办园并购、融资上市等行为进行规范监管。
(七)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在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中,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公办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园数量、师资队伍建设、生均经费标准等内容的评价。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的地方,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八)加强学前教育法治保障。积极推动四川省学前教育领域地方立法工作,推进学前教育走上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轨道,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4
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在园师生安全健康,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按照烟台市学前教育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学前教育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山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的要求,坚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发展方向,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力度,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应急处置能力。
二、整治时间
20xx年9月至12月。
三、整治重点内容
通过开展学前教育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七方面重点内容。
(一)幼儿园办园条件方面:办园资质情况、园舍建设达标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二)幼儿园行政管理方面: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园长任职资格情况、财务公开情况、规范收费情况。
(三)幼儿园队伍建设方面:教职工配备情况、教职工资格准入情况、教师培养培训情况、教职工待遇保障情况。
(四)幼儿园安全管理方面: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保卫情况、器械设备维护情况、校车运营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五)幼儿园健康卫生方面:幼儿健康体检情况、疫情防控情况、传染病预防情况。
(六)幼儿园保育教育方面:幼儿园的`课程设立情况、活动组织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家园共育情况。
(七)幼儿园食堂管理方面:具体按照《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幼儿园自查阶段(9月21-30日)。各级各类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对幼儿园规范管理负总责,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幼儿园要按照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幼儿园的各项隐患。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将自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市教体局。
(二)全面排查阶段(10月1-31日)。市教育工委将统一组织安排,按照整治内容对本区域内的学前教育工作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对幼儿园进行集中排查,对幼儿园在自查自纠中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三)重点督导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11月开始,市教育工委将统一组织安排,不定期开展学前教育专项检查,加强下沉式监督,深入基层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常态化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以及群众举报线索实地检查部分幼儿园,推动整改落实,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情况通报。
(四)“回头看”阶段(12月1日-31日)。12月底前,市教育工委将统一组织安排,组织对前期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看重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看幼儿园是否按整改台账按时整改到位,看各项规定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学前教育专项整治行动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严格整改的要求,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发现一处问题整改一处,坚决不留下隐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教育工委成立学前教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市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教体局以及各镇街区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以及各镇街区具体负责同志,市教体局教育科、安管科、党建办、体育中心、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督导室负责同志任组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作联动。学前教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要明确各相关科局和镇街区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学前教育专项整治行动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严格整改的要求,及时调度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抓实抓牢整治行动,取得整治成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推进整治行动中要遵循严格管理、严格调度、严格处置的原则,强化问题导向,对发现的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存在严重问题、整改不及时或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疫情、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产生恶劣影响的幼儿园,做降类处理,情节严重的停办整改,直至取消办园资格。幼儿园举办者、园长、教职工有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6
为认真贯彻落实越秀区教育局《关于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严格迅速进行校园综合整治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儿童在园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局明确要求,制定我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具体实施措施:
1、 加强健全幼儿园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值班制度、接送制度、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等各种安全制度,与家长达成共识,共同建立起防范安全事故、幼儿园进出人员管理、防隐患等各种制度。
2、 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的建设,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分队,进行相应的培训,保证每天做好落实,分工到人,责任到人。
3、 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4、 加强幼儿园的安防设备完善,安装校园视频监控设备,做到专人管事、有钱办事,严格责任追究。
5、 提高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紧急演习。
6、 加强沟通,主动与街道派出所和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队做好联系,争取支持与协助,定时巡查幼儿园周边环境,加强幼儿上学、放学期间安全保护。
7、 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发事件的当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二、建立安全组织机制:
1、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
2、 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行动步骤清晰,如:报警人员、周旋应付人员、护送幼儿转移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人员、向局报告人员等等,均要有明确分工。
幼儿园防范暴力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幼儿园防范暴力事件工作小组名单:
三、事件处理
一旦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例程序处理。
1、 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2、 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交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
3、 保护全体幼儿及有关对象,将被保护者护送到安全处。
4、 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速度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5、 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6、 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7
一、活动目标。
通过此次活动,全面落实“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要求,并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教育广大教师,把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以及幼儿的生命健康作为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首要工作,促进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杜绝幼儿园发生溺水等重特大关乎学生生命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组织。
为了落实此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各项工作的安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成立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领导组:
组长:
成员:
三、活动的过程安排。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园地处开发区,离泰山水库不远,每年都有家长带幼儿下河洗澡,给幼儿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幼儿园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幼儿家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2. 加强教育,开展活动
幼儿玩水是小朋友溺水事件发生的成因,幼儿园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晨间谈话等载体,通过老师讲解、观看《安全伴我行》宣传片、家长园地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好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努力使广大幼儿及其家长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活动周期间,开展以下“四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全园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大会,使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人人为预防幼儿溺水事件的发生献计献策。
(2)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综合活动。以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专项教育活动,让孩子们明白不到河边、池塘等水边玩耍,不独自去游泳。以提高幼儿“防溺水”意识。
(3)开展以预防溺水事故为内容的家园联系活动。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告家长书,使此项活动家长的知晓率要达到100%,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
(4)发一封《致家长书》。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向家长通报幼儿园入园、离园时间和放假、开学时间以及幼儿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加强督查,认真总结
活动期间,幼儿园对各班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评比,通过这种方式督促主班教师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好活动,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活动结束后,幼儿园要认真总结,吸取活动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兑现奖惩。为推动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工作而努力。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订xx县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提高教职员工饮食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具体整治内容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幼儿园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取得情况;
2、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消毒设施是否齐全,餐饮具清冼、消毒及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消毒是否记录齐全;
6、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票齐全)和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情况。
三、方法步骤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6日至10月17日。分批召开幼儿园园长会议,动员部署各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幼儿园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清除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各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当地食品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形成渠道畅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幼儿园要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带动全体教职员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内营造关注幼儿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9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有序发展,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份,集中对全市幼儿园(包含登记注册幼儿园及无证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疏堵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对全市幼儿园的综合整治。通过本次全范围的清理整顿,摸清全市幼儿园的基本状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幼儿园布局规划,引导办园条件达标的幼儿园完善提高,督促基本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整改规范,取缔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坚决预防和杜绝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学秩序。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月1日-6月31日)。
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统计,摸清每所幼儿园位置、举办者、规模、性质、园舍以及接送车辆使用等情况,建立幼儿园基本情况档案,填报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7月15日之前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稿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划建设阶段(7月15日-8月31日)。
各镇区街道(管委、办公室)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分布流动规律、就近入园的需要及适龄儿童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在反复考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一社区一园”或者“5000人口,1.5公里服务半径”的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科学规划,对一些比较偏远且规模不足两个班的幼儿园,进行合并或设置教学点。规划中要明确需保留、暂时保留、拟合并、拟新建或改扩建、拟取缔的幼儿园,并明确幼儿园取缔或建设的时间安排。各镇街区幼儿园的布局规划要于8月29日前以政府文件形式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镇街区的规划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引导村集体和企业按照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范办园。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5日)。
由各镇街区牵头,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重点对幼儿园的园舍条件、人员配置、教具配备、接送车辆、食堂管理、师生体检、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整治期间,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据《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省学前教育规定》有关要求和标准,以及各镇街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纳入管理或继续办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后仍未达到办园条件或拒不整改的,对其下达《停办通知书》,对未注册的,依法取缔;对已注册的,取消其办园资格,收回办园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四)落实整改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
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综合整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限期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限期内未停办或取缔的,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停办;对拒不执行相关行政处罚的幼儿园,提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分批公布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和已被取缔的幼儿园的名单,让家长和社会及时了解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引导家长科学选择安全、合格、规范的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幼儿园综合整治的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整治工作任务具体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做好综合整治工作;要摸底调查辖区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落实整治要求,做好被取缔园所教师、幼儿的安置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市教体局负责提供办园标准,对符合办园条件幼儿园的整改落实和审批注册进行审核,对各类幼儿园加强业务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及安保检查,协助做好相关幼儿园的取缔工作。市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市卫计局负责检查幼儿及教师健康查体情况,并对园内卫生、消毒、防疫、饮用水等方面进行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食堂及餐饮许可进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对幼儿园的园舍安全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配合做好幼儿园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二)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及无证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要认真做好需整治园所负责人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稳妥做好被取缔或合并幼儿园的幼儿及教师的分流工作,原则上将其吸收到镇街中心幼儿园或就近转入管理规范的幼儿园,不得因整治、取缔而影响幼儿入学,贻误孩子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长抓不懈,确保效果。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要树立”打长期战”的思想,认真分析和研究无证幼儿园存在的成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效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10
为加强我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有效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我园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全面消除校园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我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园安全形势稳定,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成立大吴镇权台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成员:xx,各班班主任。
四、工作重点及任务。
消除和整改我园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全力整改和控制电线老化、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加强对教室、寝室、食堂等要害部位及人群密集场所的管控;强化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防火的实战操作演练教育。
1、集中开展对用电用火设施的检查,清理违禁电源、电器设备,严禁安装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用火、用电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2、重点清查具有火灾隐患的部位。对于存在有消防安全问题的部位,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办法和措施。
3、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关键场所和重点部位要设置照明应急灯,安全指示牌、紧急疏散示意图;按照有关要求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合理摆放。
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加强对用火用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进行严格的监管、监控,对空腹钢窗和封闭进行全方位检查。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每周开展两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在我园的幼儿进行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11
为进一步加强我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特制订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改目标
根据凉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长城学区“防风险、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具体整改内容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幼儿园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取得情况;
2、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消毒设施是否齐全,餐饮具清冼、消毒及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消毒是否记录齐全;
6、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票齐全)和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情况。
(三)、甲醛燃油灶使用安全管理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甲醛燃油使用安全制度;
2、操作人员是否明确甲醛燃油灶的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与燃油公司签订供销协议;
4、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
三、整改方法步骤
(一)、3月15日召开幼儿园园务会议,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
(二)、3月16日至3月17日。按照要求,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开展整治活动,全面、深入地进行食堂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3月18日至7月15日。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园长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做到权责一致,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清除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食药所等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形成渠道畅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带动全体教职员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内营造关注幼儿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12
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的《师德教育和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全园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问题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安全伤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热爱幼儿、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教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二、目标任务
以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促进全园形成良好教风、学风和园风。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幼儿园师德和安全建设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结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列举的应给予相应处分的行为,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列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
师德师风方面:
1、从事有偿家教,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幼儿有偿补课的;
2、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幼儿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的;
3、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幼儿的;
4、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幼儿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幼儿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幼儿的;
安全方面: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镇幼儿园安全工作《网格实名制》、《安全月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师德方面:本次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分学习动员、重点检查、集中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1、召开活动启动仪式。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和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于5月12日前召开师德师风教育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
2、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主要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3、举办学习宣传活动。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为主线,组织学习幼儿园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4、进行典型案例教育。搜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案件,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5、公开“师德承诺”。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师德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并将承诺内容以告家长信的形式下发,在承诺中要公开幼儿园和镇教委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6、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各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单位“一把手”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克服师德师风建设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消除师德失范行为查处过软的错误行为,要签定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安全方面:
1、制定《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
2、召开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会议,全文学习传达兖教体字(2015)27号文件,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成立幼儿园领导机构,具体安排部署
3、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二)重点检查阶段
1、查找问题。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和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小组,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把师德师风建设抓出成果,抓出实效。
2、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环节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对于幼儿园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作用。
(三)集中整改阶段。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重点检查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分别制定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建设整改措施。要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
2、强化监督检查。
3、增加考评加分。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和安全检查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师德师风和安全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和安全的内容,逐项量化考评,建好学校师德安全档案,把师德师风和安全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形成合力。
(四)总结提高阶段
1、建立师德教育和安全培训机制。加大师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在教育培训中的.比重,将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修养、教师心理健康、民族团结教育等列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班主任等师德建设骨干进行师德教育专项培训,形成分层次、多形式、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培训体系。
2、建立师德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行为规范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优选先,三年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评选,已取得称号的,要取消其称号。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师德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在对待违反师德行为安全责任的查处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安全和师德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班级要对问题要及时报告,隐瞒不报、不处理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认真总结本园师德优秀典型和亮点,同时要正视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形式。各班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坚持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针对存在问题,促整改、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点就是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各班要依据该《办法》对照自己的工作,做好反思。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提升社会、家长、学生对本园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本园在门口公布专项整治活动受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本园电话:xxxxxx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全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推进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清理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要求,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路队制”等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办事处范围内接送学生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落实定线、定点、定车、定人、定时、定跟车教师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加强校车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和打击非法校车,确保全办事处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规范。
三、活动开展
(一)时间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并对全办事处公、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围:全办事处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个人机动车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严查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超龄,严禁使用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对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年审,外观颜色不合格、无校车专用标识、不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一律停租、停运、停用。对无驾照或无资质的驾驶员进行更换。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牵头,中心校、派出所、安监、综治、市容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办事处督查组全程督促检查,在全办事处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区职责
各村(居)、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要求,作出专门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落实相关清理整治的措施,确保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辖区内校车合法、安全运营。
2、派出所职责
(1)在城区范围内,协调交警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工作。
(2)在农村地区,派出所负责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集中接着学生车辆的路上行车监督管,重点检查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和超载接着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确保学生集中离校时及时、安全疏散。
(3)与校车车主及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
3、中心校职责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齐校车台帐。认真落实“三报告”、“二抄报”制度。
(3)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随车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
(4)认真做好校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综治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门职责
取缔无证摊点,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制止和纠正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占道现象。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14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整顿、治理、规范我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配套、完善、提升我园安全管理机制,切实根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园安全管理水平,为实验幼儿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安全管理职责
我园安全管理和本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履行以下职责:
1、全面掌握我园安全工作状况,制定我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我园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经常性组织我园安全工作的专项检查,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3、组织我园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4、制定我园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班开展安全工作;
5、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我园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对我园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熟悉我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我园做好园内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2、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我园火灾隐患;
3、协助幼儿园处理园内突发事件;
4、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与我园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5、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6、检查、指导我园饮用水、疾病防控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7、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与我园安全管理相关的疾病防治等情况,并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8、不定期监督、检查我园食品安全状况
9、对我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监督,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安排部署
1、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明确各处职责,全面部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幼教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二)集中排查整治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园进行全面自查,釆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我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2、严把标准,深入排查整治
按照《方案》确定的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科学制定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监管
全面总结归纳我园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形成的经验做法,在整改的基础上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健全排查整治监督监管、执纪问责机制,将校园安全作为常态要求,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自xxxx年x月起至xxxx年xx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作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坚持公益普惠、政府主导、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的原则,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到xxxx年底前,完成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好保障。
(二)工作任务。
1.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重要的公共教育资源,其规划建设与整改应纳入城镇公共设施建设规划,保证幼儿园的规模和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x省学前教育条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改造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省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积极稳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所在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公办园收费政策,按等级标准收费,严格收费行为。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落实对普惠性民办园的奖补政策,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该项工作于xxxx年x月xx日前完成,报送市(州)汇总后,于x月xx日前将汇总后的清单经市(州)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市(州)政府公章后,以市(州)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名义报送省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全面整改。各市(州)、县(市、区)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
1.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于xxxx年x月xx日前完成。工作情况报送市(州)汇总后,于x月xx日前经市(州)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市(州)政府公章后,以市(州)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名义报送省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2.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于xxxx年x月xx日前完成。工作情况报送市(州)汇总后,于x月xx日前经市(州)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市(州)政府公章后,以市(州)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名义报送省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3.对于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于xxxx年xx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规划情况报送市(州)汇总后,于xxxx年xx月xx日前经市(州)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市(州)政府公章后,以市(州)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名义报送省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xxxx年xx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市(州)汇总后,于xxxx年xx月xx日前经市(州)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市(州)政府公章后,以市(州)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名义报送省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责任分工
按照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县级为主的原则开展治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教育行政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
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加强对公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编制的管理,按程序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对拟办为公办园的,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按照标准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所需编制在本地区现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编制不足部分可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民政部门要对移交的拟办为民办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要求,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学前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努力保证城镇小区配套公办园的办园经费,积极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在治理工作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各级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x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组长由负责常务工作的政府负责人担任,加强治理工作协调。各市(州)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要于xxxx年x月xx日前将本级及所辖县(市、区)两级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省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
(二)加强治理工作保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形势研判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各市(州)要及时总结治理情况,制定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监督评估力度。建立省对市、市对县的两级监督评估机制,对各县(市、区)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等环节加强监督评估,并针对关键环节适时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县(市、区)要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结果,要畅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各地治理工作方案、反映意见渠道等情况,要及时报送省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1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确保幼儿园安全,提高办园水平和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理顺幼儿园管理关系,摸清全市幼儿园底数;严格按照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限期整改不合格幼儿园,大力宣传示范幼儿园,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引导、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肃对象、内容
此次整肃对象是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整肃的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设置情况、园舍及设备情况、工作人员情况等8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幼儿园设置情况。幼儿园(班)要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危险建筑,无严重噪音,无污染。幼儿园分布要合理(在同一区域有多所幼儿园的只保留1所)。
(二)幼儿园园舍及设备情况。园舍要坚固、安全、适用,园内无危房。园内有活动室,且通风、干燥、光线好,使用面积人均达1平方米以上。有适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园内有1-2件大型玩具和必要体育活动设施,且安全、无锈斑。每班有风琴或手风琴。每个幼儿园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园(班)有适用于幼儿的厕所和便具。配备了与幼儿年龄相适应、安全卫生的教玩具,并有适量的自制玩具,人均达2件以上。
(三)幼儿园工作人员情况。幼儿园(班)设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幼儿园园长应具有高中、中师以上的文化程度,教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60%达中专或幼师专业水平;保健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3个月以上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幼儿园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慢传染病、精神病患者。
(四)幼儿园(班)的卫生保健情况。园(班)内设有保健橱或保健箱,建立有餐具、用具等消毒制度。每个幼儿有一巾一杯,并装有流动水设备和饮水设备,保证每天有饮水供应。
(五)幼儿园安全保障措施情况。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门卫人员;园内出入活动场所安装有摄像镜头;配有防暴器械和消防器材;接送车辆经过交警部门审核,司机经过培训;有接送制度,有记载。
(六)幼儿园教育情况。办园方向明确;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事件发生。
(七)幼儿园经费收支情况。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收取,有财务制度并接受有关财务审查。幼儿的膳食费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账目向家长公开。
(八)幼儿园食堂管理情况。食堂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品采购建有登记制度;食堂内清洁卫生,设施齐全。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委、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专项整治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责任分工:
1、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幼儿园的条件审批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根据我市情况,城区原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的公办幼儿园,继续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其它各级各类幼儿园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茅箭区、张湾区、XX经济开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审批、管理。
2、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车况;消防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园舍、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市住建委:主要检查幼儿园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市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加工、饮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在园幼儿预防接种查验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妇幼保健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硬件设施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是否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书,卫生保健人员是否取得任职资格证及卫生保健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5、市民政局:主要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登记发证工作。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检查幼儿园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等基本权利的.保障情况。
7、市物价局:主要检查幼儿园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同时,市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市综治部门要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5月20日)。各县市区要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对所管辖区域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订需要整改和取缔幼儿园名单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有幼儿园举办者和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一次教育宣传,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工作意义,使举办者依法举办,自觉规范办园行为。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21日-6月5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逐一进行排查,对举办不规范的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无办园许可证,又没有到教育部门申办的,坚决取缔,并在媒体公布。被取缔的幼儿园在园幼儿由教育部门、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和举办者做好幼儿家长工作,就近协调安置。
(三)验收阶段(6月6日-6月20日)。市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清理整肃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行动迅速、经整治后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予以表彰,对清理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整肃规范工作,把这次专项行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程来抓,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地各部门在专项整治中,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幼儿园举办者、从业者和幼儿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杜绝整治过程中出现粗暴行为,避免激化矛盾。
(三)在整肃行动中,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畅通的联络渠道,遇到问题及时协调或请示。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17
根据《xx市xx局,xx局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教办函〔2018〕212号)要求,为防治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及强化知识技能等“小学化”倾向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幼儿园“小学化”的危害
自20xx年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坚持一手抓办园规模,一手抓办园质量,促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但一些幼儿园为迎合部分家长心理,不顾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这些不良行为与问题,偏离了幼儿园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目标,忽略了幼儿学习与品质的养成,削减了幼儿的好奇心、学习兴趣和探索欲望,引发了幼儿对学习的恐惧和厌学情绪,不仅剥夺了幼儿快乐的童年,更引起了社会和家长对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的盲目竞争,对幼儿成长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二、治理内容
(一)教育内容
1、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的家庭作业。
3、是否组织与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4、是否使用与小学内容同步的课外辅导教材。
(二)保教方式
1、是否落实以游戏为活动的基本要求。
2、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
3、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三)教学环境
1、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每个班至少要有4个区(注:山村幼儿园至少两个)。
2、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
3、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材料。
4、是否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四)教师能力
5、专业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是否对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
(五)育儿宣传
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开展科学幼儿宣传。
三、检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办园及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
四、整治措施
(一)8月25日以前区xx局,xx局下发整治方案,各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方案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公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结合xx局,xx局开学工作检查组检查提出的整改指导意见,将自查合并整改报告纸质档签字盖章于9月21前交区xx局,xx局学前教育站赵书萍老师处,联系电话:
(二)区xx局,xx局于9月25日起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以下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治理:
1、严肃查处有“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从严查处,规范纠正。对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止办学直到整改到位。在各级类幼儿园评估中,有“小学化”倾向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对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敦促参加专业技能培新训,按照相关程序取得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限期进行调整。
(三)区xx局,xx局学前教育站根据划定的教研责任区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一是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二是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画书;
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园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三是要对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教师,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治理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8月25日前向xx市xx局,xx局上报治理方案,同步将治理方案下发到各镇乡(办事处)教育管理中心、幼儿园。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各镇、乡(街道办)教管中心于9月21日前对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形成自查报告交xx局,xx局学前教育站。xx局,xx局开学工作检查组对检查镇乡所辖幼儿园进行排查,将检查情况反馈教管中心由教管中心敦促整改落实,并于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送学前教育站。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9月25日——11月23日,区xx局,xx局专项检查组根据各教管中心和xx局,xx局开学检查组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结合学前教育管理站平时跟踪了解的情况,再次对各乡镇部分幼儿园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指导和引领。
第四阶段:全面整改。各教管中心根据区xx局,xx局专项检查组提出的相关整改问题,督促幼儿园积极整改。坚决纠正各种“小学化”错误倾向,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全面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内容含整改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交区xx局,xx局学前教育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各教育管理中心及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强化园长教师培训
各教管中心根据“小学化”自查和摸排治理情况,梳理教师及园长培训要求上报区xx局,xx局学前教育管理站,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由xx局,xx局统一制定《xx区xx局,xx局20xx年—20xx年幼儿园教师培训方案》,安排教师入职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培训等。
(三)发挥集团化办园与强化教研指导责任区教研引领作用
以集团化办园为依托,规范集团内幼儿园办园行为,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彻底杜绝“小学化”行为。以教研指导责任区为载体,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组织责任区内幼儿园深入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防止“小学化”问题的教研,确保幼儿园园长和和教师能够熟悉保教要求且得到教研指导,切实提高园长和教师科学保教的能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
1、落实各幼儿园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
2、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繁,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方案 18
近年来,各地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发展与质量并重,促进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但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这不仅剥夺了幼儿童年的快乐,更挫伤了幼儿的学习兴趣,影响了身心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切实加强对全区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规范管理,提升科学保教工作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幼儿园检查内容。
1.教育内容。
(1)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
(3)是否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2.保教方式。
(1)是否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
(2)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
(3)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3.教学环境。
(1)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
(2)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
(3)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等材料。
(4)是否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
4.教师能力。
(1)专任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是否对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
5.育儿宣传。
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开展科学育儿宣传。
(二)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内容。
1.是否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形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
3.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
4.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5.是否开展诱导家长让幼儿接受小学内容教学的宣传。
(三)小学检查内容。
1.小学起始年级是否未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
2.小学起始年级是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
3.小学招生入学是否以小学知识测试幼儿。
4.小学招生入学是否以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为招生依据。
三、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包括看护点)、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整治措施
(一)全区范围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公民办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整改报告报本辖区教管办,区直学校报区教育局。
(二)各乡镇教管办要组织专项检查,对以下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治理。
1.对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要严肃查处,立即纠正。对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止办学直至整改到位。在各级各类幼儿园评估中,发现“小学化”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
2.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限期予以调整。
3.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技能测试或以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为招生依据等不良行为的,要坚决立即纠正,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并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三)各乡镇教管办要组织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1.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2.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3.对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教师,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全面部署。
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要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并于20××年9月17日前将本乡镇(幼儿园、小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送至xx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备案。
(二)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
1.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学于20××年9月30日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一式两份,由本辖区教管办留存一份、上交区教育局一份,区直学校直接上交区教育局。
2.各乡镇教管办组织检查组,完成辖区内幼儿园的摸排,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填好《xx区学校(机构)存在“小学化”问题整改通知单》(附件1)。根据幼儿园自查和教育局摸排检查情况,形成治理检查报告及填写《存在“小学化”问题的学校(机构)汇总表》(附件3),并于20××年11月1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xx。报告包括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机构分类梳理)及案例、治理措施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
3.区教育局根据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小学的摸排检查情况,将于20××年11月中旬开展专项督查,xx市教育局将于11月下旬到各县区督查。
(三)第三阶段:全面整改。
根据自查和摸排检查的情况,幼儿园、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边查边改、及时整改的要求,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填好《xx区学校(机构)存在“小学化”问题反馈单》(附件2),存好原始材料,归档备查。各乡镇教管办要督促各学校和机构认真完成全面整改工作,并形成本乡镇全面整改报告于20××年3月1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xx。报告包括整改基本情况(分类整改)、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打算等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小学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各级各类幼儿园和小学要按照各地制定的治理工作方案,对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认真查找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助推幼儿园“小学化”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强化师资培训。各乡镇教管办要根据幼儿园“小学化”自查、摸排及治理情况,梳理教师培训需求,以乡镇、区直幼儿园为单位制定《20××—20××年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教管办要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幼儿园、小学挂牌责任督学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对幼儿园“小学化”整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区教育局将开展重点督查。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繁、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加快建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教管办、区直幼儿园、小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要积极总结推广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和实施科学保教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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